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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冬季降临,寒冷的气候及可能出现的冰雪天气会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影响,极易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为防患于未然,要求各办事处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一、要求驾驶人员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冬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得麻痹大意。

二、提前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雾的准备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前报公司解决。

三、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发现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每一辆车的安全性能完整。

四、严格管理,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管理,严禁他们开快车、开违章车。在遇到雨雪天气一定要小心开车,放慢行驶速度。

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并上报。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11日

篇2:某某运输公司冬季安全管理办法

冬季来临,气温下降,雾天能见度极低。为了确保各运营车辆正常稳定高效的进行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司属各车辆注意做好换季防护和严格遵守:

一、车辆管理

1、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项目进行例检,确保个性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保证GPS正常,否则不得上路经营;

2、雾天行车须谨慎,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车站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以免发生碰撞和刮擦。浓雾能见度非常低时,应及时靠边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小灯、尾灯或示宽灯,待浓雾散后再继续行驶;

3、做好车辆换季保养。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4、车辆随车安全设施(工具、备胎、三角木、防滑链、铁铲、灭火器、消防锤、沙袋、手电筒)必须齐全、有效;

5、车辆必须注意防火措施,汽车加注燃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火。在汽车(尤其在油箱)周围尽量少用和不用各种“名火”如打火机、火柴等。检查线路。及时检查通电导线接头的松动,脱落和短路,更换漏电的点火线圈、分电器,高压线和火花塞。不许用“吊火”的方法开“凑合车”。严禁在车上对蓄电池进行短路和刮火试验。当发现线路起火,必须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或关闭电闸开关;

6、禁止夜间22点到次日6点运行、发车.

二、驾驶员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员与所驾车辆类型证照必须相符,持有公司上岗证,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运行里程在3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行驶中3-4小时必须更换(如实填写交接单;)

4、驾驶员必须保证充足睡眠、精神饱满、情绪正常;

5、严禁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6、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7、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8、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篇3:冬季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冬季来临,气温下降,雾天能见度极低。为了确保各运营车辆正常稳定高效的进行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司属各车辆注意做好换季防护和严格遵守:

一、车辆管理

1、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项目进行例检,确保个性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保证GPS正常,否则不得上路经营;

2、雾天行车须谨慎,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车站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以免发生碰撞和刮擦。浓雾能见度非常低时,应及时靠边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小灯、尾灯或示宽灯,待浓雾散后再继续行驶;

3、做好车辆换季保养。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4、车辆随车安全设施(工具、备胎、三角木、防滑链、铁铲、灭火器、消防锤、沙袋、手电筒)必须齐全、有效;

5、车辆必须注意防火措施,汽车加注燃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火。在汽车(尤其在油箱)周围尽量少用和不用各种“名火”如打火机、火柴等。检查线路。及时检查通电导线接头的松动,脱落和短路,更换漏电的点火线圈、分电器,高压线和火花塞。不许用“吊火”的方法开“凑合车”。严禁在车上对蓄电池进行短路和刮火试验。当发现线路起火,必须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或关闭电闸开关;

6、禁止夜间22点到次日6点运行、发车.

二、驾驶员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员与所驾车辆类型证照必须相符,持有公司上岗证,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运行里程在3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行驶中3-4小时必须更换(如实填写交接单;)

4、驾驶员必须保证充足睡眠、精神饱满、情绪正常;

5、严禁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6、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7、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8、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篇4:冬季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规范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枣庄市安委会《关于近期三起火灾事故的通报》文件的要求及矿领导的安排,结合近期检查的情况,特整理编制了冬季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在楼道内、库房内、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进行电动车(电瓶)充电。

2、严禁在楼道内存放可燃性杂物及障碍物;车辆、物料严禁堵塞、占用消防及安全通道;会议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区安全消防通道不得上锁。

3、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及设施。

4、严禁携带手机、火机等用品进入油脂库;进入油脂库加油前要落实好消除静电措施。

5、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进行明火作业;特殊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严禁在车间内同时进行电气焊作业及维修设备的补刷漆作业,加工维修车间内的电气焊工作区与维修设备清理油污、补刷漆工作区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7、严禁在木厂、气瓶存放区、油脂存放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以及宿舍床铺上抽烟或乱扔烟头。

8、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混合运输或存放,存放时要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空瓶重瓶也要分开存放;使用中的气瓶要采取防倒措施,火点距气瓶要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

9、严禁在宿舍床铺上、可燃物存放库房内进行手机充电;严禁手机充电器等各类电源适配器不带负荷插在电源插座上。

10、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油漆、香精水、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靠近配电装置或电器设备存放,电器设备要远离燃气管道。

11、严禁乱接电源、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采用空调、电暖气取暖时房间温度不应超过20℃;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停用的空调要拔掉电源插头,不得处于待机状态。

12、严禁使用铜丝、铝线、铁线等代替保险丝;断路器(空气开关)的容量要与用电设备匹配,保护要灵敏可靠。

13、烧焊使用的电焊机要有可靠的接地,长时间停用要关闭电源开关;氧气、乙炔瓶长时间不用要及时关闭阀门并拆除气线。

14、电器通电后发生冒烟、发出烧焦味或着火时应先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救火,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15、各类集控室、监控室、大功率电器设备、长期通电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劣质、破损、接触不良的电源插座,有隐患的电源插座要及时更换。

16、严禁在配电箱(柜)内存放杂物,要定期清理配电箱(柜)及电气设备、线路上的积尘,老化的电缆线路要及时更换,电缆接线严禁存在明接头。

17、各办公场所、车间下班离岗前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

18、及时清理电缆桥架、电缆沟内枯枝、树叶等可燃物;清理燃气管道、电缆线路附近的枯草、落叶、可燃性垃圾等。

19、加强对厂用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的线路、供油管路,清理设备油污,超期服役的车辆不得超负荷使用。

20、严禁在仓库、燃气管道、电源线路、楼道内、窨井、污水沟、化粪池、停车区域、井口、通风机房、变电所等特殊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篇5: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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