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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标准检验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接管物业内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确保智能化系统投入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接管物业内的可视对讲系统、IC卡门禁系统、消防和电梯及围墙报警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巡更管理系统、自动抄表系统、车辆出入和停车管理系统、通讯和接入网系统、物业管理数据库管理系统、家庭智能化系统的验收。

3.0职责

3.1接管验收小组按本指导书对所接管物业的智能化系统进行验收。

4.0工作程序

4.1标准

参照国家JC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75-49《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CECS89-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EIA/TIA568A《商业建筑物电信布线标准》、ANSI/TIA/EIA570《家居布线标准》、EIA/TIA569《建筑通讯线路间距标准》及达到设计要求。

4.2验收标准

4.2.1可视对讲系统:

a)主机和各分机面板目视完无损坏、刮伤,连线紧固良好,主电源工作正常,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情况下能自动切换;

b)能实现来访者与楼内住户的双向通话及画面可视,声音、图像清晰;

c)楼内住户可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的控制装置;

d)楼内住户可直接向监控中心报警。

4.2.2IC卡门禁系统:

a)主机和电磁锁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可靠;

b)电磁门锁安装于每座楼可视对讲机机旁和地下车库的电梯门口处;

c)220V交流电源使用专用电源,备用电源使用电源箱,线路电缆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KΩ;

d)使用操作员卡可测试开锁,电磁锁在平时使用IC卡或在可视对讲分机上可进行遥控,紧急情况下里面可以手动开锁,外面可用机械钥匙打开;

e)只有合法的持卡者使用自己的非接触IC卡靠近配套的读写器才可自动开锁;

f)发卡计算机的IC卡管理软件具有发放初始用户卡、修改或删除已发卡号的功能;

g)电磁门闭门器安装牢固,能自动闭门;

h)门被强行打开或门保持开启状态超过了预先定义的延迟,则报警响起,系统连续发出蜂鸣音并闪光;

i)键盘操作时只有输入合法的命令后方可开门。

4.2.3消防与电梯、围墙报警网系统:

a)破碎按钮装置于每层楼的楼梯间,应完好无损;

b)各楼层的声光装置及区域联动装置能可靠动作;

c)每个防火区至少设一个手动报警按钮,任意相近两个按钮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d)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金属管保护良好,各线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

e)消防控制系统有下列功能: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其工作、故障状态,显示闸阀、水流批示器状态;

监视高位水箱液位状态;

对泡沫、干粉灭火系统应控制系统的启停,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接受手动报警钮和报警阀等自动灭火系统启动信号,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启停;

确定火灾时能启动事故广播和消防通讯设备,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消防主机通过低压配电柜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

在监控中心计算机显示动态流程图、参数变化、设备运作情况、状态及故障分析。

f)报警状态下,住宅内响起警笛声,监控中心的报警台也开始报警并能显示该触发按钮的楼房号、层数等信息;

g)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小区内响起警笛声,并能接通紧急疏散广播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及相关的摄像机和录像机;

h)任一防火区设定的两

个控测器同时报警时,监控中心发出信号使防火卷帘门自动落下;

i)报警、监控中心的双供电自动切换可靠;

j)测试安全报警系统的误报率接近于零;

k)报警的时间、地点将自动地存储的计算机的数据库中,可查询;

l)围墙穿越报警系统在发生线路短路或断路时会引起控制器报警;

m)微波、红外线双鉴式移动物体探测器被触发时,监控中心的围墙报警系统控制柜发出报警信号并在平面上显示报警发生的地段;

n)电梯故障时,在监控中心能显示电梯有具体位置;监控中心可对电梯轿箱广播。

4.2.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a)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和电梯等处的控制装置可进行有效的监视和记录;

b)视频线无松动,监视旋钮可正常调节,防护罩控制、镜头控制连线牢固,防雨、防尘罩密封良好;

c)可使用飞机操纵杆式云台控制该摄像枪的左右旋转、镜头拉远拉近、定格等操作;

d)监控系统能与报警系统联动,能根据需要自动把现场图像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

e)操作时分切换器可将任意一只摄像枪的信号切换到主监视器上进行显示,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码;

f)摄像枪的观察视野和亮度变化的范围符合图像清晰等要求;

g)云台和电缆接口防水好;

h)云台可全方位旋转,水平旋转范围为0-360。,垂直旋转范围为±60。,具有自动回旋功能。

4.2.5巡更管理系统:

a)巡更系统的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b)每支巡更枪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编码和计算机存储系统;

c)巡更枪轻触微型巡更按钮后,巡更点的到位信息即存入枪内,将巡更枪插入计算机的插座中,即可读取所有的巡更信息。

4.2.6自动抄表系统:

a)自动抄表系统可实现水、电和煤气费的计算机自动抄表、查询、统计、打印功能;

b)每户的LON控制节点能准确、安全地计量,各参数信息能可靠地传输到集中抄表计算机进行存储处理;

c)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

4.2.7车辆出入和停车场管理系统:

a)读卡机、遥控器、档车杆及其控制器、感应器安装符合要求,能可靠工作;

b)购、租了车位的持IC卡者,由读卡机控制档杆升起或放下,计算机存储入车记录及存放时间记录;

c)非持IC卡者,由门岗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人工收费处理,计算机存储存放时间及收费记录。入口刷卡记录车辆入场时间,并对入库车辆统计,入口显示空车位数量,出口刷卡根据停车时间计费收费,财务的专用电脑对所有出入车辆情况进行统计和打印;

d)可对车辆存放历史记录进行统计、查询及打印;

e)停电时,档车杆可用人工方法升降。

4.2.8通讯和接入网系统:

a)电管竖井内线槽固定牢固,支架涂漆,接地可靠,井内出线口正对检修门;

b)电盒安装位置正确,横平竖正;

c)电缆长度从插座到配线箱不超过90米,跳线、设备线及交叉跳线的长度不超过10米;

d)留有数量的通讯插座,插座安装在固定的位置;

e)符合布线设计要求,支持电话、电视、数据、多媒体等服务;

f)业主加入INTERNET可获取物业管理、收费、治安管理、服务管理等信息。

4.2.9物业管理系统:

a)有保证中心计算机数据库信息资源的安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正常运行的治安措施;

b)设置安全的分级查询、修改权限;

c)有良好的查询界面,方便有权限的人员进行查询、维护和更新;

d)能自动提醒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4.2.10家庭智能化系统:

4.2.10.1能达到安全防盗报警、家庭自动化和家庭通讯功能。

4.2.10.2安全防盗报警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a)各安防前端设备布置合理,安装位置正确;

&nb

sp;b)烟感探测器探头,倾斜不大于45。,按5%比例喷烟验证报警。温感探测器安装牢固,按10%的比例加温验证报警。手动报警按钮安装牢固,任选两处验证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各接线端子牢固;

c)当房屋被非法侵入时,防盗报警系统能自动启动,在室内响起警笛声(要求大于60dB)的同时,通过电话线自动拔通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电话和110电话以及预留电话;

d)煤气敏感元件启动时,在室内响起警笛声(要求大于60dB)的同时,通过电话线自动拔通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电话及预留电话;

e)温感、烟感等敏感元件启动时,在室内响起警笛声(要求大于60dB)的同时,通过电话线自动拔通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电话和119电话以及预留电话;

f)电话报警时能自动强制占线;

g)屋主按动家庭检测装置检测按钮,室内的安全装置状态信息会由红绿灯的显示正确显示;

h)系统编码设定后,自动投入运行,一旦报警产生自动声光报警,同时联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将该区域的摄像机图像自动切换到电视监控系统的电视屏幕,同时录像。

4.2.10.3家庭自动化:

a)通过电话拔入实行对家用电器远程调节控制;

b)具有与相关网络联接的接口。

4.3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a)完整的竣工图纸;

b)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c)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网络联接的有关协议文件(包括互联网、电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

e)竣工验收记录、报告;

f)系统性能测试报告;

g)系统功能的最终描述;

h)系统软件编制说明;

i)系统监控点参数设定表;

j)系统线路端接与配线架描述;

k)提供《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程序员手册》和《系统工程维护手册》等教材;

l)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实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m)整个智能化系统的线路布置总图。

4.4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应按《物业接管工作规程》做好记录、签署。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物业接管工作规程》

篇2: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项目工程的验收移交程序。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智能化工程。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甲方物业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交接工作。

区域主管/施工技术组负责协助及跟进区域内各项目的验收工作。

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并保管完工项目竣工资料。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工程验收移交和结算。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助理提出内部验收申请,深圳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内部验收,其他项目由施工技术组组织其它城市负责人验收。

5.2参与内部验收的人员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项目组必须针对整改要求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内部验收的内容包括:

A、系统功能验收和感观质量验收(参考施工细化方案)

B、前期检查记录的验证(参考相关体系文件)

C、施工工艺符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D、竣工资料齐全(过程资料齐全)

E、完成用户培训,填写《培训签到表》

5.3项目组完成整改后,重新报施工技术组进行复查,直至所有内容符合施工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整改完成后报甲方组织验收移交。

5.4组织外部验收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并附《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及《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保留一份(记录表格可以采用甲方提供的类似表格替代)。

5.5施工技术组负责收集完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建立档案。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2-F1《智能化工程交接记录》

VKWY7.5.1-J02-02-F2《智能化工程设备清单》

VKWY7.5.1-J02-02-F3《智能化工程竣工资料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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