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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

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篇2: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1.建立安全制度

1.1根据“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制订本实验室的安全标准操作程序(S-SOP),该程序应适用于现有的实验条件,并与实验室其他规定相一致。

2.人员管理和培训

2.1实验室主任应了解所有工作人员。在安排工作区域时,要根据人员的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对实验室环境做安全检查。

2.2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2.3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HIV抗体和备案制度,工作人员血清应长期保留。

2.4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复训,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对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5必须告知新上岗人员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进行安全教育,直至有能力后方可单独工作。

3.安全保障措施

3.1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皮肤的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2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3.3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3.4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3.5严禁在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带入和带出实验室的物品

4.1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都应进行检查。含有测试样品的包裹应在安全柜或其他适当的装置内打开。

4.2将HIV测试样品转送其他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护送样品的人应明确接收地点和接收人,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及时确认样品已送达指定的实验室,被转入安全位置并得到妥善处理。

4.3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材料在带出实验室前应进行消毒。

4.4用于国际空运的样品要按照国际空运协会(IATA)的规则进行包装和标记,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5.减少利器的使用

5.1尽量避免在实验室使用针头、刀片等利器,最好不使用玻璃器皿。如果必须使用,在处理或清洗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刺伤或划伤,并应对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2尽量使用安全针具采血,如蝶形真空针,自毁性针具等,以降低直接接触血液和刺伤的危险性。应将用过的针头直接放入坚固的容器内,消毒后废弃。

6.实验室意外和事故处理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6.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6.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6.3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6.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6.5污染物泼溅: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7.意外事故登记:

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登记,内容包括:

7.1意外和/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7.2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7.3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8.报告和检测

8.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8.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

篇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

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篇4:人身及行车安全防护设施

一、编制依据: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2014】172号);

《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14】374号);

《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6】33号);

哈铁建〔2015〕104号《哈尔滨铁路局电气化改造工程邻近营业线(B类)施工安全重点监督项目及安全卡控措施(试行)》;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二、施工总体方案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汤林线K9+872、K11+562、K17+550、K120+520、K149+011、K166+909、K188+690道口平改立工程。

段线路,引道施工需纳入铁路局邻近营业线B、C类施工,施工方案按《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7】33号文件到铁路局办理相应的施工手续

三、人身、材料、机械及行车安全措施

?(一)、人身安全控制措施

1、进场作业人员全部进行营业线施工培训,考试合格上岗,并穿戴安全作业服,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安全员,带班人员,工班长必须经过路局培训合格上岗。

2、对邻近营业线有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内的通信、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互相交底,并签字留存。坚决做到“三不”,既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走向不施工,影响设施正常运转不施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秉承安全第一、严防死守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安全协议要求进行作业,提前三天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同时签订作业配合单,在配合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方可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4、在影响营业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邻近既有线施工现场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瞭望。

5、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限界。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严禁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施工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夜间在营业线附近生火。

7、大风、暴雨天气禁止作业。基坑封闭防护、防坍塌(特别是接触网基坑当日不能灌注,采取编织袋装沙回填,并盖塑料遮盖防坍塌)。

8、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设置现场防护员(专职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安全员以及配合单位监控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带班人员必须是正式职工,防护员不得参与施工,不能存在无防护员或工班长代替防护员的现象,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穿越线路,尤其是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作业人员不得穿越线路,施工过程中需要避车或施工结束撤离现场,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安排,执行在线路的哪一侧施工作业就由哪一侧撤离现场的规定。

9、在营业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营业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

10、跨越营业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工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按要求设置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在搬运钢筋、钢管时,必须由3人以上同时搬运,防止钢筋、钢管搭接钢轨。跨越股道搬运时,钢筋、钢管走向必须与线路平行,搬运人员同步前进直至卸料地点,缓慢放下。

11、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各分部按要求配备合格的由正式职工担任的安全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进行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针对营业线两侧50米范围内的大型施工设备,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12、信号旗、口笛、记录本等。防护信号及防护方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3、车站驻站联络员与现场必须保持联系,每个3~5分钟与现场防护员通话一次,确保现场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通话时执行复诵制度。

14、严格执行避车制,列车接近时现场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或让机械设备暂停作业,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15、过往平交道口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应坚决服从道口看守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道口交通原则,人员不得爬越、下穿列车。

16、严格按照批准的冬季施工方案施工,无冬季施工方案的严禁进行冬季施工,冬季施工方案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且由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把关。

17、严格执行现场文明施工规定,施工现场拆除的脚手架,木方,模板堆放不得混乱,光电缆废弃的部分及其它废料不得随意乱扔,要按规定堆码和及时清理。

18、各工区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既有设备得到有效防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保障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19、遇有重点列车等特殊情况时,坚决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停工指令停工。

20、虚心接受铁路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的检查指正,并抓好落实整改。

21、休息时不准座钢轨、枕木头,道床边坡上,人员、机具、残土、材料不得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施工料具安排专人看守。

22、施工现场设置警戒标志、标记,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列车通过时禁止作业。

23、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工务、电务、供电等配合单位人员未到场前不得施工(不允许提前组织),通信、信号光电缆5米范围内不允许大型机械进行动土作业。

?(二)、施工材料安全措施

1、在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所有工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行车安全限界

2、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所要的材料、工具必须安放到铁路安全限界外侧,作业完毕以后及时将工具、材料带回驻地、将材料堆放至安全地带,施工负责人在收工前必须仔细检查材料、工具收集状况及堆放情况

?(三)、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或压路机等)在营业线旁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邻近营业线旁施工作业,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临线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

4、在与营业线相邻或平行地段(新建路基与既有路基等高)作业时,机具(械)作业、存放或停留其机身任何部位禁止侵入路基坡脚,且必须置硬隔离设施将施工机械与铁路线路进行隔离,设置完成后方可施工。

5、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机械动土作业。

6、邻近营业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警示线(具有反光功能),限界警示线高度为0.8-1.0m。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入路基坡脚。?

7、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设置信号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8、严格执行《关于公布邻近营业线施工与既有线间设置隔离设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哈铁建网电(2015)908号文件】要求,有挖机、吊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应设置强化的硬隔离设施,包括管理强化及设施强化。

9、硬隔离措施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审核,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按批准的方案执行。

10、严格执行“一人一机”管理模式(一人直现场安全防护员)。同时,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11、严格执行光电缆确认的规定,当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或填筑路基时,施工前由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认光电缆的路径,并按规定签订“施工地段光电缆签认表”必须采用人工深挖,确认地下光电缆埋设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12、严格执行硬隔离设施设置规定,一是硬隔离设施设置应完善,施工地点隔离设施的设置长度应包含所有施工作业范围,不准出现在设置长度不足小于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二是硬隔离设施设置应必须达到防护要求不能有倾倒侵线的问题,不能存在无人管理和人员随意通过的问题。

?(四)行车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向相关电务、供电、工务准确了解施工地段范围内地下线缆的埋设情况,杜觉施工损坏既有隐蔽设施。

2、杜绝一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上线。

3、现场按规定设置专职防护员,驻站防护1名、施工地点两端800米各设防护员1名,防护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当,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喇叭一只、红黄领先号旗各一面、信号灯一盏、对讲机一部),来车及时通知施工人员和机具下道。

4、施工人员、机具、材料不得侵入线路限界。

5、杜绝非天窗封锁时间进行跨轨运送料等工作;天窗封锁时间进行跨轨运送料等工作必须经当地工区同意,长大物件要顺线路拿平放,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6、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在允许的时间组织作业,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执行制定的施工安全措施。

7、施工作业中,不得擅动、破坏一切既有设备。特别要切实做好既有电缆的保护工作,严禁因损坏电缆而影响行车。

8、施工时,教育全体人员严禁向线路上抛扔或丢弃物料,要有专人在路堑底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侵线物体,消除安全隐患。

9、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进行严格的质量回检,确保既有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运行技术标准。

10、在进行影响线路安全的施工时,必须派人时刻监护。

四、专业、专项安全措施

?(一)光、电缆缆沟开挖及敷设控制措施

1、施工前三天联系电务、铁通、供电部门现场核实,确认施工点地下管线缆的位置、埋深、防护等资料,并在施工现场标明其位置,划出防护范围,防止施工中挖坏既有管线。对不太明确的地下管线缆,应会同产权单位一起开挖探沟,进行光电缆改移时,必须事先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的监控和指导下,才能作业。

邻近营业线范围内的动土施工,凡未经电务分部确认并书面通知三电迁改工作已完成,可正常施工的地段,在使用机械作业前,必须采用人工挖探沟,人工挖探沟必须采用网格法(#字型),并做到动土范围全覆盖,严禁按“一”字、“丁”字、“卄”字型或电缆探测仪代替人工挖探,挖探深度必须达到计划动土深度以下,桩(柱)等深基础施工必须达到光(电)缆等设备可能的最大埋深,并取得设备管理单位的确认,否则,严禁进行机械作业。在挖探沟时,严禁猛挖猛铲,防止损坏光电缆。

2、在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到场情况下施工,严禁私自施工。施工中咨询产权单位注意事项,并执行。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在设备管理单位方确认无问题情况下离场。

3、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方案、无专人指挥、无业主或有关部门关于地埋电缆、光缆及其它管网书面及现场交底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或施工。

4、安全防护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确保营业线运营安全。

?(二)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吊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操作规程,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

2、起重机工作场地保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并拉起安全警戒绳(有夜间施工时,必须有反光标识)。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放紧稳定器。在吊车最不利的位置试吊所吊物体,确认机体稳定安全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正至前或正后再行调整。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吊装期间,任何人发现安全隐患时显示停车信号都必须停止作业,宁可错停不能错干。

6、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检查吊装旋转半径是否侵限。

7、当吊装作业发现支腿不均匀沉陷可能发生倒伏时,立即放下重物,进行检查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作业。

8、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

9、邻近营业线作业时,严禁吊臂及所吊物侵入路基坡脚以内(且距钢轨外沿距离不小于2.5米),且必须置硬隔离设施将施工机械与铁路线路进行隔离,设置完成后方可施工。

10、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作业负责人及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保持联系,掌握列车运行动态,利用列车行车间隔进行施工。

?(三)模板、脚手架安装、拆卸安全控制措施

1、模板安装、拆卸前,必须对吊车作业的场地进行地基处理,保证承载力满足要求,吊臂向远离既有线方向旋转,确保吊车倾覆后不会侵入营业线。

2、模板、脚手架安拆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进行指挥,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经常保持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

3、受地形限制,吊车车身及所吊模板任何部位侵入路基坡脚(且小于钢轨外侧2.5米)时,禁止使用吊车作业,必须使用吊车作业时在“天窗”内进行。

4、对于高墩支架安装必须在营业线一侧安装防护网,防止物体坠落后掉落在营业线上。拆卸支架杆件,下落时采用导向下落,导向远离既有线方向,严禁随意向下抛扔。杆件下落时要避免杆件相互碰砸,防止杆件飞落到营业线上。

(四)高空作业控制措施

?1、高空作业人员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病和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酒后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风力六级以上、大雾天、雷雨天不得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4)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擦净脚下泥沙以防滑到坠落

?2、平台作业

(1)梯子应当坚实,不能缺档,必须设置护栏以及防滑措施

(2)作业平台的脚踏板用坚实的刚控板网或木板铺满踏板上的沙泥要及时清理,以防滑到

(3)平台承重必须要符合承载需要,同时,平台上不得集中堆放材料和工具

(4)不得多人集中在平台的某一部位工作,以防偏载或突然断裂

(5)作业平台应设置高度长于1米的防护栅栏

(6)高空作业应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材料坠落伤人

(7)严禁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负重登高或高空抛物

(8)高空作业必须把安全带挂到牢固的结构物上,安全带高挂低用。

(五)装卸料、转运路料

1、每次装卸料、转运路料现场施工负责人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概况交底,明确施工范围、施工时间、施工主要内容等。

2、在作业点两端设防护员,现场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每隔三分钟呼叫现场防护员一次并传达行车信息,保障通信畅通,确保使行车信息及时传达至现场。

3、材料、工具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预先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施工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讫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对笨重材料严禁边走边卸。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应认真检查,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建筑限界,方可通知司机开车。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建筑限界的地段。

5、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次卸车后,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

?(六)现场定测

1、定测时必须配备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

2、定测时需使用钢卷尺时,禁止短接钢轨,或使用皮尺。

3、定测人员不可以穿戴红色、绿色衣物、帽子及不方便行走的鞋子。

4、定测时不可以在钢轨上摆放杂物、坐卧;需穿越线路时,提前与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现场无列车通过,得到驻站联络员同意,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后快速通过,穿越人数大于1人是需在同一地点穿越,并注意瞭望。

5、定测结束后,带队人员需确认所带仪器及工具全部带出线路,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的要求。

五、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一)现场施工防护安全卡控措施

1、每日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员、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工班长召开施工交底会并明确分工,确定作业人员数量、作业位置、防护位置、防护范围、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工具、材料的安全性能及现场准备情况。

2、每日施工中,要指派专人组织工具和材料的进场和回收,施工前后要清点核对工具数量,严禁有工具遗弃在线路上或侵入限界的情况,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工具撤离现场,不能回收的材料堆码在线路一侧不能侵限的位置。

3、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并携带通讯设备和防护备品。防护备品包括:对讲机1台、对讲机电池2块、信号旗红黄各1面、短路铜线1根、应急联络表1个。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兼做其他工作。防护联系中断时,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工具材料撤离限界之外,经驻站联络员准许继续作业时方可继续进行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支柱整正的防护、附加肩架的防护、腕臂底座+棒式绝缘子安装的防护、拉线安装的防护、下锚装置安装的防护、隔离开关+避雷器安装的防护、吸上线作业的防护应该明确防护人员的防护范围和防护位置,防护措施细化、职责界定清楚、责任划定明确。同一区间2个及以上作业组同时作业,作业组之间距离不超过2km且作业组防护联系保持通畅时,可在整个作业组群迎来车方向最外端设置远端防护员。远端防护距离根据线路允许速度等级确定,线路允许速度Vma*≤120km/h,应距作业组不少于800m;120km/h

4、下列情况作业现场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1)对讲机盲区地段作业,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或作业负责人联系不畅。

?(2)瞭望条件不良地段。

5、在区间进行邻近营业线不纳入施工计划的施工,坚决不准许跨越线路运送料具或走行,必须固定在线路一侧施工。

6、天窗外作业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登销记。

7、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施工作业及安全管理必须与施工计划核实作业内容、作业范围、施工负责人及配合单位。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防护人员不足或未经培训及无计划、超计划施工等情况要坚决制止,严禁施工作业。

?(二)站内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站内最外侧线路路肩的接触网基础施工作业,按本文件要求办理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和施工申请手续。

站内进行旅客接发列车的到发线与及正线间的接触网基坑开挖、浇筑等作业,当设置的安全设施和确定的安全措施不能保证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时,施工单位应按照邻近营业线B类施工进行管理,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按规定办理相关施工计划和申请手续。

专用线、段管线等线路的外侧或两线间进行接触网基础施工作业需站段审批的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到相关站段办理段管天窗和站管天窗施工计划和申请手续。

2、站内进行邻近营业线不纳入施工计划的B类施工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和具体作业项目制定安全控制措施,设好安全防护,明确安全风险,做好安全交底。安全专项措施需经过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机构和路局建设管理处的审核签字后方能申请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站内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配合监控、有监理现场旁站才能进行作业,

项目管理机构要组织施工单位根据每个车站接触网施工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站内施工专项施组(包括:施工方法、作业流程、施工技术方案、临时运输材料的平过道设置方案、沙子、水泥、混凝土等材料的跨线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跨线运输需临时封锁的线路及封锁的时间,施工的专项安全措施等),站内两线间施工需经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逐级审批专项施组后方准组织施工。

3、施工单位在站内施工要与车务、房产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走行的路径、护网开口的位置、护网管理的责任、工具材料堆码的范围、混凝土浇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因施工引起的护网开口,必须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护网开口的安全管理,进入站内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黄马甲,在进出护网时必须有专职防护员统一指挥,组织作业人员跨线行走和材料的运输,杜绝护网开口后无人管控和非作业人员通过护网开口处进入现场的情况。

4、施工前必须用安全警戒绳将站内两线间的每处接触网基坑的施工区段进行隔离,做到全封闭管理。警戒绳应清晰醒目,不得侵入限界,在离线路中心水平距离2500mm以外顺线路方向设置,施工材料、工具、人员作业均在安全警戒绳内。要做好基坑支护和防护,不能在绳外施工或弃土,工具和材料不能倾覆或侵入机车车辆限界。邻线来车时,基坑内的挖坑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列车振动导致基坑坍塌或掉砟。施工负责人在接到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通知本线来车的信息后,应将料具撤到安全位置,不能影响行车安全。

5、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要熟悉站内线路设备和地下光电缆及信号设备情况,驻站联络员要熟悉掌握站内调车作业情况,施工中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下道避车,防止工具和材料侵限、人员下道避车不及时等情况发生。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施工穿越线路及人员横越线路时各股道时应确定临时运输专用通道,要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要求,在征求驻站联络员同意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安排专职防护员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并跨越线路,携带撬棍、钢管、脚手杆等铁质工具、材料横跨线路时不能搭接到两股钢轨上,防止联电造成信号“红光带”。

6、无论施工地段是否有电缆,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前必须与电务段、通信段、供电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光电缆的现场确认,并按规定填写《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表》,需要割接移设电缆的情况要做好调查,基础开挖前对电缆进行迁改;动土作业时,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现场监控。

7、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加大对现场防护的管控力度,要做好施工过程监控和安全包保,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要做好过程监控和安全包保,基础开挖、浇筑、立杆、整杆等邻近营业线作业项目均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必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管理到位。要做好防护交底并绘制防护示意图,明确现场防护员位置及编号,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密切联系列车动态,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8、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必须熟悉和执行《站细》的有关规定,驻站联络员对站内施工的区域、作业范围和影响范围、实用的工具和作业人员的数量、进出场人员、工具、材料、车辆的路径、应急联络方式等必须熟练掌握,要规避或减少调车作业与邻近营业线站内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9、站内施工要在站内明显区域设置公示牌,公示工程概况、机械和人员跨线行走的路径、安全风险提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联络方式等等。

六、设置硬隔离设施措施

1、硬隔离设施

施工场地与既有线间必须采取硬隔离设施。硬隔离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站区施工:硬隔离设施应为具有一定刚度的屋里隔离设施,一般采用彩钢板、钢筋混凝土防护栅栏或钢筋混凝土立柱金属网片等,优先采用钢管立柱,金属网片结构。

?(2)区间施工:硬隔离设施自地面起高度不小于1.5m,地面以下设置不小于0.5m,每间隔不大于1.5m设置立柱,硬隔离设施必须设置加强的二道横向联接,并且必须保持整体性及稳定性。

?(3)机械室室内施工:

①任何时间进入既有行车机械室时,必须取得电务值班人员的同意,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室内施工,同时,电务必须派人配合。

②室内作业用的电源电线必须接上插座插头,严禁直接用电线插入插座内进行施工。严禁在机械室内乱拉乱扯电源。

③在既有机械室内走动时,应小心谨慎,不要碰到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如果架间距离太窄时,应在既有设备与新设备之间使用绝缘材料制作的隔离墙,对既有设备进行防护。

④移动、安装架、柜等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防止误碰正在使用中的设备而影响行车。

⑤原则上不准在既有架、柜上行走,如果需要在上面行走时,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带尖的鞋上架子。上下架子应用坚实的梯子,严禁直接从架子上攀上爬下,上下梯子要抓牢扶稳。

⑥焊线使用烙铁时,应将烙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烫伤人员及设备。使用烙铁前应先检查测试烙铁的性能是否良好。

⑦室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动、三不离”的规定。

⑧在进行新旧结合部的焊配线时,必须事先了解焊配线部位端子的用途,分析是否有可能影响正常的行车秩序,然后才能开始作业。焊线时要防止上下左右端子间短路。当列车接近时或信号开放后禁止进行类似的作业。影响行车的施工必须利用各个天窗点进行作业,否则必须零星要点作业。

⑨下班后,打扫室内卫生和施工中的垃圾,负责人必须检查电源、门窗。方可离开。室内作业严禁使用吸烟。

⑩严禁使用封连线,有客车通过时禁止在老机械室内作业。

2.强化的硬隔离设施

有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机具作业的工序,必须设置强化的隔离设施(即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基础上,再加设强化的隔离设施)。强化的隔离实施包括管理强化和设施强化等。强化的隔离设施应满足一下几项要求:

?(1)管理强化。有吊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具作业,对行车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其他的严格采取“一人一机”管理模式(“一人”是指现场防护员),同时,联系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共同对大型机具进行现场监控。

?(2)设施强化:在邻近既有线侧硬隔离设施的基础上,在施工侧再增加防撞功能的隔离设施。一般可采用混凝土墩或其他较重防撞物体隔离,防止施工机械侵入限界。

?3.隔离墩

?有汽车和施工机械等运行的预既有线相邻、并行(路基加宽)、交叉地段,设置隔离墩(采用上条“设施强化”标准)或防撞桩。

七、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安全员、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一旦发生营业线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安全员或防护员,一是直接采用金属物件将两根钢轨进行搭接,形成短路,并拦截阻止列车通行,二是立即同驻站联络员联系,将情况及时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具体位置(既有线的具体里程)、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危害程度等。驻站联络员及时向车站运转室报告,由车站值班室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汇报。同时现场安全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应及时向有关设备管理部门、分部及架子队领导报告。

2、现场安全员或防护员在拦停列车时,必须首先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暴风雨雪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然后返回故障地点,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瞭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显示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应奔向列车前点燃第二支火炬。

如果事故发生时列车已经接近,已来不及通知驻站联络员或设置响墩,应用手、信号旗(灯)显示停车信号。即:在路肩外展开的红色信号旗、两臂高举头上两侧急剧摇动或采用红色灯光显示。

3、事故现场报告程序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滨州电气化指挥部、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由车站值班室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汇报。

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工区、项目部、滨州电气化指挥部、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4、项目部、工区应迅速组织人员及救援所需机械、工器具、材料赶赴现场,以抢救人员生命、保证营业线正常运行(尽量减小影响范围)为目标,与当地医疗救护部门、设备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的抢救方案,并付诸实施。

5、出现铁路光电缆损坏,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防护员向驻站联络员汇报,由驻站联络员及时向车站运转室报告,同时现场安全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应及时向有关设备管理部门和分部及架子队领导报告。

通过车站运转室检查,被损光电缆是否影响正常行车,如果未影响,现场应安排人员进行警戒,保护现场不受破坏,在现场准备好相关工器具、材料,进行必要的抢修准备工作。待设备管理单位抢修人员到场后,一起展开抢修。

抢修结束后,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八、应急预案

?(一)防洪应急预案

?为做好本工程项目在汛期可能发生的洪水、暴雨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暴雨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6】33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启动原则:汛期发生重大洪水险情时,本预案由应急救援小组启动。

?(2)响应原则: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项目部应急突击队,就近参加抢险。

?(3)指挥原则: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未到达前,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抢险;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到达后,抢险工作由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

?(4)汛期期间各队要密切关注本管段内的天气预报,掌握汛情通报,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当得到有大雨、暴雨天气预报时,应立即向防洪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逐级传达。

?(5)抢险车辆由综合办、物设部统一调配,车辆要处于良好状态,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开动,不得影响防洪抢险队伍出动。

?(6)汛期开挖基坑、排水沟槽若不能及时施工、浇注基础的,遇暴雨或连阴雨天气要及时回填。

?(7)在施工时对排水沟要及时清理,保证排水畅通。

?(8)遇有暴雨或连阴雨天气要组织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各工点驻地应提前做好防洪工作,特别对住房、库房周围进行排水沟疏通,加强防范工作。不得在低洼地段堆积材料和搭建临时设施。

?(10)抢修人员要固定,抢修材料、工具、车辆要常备,做好随时抢险准备,保证行车安全。

2、组织指挥机构

项目部防洪抢险应急指挥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唐维林

组?员:吴先君、谢清斌、张怀秋、于连清

3、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防洪抢险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灾情,统一部署防洪抢险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分部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适当处理;

?(5)根据险情,有危及驻地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7)在防洪抢险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8)非防洪抢险责任部门必须服从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防洪抢险工作,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险情报告和现场保护

?(1)灾情发生后,必须立即做到:

?(2)如果发现险情,发现人应立即通知最近距离作业队,并报告防洪抢险领导小组。

?(3)应急小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

?(4)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5、应急处理响应程序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程序:

?(1)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接到险情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灾情,组织突击队赶赴现场。

?(2)各作业队做到人员、物资、设备、车辆落实到位,接到通知应立即实施抢险。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3)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其他活动,马上进入防洪抢险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

6、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保证24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项目经理贾玲珺电话:

?项目副经理张焕玉电话:

项目副经理谢清斌电话:

?(2)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分部各作业队即为一个防洪抢险队伍,编入项目部突击队伍中,分别负责本管段内的防洪抢险任务,服从项目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

?(3)交通运输保障

?险情发生后,项目分部综合办、物资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车辆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防洪抢险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

?(4)物资保障

物资部及时提供抢险救护供应,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和装备。如发电机、电线电缆、编织袋、麻绳、铁丝、铁锹、抬杠、油料、急救药品等,防洪抢险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配备指挥车1台,双排运输车1台,对讲机6部,喇叭若干个及其他材料:沙袋(80个)、铁锹(30把)、铁镐(10把)、铁丝40斤等应急物资。

?(5)资金保障

财务部为抢险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做好防洪抢险必要的资金准备,确保防洪抢险工作能够及时展开。

(6)技术保障

?项目分部各级技术人员、安全人员为应防洪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建立防洪抢险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防洪抢险措施,防患于未然。

?(7)监督检查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对防洪抢险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防洪抢险支持与反馈

?(1)防洪抢险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对在防洪抢险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项目分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在防洪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由项目分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防洪措施

①检查并完善施工区域施工营地,生活营地、临时建筑物等的排水沟,排水管路等,确保排水畅通,并配备相应的防洪度汛设施及应急设施(如照明器材电筒、喊话筒、雨衣等),做到未雨绸缪。

②做好施工临时场地“排、截、拦”雨水工作,防止雨水对重要材料的渗湿,影响材料的正常使用;

③对临河的施工营地、道路、围堰及时进行防护;

④洪水淹没范围内,山洪、泥石流可发生地带的人员、施工机具等,汛期之前必须统一安排,迁出防洪区,确保将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⑤汛期来临前,所有人员机械设备必须及时撤出地势低洼、河道,防止洪水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⑥组建防洪应急救援组、防洪抢险救灾突击队、后勤保障分队。

⑦应急救援小组定期组织各突击队定期检查各涵洞、排水沟是否通畅,必须在汛期来临前疏通所有的排水设施,防止山洪泛滥。

⑧综合办和物资部负责联系救援所需运输车辆,承担向事故现场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及转运防洪物资等急、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

⑨汛期每天安排专人负责防洪度汛值班(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对施工区域、生活营地、施工生产营地及周边环境(如营地附近边坡稳定情况、河流水位变化情况、营地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认真、细致的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与项目部防洪值班办公室取得联系。当遭遇强降雨易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⑩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及汛情变化,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水情预报,依据天气和汛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遇暴雨、大雨天气,提前将设备转移、停放至安全部位,对支护材料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二)电缆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既有线电务工程特点,安全关键工序主要是挖电缆沟敷设电缆施工。在挖电缆沟施工中,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防止挖断既有地下电缆,一旦挖断电缆即造成行车事故,因此在挖断电缆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抢修恢复,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应急预案。

1、安排一名懂电缆接续技术工人,跟班在挖沟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接续材料、工具配备齐全带到施工现场。

2、驻站联络员应在发生挖伤、挖断电缆事故时的第一时间内,迅速观察到控制台等室内设备的故障,果断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共同确认,并及时报告当日现场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主管、安全员、班组长和有关作业人员展开紧急抢修。

3、及时与车站和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共同确认损坏电缆的位置、用途、事故的性质和原因,掌握事故影响的范围,与当地车站、电务工区加强联系配合,发生挖伤挖断电缆事故时,要及时通知车站、电务工区协助处理,尽量缩短抢修时间,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处理完毕后,仔细试验,确认设备状态正常和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销记。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驻站联络员和技术主管进行登销记。

4、事故处理过程中,作业队队长、副队长、领工员、安全员、技术主管、班组长、驻站联络员等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配合,冷静分析,按照“先通后护、先正线后侧线”的原则尽快排除故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

5、损坏的电缆芯线连接完毕后,由车站及电务人员对电缆所控制的设备进行联锁试验,确认无误后对接续部位进行封口恢复,交付有关单位签字接收使用。

6、由于电缆事故而造成车站接、发车的困难,驻站人员应与车站值班人员协商变通进路,或人工引导进行接、发车作业,防止客车尤其是特快旅客列车和重点列车进、出站的延误。

7、发生事故时,不论性质和责任如何,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调度、项目部经理、安全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12小时内按规定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不得隐瞒。报告程序为“驻站联络员->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员、班组长->项目部调度->项目经理、安质部->建设指挥部”,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组织抢修,修复后再向有关上级部门做详细汇报。

8、处理故障必须有严谨完整的过程记录。原则上由技术主管或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登记簿上进行登销记,如实记载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且事故修复后要认真试验彻底方可交付使用,保证不留任何隐患。

黑龙江哈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佳木斯分公司

?2017年4月

篇5:道口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应设在瞭望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道口标志、护桩、火车司机鸣笛标、道口信号、停车标志和栏杆等安全设施。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人看守,道口看守人员必须专职专用,坚守岗位,认真瞭望,按时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

施工防护

施工防护的一般要求: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既有组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施工防护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和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在行车线上或紧靠既有线施工,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一)防护员的基本条件与职责

防护员按各自分工负责的范围,分为驻站联络员、工地电话防护员、施工工地防护员和中间防护联络员(工地电话防护员与工地施工负责人之间传递信号的防护员)四种。

施工安全防护员工作在加强安全防护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施工防护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掌握任用标准,是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的前提条件。

1.防护员的基本条件

(1)防护员必须由铁路正式职工、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好、组识纪律性强、身体健康、视力和听力良好、说话吐词清楚、能作正确记录的人员担任。

(2)防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应具备担任防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作业情况。

?(3)防护员必须经过铁路运输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或过程处一级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有关规章业务、本职工作基本技能和技术安全规则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作业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指派未经过安全业务培训,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职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4)施工安全防护员由段(队)领导依照有关基本条件批准的职工担任。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

2.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区间防护员的职责

①工地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要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同时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

②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

③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④与驻站联络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2)驻站联络员的职责

①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

②及时了解车姑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或接到邻站发车及办理本站发车前、开车后等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

③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时应有人代替。

④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⑤与工地防护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内容。

(二)主要防护信号及防护方法

防护信号:铁路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工作的命令。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两大类。如信号机、信号旗、信号灯、信号牌、信号表示器、信号标志及火炬等显示的信号都属于视觉信号。号角、口笛、机车及轨道车的鸣笛等发出的信号都属于听觉信号。

行车线上施工或线路故障采用移动信号防护。移动信号可采取随时设置或撤出的移动式信号牌。具体有:作业标、减速信号牌、减速地点标、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停车信号牌等。

(三)防护员工作制度及要求

1.工地防护员要求

(1)上岗前按照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通讯设备、备品,确保使用性能良好。

(2)作业中集中思想,认真燎望,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行情况。

(3)在要求列车慢行的处所,列车接近时,站在来车一端的左侧路肩上,展开黄色信号旗,立岗接车,显示慢行信号。发现来车超过规定的慢行速度时,及时用对讲机呼唤或用展开的黄色信号旗急速上下摇动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限制速度。

(4)认真注意观察检查线路的变化情况。对顶进桥涵施工,路基坍塌,线路扣轨架空作业等重点危险地段,要做到一列一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理。

?(5)认真记录列车通过慢行处所的速度如发现超速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按规定设置停车或慢行防护信号。封锁施工终了时.按施工负责人的命令.及时撤除停车防护信号。

2.驻站联络员要求

(1)上班前点名时.必须认真听取工长布置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生产任务、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人员分工情况等。

(2)带齐应带的信号用品,并认真检查信号用品是否良好,不良者立即修复或更换。

(3)在开始防护前,负责核对钟表,做到车站运转室、驻站联络员、工地电活员三者时间一致。不得随意离开运转室(信号楼)。

(4)经常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熟悉并注意车站控制台的信号显示,了解列车3h运行计划,正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告诉工地电话员,由工地电话员转告工地负责人,以便安排工作什划,掌握收工时间。

(5)为了确保行车及施工安全,利用列车间隔施工时.必须执行预报、确报制度。

(6)为了防止电话听错.必须执行复诵制度。

(7)按规定向车站值班员办理轻型轨道车出车、返回或机具转移时的要点手续,填写“轻型轨道车使用承认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车站,一份自用)。区间要点时,车站、工地双方分别填写

“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事后补办签认手续,要确认机具下道后再由值班员消点,在值班员未签认前,不得通知机具、车辆上道。

(8)办理封锁施工时,在施工前按规定向车站值班员提出申请办理封锁施工手续,及时准确地向工地电话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内容。临近施工挤终止时间.提前询问施工负责人能否按时开通。如果需延长施工时间或限速运行,必须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办理手续。

封锁施工完毕.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工地电话防护员的汇报,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线路开通手续。

3.作业防护及有关要求

在旅客列车或快速旅客列车通过的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了望距离不足800M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在线路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应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动。如了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在区间施工,除按上述各项办法防护外.还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别设专职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用电话联系。

在既有线施工,应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担任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人员,每一施工点工地防护人员不可少于3人。

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过考试合格者担任,听觉、视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

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线路,均应设置防护。防护人员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

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了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设中间防护员。

驻点联络员每次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工地防护员应复诵一遍,以确认无误,并在自记录本内记载时间、车次、姓名和联系事项以备查。

施工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m附近了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领导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

在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的区间线路上作业,应在施工地点两端500M_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上肩设置作业标。

(四)防护距离有关具体要求

铁道部(关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铁科教(2000)99号)对《技规》有关内

容进行相应调整,对特快、快速旅客列车运行速度做出规定:

特快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以上至200km/h;

快速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

根据修改后的《技规》第189条和第291条由列车在任何线路坡道上的紧急制动距离决定,各种列车运行速度下的防护(制动)距离为:

运行速度不超过90km/h的货物列车为800m;

运行速度90km/h以上至120km/h的快运货物列车为1100m;

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旅客列车为800m;

运行速度120km/h以上至140km/h的旅客列车为1100m;

运行速度140km/h以上至160km/h的旅客列车为1400m;

运行速度160km/h以上至200km/h的旅客列车为2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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