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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防尘管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要及时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同时,要加强日常局部通风安全管理。

2.局部通风设施的安装,要按照《规程》要求执行,其安装位置要恰当。

(1)局扇要放置于风机架上,安装平稳牢固,上部无松石、无滴水,安装位置不影响运输车辆和人员通行。

(2)采用压入式通风的局扇,要求安装在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并距巷道口靠近风流上侧10米以上。

⑶采用抽出式通风的局扇,其出风口是否安装在有贯穿

风流的巷道中,并距巷道口靠下风侧10米以上,污风能直接进入回风巷道。

3.局扇要有完善的保护装置,包括接地保护、防护罩等,其开关箱的上部不能有巷道滴水或设在十分潮湿的地方。

4.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10米。

(2)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10米,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米以上。

5.风筒吊挂平直、拉紧吊稳、接头严密、拐弯平缓,避免车碰和炮崩,百米风筒漏风率不大于10%。

6.长距离独头巷道掘进,掘进工作面风速达不到0.25m/s时要加装了抽出式局扇进行接力送风,以缩短单台抽出式局扇的送风距离。

7.混合式通风中,抽出式局扇的风量应大于压入式局扇风量的15-20%,风筒直径的大小与局扇必须相匹配。

8.强制通风的采场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局部通风,压入局扇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上风侧,风筒应接至采场人行道第3付楼梯以上;抽出局扇周边及回风斗的风门应密闭严密,如被爆破冲击波毁坏应及时修复,保持密闭严密、不漏风。值班长等管理人员每班应对采场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9.天井掘进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局部通风,井筒内应接铁皮风筒,接头应尽可能严密,减少风筒漏风;风筒高度应接至天井安全棚下,上端加接风筒帽,防止矿碴进入铁皮风筒内;下端应接天井倒三通,并及时放空进入铁皮风筒内的矿碴,防止铁皮风筒被矿碴堵塞。值班长等管理人员每班应上天井对天井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对于接近贯穿的高天井,尤其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施工人员不再支柱、采用“空心法”施工,导致风筒无法接至安全棚下而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10.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要开动局扇进行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要求连续运转。作业前或爆破后必须先开动局扇,排净有毒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作业。尤其是天井和强制通风采场施工人员上天井或采场之前,应先开动局扇进行通风,发现天井或采场炮烟未排干净或风筒被爆破损坏,不得强行上天井或采场作业,应先处理好天井或采场通风问题后,才能作业。

11.工区安装的局扇定时器所定的通风时间,应能够满足爆破后排除炮烟的需要,如发现炮烟不能有效排除干净的作业面,应适当延长所定的通风时间。

12.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矿场、独头上山、天井及独头井巷,应及时设栅栏和识别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如需重新进入时,要先进行通风或空气成份分析,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13.工区发现作业面、尤其是天井和强制通风采场爆破后不开动局扇的爆破工、发现进入工作面不先开动局扇的作业人员,要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并作出严肃处理。

工区发现局扇、风筒安装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的,要及时督促完成整改,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改屡犯的,要作出严肃处理。

篇2:矿井通风防尘管理规范

1.应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主要进回风巷、主扇、通风构筑物、局部通风设施、检测检验仪器仪表等要有专人(兼职)负责管理和维护。

2.应确保矿井风量、风速和风质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要连续运转;当井下无污染作业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主扇可适当减少风量运转;当井下无人作业时,要制定相关措施,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可暂时停止机械通风。

(2)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和分管领导,调度部门要及时通知有关工区撤离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3)在矿井进风口100米范围内,不允许存放容易引起火灾的物料。

(4)恢复机械通风前,要先检查主扇机房设施及主要构筑物的安全状况;恢复机械通风后,要检测井下作业点的风质、风速、风量,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5)主要回风井巷不应用作人行道。

(6)井下炸药库和充电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所有机电硐室要供给新鲜风流。

(7)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

(8)采空区、废旧或暂时不用的井巷,要及时封闭。采场开采结束后,要及时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9)矿井主要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需要通过时,要按要求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

3.矿井通风设备设施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1)每台主扇要配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完好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

(2)所有主扇应安设反风装置,使矿井风流在10分钟内反向和反风量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反风试验。主扇或通风系统反风,要事先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反风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有试验记录。

(3)主扇机房要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并建立相关记录台帐,详细做好记录。

(4)调度室至主扇机房应设有可靠的通信系统。

4.及时对矿井机械通风系统组织检查维修。

(1)有专人负责对通风系统的全部巷道进行经常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主要进风井巷和回风井巷。不应堆放材料和设备,发现塌陷、堵塞或漏风是否立即清除。

(2)所有通风构筑物(风门、风窗、风桥、导风板、风幛、挡风墙等)要有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3)不得擅自拆除井下通风设施,需拆除的,必须经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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