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旋式塔机起板安全技术指导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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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旋式塔机起板安全技术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2、路基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3、路轨的铺设必须符合塔机的设计和安全规定。

4、认真负责做好对塔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5、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6、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7、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8、起板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9、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钳夹紧,增加的压重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10、起板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到位。

11、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篇2:塔机使用安全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塔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机正常工作气温-20。C—-40。C。

3、塔机工作风力不大于6级。

4、塔机应有良好的避雷接地。

5、塔机使用前应调试好安全装置。

6、夜间使用时应配备良好的照明。

7、塔机不得带病工作,各主要螺栓应确保可靠紧固。

8、工作电源电压应为380正负20度电压。处理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9、禁止在塔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杂物。

10、禁止在塔机各部位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品。

(二)操作注意事项

1、司机操作注意力要集中,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运输时不得离开操作位置。操作时要听从指挥,操作前需响铃。

2、严禁超载,严禁用钓钩直接吊挂重物,并不得在起吊的踵武上吊挂任何重物。

3、吊运重物不得蒙猛起猛落。严禁起吊冻结、固定在地面上的东西、严禁斜拉及拔装等工作。

4、严禁采用自由下落的方式下落钓钩或重物,当重物降至距就位点1M时,需采取慢就位。作业时平移吊起的重物时,重物高处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5、作业中停电时,司机将手柄扳至零位,总电源切断。

6、工作中不得调试或维修机械。

7、塔机工作时严禁无关人员上、下塔机。司机室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防碍操作的物品。

8、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9、作业完毕,将起重小车收回最小幅度,并升起钓钩。各控制开关拉倒零位,切断总电源,收好工具,锁好所有门窗,夜间打开红色障碍灯。

篇3:塔机装拆安全注意事项

1.塔机安装前或拆卸后,必须进行整修保养(做好记录):①由机管员、安全员组织机长、司机、机修工对塔吊各高强度连接螺栓、钢结构焊缝、销轴、钢丝绳、安全装置、顶升装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修(更换)消除;②检查整修后,必须对塔机钢结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③所有销轴、连接螺栓进行涂油保养,使用过的开口销一律不准重复使用。

2.租用和新购置塔机,如由外单位进行装拆:①必须签订书面装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盖双方单位公章;②装拆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有效塔吊装拆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明装拆地点,加盖企业公章(红印);③装拆单位必须提供装拆人员的上岗证原件。

3.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使用:

①凡标准节每角采用一只连接螺栓的塔吊,每次安装时,其基础节及以上二节共12只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使用新螺栓,并刷上使用颜色,第一次刷绿色漆,第二次刷黄色漆,第三次刷红色漆,第三次使用后报废销毁;

②凡新购置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都应刷上使用次数标色漆,严格控制,禁止超期使用。

③对现有的已确认重复使用三次以上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给予报废销毁;

4.在塔机安装前,发现钢结构(标准节、大臂、后平臂、套架)严重锈蚀(包括重要部位焊缝)、变形或运转机况差,不能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的,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测检定,严禁冒险安装使用。

5.塔机装拆必须事先编制书面方案,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6.塔机基础应严格按照厂方施工图要求制作,基础预埋螺栓配置应具备材质检测合格报告,塔吊安装前应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砼基础检测合格报告。塔机压重必须采用砼预制块,禁止使用砖块。对吊点已破损、砼开裂的砼压块应停止使用。

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戴好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带,脚穿防滑胶鞋,配备工具袋。

8.安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9.安装作业区要设立警戒区,挂牌示警,并有专人监护。

10.安装前机管员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液压顶升机构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正常使用,以及检查各种吊索、吊具、板手、铁锤等工具。

11.严格按照塔机施工说明书要求的程序进行装拆,人员配备充足、分工要明确,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机管员),专人(机长)负责操作液压顶升装置。

12.塔机顶升前,应将大臂顺着安装方向固定牢固,严禁转动,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四级以上风必须停止顶升作业。

13.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4.高空作业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包里,不准随意乱放,禁止向下抛扔物件。

15.汽车吊作业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起重绳、制动装置应完好有效,严禁超载使用。

16.吊运物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稳,前后大臂应牵挂风绳,小、散件应采用箱笼吊运。

17.塔机各种连接螺栓、未镀锌的销轴必须进行防锈保护,特别是基础部位,应采取严密的防锈措施。

18.塔机安装结束后,在自检的基础上,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19.塔机拆卸经检查、整修、保养后暂不安装的,应妥善堆放、保管,避免浸水腐蚀。

篇4:塔机在操作使用中安全要求

塔机司机在操作使用塔机时,应切实注意以下几项安全事项:

1操作司机应以充沛的精力进行工作,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带病工作,不得在操作中与其它人员闲谈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2司机必须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并要鸣铃示意,以引起现场有关人员的注意。

3严禁超负荷使用塔机,严禁使用起重机吊钩载人升降,严禁斜拉、斜吊物件。

4根据吊重物的重量和现场的情况,正确地选择工作速度。调速时应逐级增、减。禁止越级调速。

5任何一个工作机构换向时,必须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特别是在操纵回转机构时,因起重臂长度大,回转惯性力矩大,更应稳妥地进行操作。

6司机要密切注意起重物件的绑扎是否牢固合理,以防吊重物在空中坠落和在空中翻转。

7不同的机型,有不同的操纵使用方法,不同的施工现场,亦有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不同的施工方法。因此,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机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塔式起重机在操作使用中,有时会遇到意外的突发事故,操作司机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

8.1制动器突然失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当吊重物处于空中时,如果制动器失灵,操作司机必须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首先发出报警信号,根据现场施工人员分布的位置和吊重物的重量和体积,采取果断的处理措施。通常是采取继续起升,并将重物转到空旷的地方,用电动机控制使重物下降到无人的空旷处。

8.2起重物处在空中,突然停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当吊重物处在空中突然发生停电时,应首先查明停电原因。如果停电时间较长,应采取措施使重物下降到地面,通常用扳手逐渐松开制动瓦,使重物慢慢下降。

9塔式起重机在运转中,司机要注意观察和细听各传动机构有无异常声音,各传动机构轴承有无过热现象,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

塔机在运转中,绝对禁止检查和调整各工作机构,以免发生事故。

10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做好以下几项安全工作:

10.1对轨行式塔机,应将起重机开行到轨道中间停放,上紧夹轨钳,吊钩起升到距离起重臂2-3m处。且将起重臂转到与轨道平行的方向。

10.2将所有控制器的手盘指针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10.3在6级风以上时或遇暴风雨时,须用足够的缆风绳拉固塔身。

10.4驾驶室内不得过多的放置润滑油、棉纱头等易燃物品,工作完毕后将所有的门窗关闭好。

除上述要求外,操作司机尚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好安全工作。

篇5:塔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工程概况:

传媒星城B地块2#楼子单位工程位于兴宁区长堽路五里一号,该楼地下2层,地上25层,每层高3米,建筑总高度77.4米,建筑总面积21630.58平方米;该工程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工程主体安装一台型号QTZ5512塔式起重机作垂直运输,第一次安装高度为:40m(起重臂到基础平面距离,以后根据土建进度要求进行顶升),最终安装高度为90m。该施工现场地势开阔,符合塔机的安装、拆卸及进退场条件,该设备产权属于广西大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附厂家证明)

?建筑起重设备安装过程安全措施?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其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为防止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目的

预防、控制和消除塔式起重机拆装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护公司员工的健康及权益。

三、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四、防治对象

公司从事的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人员。

五、预防措施

(一)安装前的准备

1、所选用的起重机械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等文件资料。

2、起重机械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专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专项安装方案报分公司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和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后方可施工。

5、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应在施工作业的周边必须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划定临时警戒区,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隔离区域。

6、安装前,安装负责人应向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7、安装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安装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违章作业。

8、作业前应全面检查使用的专用索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具或替代产品。

(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塔机架设时架设安装的操作平台应在周边安装护栏,护栏挂上密目网,在第一节和操作层各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并拉结牢固,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

(2)安装过程中严禁向下抛掷物件工具等,所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

(3)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若发现身体状况不能适应高空作业的,要及时更换合格人员。

(4)严禁酒后作业、不准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上班。

(5)严禁在垂直上下方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时下方必须划定范围,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6)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突发的天气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做好加固后方可离开。

(三)防止触电措施

(1)现场的起重机械用电应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机械用电采用TN-S接零系统,并实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

(3)每台起重机械应配置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0.1S。

(4)塔机的总电源应设置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机的主回路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流保护装置。

(5)架体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m。

(6)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和所有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要做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起重机械应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7)现场电气线路的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8)在对设备电器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人员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或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四)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技术要求

(1)汽车吊吊装时必须严格按方案设定的起吊半径及起吊高度吊装,严禁超吊,必须设专人负责监管,汽车吊臂的仰角必须严格控制,每次吊装由负责监管人员对起重臂上的刻度盘进行控制(由起重指挥、信号工负责)。

(2)汽车吊行走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点必须平坦,进行吊装作业时地面必须夯实,压实系数≥0.9,支脚处铺设2层枕木,面积为2m×2m,严禁将支脚直接放在回填土层上。

(3)起重机起吊构件严禁斜拉、斜吊、旋转过猛,吊点夹角不少于30°。

(4)起吊构件时,应先吊离地面100mm,作起重机支脚倾覆边稳定性校核,严禁超工况使用。

(5)在四级风以上严禁吊装作业。

(6)绑扎构件的吊索、吊环、吊具必须良好,不能有超规范的缺陷作业,绑扎方法正确、牢固,以防吊索断或构件滑落,使起重机突然失重吊臂大幅度摆动引致倾覆;并应每班检查吊索、吊环、吊具的良好的情况。

(7)吊车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作业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上岗证,交接班必须进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严格按照交接班制作。

(8)构件起吊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部门确定的吊点绑扎吊索,并采取措施使在起吊过程中不滑移,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

(9)每班作业前必须对吊车工况进行全面检查,每次起吊前,必须进行试吊,试吊高度1m以内,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转动,吊点位置是否正确,吊具是否安全,吊车支脚是否下沉,在确保吊车没有安全问题后方进行正式的吊装作业。

(10)为确保吊车平稳吊装,需指挥人员1名,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力的地点,并清楚的看到吊装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及时、果断。

(1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遇到4级以上大风、地面下陷应采取措施,将构件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或检查。

(12)每次吊装工作开始前,汽车吊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或有磨损,应立即修理;经检查汽车吊的性能完好后,相关人员书面签字确认,方可开始吊装,就位工作。

(13)构件到达安装高度就位后,拧紧螺栓时如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四周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应使用安全带,如在梯子上进行,梯子应绑扎牢固并使用安全带。

(14)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设置吊装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人员入内。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抢险目标

1、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2、快速疏散人员。

四、工作原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及项目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五、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一)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二)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

第二章应急预案组织职责

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抢险总指挥长:黎庆喜联系电话:

抢险组组长:廖胜联系电话:

组员:?黄?文?联系电话:;?刘?华?联系电话:

?黄雪莲?联系电话:;?吕明蔷?联系电话:

?李远洲?联系电话:;?曾俊明?联系电话:

下设:

通讯联络组负责人:黄祉瑶?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组负责人:韦留凤?联系电话:

消防保卫组负责人:杨庆棠?联系电话:

抢险抢修组负责人:陈健震?联系电话: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陈云宇?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陈立?联系电话:应急外救援电话:110、120、119

二、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救助;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二)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三)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四)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五)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六)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七)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八)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第三章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一)起重机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当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上一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三)事故报告流程(详附表2)

二、分级响应程序

(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当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二)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应迅速逐级上报,请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三、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二)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三)探测现场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结构、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

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类型和特性,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

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四)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

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五)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六)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四、现场紧急处置与指挥

首先领导小组的组长黎庆喜,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压电线,需查明触电危险区域;如:建筑起重机械坍塌,需查明其构件部分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查明情况后立即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通讯联络组负责人黄祉瑶,按职责规定负责上报事故情况,联系“119”“120”抢救伤者等事宜。

技术支持组、抢险抢修组负责人韦留凤、陈健震,按职责规定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将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消防保卫组负责人杨庆棠,按职责规定负责安排人员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管理施工现场的大门,查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有效证件,对外来的相关人员注意礼貌用语。迅速查清事故现场目击者和事故责任人。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陈云宇,按职责规定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如情况特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项目部的车辆将重度受害者尽快送到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陈立,按职责规定负责保障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

六、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一)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第四章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安装。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涉及到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建筑主管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二、事故调查报告

项目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和公司的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问询笔录、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三、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

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表(详见附表1)

二、资金保障

项目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三、监督检查

项目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六章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项目部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二、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提出申请报公司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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