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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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防治各工业企业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我省所有电力、钢铁、水泥、建材等露天贮存的煤场、料渣场及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存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12月26日实施,2011年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修订);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实施);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5日发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2日发布);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9月7日);

《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010年5月14日);

《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5号)(2011年7月2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13〕154号)(2013年11月26日);

《*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013年9月6日)。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大气污染

由于人类的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的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持续存在足够的时间,达到了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福利及危害了环境的程度。

3.2料场扬尘

指各种工业料场(如煤场、物料场以及矿石堆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装卸、传送等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此外,采石、采矿等场所和活动中产生的扬尘也归为料场扬尘。

3.3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一般由喷枪、电磁阀、供水泵、管路、阀门、配电及控制等组成。喷淋是将具有足够压力的水喷洒到场地上,有效地对堆场进行防尘、固尘,同时将水均匀地喷洒到煤堆表面,进行加湿,起到防尘降温的作用,喷洒覆盖率高,是扬尘治理的有效方式。

3.4封闭式料仓

封闭式料仓是以物料封闭储存的方式控制料堆扬尘的有效措施。即是物料棚化封闭储存,一般设计成条形封闭料场或者圆形封闭料场,内部抑尘处理,使粉尘达到环保要求。

3.5抑尘剂

抑尘剂是由新型多功能高分子聚合物组合而成。聚合物分子间的交联度会形成网状结构,同时分子间存在各种离子基团,能与离子之间产生较强的亲合力。它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捕捉、吸附、团聚粉尘微粒,将其紧锁于网状结构之内,起到湿润、粘接、凝结、吸湿、防尘、防浸蚀和抗冲刷的作用。抑尘剂具有良好的成膜特性,可以有效的固定尘埃并在物料表面形成防护膜。

3.6防风抑尘网

防风抑尘网是通过大幅度降低风速而达到减少露天堆放物料扬尘的目的,适用于风速较大或环境较敏感的地区,采用防风抑尘网料堆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基本得到控制,从而有效地消减扬尘污染。

4实施原则

4.1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需多行业协同参与的综合性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环境管理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本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划或规定,并对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2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快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5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

5.1钢铁行业

5.1.1物料运输、装卸

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

块状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

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运输车辆在煤场、料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设施。

原料转运时转运设施应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

5.1.2物料存储

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封闭式棚化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封闭式棚化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遮盖、表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含水率不得低于8%。

对于长期堆放的物料可采取喷洒抑尘剂的方式控制扬尘。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钢铁企业料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2电力行业

5.2.1物料运输

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2.2物料存储

物料储存应采用封闭式料仓、棚化、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方式进行防护。

封闭式煤仓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煤仓煤堆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棚化:棚内应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为保证内部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防雨天窗。

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港口、码头煤场堆放时,应根据当地风速、风向建防风抑尘网,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对于长期堆放的物料可采取喷洒抑尘剂的方式控制扬尘。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电力企业煤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3水泥、建材行业

5.3.1物料运输、装卸

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3.2物料存储

水泥、建材企业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防止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棚化封闭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棚化封闭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并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堆放时应用苫布苫盖。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水泥、建材企业料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4其他行业

5.4.1物料运输、装卸

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4.2物料存储

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棚化封闭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棚化封闭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并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堆放时应用苫布苫盖。

5.5废渣、临时堆存场

5.5.1运输

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5.2存储

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要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要在废弃物堆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减少风蚀起尘。

5.5.3开展废物综合利用

根据节约资源,推进循环经济的原则,积极开发新工艺,将电厂灰、工业粉尘、炉渣、矿渣等用于肥料、建筑材料制造、筑路等用途,减少堆放量。

5.6运输路面

物料堆场的场坪、路面应铺渣垫路使道路平整并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根据当地适宜物种,选择种植杨树、刺槐等耐旱、易活、速生植物。采用穴植坑种植技术,乔木种植穴规格为底径50cm,深50cm,株行距1.5m×2m。路面需定期清扫、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

5.7监督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环保操作规程、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管理制度、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考核制度、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源档案、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监察报告、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扬尘治理设施属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设施,依据有关环保治理设施规定进行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企业应对防尘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效果进行自行监测,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布点,监测、上报。

3)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内部主管部门对生产运行过程中煤尘控制情况和煤尘、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建立检查整改记录台账。

5)对各作业环节起尘和煤尘、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效果至少每半年监测一次。

6)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源档案、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要全面、详细、完整和规范。

篇2:某选煤厂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评审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车间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5.各车间风险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车间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培训、对危险源的日常监测。

6.厂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及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篇3:库区水位控制制度

(1)控制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水区长度不大于干滩长度1/2。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

(2)汛期前清理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排除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4)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拦洪。

(5)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6)不得在尾矿滩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地形条件允许时,可设置非常排洪通道。

(7)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的封堵,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篇4:采煤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采煤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预防或消除采煤生产过程中风险的发生。

适用于综合机械化采煤和综合机械化放顶煤生产过程的风险控制。

2职责

2.1采煤队负责采煤生产过程的风险控制和采煤规程、措施的编写、劳动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对采煤工作面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等工作。

2.2生产技术科负责采煤作业规程和专项措施的组织审批,并对其执行情况和最终结果进行监视和测量。

2.3质标办负责对原煤生产过程的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化进行监视和测量。

2.4安监处负责对原煤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2.5通风科负责采煤作业规程中通风设计部分的审核和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其进行监视和测量。

2.6地测科负责提供采煤有关地质资料与生产中遇到的地质变化时提供合理的方案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2.7教培中心负责岗位司机和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

2.8机电科负责作业规程中机电部分的审核与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及日常维护(修)的监督工作。

2.9运输组负责各作业规程中的运输部分设计的审核与采煤工作面的日常运输管理工作。

2.10监测监控负责各作业规程中的监测监控、通讯部分设计的审核与生产过程中各种探头、通讯电话的维护、维修工作。

2.11计划科负责生产任务的安排。

2.12调度室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协调与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2.1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进行审批

3工作程序

3.1人员管理

3.1.1采煤队员工下井前必须做到:

3.1.1.1由教培中心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有岗位证,培训考评记录由教培中心保存。

3.1.1.2进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考试并达到合格。试卷由本单位保存。

3.1.2遵守矿及区队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自的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相关记录由各单位保存。

3.1.3开工前,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工作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人进入工作面。

3.1.4采煤过程中工作人员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及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险情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危险源未排除之前,班组长、安监员不得离开现场。

3.1.5所有作业人员在采煤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按章作业,杜绝各种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1.6生产及处理事故作业地点必须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必须有安监员监督、指导安全工作或执行“四位一体”开停工制。

3.2设备管理

3.2.1每一采煤工作面应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并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

3.2.2采煤过程的设备,压力表及检测设备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使用和检测。

3.2.3各种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应执行《机电管理程序》、《采煤工作面设备检修标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3.2.4综采队检修班每月对采煤工作面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科室与领导,同时安排本队组对存有危险源的设备进行整改。

3.2.5各种型号的油脂按采煤工作点作业规程规定在井下限量储存,机电科设备组按规定对设备中的油脂进行检查和化验。如出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换。

3.2.6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及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和维修按供电、供水、压风、排水设备的能力和安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

3.3环境管理

3.3.1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执行《一通三防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3.3.2采煤工作面严格按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进行彻底冲尘,防止煤尘积聚。工作面所有喷雾设施及时随生产开启和关闭。

3.3.3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作业场所的“五图一表“及各类牌板要与作业规程相一致。

3.3.4工作面上顺槽配件码放整齐,集中挂牌存放。下顺槽皮带机所用托辊集中编号管理使用和存放。

3.3.5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和《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

3.3.6地测科及时向采煤区队提供有关地质资料,确保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3.7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以上的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维护及断面要求,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50条款之规定。

3.4生产工艺和顶板管理

3.4.1每一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并按《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场施工。

3.4.2建立并实施班组施工交接班验收制度,并有记录。记录应包括危险源处理情况及危险源情况;若危险源不能排除或排除不了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4.3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3.4.4工作面倾角大于25度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片帮窜出运输机伤人的措施,跟班队干对其进行监视和测量,上井后做好相应记录。

3.4.5支架应达到规定完好标准,否则不准操作支架。特殊情况下,如果其故障部位不影响支架主要性能,不会对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允许操作,但必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不允许支架带病运转;液压支柱的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3.4.6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规定推溜、移架,保证支架、运输机平直,支架与运输机垂直、梁端距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3.4.7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并及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

3.4.8上下出口的维护,应根据本工作面的顶板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护,保证上、下两巷根据工作面推进速度始终保持有不少于规程规定的超前支护距离,并保证两出口畅通。

3.4.9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的操作应保证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人员的躲避执行作业规程规定,采煤机司机必须配备遥控操作器,防止大块煤炭从机身滑落和片帮伤人事故发生。

3.4.10采煤工作面收尾期间的铺联网工作就根据割煤机的进度及推溜、移架的工序安排而定,应始终保持余网长度在作业规程规定范围。

3.4.11工作面运输机的推移工作必须沿煤机前进方向依次进行。不准采用相反方向或两端向中间、推移的方式,因特殊情况需改变操作方向时应制定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3.4.12破碎机、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等各种电器、机械、液压保护装置及闭锁装置必须正确使用,动作灵敏可靠,不准甩掉。特殊情况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4.13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规定要求。并应有现场配比和检查手段。检查维护泵站系统执行作业规程相关规定。

3.4.14顺槽坡度大于10度时,电气列车的拉移应在下方侧打好阻车器,并应在编制回采规程时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并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

3.4.15胶带机运输执行《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控制程序》。

3.4.16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执行《矿井顶板管理办法》

3.5辅助运输管理

3.5.1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设备保证完好,稳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3.5.2辅助运输设备的使用严格执行《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控制程序》。

3.6监视与测量

3.6.1质标办对采煤工作面每旬组织一次工程质量验收。

3.6.2通风科对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班检。

3.6.3安监处对采煤工作面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

3.6.4生产技术科每季度对采煤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和最终结果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相关文件

《工作面作业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标准》

《机电管理程序》

《一通三防控制程序》

《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控制程序》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矿井顶板管理办法》

5相关记录

由各涉及单位分别保存。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台操作工

设备列车控制台操作工是所在岗位设备列车控制台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班长的领导下,对设备列车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设备列车控制台操作工必须掌握设备列车各种控制开关的使用方法及其基本工作原理;并依法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合格证件上岗。

一、熟悉列车设备的供电,供水,供液,集中控制与通讯系统,熟悉各设备操作方法,工作原理。

二、认真观察信号装置及仪表显示,密切注意各台设备运行情况,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三、详细记录各台设备运行状况,填写设备运转日志和交接记录,准确的向调度室和区队汇报工作面生产情况。

四、每班都必须检查乳化液泵曲轴箱及各科润滑科位。

五、定期对乳化液箱及各种过滤器进行清洗。

六、保持列车设备清洁卫生,操作线路吊挂整齐,备品备件垛放整齐,照明系统有效。

七、负责传达队、班长指示、命令。

八、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

九、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工作面发生灾害(水灾、火灾、顶板冒落等)时,必须立刻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灾害类型、地点、灾害情况等同时积极参加救灾。在灾害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若撤离路线被堵塞,不能

撤离时,就要设法到较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人员到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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