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污染物控制管理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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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污染物控制管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五)、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

(九)、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人民政府的建设局或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二)、对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排放申报登记)并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作业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市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大声喧哗。

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篇2:设备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第二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三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第六条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第七条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本决定从2004年3月10日起执行。

篇3:电焊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焊条受其潮湿度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使用前,必须根据焊条说明书的要求烘干后才能使用,应确保烘干箱的保温性能良好,避免引起热幅射和能源的损失。焊条的药皮应无裂缝、气孔、凹凸不平等缺陷,并不得有肉眼看得出的偏心度,避免由于焊条的不合格而引起焊缝缺陷,造成材料浪费和能源消耗。

1手工电弧焊

2钢筋气压焊

3闪光对焊

材料要求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避免由于材料的不合格而造成不必要的材料浪费。钢筋端头如起弯或成“马蹄”形则不得焊接,必须煨直或切除。钢筋端头12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必须清除干净,清除时的环境保护措施见钢筋加工的相关章节。焊接过程中,粘附在电极上的氧化铁要随时清除干净,清除的废渣应及时进行清理,废渣不得直接排放在土壤中,应放于指定的可降解废弃物回收站中。

设备设施要求

主要机具:对焊机及配套的对焊平台、防护深色眼镜、电焊手套、绝缘鞋、钢筋切断机、空压机、水源、除锈机或钢丝刷、冷拉调直作业线。电源应符合要求,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适当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大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篇4:拆除作业环境控制规定

环境因素

爆破拆除作业过程中,主要产生爆炸飞石、爆炸空气冲击波、爆炸噪音与振动、毒气、爆炸粉尘、机械设备噪声与漏油、固废、建(构)筑物倒塌及固废

材料要求

4.1控制爆破使用的材料为炸药,常用炸药包括硝铵类炸药、铵油、铵松蜡类炸药、硝化苷油类炸药以及梯恩梯和黑水药等。

4.1.1硝铵类炸药易溶于水、吸水性强,含水量超过3%时拒爆,含水量要求控制在1.5%以内。硝铵炸药腐蚀铜、铝、铁,爆炸后产生大量在毒气体。因此硝铵类炸药要防潮,避免接触雨水,贮存在干燥的环境中,在贮存与运输过程中避免与铜、铝、铁接触。

4.1.2铵油、铵松蜡炸药中1-3号炸药适用于露天爆破,1-2号铵松蜡炸药适用于有水和潮湿的爆破工程。

设备设施要求

5.1对于控制爆破,应对爆破拆除的场所与对象进行封闭与防护,封闭与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砂袋、草帘、草袋、竹笆、荆笆、废传送胶带、铁皮、铁网、篷布等,预防和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飞石、振动,及有毒气体。

6?过程控制

6.1爆炸飞石的预防

6.2钻孔

6.4人工与机械拆除

6.4.1人工与机械拆除噪声控制

6.4.2人工与机械拆除粉尘控制

6.6拆除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6.7静态爆破环境控制

6.8近人爆破环境控制

6.9应急准备与响应

爆破主要的环境应急针对对象包括材料运输、堆场与仓库,爆破所产生的有毒气体的影响。要做好防止材料堆场爆炸,以及有毒气体扩散产生的新的环境影响。

7?监测要求

7.1扬尘监测:每天应由现场环境管理员采用目视的办法监测一次扬尘,一级风扬控制在0.3~0.4m,二级风扬控制在0.5~0.6m,三级风扬控制在1m以下,四级风要停止作业。

7.2噪声的检测:使用控制爆破时,对现场爆破的噪声值、飞石、振动进行监测,爆破噪声控制在70-90db,振动控制在5cm/s以内。使用机械与人工拆除时,现场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现场允许噪声值范围内。当爆破噪声值过大时,应调整炮孔深度与炮孔数。

篇5:安全控制措施交底条例

第一条:大、中型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小型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方”的方针,从审核工程设计开始,就要考虑施工安全并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对爆破、强电、吊装、水下、深坑、高空等大型特殊作业区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有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开工。

第三条: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在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阶段特点,审查有关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工程部或项目经理部,在承担大、中型工程中,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制安全控制交底措施。

1、针对不同工程,地理环境条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从安全技术措施上采取杜绝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编制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3、针对选用的各种工机具对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技术措施、安全装置加以控制;

4、针对工程施工中,有害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或有生命危险的特殊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一般工程和小型工程,工程处在编制施工方案的同时,应结合施工经验和事故教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队、班、组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是:

1、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工作的防护措施;

2、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施工工程,金属结构物采取防雷措施;

3、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防毒、防滑、防中毒措施;

4、“四口”、“五边“的防护和交叉施工作业场地的隔离防护措施;

5、施工工程与周围民房通行道路防护隔离措施;

6、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防雨、防洪、防冻、防滑、防中毒措施。

第六条:安全主管部门应在主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完善,并定期抽查、巡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工程处,应认真编制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应依据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即:

1、建立和认真填报“安全技术交底卡”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讲解时间、讲解人、接受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2、施工前,依据安全技术措施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艺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每个员工都知道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讲明其重要性。

第八条:本条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而制定,要求各级领导认真执行,并纳入经济承包责任制中,作为企业经济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条例》同时废止。本办法与国家、地方政府、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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