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基本要求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基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3、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定期检查。

4、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5、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6、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设置冷却水管或用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7、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因为性质相抵的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发热、燃烧或爆炸。

8、化学危险物品着火后,要视其性质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储存中要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开存放,万一失火便于扑救。

9、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对包装破损、容器泄漏、储存过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1、严格执行规章规程,进入仓库内搬运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2、应根据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要求岗位职工能懂会用。

篇2: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常见的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和石油库。现以危险化学品仓库为例,介绍储存设施及其安全要求。

1、库址选择基本要求

(1)大型危险化学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等应设在远离居住区、村镇、工业企业和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地区,并应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厂矿企业的生产附属仓库不应设在城市的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区,宜设在厂区边缘的安全地带。

(3)小型仓库宜设置在企业单位的区域边缘,且要保证防火间距的要求。

(4)甲、乙类物品专用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易燃材料堆场等,宜设在市区边缘(郊区)地势较低的安全地带,城市煤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

(5)液化石油气储罐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单独设置。

(6)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布置。

2、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1)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1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单层库房

多层库房

高层库房

库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防火墙间

3、4项

1、2、5、6项

一级

一、二级

1

1

180

750

60

250

1、3、4项

一、二级

三级

3

1

2000

500

500

250

900

300

2、5、6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2800

900

700

300

1500

500

1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4000

1200

1000

400

2800

700

150

2项

一、二级

三级

不限

3

6000

2100

1500

700

4800

1200

1200

400

4000

1000

3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3000

1000

,700

不限

1500

1500

500

4800

1200

5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000

700

不限

2100

2000

700

6000

1500

1000

注:①高层仓库、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冷库,每座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防火分隔面积,可按《冷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篇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贮存措施

(1)贮存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除应有消防保卫设施外,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应进行分区分类隔离贮存。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物品,应单独贮存。

(2)对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器村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3)对相互接触能引燃烧、爆炸的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贮存,如:有机物、易燃物品与氧化剂,氧化剂与强酸性腐蚀物品,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等不得存放在一起。苯类与醇类因灭火方法不同,亦不宜存放在一起。食用原料(如不苏打等)应与有毒品分开,以防沾染发生中毒。

(4)遇水燃烧和怕晒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堆放。怕冻的物品,应在较暖库房中存放。

(5)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串倒换桶、焊修、整修、分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6)容器包装应密闭完好无损,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进行安全处理,改装换桶必须在库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物、爆炸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加强平时检查工作,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以及易燃烧、易爆炸的物品,除一日三查外,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相应地采取安全措施(如稳定剂含量减少的即添加补足,分解、变质、粘结、发热的堆垛立即倒垛分开存放,催请货主处理),防止发生自燃或爆炸。

(8)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遗留物质与装入物质发生抵触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保持库房清洁。

篇4: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岗位职责范本

1、专管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具备上岗资格证。

2、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的管理工作,实物和帐目上交下接要有记载,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3、负责对进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核对、数量、质检报告进行检测,查验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仓库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进货前要检查仓库是否通风,干净,发料后也要及时地对地面进行清扫。

5、必须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的的性质,并按要求分类存放,性质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库混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库房内、贮槽周围使用移动电话等。

7、仓库内外及贮槽严禁火种,并隔绝热源。

篇5: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措施

1、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分别存放,不能与其他材料混淆,设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2、易挥发物品装入密封的容器存放,且避免阳光曝晒,存放处严禁烟火,并由专人管理。

3、有毒和腐蚀性剂液桶应封闭严密,发现封闭不严、损坏和破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液体溢出。

4、在存放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应设有随时冲洗的设施。

5、处置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6、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7、从事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皮肤过敏人员不应参与作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