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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l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1.3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4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2.1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2.1.1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2.1.2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2.1.3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人。

2.1.4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塌方。

2.1.5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人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2.1.6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2.1.7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2.1.8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2.1.10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内。

2.1.11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下井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2.1.12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2.1.13在1OkV跌落式熔断器与lO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lO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末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以上工作。

2.1.14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lO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lO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2.1.15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2.1.16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或防火的要求。

1O.2.1.17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

1)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2)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3)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进行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的沉降。

2.2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安全措施

2.2.1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2.2.2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人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2.2.3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2.2.4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2.2.5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2.2.6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以免触电。

篇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贵方在处施工的区域处于***供电公司管辖的KV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对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以及贵方在施工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预防可能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请您认真阅读本安全风险告知书,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本告知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是为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依法受到国家保护并由供电企业管理的专用区域。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非法施工时,会有以下安全风险:1、施工机械误挖到电力电缆,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安全事故;2、造成供电线路被迫停止运行,电网大面积停电,给当地供电用户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因此,如果贵方正在进行的施工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供电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为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贵方人员、设备的安全,请贵方立即停止在保护区内的一切施工作业行为,并将人员、设备撤出保护区外。如果贵方不接受我方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三、如果贵方的施工工程已取得了上述证件并得到了***供电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为确保电力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和贵方人员、设备的安全,请贵方积极配合并做好以下事项:1、在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请提前一天通知我方人员,以便我们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以确保贵方人员、设备安全施工作业。2、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高压危险、禁止靠近”、“禁止乱挖”等),并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附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地下电缆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户主)(公章):业主(项目经理)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电力线路管理单位:***供电公司线路运行维护管理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

篇3:电力电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在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使用高处作业台或采用其它可靠措施。

2、弯制电缆管时,必须正确使用管器,防止铁管弹起伤人。

3、严禁从车上直接推下电缆盘。滚动电缆的地面必须平整,破坏电缆盘不得滚运。

4、敷设电缆前,电缆沟或电缆廊要清理干净,并有足够的安全照明。

5、先用合适的电缆盘支架电缆盘架空。放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明确的指挥信号,统一行动。

6、在运行的电缆沟或廊道内放电缆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磨破运行电缆造成漏电事故。

7、牵引电线、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时,两侧均设监护人,工作人员要避开洞口、管口,更不能用头部接近,以防受到伤害。

8、电缆穿入带电电的盘柜时,盘上要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

9、电缆拐弯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外侧。

10、电缆敷设完毕,端头妥善处理,以免妨碍通行和绊倒行人。

11、制作电缆终端头时,挂焊锡的工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手套、鞋盖,并穿长袖工作服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

12、熔化焊锡的容器、工具必须干燥,严防水滴带入熔锅引起爆溅伤人。

13、现场高压试验区及电缆的端头设遮拦,并挂标示牌,设专人警戒。

14、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时,防止与人体接触,试验后被试物必须放电。

篇4:电力电缆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2.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3.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人。

4.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5.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人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6.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7.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8.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10.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内。

11.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下井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12.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13.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末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

雨天禁止进行以上工作。

14.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15.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16.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或防火的要求。

17.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

1)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2)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3)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进行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的沉降。

篇5:电力电缆施工安全措施

进行电力电缆施工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电缆直埋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在挖开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管线。

2、影响车辆通行的沟道应敷设钢板,影响人行道的沟道上可以铺设木板。钢板和木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必要时要经过验算。

3、沟槽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5米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塌方。

4、挖到电缆保护板层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5、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需下面继续挖空时,应采取悬空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间距保持在1-1.5m;接头盒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电缆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使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坏电缆护层或绝缘。

6、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不转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识。

7、电缆悬吊应加衬保护。

8、悬吊运行中的电缆或接头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9、水底电缆提起放至船上时,应保证船体平衡。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船上应配备足够的救生圈。

10、移动电缆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需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有有经验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11、35kv及以上电缆(含接头)不许带电移动。

12、移动10kv电缆(含接头)应先征得运行单位同意,并对其敷设年份、绝缘材料、运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视绝缘情况,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如老化严重,应停电进行。平移距离不得超过2米。

13、移动运行中的单芯电缆护层一端接地的电缆应防止感应电压。

14、移动运行中的电缆,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5、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电缆安全刺锥或带绝缘柄的钢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佩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还应带护目镜。

16、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及电流隧道人孔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站立位置,以免滑脱时造成伤害。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后应及时恢复,防止行人摔跌或不慎跌入。

17、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个井盖。进入电缆井、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探测仪检查井道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进入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18、电缆隧道内的照明宜采用安全电压行灯,若采用220v电源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19、220v电源照明、380v动力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源线应使用胶皮绝缘线且不宜有接头,防爆灯具、动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20、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部分保持安全间距。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需进行以上工作,则应采取专用绝缘隔离罩,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应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雨天禁止上述工作。

21、使用携带型火炉或液化气喷枪、汽油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距离:u≤10kv,s≥1.5米;u>10kv,s≥3米。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以及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22、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23、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达到防火和防水的要求。

24、进入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上下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系。上下电缆井工作人员应蹬稳爬梯,不许蹬踏电缆。传递工具、材料等应栓牢,防止跌落伤人。

25、检修电缆宜停电进行,不许带电锯电缆钢带和加热封补。禁止割断运行中的电缆头的接地线和交叉互联线,禁止带电取中间头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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