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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脚不得踏在料斗上,料升起时斗的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砂石时,必须将两条斗链扣牢;

2.在搅拌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将工具伸入滚筒内;

3.用井架运输时,小车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楔牢;

4.浇灌框架梁柱砼,要注意观察模板、顶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不准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5.在浇灌结构边沿的柱、梁砼时,外部应有平桥或安全网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6.浇灌深基坑砼前的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基坑边质有无崩倾塌的危险,如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7.使用振动棒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用装有漏电保护开关的制箱,制箱应架空放置;

8.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序作业。

篇2:墩台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就地浇筑的墩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就地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

2.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倾倒砸人。

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每节模板支立完毕,就在安好边结紧固器,支好内撑后,方可继续作业;

3.在树立高桥墩的墩身模板过程中,安装模板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拴于牢固地点。穿模板拉杆,应内外呼应;

4.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5.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6.在围堰内浇筑墩台混凝土,应安设梯子或设置跳板,供作业人员上下;

7.凿除混凝土浮浆及桩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人工凿除,应经常检查锤头是否牢固,使用高镐凿除桩头,应先经检查,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严禁风枪对准人;

8.采用吊斗出渣,应拴好挂钩,关好斗门。吊机扒干转动范围内,不得站人;

9.拆除模板,应划定禁行区,严禁行人通过。

拆除水面上模板,应配有工作船、救护船;

10.安设盆式橡胶支座或钢支座,应按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2砌筑墩台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砌筑墩台前,应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扶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2.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经过设计,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3.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应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上前砌筑。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手伸入砌体缝隙之间;

4.人工抬运大块石料,应捆绑牢靠,动作协调一致,缓慢平放,防止撞伤人;

5.各种吊机作业,吊运重物的下边均不得站人。

6.3.3滑模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高桥墩(台)、塔墩、索塔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应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滑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采用滑板施工,滑模及提升结构应按设计制作和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作业前,要对滑升模板进行验算和试验,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顶杆和提升设备,应符合墩身的形状和要求;

3.当塔墩等高层建筑采用爬模施工方法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在工厂制作。爬升架体系、操作平台、脚手架等,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安全度。架体提升时,要另设保险装置。模板爬升,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

4.液压系统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施工过程中,液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模板内设置升降设施及安全梯;

6.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对称,不得超负荷。平台周围应安设防护栏杆,并备有消防及通讯设备;

7.浇筑混凝土,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入,防止冲击模板。震捣时,不得震动顶杆、钢筋及模板。在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震捣;

8.模板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排除故障,观察偏斜数值。提升时,千斤顶应同步作业;

9.顶杆和平台应稳固,如顶杆有失稳或混凝土又被顶出的可能时,应及时加固;

10.用手动或电动千斤顶做提升工具,千斤顶丝扣的旋转方向,应以左右方向对称安装,使其力矩相互抵消,防止平台被扭动而失稳;

11.操作平台的水平度、倾斜度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2.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对机具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

13.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

14.墩上养生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输水管路及其它设备应栓绑牢固;

15.运送人员、材料的罐笼或外用电梯,应有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上,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17.为防止模板发生倾斜、扭转,滑模施工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并保持同步提升。提升速度控制在10~30cm/h;

18.支座安装,应按设计施工。采用盆式橡胶支座,可在场地装配后,整体或部分吊装就位。擦洗支座等表面污迹,应用酒精或丙酮,严禁用汽油、煤油等代替;

19.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篇3: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这也是必须在众多不同专业交叉协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业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交叉作业又可以分为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是一种快速的施工组织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把室内和室外、底层和楼层部分的土建、水电和设备安装等各项工程结合起来,实行上下左右、前后内外、多工种多工序相互穿插、紧密衔接。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尽量减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现象,从而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业是不同的作业方都必须在同一个的平面内开展作业,在区域和空间上明显冲突的条件下开展的作业。

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目前许多单位对交叉作业中的相关作业程序规定还不完善,难免在进行这类作业时会出现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各种作业开始前缺乏沟通。各工种由于专业分工不同,在办理作业令时往往只考虑了本专业作业的注意事项,在进入同一作业区域时只是相互打个招呼,而对可能影响到其它工种作业的事项缺乏预想。

进入同一区域作业工种过多。由于作业时间有限,在同一区域内有时要进入几个工种作业人员,而批准作业的部门为了完成作业计划也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批准了多个工种作业。

先结束作业人员对未完成作业人员缺乏交接。在同一区域或设备上作业的多个工种,有的先完成了作业任务,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业完成后改变了设备原有状态就直接撤出,这对于其他作业人员在不知情的条件下继续作业也是一种妨碍。

交叉作业现场没有统一管理。现阶段由于正在作业中的许多设备还在售后服务期间,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时,经常要同厂家售后人员一起作业,而厂家人员对现场作业规范的理解和本单位职工又不同,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与职工的管理也不同,这对保证作业安全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须请上级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双发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责任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各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线路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若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时,应与焊接作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档案管理制度

篇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

目前,虽然国家出台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相关规定,但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如在工程招投标中,捞取好处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建设单位不但取消和不支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相反地还让施工单位让利施工,或者是让施工单位为其购买电脑、车辆等,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因在招标投标时按规定合理地提出了建设单位应支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而竟被取消了中标资格或扣了分;在工程发包中,私自接受、炒卖项目、强行垫资、越级承包、出卖证照、转包工程等不良现象普遍存在,利用人情、关系、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承包任务的情况还有很大市场;有相当一部分工程主承包商中标后仍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包工头,而这些包工头接到工程后,有些安全意识不强,对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知之甚少;有些施工单位不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建筑施工队伍素质不高

建筑施工队伍素质不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建筑业从事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中,除技术管理人员外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差,也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不高,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且综合素质不高,甚至有些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中大量农民工的涌进,由于系统的安全培训不够,导致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估计,我国每年从事建筑业的人员(包括季节工)达1亿人以上,一个农民从农村放下锄头当建筑工,是很难马上适应的。对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企业对其的素质提高重视往往不够,又未很好地进行培训教育,“三级”教育也不很好落到实处,一些企业甚至对某些特殊工种的培训也舍不能得投入,只重使用,不重培养,导致许多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知识难以更新,缺乏施工安全知识,素质普遍偏低。

1.3建筑施工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乏搞好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手段,对现场作业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题不敏感,不制止、不分析、不研究、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安全管理职能上下脱节,工作失控,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下去。如一些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都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也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施工中出现员工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按技术交底作业等一系列现象,而一个细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安全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三: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原因

gg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建筑行业人带来了巨大的就业机会,但同时从事现场施工工作也是一个高危行业,重大事故频发,如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成为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制度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年11月1日起执行。

为有效地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5种关系,坚持6项基本管理原则。

正确处理5种关系

1.安全与危险并存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3.安全与质量的包含4.安全与速度的相互保障5.安全与效益的兼顾

(2)坚持安全管理六项基本原则

1.管生产同时管安全2.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6.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建筑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3)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从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6)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8)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9)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10)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

1.建设单位、考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组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是把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方能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制度,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没有一个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性及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性及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最终目标的实现与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认真履行各级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方可保证安全。

4.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循相应的条例,严禁向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防患于未然,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到人到点等方面,着力构建确保安全生产的体系,这样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这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篇5: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路基工程施工中,各单位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参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一、土方工程开挖

1.对高切方地段的开挖,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过程应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开挖台阶,边坡达到一致,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形成神仙土,施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作业。

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滑坡,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塌,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放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

4.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到工地施工,放炮时要有专人把守,疏散周边人员离开,设立安全标志。

5.开挖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横向2m、纵向3m的安全距离。

6.严禁在开挖与装运作业面上双重作业。

7.严禁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

8.严禁在滑坡地段进行全面拉槽开挖。

9.严禁在运土车上乘人。

10.挖掘机铲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11.机械下坡严禁空挡滑行。

二、路基填筑

1.路基填筑时,首先对运输车辆、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土机等机具进行一次检修和保养。

2.对机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文明、讲礼貌”,施工路段人多车杂,严禁酒后开车,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在施工路段弯道,陡坡处设立安全标志牌。

三、防护工程及小型结构物

1.边坡防护施工时,脚手架要足够牢固。

2.砌石工程必须是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改小。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4.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得允许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在上部砌筑,下部勾缝。

5.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的施工用电,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用电,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保持三箱平衡。

6.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保持电线完好性,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7.施工用电安装过程中,要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电工人员安装电线和闸刀开关,不能随意乱接乱拉,按有关部门的规范操作。

8.对以上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止失窃都要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这些安全生产规定,对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建设质量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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