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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混合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严禁携带火种、电器进入车间,不准穿化纤衣物和硬底鞋;操作前要穿戴好防尘等劳保用品,双手触摸静电杆;

2、严禁酒后、情绪不佳时上班;

3、药物混合时一定要手脚轻巧,严禁将筛子一端搁在工作台上用力混合;

4、药物混合时要做到“三和三筛”,不得偷工减料;

5、药物出现发热等异常现象时,要迅速摊开或人离开,并报告主管人员;

6、雷雨、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7、搬运药物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轻拿轻放;

8、每次只能混合一包药物,混合好后要立即送到存药车间;

9、每混合好一包药后,要立即清扫地面和工作台,下班时要进行水冲洗。

篇2: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临床药学室。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参考“我院重点药品目录”,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篇3:化疗药物职业防护措施

1在思想上重视

加强护士对化疗药物防护意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化疗药物的基本毒副作用及预防处理、化疗潜在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接触化疗药物的护士应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

2改善配制化疗药物的环境

有条件的情况下设专门的化疗配药间,如条件不允许可使用通风柜。化疗药物配置应该在生物安全柜上进行,以减少医护人员被动吸收化疗药物的机会。配药室应设在人流较少处,室内应安装排风设备,保证空气的流通。生物安全柜有一种特制的垂直流装置和HEPA过滤网,特有的负压操作环境,可有效防止有毒气体的溢出,防止气体再循环,更有效地保护操作者。

3个人防护

执行化疗者应穿低渗透的隔离衣;戴有双层的手套,帽子能有效覆盖全部头发;戴护目镜,戴有十层纱布的口罩,外戴一层一次性口罩,配置完毕药物后丢弃外层口罩。操作者最好先戴聚氯乙烯手套,再戴乳胶手套,不允许只戴乳胶手套。这样,操作起来更安全。在配置药物过程中,要防止手套破损,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操作台可铺一次性纸巾,脚下踏一次性纸巾。操作完毕后把纸巾按正规方法处理,如深埋等。

4操作

配置化疗药一定要用软袋包装,最好不用玻璃输液瓶,因为玻璃输液瓶要用排气管排气,这样可将化疗药物排入空气中,周围人员会通过空气吸收化疗药。配置药物过程中,割锯安瓿前应轻弹其颈部,使附着的药粉降到瓶底。打开安瓿时应垫以纱布,以防划破手套;打开粉剂安瓿时,应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酶应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摇动;操作时应确保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抽取药液后排空气时垫无菌纱布以免药液外流污染;改进操作技术,防止带皮塞小瓶内形成压力差而导致抽取药液时外溢;如不慎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内,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同时,要将化疗废弃物如安瓿、注射器等用双层塑料袋包裹,封严后放入有毒药物废弃筒内集中处理。

输液器的莫菲管制成大壶,如制成20~50ml大小不等,把静脉推注的化疗药一次性注入壶内,避免在莫菲管内连续注入化疗药时的溢出。用后的注射器用一次性塑料袋包裹后处理。输液器针头插在莫菲滴管处放入有毒药物废弃筒内。

5排泄物的处理

化疗病人的排泄物要用带有盖子的器具盛装,如痰盂、便盆等都要加盖。器具用后要反复冲洗,不得在病房停留很长时间。化疗病人的粪便、呕吐物、分泌物等用特定容器封闭存放,集中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6操作后处理

操作完毕后操作者先用清水冲洗双手,再用肥皂水擦洗,最后用清水清洗。彻底清洗双手是降低污染、避免进一步通过皮肤吸收的重要步骤。

7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

应加强使用化疗药物的知识教育与专业培训。根据我国接触抗癌药物护士自我防护的现状,总结化疗防护的原则:①工作人员尽量减少与抗癌药物不必要的接触;②尽量减少抗癌药物污染环境。

篇4:四害消杀药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我校除“四害”活动中由于对药物保管不妥和使用时缺乏安全常识,引起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除“四害”活动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除“四害”活动安全,避免重大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指导相关人员安全合理使用除“四害”药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重培训、早发现、早处理、早防治的原则,尽量避免重大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师生科学安全合理使用除“四害”药物的意识,保障我校除“四害”活动有序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爱卫组织,以及我校创卫办公室对全校除“四害”消杀药物的规范使用,指导师生预防中毒事件的发生。强化宣传、科学合理使用除“四害”药物知识及发生各种中毒后应急处理方法。成立专门协调、处理工作小组,使发生中毒事件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处理、早防治的原则,在集中开展除“四害”活动时间段,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药物主要使用的种类、构成比例(毒性、安全程度)并认真登记。当发生中毒事故时,要立即上报、处理,并对事件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上报。

2.预防预警行动

由于除“四害”药物管理不善发生误食后,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统一防治、统一行动。迅速掌握涉及范围,提出补救措施,并对发生的原因、地点及补救措施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涉及面积、范围、影响大的恶性中毒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汇报政府部门,要求从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出台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应急响应

1.信息的报送和处理,中毒事件发生后,迅速制定具体的补救方案和采取有力措施,并上报学校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9-

3.紧急处理,发生中毒事件后,要及时自救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护并疏散附近学生。

(1)药品溢漏的处理

I如消杀药品在非药品施用场所(如库房、楼内公共区域等)因容器破损或不慎发生溢漏,发现人要及时向相关负责人通报,由其指派专人到场处理;

II对固体药品如粉剂、颗粒剂等要尽量扫起,使用适当容器重新分装,将污染区地面冲洗干净;

III对液体药品如乳油、溶液等,要用锯末、干土或绵纱等吸附的方式,尽量吸附干净后,将污染区地面冲洗干净;吸有药品的锯末、干土或绵纱要装入垃圾袋并做明显警示标识,由指定危险废弃物回收单位协助回收;

IV在溢漏药品处理完毕之前,污染区要有专人看管,防止师生靠近或接触;

V药品毒性较高或溢漏量大时,按照该药品使用说明书指导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VII药品溢漏处理完毕后,清理人要清洗工具,裸露皮肤用肥皂清洗干净。

(2)药品中毒的处理

I药品中毒的途径及处理方法

经皮吸入------经皮肤引起中毒者,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温水冲洗干净,或用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若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20次以上,然后滴入2%可的松和0.25%氯霉素眼药水;疼痛加剧者,可滴入1%~2%普鲁卡因溶液,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经呼吸道吸入-------立即将中毒者带离施药现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畅通,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经口(消化道)吸入--------在昏迷不醒时,不得引吐。如神志清醒者,应及早引吐、洗胃、导泄或对症使用解毒剂。

(3)中毒应急处理办法

I引吐方法:

a.先给中毒者喝200~400毫升水,然后用干净手指或羽毛等刺激咽部位引吐;

b.用1%硫酸铜液每5分钟一匙,连用3次;

c.用浓盐水、肥皂水引吐;

d.用药胆矾3克,瓜蒂3克研成细末,一次冲服;

e.砷中毒者用鲜羊血引吐;

引吐必须在患者神志清醒时采用,当中毒者昏迷时,绝对不能采用,以免因呕吐物进入气管造成危险,呕吐物必须留下,以备检查用。

1.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2.对内、外部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

3.相关负责人填写《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对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汇报并存档备查。

4.学生的安全防护

在施药现场,应及时疏散附近的学生,并且要求班主任对除“四害”消杀药物的形态、危害等对学生进行描述,以免发生误食。

5.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配合各级爱卫组织负责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检测。对发生纠纷、索赔的要由公检法处理。

篇5: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4名以上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应在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实行。

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剂科主任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药剂科主任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各种资料,整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会议档案。

8、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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