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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统计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0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得到及时报告、统计。

2.0适用范围

适用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在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管理。

3.0职责

3.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对发生死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3.2施工项目对于发生安全生产的伤亡及以上事故,财产损失大于5万元事故,一般安全事件、事故、职业病、不符合要组织调查和处置。对于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0工作程序

4.1事故的控制

4.1.1事故的分类

4.1.1.1根据国家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按事故伤害严重程度分为

a)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b)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工作日以上(含105年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c)死亡事故,死亡一人,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d)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f)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g)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h)根据GB6441-1986《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按事故类别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4.1.2事故的报告

4.1.2.1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

a)轻伤事故,一次性财产损失小于5万元(含5万元)事故,施工项目可用安全月报形式报告;

b)重伤事故,一次性财产损失大于5万元的事故,施工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依据相关规定报告;

c)出现死亡及以上事故,施工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1.2.2报告内容

a)伤害的人数和严重程序等级;

b)发生事故的位置所涉及的活动、部门、日期、时间;

c)伤害类型、身体部位;

d)财产损坏的类型、数量、金额等。

4.1.3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4.1.3.1现场发生事故后,施工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4.1.3.2施工项目部还应关注因伤害或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4.2.3.3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职责规定的权限进行调查处置。调查可采用现场摄像、与目击者、当事者、员工面谈、查记录等形式。

4.2.3.4员工或员工代表应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员工参与的记录应予保留。

4.2事件和不符合的控制

4..2.1施工现场出现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事件时,施工项目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置,避免事件的发生,特别要控制能够导致严重伤害的事件。

4.2.2对于能够导致严重伤害的事件,施工项目开启不符合报告,责任部门限期予以纠正,安全部验证纠正效果,留下记录。并上报项目分管领导。

4.2.3对于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的不符合时,集团,二级单位,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职责及时开启不符合报告,项目责任部门限期纠正,纠正效果要进行验证。

4.3监督和检查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职责定期、不定期对下一级单位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不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留有记录。

5.0支持性文件

6.0记录

检表10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

检表1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检表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doc6.2事故调查处理表

7.0附录

篇2: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或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但与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组。

四、现场勘察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现场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导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五、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的责任人,为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41-86标准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的性质,通常分为三类:

(1)、责任事故,即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直接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时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能够预见并可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由于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对已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按照《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规定内容逐项写出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同志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提交期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事故的审理与结案

事故的审理与结案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权限和期限

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的内容包括:(1)执行对事故有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调查报告中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经劳动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批复后视为结案。

企业在接到对伤亡事故处理的结案批复文件后,要在企业职工中公开宣布批复意见和处理结果。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是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予以应得的处分。对有关人员的处分要存入受处分人的档案。但依法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处理应当在75天内结案;特别重大事故,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

(二)事故档案

事故的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宝贵财富,应予以记载并归档案保存。这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并展开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集、照片、录像带、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下来。

当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材料;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材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注明参加事故调查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等;

篇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

一、调查准备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3、立案。

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

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事故调查取证

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认可。

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发生的相关事实与材料。包括:事故汇报记录、伤亡人员统计表、赔偿协议、尸检报告、遗体火化记录、死亡证明、医院伤害程度证明等。以及事故发生前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有关技术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健康状况等。同时收集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文件、规章制度、报表、台帐、记录、图件和向调查组提供的书面证明(说明)。

收集有关书证证据时,调查组向相关单位(部门)提供证据清单,限期要求提供。提供复印件的,由提供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原件存放的单位(部门)。

8、获取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和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举报信件等。调查人员制订事故调查询问计划和询问提纲,明确调查询问对象和询问内容,对事故现场目击者、受害者、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必须调查询问。认定的责任者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当有2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效证据。

9、计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标准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表》由事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盖章认可。

10、组织技术鉴定。

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复杂的一般事故,事故调查组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承担技术鉴定的单位或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在调查组的领导下,依法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相关事故参数,并向调查组提交完整的《技术鉴定报告》。

三、事故分析

11、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从机械、物质(能量源和危险物质)、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从技术、教育、管理、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等方面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

12、事故性质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进行事故性质分析,对事故严重程度以及是属于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作出认定。

13、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和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结合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事故责任加以分析判断,确定事故责任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后果、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是否履行职责及认识态度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者依法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

14、制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向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确保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5、召开事故分析会。

事故现场调查完毕,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召集召开事故分析会,由调查组成员,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通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等。

四、协调处理意见,审查调查报告

16、协调事故处理意见。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违规事实,调查组牵头单位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意见,并与调查组成员协商、讨论后提交调查组审查。

17、形成调查报告初稿。

主办工作人员撰写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附件资料包括:调查组成员签名表,伤亡人员统计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表,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勘察(或技术鉴定)报告,主要证据清单。

18、调查组审查调查报告。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会议,审查调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事故经过是否查清楚;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分析是否准确;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查或修改事故调查报告。

19、局务会审查调查报告。

调查组牵头单位召开局务会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处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事故原因分析,性质认定是否准确;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查或修改事故调查报告。

五、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20、申请批复调查报告。

事故牵头组织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政府呈报《关于审查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文件。

21、政府审查批复调查报告。

由同级政府审查调查报告,下发批复文件。

六、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22、移送相关案件。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收到批复后,由主办人员填报《案件移送审批表》,制作《案件移送书》,将牵头单位无权处置的相关案件资料依法移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23、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接到《案件移送书》书后,依法立案查处。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4、监察机关依法落实行政处分意见。

根据批复文件、监察机关按程序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意见作出处分决定。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5、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收到批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位。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26、有关机关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有关机关收到批复或《案件移送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到位。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7、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收到批复后,在规定的时间落实到位。落实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2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收到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报告,或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通报落实情况。

29、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在当地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上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0、整理事故案卷。

主办工作人员填报《结案审批表》,报本局负责人审批。批准同意结案后,制作《案卷首页》和《卷内目录》,按一卷一档的原则,将调查报告,各类请示、批复文件,相关证据材料,处理落实材料,相关执法文书等整理归档。

篇4:某大型机械设备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准确的处理将发生的大型机械设备重大事故,尽可能降低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过程,我们建立如下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大型机械设备事故,我们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一、为了对大型机械设备重大事故做出快速反应,项目部成立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小组。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名单见附件。

二、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了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动力部安拆租赁单位汇报事故的性质、事故的现象、对事故的原因的初步判断,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人员。

三、公司动力部牵头:项目部安拆租赁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应根据该事故的性质、现场、及现场对该事故的情况评估,准备派遣相应的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联合调查组针对现场事故情况,决定故障处理的方法。事故故障处理的一般原则是:首先,应弄清事故故障部位的工作原理、出现的故障现场,然后判断出故障的原因,最后决定事故的处理方法。

五、紧急事故处理过程中所需配件,原则上应从配件仓库中领出。对于非常备配件,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价格相对便宜的厂家或代理商处购置。

六、紧急故障处理中,如遇到疑难杂症,应召集有关人员商讨汇诊,以便及时正确的处理相关事故。

七、紧急故障的处理结束后,应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应对事故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应对事故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安二期项目部

2011年04月06日

篇5: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原则方法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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