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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停转电处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辖区停、转电处理程序

一、目的

规范对停、转电的管理,确保市电停电时能顺利进行转电,同时保障安全。

二、适用范围

计划停电或特殊停电时的处理及转电程序。

三、处理程序

1、由于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突然停电,备用柴油机组立即自动投入,供电给消防系统和公共照明系统。值班人员要及时询问供电局的监察部门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间,并上报主管。

2、供电部门常规性停电如高、低压设备的定期检修,供电局的高压维护等,在接到供电部门的通知后,立即由主管拟好停电通知及工作票,由部门主管签发停电通知后对外张贴。工作票交由值班电工执行。

3、内部检修或整改停电,尽量选择在节、假日,确认无重大活动、加班后,由主管拟定停电通知,在部门主管批准后对外通知。

四、相关记录

《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GD/E-QE-001-060

篇2:S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促进装修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区域内的物业装饰装修。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房屋装修的监督归口管理,订并制定违约处理措施。

3.2工程主管负责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和装修完毕后的检查。3.3收银人员负责对装修应收款的收缴工作。

3.4内勤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装修的证件。

4工作程序

4.1装修申请程序

4.1.1业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4.1.2提交装修施工方案一份,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由管理处与装修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1.3特殊情况,如业主/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业主/住户可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申请表中凡装修公司填写的内容均由业主/住户填写。

4.2装饰装修申报审批程序

4.2.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持收房手续及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水电线路图、花园施工图、局部改动立面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图纸上需标示出空调室外机具体安装位置)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由装修监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交付配套设施及土建安装、防水工程现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并填写房屋验收表格,审批时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处工程主管对装修工程内容以及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批。

4.2.2凡涉及墙、梁、柱及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必须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装修安全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

4.2.3营业房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需有消防部门的批复;饮食行业需有卫生许可证。

4.2.4在装修前对厨卫进行闭水实验,如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渗漏,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如超过保修期,则对业主予以解释,让其自行处理。

4.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4.3.1装修保证金、出入证押金、工本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费。

4.3.2以上费用由各管理处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装修公司收取。

4.3.3凭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量情况按规定填写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后,再办理《装饰装修责任书》;

4.3.4签订责任书后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签领隐蔽工程图纸;

4.3.5办妥上述手续后,在工人进场前,由管理处对工人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及其它注意事项的统一培训,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对培训结果进行签字,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4.4装饰装修相关费用缴纳

4.4.1为了保障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保证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管理服务费;

4.4.2费用项目(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管理处制定,并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拓展经营部批准后生效):

4.4.2.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4.4.2.2《装饰装修施工证正证》、《装饰装修施工证副证》工本费;

4.4.2.3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正规装修公司)缴纳,待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检查半年后,且未给业主、毗邻、公共部位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时,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

4.4.2.4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公司交纳;

4.4.2.5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缴纳;

4.4.2.6安装空调前应缴纳安装质量保证金,待安装完毕后即退还此保证金;

4.4.2.7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时,按相关条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未违反相关条款,上述费用在办理竣工手续时无息退还装修单位;

4.4.2.8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照;

4.4.2.9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4.5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4.5.1《装饰装修施工证》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涂改无效。施工单位将此证贴于入户门内,以备现场查验。

4.5.1.1出入证一人一证,必须本人佩戴,如出现人证不符、证户不符、证件过期或被涂改,管理处有权收缴,并向装修公司收取违约金。

4.5.1.2进出小区大门,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不予进入。

4.5.1.3施工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

4.5.1.4装修竣工后,办理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5.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为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应责成其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施工;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岗护卫亮证,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管理人员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4.5.3运输装饰材料进入小区时,严禁任何影响小区统一管理的材料进入小区;

4.5.4严禁将《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将予以没收;

4.5.5《装饰装修施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临时出入证》

遗失需重新补办;

4.5.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办理证件延期需交纳装修管理费;

4.5.7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入。若业主(住户)需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5.8装修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填写《违规处理通知单》,由装修负责

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管理处备案后,有权作强行停工处理;

4.5.9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装饰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6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4.6.1装修材料出场时装修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条》。

4.6.2工程主管负责根据装修进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并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督促业主/住户补办申请手续。工程主管及时将巡视内容详细记录在《装修巡视记录表》中。

4.6.3厨、卫装修中的改管、防水等工程及主体结构合理变动时工程主管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监督。

4.6.4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4.6.5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4.6.6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严禁在花园内搭设亭台楼阁,严禁在空中花园内修建超高超重的假山、水池、喷泉景观;

4.6.7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如有违规应立即恢复;

4.6.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如有违规应立即拆除;

4.6.9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0空调室外主机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空调机位上,内、外机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管内;

4.6.11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2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改变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3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打洞,凿槽埋管不得超过30

篇3:物业辖区水泵房管理制度(3)

物业辖区水泵房管理制度(三)

1维修员对水泵房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3值班人员应对水泵房(包括生活水泵和消防水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关渗漏情况,有关记录填写在《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定期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状况,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正常情况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包括喷洒泵)的选择开关应处于自动状态。

5消防水泵每月应自动和手动操作一次,确保消防泵在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6泵房每星期由设备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设备外表的清洁。

7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管理;透气管(孔)应用不锈钢网包扎,以防止杂物掉入水中。

8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按维修保养程度分别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或《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9保证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篇4:X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供配电房设备管理规定

1维修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中心的供配电调度命令。

4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相关检修记录。

5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6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7定期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8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9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窜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10维修员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于造成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由维修员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并根据情况填写《维修单》安排相关维修。

11高压配电室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12工程主管每周应对供配电设备房检查一次。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检查一次。

篇5:X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制定检查制度。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2运行检查必须由各专业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填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重要问题立即汇报并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

3、外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由外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外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外包或维修部门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并应填写相应的维修或维护记录表,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都应作好记录,维修员或外包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分别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或《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5、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维修员根据责任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工程主管着重针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于《巡视检查记录表》,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

7、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天、每周均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8、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认可。

9、记录

《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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