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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部门”)的备案。

第二条苏州市建设局委托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受理城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受理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内容,包括: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见附件一);

2、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3、各专项施工方案计划,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审查论证计划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总进度计划;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操作证;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9、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应承诺报送资料的真实、有效。

第四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资料报送“监督部门”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相关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资料,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向“监督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3、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第六条“监督部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第七条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备案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对不按规定呈报备案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篇2:矿业尾矿库实测填图备案制度

(1)尾矿库实测填图必须委托资质测量机构承担,测量机构对测量结果负责。

(2)测量时间,每月测量尾矿平面图、剖面图,对平面位置坡度、干滩长度、库区内现状等进行实地测量。

(3)、测量图纸一式三份,交安监局备案一份,安全科一份,尾矿库管理人员一份。

(4)、每月进行一次坝体位移观测,必须由专人进行测量。

(5)、发现异常时应增加测量次数。

(6)、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学会看图纸,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篇3: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

第一条矿井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根据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设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配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

第二条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会审等备案制度,应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三条矿井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开展技术攻关、自主创新、等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四条矿井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提升技术支撑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矿井把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纳入人力资源规划,为技术人才施展才能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提高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培训学习,充分调动技术人职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矿井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立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机制,做到人尽其才,为安全生产提供人才支持。

收货部制度

篇4:矿井专项工程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提高煤矿建设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投产,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煤矿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或项目核准后方可实施。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以及环评设计、安全专篇等技术资料(有其他专项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相应技术资料),并按程序经相关科室审批。凡在长治市范围内承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必须符合我市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煤矿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不具备资质或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监理单位不得负责监理煤矿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矿建、土、安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建设项目在省、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批复等文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工程合同及参建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委任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内容;

(五)单位工程明细等资料。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开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需提交资料:

(一)开办煤矿批文;

(二)采矿许可证;

(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

(五)项目建议书批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七)初步设计批文;

(八)安全、环保等专项设计批文;

(九)验资证明;

(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二)煤炭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煤矿建设项目应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煤矿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建设,不得擅自违反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要符合煤炭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原则上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组织煤矿、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详细会审,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经煤矿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图施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原则,工程量和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动时,必须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

(十三)在建项目施工前,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将在建项目开工申请报当地地级市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上报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应以正式文件对开工备案申请进行批复并报我局备案。开工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级以上负责能源发展有关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准文件;

(二)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煤矿在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新建井筒的、质量认证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煤矿建设项目由企业自建的应提供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各级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

(五)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任命文件;

(九)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

(十)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十一)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十四)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员资质证书。

(十五)质量认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六)质量认证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资质证书;

(十七)煤矿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幼儿园安全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Qiquha.coM保密工作责任书

目标管理责任书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5: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根据公司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危废管理小组制定了《浙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由各应急指挥和应急队员的负责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区环保局备案。每年或危险废物种类、处理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时,且原预案不能满足事故应急处理要求时需要由指挥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更换旧版并重新报备。

3、依据《浙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公司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由安环部主导,演练前需要制定演练方案(计划),演练后编写演练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从人员、机械、物料、规章制度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整改,从而确保在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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