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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施工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不违章作业。按规程要求,时时、处处、事事注意搞好安全施工。

2.工作前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包括果酒,啤酒)。

3.不要在不安全的地点休息。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休息时也要讲安全。

4.不准往下面乱扔东西。在建设施工现场上,施工十分复杂,交叉、重叠、多工种多单位同时运作,加之施工人员施工位置多变,如果随意往下扔东西,那是十分危险的。

5.不能影响睡眠(如打麻将等)。睡眠不足,精神不振,带这种精神状态进行高处作业是十分危险。

6.不斗气、不打赌。

7.不准乱动机械设备及危险用具、用品。机械设备和危险用具用品的使用,操作是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误操作极易造成事故。

8.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防护用具用品。防护用具用品的安全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常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的着用都有严格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就可能出事故。

9.施工现场不准追逐打闹。安装现场作业范围大,作业面比较狭窄,另外有些孔洞、栏杆、沟道因施工、吊装的需要临时打开,因此在现场追逐打闹是很危险的。

10.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

篇2: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我们在前面章节已经谈到造船与修船作业,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由高空作业来完成的。例如船体分段船台合拢、船体壳体的涂漆、安装、电焊等都属于高空作业,十分危险。特别在严寒的冬天,有雪冻和寒风,在上面工作是很艰苦的。在高空脚手架、构件、甲板及舱口处、梯子等上边作业时,常有坠落的危险。高空作业管理应从以下要求着手。

一、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近视、恐高症等疾病,或者孕期女工等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前饮酒。

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

所携带工具、物品要放置妥当,禁止往下抛。

同时在一块木质架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不准在跳板上打闹追逐。

二、对高空作业设施的安全要求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灯光照明。

风力超过六级时,禁止作业(指的是露天作业)。

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作业。

三、对脚手架、脚手板的安全要求

脚手架、脚手板,必须按规定搭设,做到平稳、牢固。

脚手架、脚手板,不准架设在高压输电线附近。

脚手架、脚手板的用料,应以杉木等硬质木料。杨、柳、桦、椴、油松等木料禁止使用。

木质立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

脚手架的宽度不得小于1.2m,并需设斜拉杆支架。

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采用双行立杆,小横杆的两头伸出部分不得小于30cm,斜立杆的交叉处要绑牢。

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各连接部要完好,立杆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皿2。如负荷量加大,架子应加固。

脚手架的长度在6m以上者,其厚度应不小于6em,宽度不得小于30cm;长度在6m以下者,其厚度不得小于5cm,而宽度不得小于25cm。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每层必须装置固定的行人扶梯。

四、船舶修造中的跳板、梯子、防护栏杆、安全网要求

船舷、舷墙、舱口围壁未装之前,必须加设不低于lm的防护栏;囚门未装前必须要加设临时盖。

船舶舱室,应先安装产品扶梯,在产品扶梯未安装前,必须放置有栏杆的临时铁制扶梯。

船舷外,船舱内必须使用双拼脚板,同时加设不低于1m的防护栏或设置安全网。

梯子必须坚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梯阶间距不能大于30cm。梯子放置的坡度为60°,顶端必须扎牢。

脚手架、脚手板、扶梯、跳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措施,必须由专业人架设、搭拆、修理与保管。

登高作业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进行定期的专业性检查与考核,以确保安全可靠。

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高空作业要穿软底绝缘胶鞋,决不能穿木屐、拖鞋、硬底鞋,更不能光脚,以防滑倒、摔下。

2.不要在梁、支架,以及无安全防护栏的构件上行走和操作。如有必要,则要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以防跌落。

3.在船上施工,船甲板上的孔、洞及扶梯口应安放坚固的腹盖板或围栏,以防踏空坠落。

4.登高作业时,安全带要高挂低用,而不能低挂高用。并要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当安全带系绳拉紧时割断系绳,使人坠落。

5.在修船中,在高处拆板时,一定要佩用安全带,防止在撬动钢板时,因用力过猛而使搭头断裂而发生坠落事故。拆下的钢板及构件,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以防作业人员碰伤。

6.高空作业结束后,所用的工具要清点,并全部收回集中,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篇3:文明施工污染物控制管理规范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五)、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

(九)、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人民政府的建设局或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二)、对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排放申报登记)并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作业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市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大声喧哗。

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篇4:安全施工负责人职责

1、检查各工地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成,施工安全责任合同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

2、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安全;办公区、生活区用电是否安全、施工机械设备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正在施工的楼房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3、施工现场、楼房的安全围护、防护工作是否做到做好;三保四口是否落实并做到。

4、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与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安全操作。

篇5: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00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三、对违章的处罚

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并行文对被检查单位黄牌或红牌警告。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作业队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发生以下违章情况的每人次给予50~500元的扣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未栓好安全帽带的;

(2)施工作业不按规定着装的。

(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的。

(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扣款外并责令停止其工作。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7)违章指挥的。

(8)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时,炉内无水运转的。

(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施工安全操作细则》的。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项目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人接此通知后,10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四、奖励:

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2、重点工程安全考核奖励:

对公司确定的安全重点工程,实行安全与工期挂钩考核,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且没有发生从业人员责任因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责任事故、交通主责事故的安全重点工程,由工程单位写出请奖报告,项目部核定后发给一次性重点工程安全奖。

3、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

具体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具体由各项目部决定。

(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15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1000元,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1000元奖励。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1000~30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1500元奖励。

五、其他

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2、奖励办理程序:

(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质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质部审核盖章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3、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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