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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口边防护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楼梯口防护: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设置两道牢固防护栏杆及300mm高的挡脚板。电梯口设置1.2米高的钢筋网片防护门,网格间距不大于15cm,底部焊30cm高的钢板网片,防止杂物滚入,电梯井的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平网应封闭严密。所有单元楼梯和电梯井口均需防护。详见附图:

2、预留空洞、坑井防护:楼板屋面及转身平台处的地面上的洞口:边长25cm,用坚实的盖板进行遮挡,盖板四周设置膨胀螺栓固定防止位移;边长25cm-50cm的洞口用竹笆加以盖板,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钢管加以固定;边长50cm-150cm的洞口采用钢管或钢筋做网格,在上面满铺竹笆,上面铺设密目安全网;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身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顺水杆间距为600mm,下部设30cm挡脚板,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平网;墙面等处的洞口,凡落地洞口要加装防护门,网格间距不大于15cm。下边缘距楼板或地面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的竖向洞口,施工过程中搭设1.2m高的防护栏杆,挂设密目网进行封闭。

3、通道口防护:由于该工程施工现场狭小,要求在东面办公区、北面工具房、西面的区间道搭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设双层防护,上下距离0.6m。两侧设置不低于0.5m的挡脚板防止二次伤害。安全通道应为该区域建筑物外围尺寸加坠落半径全长搭设并在塔吊吊物的旋转范围以外。具体搭设要求见附图。

4、阳台、楼板、屋面等边口防护:所有外侧洞口进行封闭;楼层、屋面窗台或女儿墙未施工前,均应加设防护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顺水杆间距为600mm。屋面施工,周边设置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要设置挡脚板,采用密目网进行围挡。整体提升脚手架作业时,架体与墙空隙采用翻板措施,保证严密防止落人落物。

5、警戒线:在建筑物底部周边搭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标志,该工程的坠落半径为7m,警戒线采用Φ48钢管栏杆,高度为1.2m,设置两道顺水杆,离地距离分别为600mm、1200mm。立柱距离为1800mm,入地深度为600mm。

6、施工作业区内,在危险区域有针对性的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篇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管理一般要求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篇3:建筑工程现场围挡施工一般要求

1、现场围挡应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材料应选用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不应采用彩条布、竹笆、粘土实心砖等。市政道路工程还应设置红灯示警。

2、在深基坑影响范围内、人员流动较密集区域的围挡宜选用彩钢板。

3、施工区、生活区围墙在市区一般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m。

4、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宜超过2.5m,立柱间距不宜大于3.6m,围挡应进行抗风计算。

5、砌体围挡及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砌体不宜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厚度不宜小于200mm。砌体围挡应设置混凝土壁柱,壁柱间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且不应大于5.0m。墙体与壁柱之间应设置2Φ6@500的拉结筋。

6、围挡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当出现开裂、沉降、倾斜等险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7、不应在彩钢板等轻质围挡或紧靠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如确需架设的,受力体系应当独立,并经设计计算。

篇4: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必须经原流程审批,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应当通过专家论证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公示制度,落实责任人,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6、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

7、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工种施工作业前,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应当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书面资料,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并检查实施情况。

8、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危险源,针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安全技术交底应具体、明确、通俗易懂。

篇5:建筑工程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一般要求

一、悬挑脚手架选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2、选用的型钢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有裂缝的型钢。

3、拉索式悬挑脚手架所用的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断丝严重、断丝局部聚集、绳股断裂;

(2)内、外部磨损或腐蚀的;

(3)绳股挤出、钢丝挤出、扭结、弯折、压扁等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和螺栓损坏的,不得使用。

5、斜撑式悬挑脚手架的斜撑梁不得锈蚀、变形严重、开裂。

6、预埋钢筋扣环和拉环应采用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具体规格由方案计算确定。

7、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等其他材料的材质,按照落地式脚手架的条文规定。

二、悬挑梁设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悬挑梁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形式,固定在建筑梁板混凝土结构上,水平锚固段应大于悬挑段的1.25倍,与建筑物连接可靠。

2、悬挑梁和建筑物的固定可采用两道及以上预埋U型圆钢或螺栓扣环,两道预埋的扣环应设置在悬挑梁的端部。预埋U型拉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3、采用预埋U型圆钢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楔从两不同方向楔紧,并固定。采用预埋U型螺栓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质压板双螺母固定,螺栓丝口外露不应少于3扣。

4、悬挑脚手架的拉索柔性材料仅作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悬挑结构的受力构件。

5、拉索的预埋U圆钢拉环宜预埋在建筑物梁底或梁侧。U型圆钢拉环预埋处的混凝土应达到拆模条件时方可悬拉拉索。

6、预埋U型圆钢扣环、拉环埋入混凝土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主筋上。

三、悬挑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悬挑脚手架每段搭设高度不宜大于18m。

2、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型钢连接应有固定措施,防止滑移。

3、悬挑架步距不应大于1.8m。立杆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5m。

4、悬挑脚手架的底层和建筑物的间隙必须封闭防护严密,以防坠物。

5、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间距水平方向不应大于6m,垂直方向不应大于4m。

6、悬挑脚手架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7、悬挑脚手架的其他搭设要求,按照落地式脚手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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