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列车运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轻轨列车运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运行中的轻轨列车及车站、线路、高架桥、地下线、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发生颠覆或其他意外。
二.执行人员及负责人
执行人员:轻轨列车驾驶员、车站值班员、售检票人员
负责人:乘务队长、站务队长、技术处长、营运处长、控制中心调度员、安全处长
三.消防设施和报警
消防装置:每辆轻轨车设置8个灭火器,其中列车车厢内2处共4个,司机室每侧各2个。车站在售检票亭和设备房内设置灭火器
报警装置:列车两端设置和控制中心及指挥人员联系的对讲机,对讲机呼叫号码:调度车站的售票亭内设置内线电话,可直接与控制中心调度联系。
四.发生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救援程序由驾驶员或车站售检票人员立即报告控制中心调度室。立即打开车门(如断电,立即拉开紧急缓解手柄,向外两侧推开车门)。疏散乘客,引导乘客向无火灾的安全方向和就近的车站出口疏散。抢救伤者脱离现场(如在地下线车辆没有断电,应立即驶出地下段,再开门疏散)。运用灭火器具,配合消防人员扑救,火灭后,保护现场,寻找现场证人、目击者,向调查人员提供情况,配合调查。
2.发生列车颠覆、撞车、撞人事故立即报告控制中心调度员,打开车门疏散乘客,抢救伤者,引导乘客向就近车站出口疏散。切断电源防止火灾或其它意外发生。配合救援人员,保护现场,寻找目击证人,妥善做好伤者和善后处理,按控制中心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五.事故处理
配合调查人员,调查事故情况,如实写出笔录,由安全管理部门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处分违章违纪人员。
篇2:轻轨变电所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轻轨变电所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轻轨一期工程沿线各变电所、西道口牵引降压变电所、南昌路牵引降压变电所、湖西路牵引降压变电所、车场牵引降压变电所、前进大街牵引降压变电所、控制中心降压变电所
二、执行人员及负责人
变电所值班人员、电力调度员、工务电务处长、安全处长
三、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应立即向控制中心调度、主管领导报告事故和现场情况,同时报警110、119、120,疏散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如有伤者,迅速抢救,疏散到安全位置。
2.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事故点电源,应立即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干粉式灭火器灭火,电器设备失火不得使用水源灭火。
3.事故后果较小,处理完毕后,按电力调度指令恢复送电。
4.事故后果重大,灭火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5.提交处理报告,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及提出整改方案
四.应急救援消防设施
变电所内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推式干粉灭火器、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公务电话:119(火灾)110(盗抢)120(急救)直拨调度电话:控制中心调度室电力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