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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篇2: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农民工宿舍安全用电一直是工程项目部管理的难点,也是事故易发区,冬季某市发生多起农民工宿舍失火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结合事故发生原因谈谈工地日常管理中农民工宿舍用电常见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常见问题(1)宿舍内电线没有穿线管,乱拉、乱扯电线现象严重。(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现象严重,而且人不在室内时,仍旧处于工作状态。(3)在宿舍内做饭。(4)农民工对宿舍内只设安全电压供电线路抵触情绪大,致使供电管理困难。二、应对措施(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2)敷设双电压供电线路,电线全部穿管。36V安全电压必须铺设,作为宿舍照明使用,可以全天24h供电。铺设220V电压专线作为夏季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根据日常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应允许工人在夏天使用一台电扇,冬天使用一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采暖器(落地式),每季度每人合计负荷不超过100W,每间房屋按12人计,总负荷每季度不超过1.2kW,每张床铺沿墙板安装一个插板,插板后与墙板之间隔上一层阻燃绝缘垫,每间房屋线路单独?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施工队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7、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8、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9、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10、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11、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2、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3、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来自:)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14、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5、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6、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17、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8、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事关重大。为防范项目职工及农民工宿舍发生用电事故,合理、有效地规范用电,杜绝私设电器造成触电惨剧和诱发火灾,近日,中建七局华北公司秦皇岛明佳山海雅居项目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用电安全,合理、有效地规范用电,有效防止职工宿舍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为保障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该项目部要求,搭建职工宿舍建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A级防火岩棉夹心彩钢板建成,通过在配电箱加变压器,宿舍上下铺情况下满足照明电压不大于36伏的标准要求;限制使用220伏用电设备。职工宿舍根据职工正常使用情况设置220伏插座,插座采用“微电脑时控开关”限时供电,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职工上班由时控开关控制宿舍区自动停电,职工下班时间由时控开关自动恢复供电。时控开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调整通、断电时间,为用电安全增添一份保险,还为项目部节能降耗作出大的贡献。在宿舍配电箱中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为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为0.1秒的标准漏电保护器。同时,安装过载保护及短路保护装置,以减少民工使用超额大功率用电设备造成的用电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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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工作,首先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单位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火患自查,责任自负”。农民工在哪个单位工作,就由哪个单位负责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生问题由该单位承担责任;同时积极推动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岗前消防知识培训,督促指导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单位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切实有效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对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行灭火逃生自救演习,是提高农民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又一个办法,组织了消防安全宣传大篷车,把火灾警示展图板、火灾事故光碟等,在农民工聚集区展播,让广大农民工认识到火灾就在身边,防患于未“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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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将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并从本月起全面推行建筑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制度。此举有望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置建筑工人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通过在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质量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化,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2013年新开工的工程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行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工程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对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建筑工地实名制暨“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在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凭已录入其接受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奖惩等信息的实名制管理IC卡进出工地,其刷卡考勤记录将作为持卡人员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区域安装刷卡设备,用于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上岗情况,并对其出勤刷卡记录进行公示,核对相关信息,信息记录有问题的,应及时核对校正。实施“一卡通”管理制度的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不得雇用未取得“一卡通”的特种作业人员。

?据悉,目前延边州已有州检察院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了建筑安全“一卡通”管理系统。

?在推动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明确了奖惩机制。凡评为省、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予以加分。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或同一企业有两个以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地,对责任企业通报批评,对企业、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参加年度评优评奖,暂停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3至6个月。对于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所有外地入延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应达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标准,且每年度创建不少于1个州级及以上示范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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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群伤事故,力争无轻伤事故;

2、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施工机械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质量事故;

4、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火灾事故;

5、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6、不发生本企业责任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7、杜绝现场发生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篇4:保证核电厂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之一——健全的国家监管机构

国家监管机构对核电厂实行全寿期监督管理,即从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直到退役和废物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

我国民用核设施的核安全监督管理主要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

管理措施之二——制定和完善核安全防护法规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实施核电厂厂址选择、设计、运行、质量保证、辐射防护和废物管理等安全规定以及辐射防护基本标准等,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核安全、辐射防护法规标准体系。

管理措施之三——实行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制度

核电厂在不同阶段,其营运单位要向国家核安全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报告。经审评,在条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才颁发许可证。营运单位只有获得这些许可证后才能开展相应的工作。

管理措施之四——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

核电厂有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直至退役等各个阶段的每一项具体活动都有单项的质量保证大纲,并严格执行。

另外,还实行内部和外部监查制度,监督检查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情况,确认起到应有的作用。例如,在建造阶段,要对设备进行监造,对施工进行监理。在运行阶段,要进行预防性检修、在役检查和定期试验,以保证机组的系统和设备的状态符合技术规范。

管理措施之五——对参与单位和人员严格要求

国家对参与核电厂建设的单位,甚至小到零部件制造单位,都要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的活动。

国家对参加核电厂工作的人员的选择、培训、考核和任命有严格的规定。以操纵员为例,要求选择基本素质好、有一定学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经过课堂、核电厂模拟机和核电厂实际运行培训,再通过国家级的考试,领到操纵员执照后,才能上岗。上岗工作以后,还要定期考查和再培训,保证在工作岗位上的人员都合格。

管理措施之六——极其严密的安全保卫系统

核电厂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核材料的合法使用,防止丢失或被窃;保卫核设施,防止人为的破坏;阻止非法入侵。

核电厂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技术防范与人员防范相结合的方式,其基本原则是“纵深防御”和“均衡防御”相协调。

安全保卫工作采用分区管理模式。核电厂设置三道实体屏障,划分四个不同等级安全保卫区域。在区与区之间的周界上,设置功能完备的实物保护系统,包括出入控制系统、周界监测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

此外,核电厂还有完善的安全保卫政策、程序体系和快速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机制。在现场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的指挥下、常驻电厂的武警部队、公安民警、保卫干部和治安队伍,形成统一的特勤力量,按预先编制的反恐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快速响应,确保核电厂安全保卫的有效性。

管理措施之七——良好的安全文化

在切尔诺贝利核电厂事故后,国际原子能机构提倡在核能界推行安全文化。

国际上核电运行的经验表明,绝大部分事件是人为失误造成的;人的主观能动性有益于安全保障。在安全问题上,仅仅强调按程序办事,遵章守纪还不够,核电企业还必须有人人关注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氛围。核电企业的文化环境是保证安全的关键要素,这就是要倡导的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

安全文化就是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上良好的行为规范。它包括对决策层、管理者和个人这三个不同层次的要求。个人的安全文化素养要求包括:谦虚好学的探索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合作的精神和互相交流的工作习惯。此外,还有对责任心、充分的理解能力、良好的技能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我国核电厂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积累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局)

篇5:电厂应知应会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两个负责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安全管理“三个组织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四个安全: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形象安全。六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电网、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五级信息事件;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和同等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职工越级*、集体*及其它影响企业稳定的事件;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安全管理“三必须”:1.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部署各项检修工作;2.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审查各项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组织指导工作。管理“三同时”:1.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2.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参加开工会;3.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离开现场。开工前“三问”:1.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是否误走带电设备或运行设备;2.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接触的设备或导线两端是否悬挂接地线;3.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工作所用工器具是否检验合格、安全可靠。“四个清楚”: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四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四个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三个坚持”:坚持有票工作,坚持有人监督,坚持加强老虎口管理。“两措”: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他人受伤害。反事故措施:1.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2.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3.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4.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5.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登高全过程系安全带;6.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交通安全管理九要:1.要自觉服从交通指挥;2.要按道路交通标线、标志行驶;3.驾驶时要聚精会神、细致观察;4.要坚持车辆“一日三检”,保持车况良好;5.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6.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7.要根据天气、路况等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8.遇路口和人行道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9.要按期审验驾驶证和车辆。十不准:1.不准酒后驾车;2.不准超速行驶;3.不准驾驶超载、超员、超限车辆;4.不准强行超车、会车;5.不准带病、疲劳驾车;6.不准驾驶“带病”车辆;7.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8.不准私自出车;9.不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10.不准乘车人员违章指挥驾驶。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消防“四项能力”: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四知”:1.知道火灾危险性;2.知道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3.知道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4.知道火灾预防措施。“四会”:1.会报警(打119电话);2.会用消防器材;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疏散逃生。“两种战斗力”1.发生火灾后,起火部门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近原则”:(1)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2)距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近的员工负责报警;(3)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2.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三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1)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2)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3)疏散引导组组织现场人员有序疏散;(4)安全救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整改责任制”1.应建立一支专业防火检查、巡查队伍;2.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2)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3)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开展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六掌握”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2.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4.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5.掌握安全疏散路线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6.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规程。“十查十禁”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材料,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七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八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九查场所人员,禁脱岗串岗。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四熟悉”1.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2.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3.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4.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疏散逃生十要领”1.熟悉环境,牢记出口。2.保持镇静,迅速撤离。3.正确引导,有序疏散。4.不入险地,不恋财物。5.简易防护,蒙具匍匐。6.善用通道,莫入电梯。7.火已及身,切勿惊跑。8.避难场所,固守待援。9.发出信号,寻求援助。10.缓降逃生,划绳自救。一、公司现场“十不准”1、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解读: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2、不准使用非全方位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解读:安全带分为简易、半身和全身,一般全身安全带即指全方位安全带。全方位安全带由腰带、后背带、身体带和金属配件组成,有的还配有差速自锁器,可以把人体的腿部套进安全带,从肩部、腰部、胯下、腿部实施防护,能在高空作业人身倒转时防止人体滑脱,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专业防护用品。3、不准外来用工无监护检修工作解读:外来用工对公司现场工作条件和危险点情况不清楚,在工作时必须有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必要时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否则不准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4、不准干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工作解读: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措施不完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坚决禁止。5、不准干危险点无防护措施的工作解读:变电安规3.2.10.5规定“工作班成员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危险点是工作地点的危险重点,须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6、不准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试验,约时停送电。解读: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7、不准接收设备双重名称不清晰的工作票解读: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8、不准干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没有重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的工作解读:变电安规3.5.1规定,“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由于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安措有可能发生变动,无法保证继续工作或工作安全,所以,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9、不准未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7.8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扩大工作范围时,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所以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10、不准移开、跨越遮栏、穿越围栏、移动警示牌解读:变电安规2.1.4规定,“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现场所有人员。二、运行专业工作“十不准”1、不准无票操作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高危、重要和复杂性,要求使用操作票逐项检查操作,是防止误操作导致大面积停电和设备、人身事故的有效措施。2、不准操作时进行与操作无关的工作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重要和复杂性,操作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以确保操作正确性,事故案例说明打电话等行为会导致操作人员精力分散,发生误操作。3、不准操作时不核对设备、跳项、漏项、倒项和不进行操作后实际位置确认解读:设备操作前应核对设备的双重名称和编号,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4、不准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解读:“变电安规中规定单人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单人操作意味是无监护操作,我公司规定高压设备操作及机务专业重大操作,严禁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5、不准未经批准解除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解读:运行中设备保护装置和联锁不得任意退出运行。主保护需要退出检查和维护时,应限定时间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记录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和恢复时间。6、不准工作许可人不到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解读:安规规定,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具体设备实际的隔离措施、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许可开工。我公司规定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指明工作地点、规定行走路线、隔离措施、带电设备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必须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7、不准与未装设“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接电源解读:由于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经常移动,电源线或内部容易破损漏电,必须有设备漏电时可以随时可以断开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开关,以防止人员触电,且使用过程中应装设保护地线。8、不准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解读: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9、不准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解读:从事电气作业或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职业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0、不准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解读: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三、检修专业“十不准”1、不准无票进行检修工作解读:根据安规“工作票制度”规定,检修工作必须根据不同的作业类型填用相应的工作票,严禁无票作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核心,各司其职的填票、签发、许可流程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安规》中变电、线路分别是六种工作票,包含事故应急抢修单在内。线路《安规》2.3.1.7条口头或电话命令不在此“票”范畴。2、不准单人进行检修工作解读: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关键,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进行监护,严禁单人进行检修工作。注意要与经批准的运行人员单人巡视区分开,检修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检修工作上并且对其他带电设备不一定熟悉,而运行巡视人员对设备熟悉并且主要是“看”。3、不准未办理工作票进行非连续性故障抢修工作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5规定,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事故应急抢修单”与工作票相比减少了签发,在于快速处理事故。缺陷包括危急缺陷均不得使用此票。“连续性”的时间定义是吃饭即算中断,一般指十几小时,因工人连续抢修导致精力不足时同样不允许继续工作。非连续性的故障抢修工作,应转入常规的设备检修流程,按规定填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4、不准工作负责人在设备部分停电时参加现场工作解读:变电安规3.4.3规定,工作负责人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此条规定,集团公司的要求严于安规规定,是因为部分停电时再可靠的安全措施也是有风险的,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只有在变电站全部停电情况下,检修设备无来电的可能,工作班成员也无触及带电设备的可能,工作负责人才能参加现场工作。其它条件下禁止工作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5、不准干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解读:“根据变电安规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规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属于无票工作,属于严重违反安规规定的行为,应禁止。6、不准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的进行工作解读:“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检修工作人员”。7、不准干自己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工作解读:安规规定“工作班成员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由于电气设备检修的专业性和危险性,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维护、操作)工作属于冒险作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和禁止。8、不准干无法判定设备开头明显断开或接地的停电检修工作解读:变电安规4.2.4规定,“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明显断开点是指肉眼能明显确认有断开空间,例如开关检修时拉开刀闸作为明显断开点,是保证检修设备确无电压的有效措施。接地可以有效防止同杆架设、相邻线路或电缆、电容感应电伤人。9、不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解读: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有电气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10、不准工作负责人随意离开工作现场或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工作负责人解读: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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