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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涂装作业安全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船舶涂漆因工艺要求不同应选择不含苯,或含苯量低的涂料和稀释剂。

2、严禁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3、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船舶防锈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红丹量低的涂料,但禁止喷漆。

4、禁止在无有效通风作业场所施涂含苯涂料(包括稀释剂)和使用含苯有机溶剂。

5、在密闭舱室内,严禁用火焰法除旧漆。在密闭舱室从事含有机溶剂的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测爆、测氧和测定有害物质浓度并做记录。检测结果超标或不具备检测条件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适用、有效的个人呼吸保护器。

(2)检查涂装作业场所附近的热工作业状况,确认没有明火高温作业。

(3)检查防爆电气、照明是否完好。

(4)采取适当的监护措施。

6、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厂家生产的涂料,要认真阅读和学习产品说明书和安全卫生技术资料,重视厂家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建议。

7、严禁在油漆间吸烟,油漆间内所有防爆灯具、开关必须完整可靠。

8、正在油漆或漆迹未干的舱室应加强通风。

篇2:船舶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

1、船舶加装燃油、滑油工作的总负责人是轮机长,轮机长应向船长了解加油港口的有关防污染规定及加油要求,做好加油的准备工作。

2、加油场所应悬挂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消防皮龙、灭火器。

3、制定加油应急计划,并确认供、受双方个采取的应急措施。为预防意外应备好工具和应急物品;如空桶、吸油材料、化学消油剂、锯末、棉纱、破布等。

4、配备足够的加油人员,他们应熟悉加油系统的溢油管、空气管、溢油柜、测深管的位置和加油计划的详细过程。

5、安排木匠堵好甲板出水孔。机舱加油人员应开启受油气孔,堵好集油槽放残孔,油舱透气管无集油容器的应放置集油桶。

6、检查供油管另一头接头盲板及与之有关的接头盲板,密封要好;有关的加油阀开关要良好;油管接头装好后,下放应放置集油桶。

7、校对好通讯工具,与加油方约好联系信号;并双方确认供油泵启动、停止联系信号以及责任权、责任方。

8、加油时驾驶员应在本船悬挂“B”信号旗,夜晚亮“红”灯。

9、要控制加油速度,随时做好应急停止准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通知供油方停泵。

10、加油期间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加油管接头处、透气孔及另一舷加油管盲板是否滴漏。

11、测量人员要勤测空挡,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测量尺寸,保持联络通畅,受油舱转换注意先开后关顺序。

12、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按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中分工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控制溢油扩散,收回清除溢油。

13、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方能拆除加油管。关闭、封好所有阀门和盲板。滴落甲板的污油应及时消除干净。

14、在美国加油时,还应按其特殊规定执行。

篇3: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

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置,保证万一采取二氧化碳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不泄露。

7、危险品在船期间一定落实防火措施。甲板及舱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及时收放并妥善安置舱口灯,当班驾驶员和船员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监装,严格把关。

8、在装载危险货物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安排水手按港口规定悬挂或显示规定的信号。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并应保持足够的留船人员。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火灾。

9、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过程中,若发生撒落、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速报公司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10、船长应根据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海区水文、气象的具体条件和情况,精心设计航线,制定周密的航行计划,若有疑难应立即报告公司航运部门,以便得到协助和指导。

11、不论航行、锚泊或等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定时测量货舱和货物的温湿度。进行合里通风,防止汗湿及可燃气体的积聚,并做好记录。

12、当班驾驶员须定时察看烟火探测器,二管轮、木匠要定时测量油水舱及污水井,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入航海日志。

13、货舱双层底燃油舱尽量不要使用,如须使用加温时应先取得船长同意,安排专人负责加温至驳动为止,油少时加温更要注意,严禁空舱加温。

14、抵达港口前,可视气象条件和海况情况开舱检查货物,检查前必须进行充分通风,防止货舱内缺氧或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

15、船舶在开舱卸危险货物前,应先进行充分通风;在开舱盖时应有防止摩擦火花的措施,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值班驾驶员必须检查督促卸货工人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严禁不安全作业。

篇4:船舶油漆间安全管理须知规范

油漆为易燃易爆物质,易挥发出易燃气体,油漆堆积在狭小的油漆间内易产生足够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发生燃烧、爆炸,所以必须加强油漆间的安全管理。

1、不准在油漆间内及附近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2、油漆间须保持一定的自然通风,通风孔必须装有防火网,以防火星进入油漆间内,防火网要保持良好。

3、油漆间不得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和易自燃的物质。

4、油漆间的油漆桶堆放的要整齐、牢固,避免船舶摇晃时漏出。

5、已开启未用完的油漆必须把盖盖严,减少气体的挥发。

6、油漆间的水喷淋系统要保持完好,标示清晰,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阀门保持活络,自动水喷淋系统水管中要保持一定的压力。

7、油漆间的门上要有清晰的警示标志。

8、水手长负责油漆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篇5: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须知

1、舷梯口和货舱口须显示“禁止吸烟”的警告牌。

2、装有危险品应按规定悬挂装卸危险品的号型、号灯。

3、装卸危险品时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入现场。

4、装卸危险品时不得动用雷达,不在船上发电报。

5、消防器材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6、禁止在甲板或货舱内吸烟。

7、有明火的拖轮或驳船不得靠绑。

8、甲板等处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经船长同意,还应向港口主管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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