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起重司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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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起重司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着装整洁,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所用起重工具性能、额定起吊量,起吊重物,不得超过天吊的额定起吊重量。绳扣满足6倍安全系数。

3.起吊运行范围内(5米)不得有任何人员,周围作业人员要躲到安全可靠地点。整个起吊过程,要听从统一指挥。

4.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吊用具。

5.了解作业环境、天车轨道、吊运路线等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设好安全警戒。

6.作业负责人与天车司机确定工作内容、联系信号。

7.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天车的各部件是否正常,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8.擦净被吊运物件捆绑处的油污,棱角处要用软物衬垫,用经过核对的绳索或吊具将吊运物体与起重机械连接好。

9.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应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如无异常,将物体吊至指定位置卸下。

10.卸下吊物要垫好衬物,拆除吊具。将天车打到“0”位,关闭电源,吊运工作结束。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使用千斤顶时,应将底座找正,底座及顶部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升起重物时,应随重物随起随垫。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的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起过全长的三分之二。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使负荷保持均衡,保持同起同落。

13.利用小绞车起吊重物时,应按规程使小绞车稳固,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可用滑轮导向。小绞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及时停电。

14.信号传递必须及时准确,绞车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可动车。

15.使用两台设备共同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设备额外负担定负荷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篇2:非煤矿山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①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完好;

②油质,油量应符合要求;

③转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④机构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⑤滚筒有无损坏和破裂,钢丝绳磨损或变形无超限;

⑥检查绞车闸带有无裂纹,闸带磨损是否超限;

⑦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是否灵活,施闸后,闸把不得达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高。

6.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检查,换件或换油等检修时,必须注意遮盖好。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正确选择起吊点。

8.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9.检修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篇3:非煤矿山综采钳工(支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具备钳工和液压基础知识,熟悉液压支架结构、工作原理、完好标准。

3.配齐当日当日检修所需材料、备件、工具,了解上班支架运行情况。

4.检修支架顶部时,应搭好工作台;必要时将采煤机和运输机停电闭锁。

5.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缸体、销轴及高压胶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6.需要对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7.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碰坏。

8.待更换的各种胶管、阀、缸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9.各种配件必须为标准件,使用时规格、型号相匹配。

10.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截止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泵站,不许带压作业。

11.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各液压缸重新承载,最后把操作手柄打到“零”位。

篇4:车辆掉道复轨要求注意事项

1、运输过程中出现掉道时,要在通往掉道地点大于40米的关键安全地点,设“禁止通行”标志或设岗警戒。

2、进行复道作业前,首先检查车辆封装和连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然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无经验人员严禁参加复道工作。

3、掉道车辆严禁用绞车等设备牵引强行复道。

4、掉道后必须清理好现场,看好了退路。

5、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两轮掉道时,掉道车辆的非复道端必须用硬质木料垫实、掩牢,并有防歪措施,用工具将车辆抬高后,用木料随起随垫,待车轮缘与轨道边复合时,抽出垫木后放下车体。用手拉葫芦复道时,葫芦必须完好、自锁,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

6、起吊作业时要有经验的工人检查好顶板情况,选择好吊点,起吊时人要躲开吊点下、起吊梁下、重物下和受力回弹方向,不得站在被吊设备倾斜面的下方和两侧,并采取防歪措施,未采取防歪措施不得起吊。起吊要专人指挥,并时刻注意观察顶板和起吊设施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设备起吊时要找好物件的重心,平稳起吊,严禁用抬棚起吊。

7、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包括拾道、安装、装车、卸车等)钩头必须栓牢,易滑部位垫木板防滑,葫芦要完好,满足起吊要求,不准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葫芦,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准进入有可能被挤压的地方。在有坡度的地段,要用两个以上起吊能力均不低于起吊物的葫芦对起吊物进行起吊牵留,所有人员应躲开重物下滑以及歪倒范围。

8、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超高设备或有倾斜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设备、车辆歪斜的措施。

9、用复道器、千斤顶复道时,两端接触点必须加垫木板或其他防滑材料防滑。

10、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定位固定,严防杠杆转动或滑动。压杠人员号令一致,上放杠杆要缓慢进行。防止碰打人体。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11、斜巷处理掉道,严禁摘掉绞车滑头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必须涨紧,严禁有余绳,复道施工负责人要通知绞车司机复道施工情况,绞车闸轮必须闸紧。复道时,人员必须站在车辆的上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下方和两侧作业。

12、斜巷车辆掉道,靠近提升钢丝绳端的车辆掉道时,复轨前必须锁牢车辆后,先松一下提升钢丝绳,但不得留有余绳;远离提升钢丝绳的车辆掉道时,复轨前必须锁牢车辆,拉紧钢丝绳。

13、必须实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稳车(锁车)固定的方法按平巷掉道和斜巷掉道两种类型实施。

14、斜巷稳车(锁车)材料应选择使用不小于该地段提升用绞车钢丝绳直径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吨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连接卡。稳车(锁车)方法如下:

①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②锁定的方法应采用饶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倾斜方向上方车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两付,固定点不少于2道。

③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车辆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篇5:上下乘罐车注意事项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等罐笼停稳后,听从把钩人员的指示,排队按次序上下罐笼。

2、乘罐时,要服从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进口检身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人员进入罐笼后,严禁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工具物品不准露出安全门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罐笼尚未停稳及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

4、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员或火工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坐无安全门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

5、上、下车时不要拥挤,按规定人数乘坐,不准超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更不准在信号发出后扒车、跳车等。

6、乘罐人员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不要坐在车厢内,不准摘下安全帽,行车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卷帘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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