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调车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机车调车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厂内机车调车作业事故,大都是由于机车车辆脱轨、违章沼放车辆或线路两旁的障碍物碰挂调车人员所致。近年来由于厂内机动车辆运输愈加繁忙,平交道口撞车事故日益增多,不容忽视。通过前面介绍的一些事故实例和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在上述的事故实例中,危险性最大的是在厂内铁路线上违章溜放车辆,一旦失控,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坏,使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机车车辆脱轨是由于线路维护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而线路两旁障碍物在厂内运输作业中也是必须引起注意的一大事故隐患。由于在机车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受害的多是调车员和连结员,所以,对调车员、连结员的作业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调车员、连结员的基本要求

1.为了保障调车员、连结员的人身安全,w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调车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听力、视力正常,精力充沛,动作敏捷,判断力强,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扭任。

2.调车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禁忌症(如色盲、夜盲、高血压、心脏病、癫搞等)则应调离工作。

3.要求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厂线路情况,如坡道、弯道、半径、岔线、道口、线路有效长度等。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作业过程中要精神集中,经常注意行车范围的动向,特别是车辆前进方向的情况,加强了望,认真呼唤应答,确认信号方可进行工作。

4.在调车作业中必须把服装系紧,扎紧裤简,扣紧纽扣,以免被车辆或其他突出物钩挂。戴防寒帽时需露出耳孔,以免影响听觉。

5.单位领导每年组织调车作业人员学习一次,讲解安全运行作业知识,并进行考试,将考试成绩调入合格证的栏目内。

(二)机车调车作业的信号和标志

1.工厂应在调车作业线上如厂区弯道、平交道口、坡道、机车清炉、放水等处所,设置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的各种明显的安全标志。

2.调车信号是对调车工作人员指示调车工作的命令,正确地执行信号规定,才可以准确地组织车辆运行。因此,要求调车工作人员应熟记有关信号显示的规定,并能熟练地显示手信号,做到信号显示正确、及时、明了,严肃认真。

3.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

红色表示停车;黄色表示注意和减速运行,绿色表示按规定速度运行。

4.在厂内调车作业过程中,项:

(1)停车信号:视觉信号应特别注意以下各

昼问——展开红色的信号旗;

夜间—一手信号灯的红色:汀光。

(2)减速信号:

昼间——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下压数次。

(3)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方向而来的信号:

昼间——展开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在下部左右摇动。

(4)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左右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下压数次后,再左右小动.

(5)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反方向而去的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上下摇动。

不使用手信号旗或红、绿手信号灯而中转信号时,昼间甩手臂,夜间用光亮的手信号灯依次中转。

5.听觉信号:

听觉信号有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声音和机车、轨道车的鸣笛。

?(三)厂内调车作业的主要限制

1.车速限制:

(1)机车牵引车辆进行调车时,车速不得超过l5公里/‘小时。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超过5公里/d、时:

①风、雨、雷、雾或夜间视线条件不良时。

②经过道岔、道口、半径小于150米的曲线、?厂房转角或进出厂房时。

②推进运行,顶车10辆以上时。

(3)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超过3公里/d、时:

①与被连挂的车辆相距30米时。

②将车辆推上轨道衡时。

⑤调运无钩车时。

①调运机车或煤水车时。

2.挂车限制:

(1)调运谋水车时,?如煤水车中间牵引杆相向时可挂两辆;如中间牵引秆向机车时,只准挂一辆。

(2)调运货车不准超过11辆,客车不准超过6辆,机车不准超过3台。

(3)调运无钩车辆或假台车时,一次不准超过3辆,并须使用专门的工具。禁止用木头放于机车与车辆之间作为顶杆,以防挤伤调车人员。

(4)调运机车、客车时,禁止用无中心盘的小型二轴车连挂。

3.遇有下列情况时,禁止调车作业:

(1)厂内铁路两侧1.5米以内堆放有物品或有障碍物时。

(2)自各车无钩销、?抓手、?脚蹬或定行部份不合格者。

(3)被调运的车辆上装载物品不牢,例或掉于车下时。

(4)末关闭车门的车辆。在运行中可能翻

4.在厂区范围内调车作业时,禁止溜放车辆。

5.禁止用轨道起重机进行调车作业。

篇2:营业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地下管线位置,如设备管理单位无法提出其准确位置,施工单位采取仪器探测,人工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二、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件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确保营业线的行车安全。

三、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拆动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五、邻近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杆,并拉限界绳,防止机械侵入限界。

六、既有线施工,每个工点必须设置经过培训的防护员,保证行车安全。

七、劳务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且作业期间有集团公司员工带队。

八、在有架空电缆、电线下施工,或机动车辆运行,必须在来车方向设置限界架,防止机械挂断架空线路。

九、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

十、雨季时,必须制订防洪措施。

十一、拆动无缝线路必须考虑防胀工作,施工有防胀轨和跑道措施。

十二、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服从建设单位的指挥。

十三、封锁、慢行施工,主要领导应坚守岗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设置的驻站联络员,执行济局“四不准”、“五必须”、“八不准”制度。

十四、便线、便桥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十五、施工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0米以上距离。

十六、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0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十七、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0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十八、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米以外设置防护,禁止人员进入。

十九、电化段装卸搬运长大工具、材料,应把工具、材料平放或两人抬运,不准把工具、材料竖立起来,以免侵入接触网导线不足2.0米的距离而发生危险。

二十、为了防止电力机车的受电弓与接触网的接触点落在其工作面宽度以外,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作业,起道线路单股不得超过30mm。线路拨道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30mm。

二十一、电化段更换钢轨或夹板

1、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如必须同时拆下时,该供电区段不准电力机车行使。

2、抽换钢轨前,在被换钢轨的左、右轨节间各安设一条横向连接电线,连接线截面70~100mm2的铜线,用夹子夹在轨底。该电线在换轨完成后方可拆除,否则拨动钢轨产生火花,可能引起事故。

施工准备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路基工程安全:

一、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组和安全措施,报指挥部、监理公司批准。

二、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地下管线,采用电缆探测仪、探沟进行确认,无管线后方可进行推挖作业,对改移出的电缆插旗洒灰线,做出明显标志。

三、邻近既有线作业必须设限界绳杆,做出标志。

四、设置防护人员,通知作业人员列车的通过。

五、在既有线一侧帮填路基时,分层开挖台阶,确保既有线路基稳定。

六、雨季做好排水工作,保证水流向不指向既有线侧。

2、桥涵施工安全:

一、各个桥涵都必须单独编制施组和安全措施,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报批,封锁或慢行施工须经济局胶济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二、动行车设备还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三、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确认,不在开挖范围内,但可能影响时,做出保护标志。

四、增建或接长桥涵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打桩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2、涵洞接长需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3、明挖基础,施工时必须按规定放坡,坡度不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基础施工,做好安排,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4、在同一坡面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时施工,不准掏土。

5、高处作业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材料等,并做好防护工作。

6、设专门的防护人员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不影响既有线的行车。

五、顶进桥涵施工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2、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

3、当施工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控。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1)掏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2)列车通过时;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4)顶进暂停期内;

5)雨天时;

6)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7)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结构主体。

8)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到位的顶铁上。

9)顶进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篇3:防止交通事故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加强管理,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能够进行安全有效制约。

3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要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船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船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车船交通管理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做到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行驶安全。

5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船只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6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7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8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

9在厂(公司)内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10厂内特种车辆,除规定座位外,不得搭乘。

11各种车辆和起升设备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篇4:医院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医院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

  1. 制定并落实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 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 加强电气设备、燃气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安安全管理

  1. 建立并落实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治安安全和职责。

  2. 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和巡查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医院。

  4. 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监控和巡查,防止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发生。

  5. 定期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治安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医疗安全管理

  1. 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疗安全管理职责。

  2. 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3. 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器械和药品引发的安全事故。

  4. 加强患者管理,防止患者走失、跌倒、烫伤等事故发生。

  5. 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 制定并落实医院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2.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加强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 落实水电气等能源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能源供应中断和泄漏事故发生。

  5. 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设施设备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环境安全管理

  1. 制定并落实医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2. 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 定期对环境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4. 加强辐射、噪音等污染源的管理,防止辐射和噪音污染事故发生。

  5. 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应急安全管理

  1. 制定并落实医院应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2. 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水平。

  4. 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完好有效。

  5. 定期开展应急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篇5: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明确物业动火作业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管理原则

  2.1 安全第一

  将安全管理作为动火作业的首要原则,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2 预防为主

  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

  3.1 申请程序

  施工单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书面的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的地点、时间、内容、安全措施等。

  3.2 审批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收到申请后,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4.1 防火准备

  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做好防火准备,包括清理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等。

  4.2 作业监控

  物业管理公司应派人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控,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4.3 作业结束

  动火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清理现场,消除火源,并进行安全检查。

  五、责任与处罚

  5.1 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如有违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 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动火作业进行有效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3 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