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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零件、部件必须检验合格、清洁吹干方可装车。

(2)有平衡要求的总成解休时.要做装配记号.调整运转部件要做运动平衡试验。

(3)所有螺纹均不得变形和拉长.螺纹损坏均不可超过两牙。

(4)所有螺栓.螺母要可靠防松。

(5)主要螺栓的螺纹均应伸出螺母1-3牙.一般螺栓的螺纹不低于螺母。

(6)所有螺纹、螺母要按规定的顺序和扭矩分多次拧紧。

(7)垫片和衬垫完好是仍可使用、垫片不可涂漆衬片涂少许密封油。

(8)橡胶油封的摩擦部分涂齿轮油.铁壳外层涂密封胶。

(9)不可用铁锤直接敲击几件工作面。

(10)滚动轴承要用专业工具拆装。

(11)量具、仪表经常检查.标尺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12)有密封要求的部位.应按规矩进行装配。

(13)黄油嘴.油杯均应装配齐全、保持畅通并按规定加润油脂。

篇2:运输作业安全要求

一、?轨道运输安全规定

㈠、电瓶车司机、调车员、信号员

1、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饮酒后不适宜状况不得上岗作业。

3、身体有禁忌病症(含服用镇静剂药物)的不能勉强上岗。

4、严禁疲劳上岗作业。

5、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

㈡、线路铺设、养护

1、洞外

⑴应根据需要设调车、编组、卸碴、进料、设备整修作业等线路。

⑵轨道尽头处应有挡车装置,卸碴轨道应作成1%的上坡道。在线路的尽头应设置挡车装置和标志,以及较宽的卸车平台。平台应搭设牢固,平台上设置挂钩、栏杆,并应经常检查。

2、线路铺设标准和要求如下:

⑴钢轨类型:机动车牵引运输宜不小于24kg/m。

⑵道岔型号:机动车牵引宜选择较大号数的道岔,并安装转辙器。

⑶轨枕:间距应不大于0.7m;长度为采用的轨距加0.6m,上、下面应平整,道岔处应铺长枕。

⑷平面曲线半径:洞内应不小于机动车或车辆轴距的7倍,洞外应不小于10倍。

⑸道床:可利用洞内不易风化的石碴作为道碴,其厚度应不小于15cm。

⑹线路铺设:轨距允许误差+6mm、-4mm。曲线地段应按需要加宽和超高,必要时加设轨距拉杆;直线地段应两轨整平。钢轨接头处应并铺两根枕木,保持平顺,连接配件应齐全牢固。

⑺线间距:双道的线间距应保持两列车间净距大于20cm,错车线应大于40cm。

⑻车辆距坑道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小于20cm、单车道一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小于70cm。

当采用新型轨式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规格、性能要求,并保证施工安全。

3、洞内运输轨道应尽可能铺设双道,如铺设单轨道时,要铺设错车线,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能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

4、有轨运输巷道,风水管线应集中设在一侧,人行道单独设在另一侧,而且侧墙壁上,不准安设影响行人和调车员调车作业安全的临时支架等设施,当不可避免时应设声光示警装置。电线电缆敷设高度应符合规定,特别是高压电缆应确保不被车辆撞击。

5、运输线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线路两侧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除。

6、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少于50cm,高度不大于100cm,并应堆码稳定。7、斜井,特别是陡长斜井应设计有防止溜车装置;在斜井进入正洞之前,应设置避难线或避难装置。

㈢、运行作业

1、车辆

⑴牵引车必须灯光、制动良好。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⑵每一牵引车和运输车都必须分别配备止轮器---铁楔。

⑶调车员调车站位应有可靠的防滑装置和可靠的把手或安全带等防止坠车措施。

⑷车辆与车辆之间连接必须是刚性连接,且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严禁柔性连接。

⑸正常运行时,机动车应在前端牵引(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⑹非当班司机不得驾驶车辆,非调车员不得进行摘挂钩作业。

⑺车辆最大行车速度:洞外及成洞地段15km/h,洞内施工地段5km/h,载人车辆10km/h;车辆间距离不小于60m。

2、?启动前

⑴司机:

①检查车况,特别是制动和连接装置;

②测试验证灯光、制动、喇叭是否良好;

③若是前后两端驾驶室,司机应尽量在远离梭矿出碴端驾驶。

⑵调车员:

①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②巡视检查车辆前后、左右、上下;

③查验车内有无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绑扎不牢、放置不稳、人货(工具物料除外)混装、雷管炸药同车厢等现象;

④车辆与车辆之间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特别是重载上坡牵引;

⑤撤离止轮器。

3、列车运行中

⑴调车员:

①必须使用口笛(步话机除外,但步话机也应备口笛)准确的向司机发布行车命令;

②应尽量靠近列车前端调车;

③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通过道岔、道口、通道口、作业区路况欠佳、前方有车辆、行人、视线不良等特殊区域必须鸣笛减速,当运行前方有危及车上人员障碍时,应提醒车上人员避让;

④注意观察车辆内人员、工具等状况,严禁头手、工具、物料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人员、工具、物料;

⑤注意前后左右车距;

⑥车未停稳不应进行扳道、摘挂车作业;

⑦进行摘挂车作业时注意所站位置。

⑵司机:

①打开车灯;

②得到调车员发布的行车命令鸣笛后才能启动车辆;

③行车及进行摘挂车作业时注意严格按照调车员信号控制车速。

④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⑶卸碴场卸碴时,调车员应注意观察,防止滚石伤人。

4、停车时

⑴司机:

①必须拉紧车闸;

②临时停车:

a.不应关闭车灯;

b.应坚守岗位,确需离开驾驶室应戴安全帽;

c.取下车钥匙并不得交给非当班司机。

⑵调车员:用止轮器固定车辆,特别是与牵引车分离后的车辆则必须用止轮器固定车辆。

㈣、其他

1、长陡坡应有防止溜车伤人的严密的安全措施,如:反坡隧道在衬砌、捡底、掌子面在等人员相对集中适当处,正坡隧道在洞口附近设置人员警戒或强制翻车颠覆装置等。

2、严禁无轨机动车辆进洞,如确需,则必须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非机动车无牵引车牵引下坡时,严禁溜放,且须配有调车员。

二、无轨运输

采用无轨运输,通常情况下使用的运输车辆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汽车。

要经常对路面进行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对于施工工期长的隧道,运输道路应铺设路面,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在洞内施工地段的正常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小,有牵引或会车时不得超过5km/h;在非作业地段有牵引时的速度不得超过15km/h,会车不得超过10km/h。

车辆在行驶中不得超车。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要减速;斜井车辆行驶中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至少保持50cm的安全距离。严禁超载。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至少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要加大间距。洞内车辆会车或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应关闭大灯,改用小灯或近光灯。车辆起动前应注意瞭望并鸣笛进出洞口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倒行大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进出洞人员应走人行道或靠边行走,不得与车辆或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洞口、平道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置防护人员指挥交通。停放在车辆行车限界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4%的上坡段,并应在碴堆边缘80cm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人指挥,以防止在倒车时陷车或翻车以及滚石伤人。

三、运送爆破物品

1、汽车运输

⑴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备有消防器材的车辆。严禁使用病态、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洞内汽车运送爆破物品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⑵运输爆破器材,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技术好、有一定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担任。

⑶运输爆破器材,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考核持证的爆破器材押运员随车押运。

⑷运输爆破器材,应使用箱式封闭型车辆运输;使用敞车运输,爆破器材堆码高度应低于车箱四周箱板高度,并覆盖篷布,用绳索捆绑牢固;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Okm/h。

严禁使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⑸运输爆破器材,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防颠漏”的四防工作,并在车辆前后设置运输危险物品的明显标志。严禁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爆破器材。

⑹运输爆破器材,严禁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司乘人员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

⑺洞内两车间距应保持50m以上。

2、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炸药和雷管不宜放在同一列车内。如同一列车运输时,装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和雷管车辆同机动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空车隔开。

②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木厢内,车厢内应铺上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炸药箱。其它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③爆破物品,必须由炸药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押送。除跟车人员、押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乘在尾车内外,其它人员严禁乘此车。

④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3、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装载机、机动与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拖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物品。

4、用人力由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炸药和雷管不准由一人同时运送,二人同行时,应保持50m以外的间距;电雷管严禁与带电品(如干电池、手电筒)一起携带运送,并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当班领取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并不得携带火种。

②运送炸药人员乘罐笼上下井时,每次不得超过二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③每人一次运送炸药不得超过20kg或背原包装炸药一箱(挑运为二箱),运送起爆药卷时不得超过10kg。

④同时搬运炸药和引线不得超过l0kg。

⑤运爆破器材人的前后30m应派专人防护。

5、在洞内及辅助坑道、竖井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雷管与炸药应分别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②必须事先通知司机、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络员。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或吊桶内只准许放一层炸药箱或只放雷管,且不得滑动,一般的炸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罐笼或吊桶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④在装有炸药的罐笼或吊桶内,除运药的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

⑤运行速度罐笼:运送炸药时不得超过4m/s,但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吊桶无论运送何种炸药的速度,都不得超过lm/s,矿车与箕斗的速度不得超过2m/s。

⑥罐笼或吊桶的卷扬机司机,起动和停止操作要稳妥,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⑦在交接班、人员出入洞或上下井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送。

⑧严禁将炸药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⑨电雷管运送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车辆、钢丝绳是否带电。

篇3:公路工程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点范本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制定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太子1000m时,还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必须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3.必须实行隧道工程安全目标管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健全安全机构,责任到人。

4.进入隧道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有关安全事宜和措施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代,并记录于交接班笔记本上,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6.隧道施工现场拉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装排和设施。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现场人员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隧道施工现场应作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出碴、运输、材料堆放场地布置妥当,弃碴场地应设置在地质稳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水、电路、通风等设施进行统一安排,并在正式掘进前完成。

8.掘进前应先做好隧道洞口工程,做好洞口边坡、仰坡及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把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边坡、仰坡以上山坡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软弱围岩地段施工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的原则稳步前进,若遇不良地质情况,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提前采取预防养

10.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作业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11.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作业人员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辅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予以修理或更换。

13.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4.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应载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电气线路上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并应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制动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二、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作业。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与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洞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l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禁止用明火照明。

6.点炮前,无关人员与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员实行“一爆三检”制度,放炮员最后离场,班组长清点人数,发出警告5s后方可引爆。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关“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危岩,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施工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8.当发现有“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确保安全。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等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应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大于lm。

10.采用导火索爆破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导火索不得短于l.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导火索根数不宜超过5根。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个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人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届时只许一端掘进,另—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人员通行。

13。在任何情况下,炸药和雷管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炸药和雷管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外;有轨机动车运送时,炸药和雷管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装炸药的车辆必须有三个空车厢隔开。

14。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应有专人护送,并直接送到工地,中途不得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汽车运送时,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里加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有轨机运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座在尾车内,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的带盖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1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午、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

三、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制动有效,运输时严禁人料混装;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2.进出隧道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机械装碴时,隧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4.卸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内扒碴。

5.洞内运输车速不得超过10km/h;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和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在洞内倒车或转向时,应开灯鸣号,并设专人指挥;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车辆碰撞;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7.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一段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防止运输车滑翻。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井加木楔塞紧‘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其梢径不得小于2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以防整体构件或连接构件滑落伤人,损伤机械;安装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钢支护连接牢固,防止钢支护倾覆、扭转、变形等情况发生,钢支护脚部应设锁脚锚杆,防止钢支护下沉及水平收敛,钢支护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喷锚支扩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管唢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l.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丈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隧道施工衬砌的安全技术要点

1.根据隧道开挖的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利用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脚手板应铺满,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护栏,剧[板应钉防滑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载重量。

4.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和修理机器及管道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作业地段应有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在通道上。

5.衬砌用的石料和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达到2—3m时应暂停,4h后方可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控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满,以免坍塌。

6.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一旦脱落要设法躲避。拔取喷嘴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可进行。

7.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8.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六、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厢明、排水及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没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1.5~3m3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亡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务部照明电器为:(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2)成洞地段为ll0~220V;(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钢钉及其他钢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柞,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篇4:静碾压路机振动压路机作业注意事项

1、静碾压路机

静碾压路机依靠自身的重量以静压力压实物料,有光面滚式和轮胎两种。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紧急制动时,必须先踏下主离合器踏板以切断动力,然后再踏制动踏板,否则易损坏制动器。解除制动时,应先松开制动踏板,然后再松开主离合器踏板以恢复行驶。

(2)对于带差速锁死装置的压路机,正常作业时应将该装置置于差速位置,以便于机器转向,并可避免损坏路面;当机器陷入泥坑或有较大石块阻挡使后轮打滑时,可将该装置置于锁死位置,以帮助机器克服后轮打滑并越过障碍。

(3)上坡前换挡变速时必须停机,下坡时应挂低速挡。

(4)高速行驶时严禁急转弯。

(5)几台压路机联合作业时,其间距应大于3m,以免发生碰撞或造成转向困难。

(6)应避免远距离行驶,需要远距离转场时,应用其他车辆运载。

2、振动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依靠碾重静压和振动力的共同作用来压实物料。有拖式、手扶式和自行式等型式。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变换行驶速度时,必须先分离合器或换向离合器,方可扳动变速手柄进行换挡。

(2)变换行驶方向时,须先将换向手柄由前进(后退)位置扳至中位,待机器停稳后再将手柄扳至后退(前进)位置。不可一次扳到位,以免因突然变换行驶方向而损坏机件。

(3)作业行驶中,若发现换向离合器或起振离合器有打滑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分离主离合器,同时对换向离合器或起振离合器进行检查、调整及排除故障。不可加大油门试图以高转速大功率来勉强行驶,否则将烧毁离合器片。

(4)压实松散物料时,应先经过1~2次静压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5)压路机起振或停振,应在运行中进行,以免损坏路面。严禁在硬质路面上起振,以免损坏减振装置或其他机件。

(6)在平整路面上近距离转场时可用高速挡,但若距离较远,则需用其他运输工具载运。

(7)上、下坡时应提前换好低速成挡,禁止以高速上、下坡。

(8)进行高速碾压作业时,禁止开动起振装置。

篇5:装卸搬运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如今液压搬运车已被广泛的应用于交通运输中,并且液压搬运车在现在使用中有了很高的规范,为了就是避免发生隐患。为了保证装卸搬运车在作业中的安全,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现场应有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2)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发生事故。

(3)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4)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5)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加强注意,应适当考虑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防护用具应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6)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摔碰震动。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7)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嗽口或沐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粘膜等。装卸人员发现头晕、头昏等中毒现象,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9)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资,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资,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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