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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动火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动火手续

(1)凡在燃气设备上动火,必须由动火单位提前一天到安环处燃气防护站填写办理《燃气动火许可证》。

(2)计划检修动火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应重新办理手续。

(3)动火前要严格检查动火区域附近的易燃物、爆炸品和燃气可能泄漏点(法兰、焊口、阀门、水封等)的防范措施是否绝对可靠。

2.带气动火要求

(1)燃气压力不低于2000Pa,并保持正压稳定,高压管道的加压机必须保持正常运转,并做含氧量分析,含氧量不得超过1%。

(2)在动火处附近设临时压力表或利用就近值班室的压力表来观察燃气压力的变化情况,要设专人看守压力表,当压力低于规定极限时,应立即通知动火现场,停止作业。

(3)准备好灭火器、降温用具,如黄泥、湿草袋、蒸气、氮气等,当压力突然降低,要立即停止动火。

(4)动火现场除有关领导、安全人员、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3.停燃气动火

(1)燃气来源必须彻底切断,否则必须加盲板,严禁以阀门或水封代替盲板。

(2)燃气切断后,燃气设备及管道必须彻底清扫,凡燃气管道要用蒸汽、氮气或自然通风进行清扫,在处理燃气的全过程要杜绝一切燃烧物和火源,清扫完毕要选代表性强、准确可靠的采样点进行CO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取样分析确认无可燃气体存在,并经3次间隔测试合格为准。

(4)焦炉煤气、混合煤气管道必须用蒸汽或氮气进行清扫,同时在动火过程中管道内必须带有适量蒸气或氮气,以防管道内其他易燃物质发生同样危险。

篇2:带气作业安全措施

1.原则上夜间不适宜带燃气作业,特殊情况下,若在夜间进行,应设两处以上投光照明,照明应距离施工地点1Om以上,并保证照度。

2.带气作业不准在低气压、大雾、雷雨天气进行。

3.操作时有大量燃气冒出时,应注意警戒燃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40m内为禁区,有风力吹向下风侧应视情况延长禁区范围。

4.凡带压力进行的燃气危险作业,因压力过高影响施工,威胁到附近岗位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应通知燃气管理单位和生产单位降低燃气压力。

5.凡进行带燃气作业,应降低和维持燃气压力在1000~2000Pa范围。

6.凡在室内进行带气作业,对室内操作岗位,加热炉的高温火源、电火花等可能引起燃气火灾等危险源,应有防范措施。

7.带气作业不准穿钉子鞋,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装置。

8.高空带燃气作业地点应设斜梯、平台、围栏等安全设施,并符合标准要求。

9.带燃气作业地点的现场负责人应配备对讲机,随时与总调、燃气生产、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以便掌握控制燃气压力波动,及时联系压力情况。

10.焦炉煤气带煤气抽堵盲板、更换流量孔板、抢修闸阀等项工作,应考虑法兰盘和螺栓年久腐蚀生成氧化铁,因受摩擦发热而引起火灾,为此应将氧化铁中和。

篇3:燃气设施安全维护措施

1、天然气设施及燃气器具的安装应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橡胶管与灶前阀门、橡胶管与燃气器具进气口连接处,必须安装牢固,防止脱落,确保严密无漏。

3、灶前胶管应远离灶面,以防被炉火烧着,发生火灾。

4、您有义务保护燃气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向燃气部门报告.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和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种植乔木;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或者顶进作业;擅自从事爆破作业。

5、您有义务配合燃气管理部门在约定的时间内入户抄表,并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燃气费、燃气设施养护维修费。

6、您有义务配合燃气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户内燃气设施的维修、更换。

篇4: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燃气工程的业主单位是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建设也是燃气经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某些恶性安全事故,给燃气经营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燃气经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本文试图对燃气工程建设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类型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建议。

1燃气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1.1燃气工程往往缺乏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燃气工程单项工程数量多而投资小,从保证工程质量的角度考虑,一般都由建设单位即燃气经营企业供应主材,施工单位只包清工,利润空间小,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缺乏吸引力。甚至有些施工队伍就是一个包工头带几个农民工,挂靠相应的单位资质,人员素质低,机械设备配备档次低,不能满足燃气工程建设的需要。1.2工程地点分散在一些大中城市,施工地点分布在几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即使一个县城的燃气工程也往往分布在各个角落,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有限,在工程项目集中的时候,难以监管到位。给工程管理带来相当大的困难。1.3工期影响因素多市政燃气管道的施工受房屋拆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手续办理、临时占地补偿以及地方势力干扰等因素影响,工程拖延迟迟不能竣工。小区管道也因与土建、供水、供暖、弱电等交叉施工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按计划工期实施。长期拖延的工程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也容易产生安全管理的漏洞。2燃气工程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2.1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导致的触电事故燃气管道焊接、吹扫、试压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电力供应,而且燃气工程战线长,工地不能固定在一个范围内,一般情况都是临时接电。由于大多数施工队伍实力较弱,自身管理要求也低,又由于施工流动性大,设备损坏率较高,在机械、设备配备上舍不得投入,能省则省。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插头插板不正规、不防水,电缆电线断了再接,接了再断,粘结胶布不用绝缘胶布,类似情况比比皆是。施工工地发生的触电事故非常多,我市某工地还曾发生过一起因工人不慎把钢卷尺搭接到破损的电缆上发生的触电事故,给人留下的教训非常深刻。2.2管道沟槽开挖防护不当发生的塌方、行人跌落事故沟槽开挖是燃气工程施工的一道重要工序,往往战线很长,又由于其它因素影响,几天甚至几十天不能回填。土方施工队伍本身安全意识不强,甚至有些土方工程是地方势力强行承接的。本身没有施工经验,又不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管理,一是在超深挖掘时不加支撑,一旦塌方操作工人将受灭顶之灾;二是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灯等防护设施根本不做,到了夜间加上天气不好的时候,极易发生行人跌落事故。我市就曾经发生过一起行人喝醉酒后骑摩托车在经过未修复完好的燃气管沟时跌倒致死的事件,由于燃气公司的施工单位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最终几乎承担了全部责任。2.3材料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燃气工程比较分散,每个工程的工程量也不是很大,受材料供应、存放等其它因素影响,每次运输的材料量不是很大,有些施工单位图省事也图省钱,经常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超限、超载运输管材等,以致发生交通事故。2.4高空作业引发的事故燃气管道有时需要架空敷设,还有些地方燃气立管在户外安装,施工单位的操作工人缺乏专业培训,施工设备简陋,没有足够的劳动防护措施,也很容易发生事故。2.5清管、吹扫以及强度严密性试验过程发生的事故我们在一次次高压管线清管时就发生过一起因为清管球后面憋的压力太高,清管球突然冲出后飞到附近厂房的房顶上砸坏厂房的事故。做清管、吹扫、强度、严密性试验时,管道内的压力较高,压力释放口的气体泄放压力很大,再加上管道中的焊渣、灰尘甚至砖头、石块等杂物飞出,极易造成人身伤害。2.6带气、带压作业引发的事故为保证燃气的正常供应,有些燃气工程需要在带气、带压条件下施工,如果方案不周密,缺乏有效的检测、监护手段,一旦发生燃气泄露则后果非常严重。2.7其他事故如爆破施工、管道下沟时的吊装作业、钢管焊接无损检测等施工过程中都易发生安全事故。3做好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3.1切实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选择一只实力较强的施工队伍,并与之相对固定的长期合作,对于抓好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这样的队伍人员相对稳定,在与燃气经营企业合作过程中对燃气公司的管理模式比较熟悉也容易接受和遵从。由于有比较稳定的工程收入,这些施工单位的管理者在人员培训、设备和机具的投入上也舍得花钱,对抓好安全管理的软件和硬件方面都有较好的保障。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把安全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施工单位的重要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对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要求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3.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真正落实。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事故隐患,确认在已经通气或其他必要的场所施工是否办理了工作许可证,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燃气检测设备和消防设备;沟槽挖掘超过一定深度,沟壁是否放坡或加支撑物,是否备好了围栏、警示带、警示灯等装置;高空作业是否配备了安全带;管道吹扫、试压、射线探伤是否划定了足够的安全区域和安排了足够的人员巡视等等。燃气经营单位的工程和安全管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这些因素尽力考虑周全,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这些特殊部位、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和监护。3.3加强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把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把对工地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方位、多角度的加强工地现场的隐患排查。工地安全检查要重点抓好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临时用电情况的检查,查看电焊机、电器设备是否接零(地),是否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电线、电缆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私拉乱接、铜丝代替保险丝、裸露线缆接线等现象,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保护和防雨雷等措施。安全检查要尽力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避免发生漏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整改并适时跟进,并把每次检查的结果汇总,作为对施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者,必须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切不可麻痹大意,在有效地做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同时,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篇5: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生产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烘烤、喷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开坡口、砂轮机打磨、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接、切割和火炉作业等明火作业区。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距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m。

室内固定动火区的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固定动火区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有适用的、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

禁火区:

一般认为在正常或不正常情况下都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和存在易燃、可燃化学物质的场所都应划为禁火区。一般而言,厂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均为禁火区。

动火作业遵守的六项规定:

1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的申请。2检查和落实动火的安全措施。3动火设备经清洗、置换后,必须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做好动火分析。4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隔半小时以上或中间休息后再动火,需重作动火分析。5将动火现场周围10m范围内的一切易燃和可燃物质清除干净。6动火人员要有一定资格。7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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