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一般要求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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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一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悬挑脚手架选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2、选用的型钢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有裂缝的型钢。

3、拉索式悬挑脚手架所用的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断丝严重、断丝局部聚集、绳股断裂;

(2)内、外部磨损或腐蚀的;

(3)绳股挤出、钢丝挤出、扭结、弯折、压扁等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和螺栓损坏的,不得使用。

5、斜撑式悬挑脚手架的斜撑梁不得锈蚀、变形严重、开裂。

6、预埋钢筋扣环和拉环应采用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具体规格由方案计算确定。

7、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等其他材料的材质,按照落地式脚手架的条文规定。

二、悬挑梁设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悬挑梁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形式,固定在建筑梁板混凝土结构上,水平锚固段应大于悬挑段的1.25倍,与建筑物连接可靠。

2、悬挑梁和建筑物的固定可采用两道及以上预埋U型圆钢或螺栓扣环,两道预埋的扣环应设置在悬挑梁的端部。预埋U型拉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3、采用预埋U型圆钢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楔从两不同方向楔紧,并固定。采用预埋U型螺栓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质压板双螺母固定,螺栓丝口外露不应少于3扣。

4、悬挑脚手架的拉索柔性材料仅作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悬挑结构的受力构件。

5、拉索的预埋U圆钢拉环宜预埋在建筑物梁底或梁侧。U型圆钢拉环预埋处的混凝土应达到拆模条件时方可悬拉拉索。

6、预埋U型圆钢扣环、拉环埋入混凝土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主筋上。

三、悬挑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悬挑脚手架每段搭设高度不宜大于18m。

2、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型钢连接应有固定措施,防止滑移。

3、悬挑架步距不应大于1.8m。立杆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5m。

4、悬挑脚手架的底层和建筑物的间隙必须封闭防护严密,以防坠物。

5、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间距水平方向不应大于6m,垂直方向不应大于4m。

6、悬挑脚手架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7、悬挑脚手架的其他搭设要求,按照落地式脚手架规定执行。

篇2:悬挑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扣安全带。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悬挑架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悬挑架在搭设前应按方案要求先铺设好工字钢,定位找平并固后定,再进行搭设。

  5.严格按照悬挑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度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cm。

  6.悬挑架首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在悬挑架上施工、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严禁上下左右抛掷工具、材料等。

  8.悬挑架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9.立网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10.悬挑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按层高,水平每隔4.5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并采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300mm、有飘板的不得大于5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3kn/m。

  13.悬挑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受架应设避雷装置。

  14.悬挑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8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18.脚手架上的活动钢管和扣件在当天完工后要及时的清理下架。严禁把活动的钢管、扣件放在脚手架上。

  19.主节点,次节点的扣件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的扭矩(45-65/kn米)。

  20.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严禁立杆有独立的现象,所有的立杆必须用横杆连接紧固在一起。

  21.在搭设完一步架体后,必须及时的把下一步架的扶手杆及时的搭设到位。严禁立杆在超过1.5米的高度无横杆防护时,再往上搭设立杆。

  22.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按照方案要求搭设。

  23.现场其它交底内容:

  监理见证: 交底人签字:

篇3:悬挑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部位主体施工内容悬挑脚手架搭设一般性内容1、搭设前,必须熟悉施工方案的作业要求;对进场的脚手架钢管及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钢管和扣件。2、搭设脚手架应从一个角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字型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搭设第一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好的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做法继续向上搭设。3、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字型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挑撑,以确保构架的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边长>=20m的周边挑架应设置挑撑。剪力撑、斜杆等整体拉接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开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4、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当作业层高出其下的连墙件2m或4m以上,且其上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5、脚手板或其它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绑扎固定。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之间。脚手板采用搭设铺设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且在搭接段的中部应设有支承横杆;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250mm以上、未做固定的探头板。6、搭设连墙件或其它撑拉杆件时,应注意掌握撑拉的构件程度,避免引起杆件和整梁的变形。7、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临时固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穿好防滑鞋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酒后或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人进行作业;禁止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超过基准面2米时必须拴好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搭设较重杆配件,以免发生失衡、脱手、碰撞和跌滑等现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8、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更改构架设计,减少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作>=100mm的构架尺寸放大,确有实际情况需要对构架做调整和改变时,应提交技术部有关人员解决。9、钢脚手架立杆垂直度<=1/300,且应同时控制最大垂直偏差值:当架高20m时,偏差值不大于75mm。10、纵向钢管水平杆的水平偏差<=1/250,且全架长的水平偏差值不大于50mm。11、连续使用达到6个月的,施工中途停止使用15天的或在受到大雨、大雪、暴风、地震等因素作用之后,应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有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接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经安全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12、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构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13、工人在架上作业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嬉闹、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严禁攀登脚手架上下班,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的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14、拆除脚手架时,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拆除之后方可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已松脱的连接杆件。拆下的杆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扔。在拆除外架时,应在施工范围内设警戒线并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指挥。15、外悬挑架外围满封闭密目安全立网,水平架满铺脚手板,下挂安全平网。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施工现场针对性交底危险因素1、高空坠落;2、物体打击;3、架体倒塌;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脚手架施工方案、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应急措施按照本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有关应急措施章节进行。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交底时间作业人员签名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另一份存档

篇4:悬挑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扣安全带。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悬挑架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悬挑架在搭设前应按方案要求先铺设好工字钢,定位找平并固后定,再进行搭设。

5.严格按照悬挑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度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cm。

6.悬挑架首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在悬挑架上施工、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严禁上下左右抛掷工具、材料等。

8.悬挑架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9.立网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10.悬挑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按层高,水平每隔4.5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并采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300mm、有飘板的不得大于5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3kN/m。

13.悬挑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受架应设避雷装置。

14.悬挑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8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18.脚手架上的活动钢管和扣件在当天完工后要及时的清理下架。严禁把活动的钢管、扣件放在脚手架上。

19.主节点,次节点的扣件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的扭矩(45-65/KN米)。

20.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严禁立杆有独立的现象,所有的立杆必须用横杆连接紧固在一起。

21.在搭设完一步架体后,必须及时的把下一步架的扶手杆及时的搭设到位。严禁立杆在超过1.5米的高度无横杆防护时,再往上搭设立杆。

22.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按照方案要求搭设。

23.现场其它交底内容:

监理见证: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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