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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第一条机电队长是区队机电专业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及时了解和掌握井下区队施工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认真抓好机电设备检修工作,各种开关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各种设备信号畅通,符合完好标准。

第四条协调好区队机电班组工作,对区队所属井下设备的完好负责,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第五条加强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班组机电维修工的监督和检查,每天必须掌握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其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经常深入现场,解决机电运转中的技术问题,并负责监督和落实各种监督方面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技术措施。

第七条加强对区队所有机电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篇2:放煤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按时参加有关职业病防治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熟悉本工地区灾害防范、处理措施和避灾撤离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五条放煤作业时应检查支架插板、尾架的液压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尾架、插板是否升起;后部刮板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架后喷雾系统是否完善。

第六条放煤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由底到顶,由上到下,均匀放煤,见矸封窗的放煤方针。

第七条放煤时出现大块,应利用支架尾梁和插板对其先进行破碎,放煤工要随时注意煤体的温度、湿度、含矸量等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封窗并汇报当班班长。

第八条放煤时,手不能离开操作手把,不能干与放煤无关的其它操作。

第九条放煤结束后,应把支架尾架升起,插板升出,以防架后窜矸,确保安全。

篇3:抽放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打眼前应详细检查风钻及部件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有松动、漏风现象。

第六条打眼前要根据地质情况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确定炮眼方向、深度,打眼必须采用导向打眼,以达到良好的光面爆破效果。

第七条不准在残眼内继续钻眼,缺水或停水时,应立即停钻。

第八条打眼时要做好综合防尘工作。必须保证供水正常,不准干式打眼,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篇4:主扇局扇操作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司机必须专职、专责,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掌握风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保持机器清沽卫生,及时检查和检修通风机消音系统、供电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第六条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篇5:瓦检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负责。

第四条入井前,必须对所带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

第五条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通风设施、巷道状况、局部通风、喷雾降尘、安全监测装置等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

第六条负责所辖范围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排放瓦斯的专项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监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技术措施的施工,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第八条完成领导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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