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爆炸原因预防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化学爆炸原因预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化学性爆炸是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化学反应的高速度、大量气体和大量热量是这类爆炸的基本原因。

(一)化学性爆炸物质

1、简单分解的爆炸物

这类物质在爆炸是分解为元素,并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热量;

2、复杂分解爆炸物,如含氮炸药;

3、可燃性混合物

由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组成的爆炸物质,实际上是火源作用下的一种瞬间燃烧反应。

(二)爆炸极限

1、可燃气体、可燃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是必须在一定的浓度比例范围内混合才能发生燃爆。混合的比例不同,其爆炸的危险亦不同。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浓度减小到最小(或增加到最大),恰好不能发生爆炸时的可燃气体体积浓度分别叫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统称为爆炸极限。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的可燃气体浓度范围叫爆炸范围。如天然气爆炸极限在常压下为5%~15%。在1MPa时爆炸极限为5.7%~17%;5MPa时爆炸极限为5.7%~29.5%。极限氧浓度,当氧浓度降低到低于某一个值时,无论可燃气体的浓度为多大,混合气体也不会发生爆炸,这一浓度称为极限氧浓度。极限氧浓度可以通过可燃气体的爆炸上限计算。如甲烷在1个大气压下的爆炸上限为15%,当甲烷含量达到15%,空气的含量占85%,这时氧的含量为17.85%,即甲烷与空气混合,当氧的含量低于17.85%时,便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在实际应用中,对极限氧浓度取安全系数,得到最大允许氧含量。天然气的最大允许氧含量可取2%。

2、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1)温度

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2)氧含量

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

(3)惰性介质

在爆炸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得惰性气体,随着比例增大,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可使混合物变成不能爆炸;

(4)压力

原始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上限显著提高。

原始压力减小,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减压操作,可以免除爆炸的危险;

(5)容器

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

预防措施:

1、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爆炸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着火源,切断爆炸条件;

3、防爆装置安全好用,爆炸开始就及时泄出压力;

4、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5、采取检测报警装置,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八、窒息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窒息事故的原因:

1、作业人员技能不足进入密闭的空间,没有进行空气置换就工作;

2、密闭空间没有进行强制通风置换,也没有检测含氧量是否合格,冒险进入密闭空间内工作;

3、密闭空间外的前后端进气阀没采取可靠的断点,阀门不严气体泄漏造成窒息;

4、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无人监护时单独作业,进入密闭空间时间过长或在密闭空间内动火,致使其内部含氧量降低,导致窒息;

5、在爆破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窒息性气体时,没等烟气全部散净,进入此区域内作业。

预防措施:

1、进入封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2、进入封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分析掌握设备状况,做好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用品;

3、保证封闭空间与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或有明确断点,防止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封闭空间,严禁堵塞封闭空间通向大气的阀门;

4、必须保持足够通风置换,排除封闭空间内易挥发的气体、液体、固体沉积物等有毒介质,或采用其它适当介质进行清洗置换,确保各项指标在允许工作的规定范围内;

5、必须在封闭空间的控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检测系统含氧量达到可工作状态,并在封闭空间外指定2名监护人随时保持有效联系,若有意外发生,应立即将作业人员救出。

篇2:氧气瓶爆炸原因预防措施

一、氧气瓶爆炸根据其起因不同,有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之别。引起物理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1、充装压力过高,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2、气瓶充至规定压力,而后气瓶因接近热源或在太阳下曝晒,受热而温度升高,压力随之上升,直至超过爆炸超过极限。

?3、气瓶内、外表面被腐蚀,瓶壁减薄,强度下降。

?4、气瓶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受到摔打、撞击,产生机械损伤。

?5、气瓶材质不符要求,或制造存在的缺陷。

?6、气瓶超过使用期限,其残余变形率已超过10%,已属于报废气瓶。

?7、气瓶充装时温度过低,使气瓶的材料产生冷脆。

?8、充装氧气或放气时,氧气阀门开启操作过急,造成流速过快,产生气流摩擦和冲击。

二、引起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1、瓶内渗入或玷污油脂,与压缩氧接触后急剧氧化燃烧,放出大量热,并使温度上升很高,瓶内压力升高。当超过钢瓶应力极限时,便会发生爆炸。与此同时,钢瓶也会发生强烈氧化作用。据资料介绍,氧气压力超过3MPa时,油脂与氧气直接接触就可能自燃。

?2、将充其他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瓶子误用来充氧。用户自行改装钢瓶,将氢气瓶或氟利昂钢瓶刷上天蓝漆用来充氧,在充氧过程中发生爆炸。

?3、氧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例如氧气瓶压力过低,乙炔气窜入氧气瓶;水电解制氢得到的氧副产品中含有氢等。

?4、氧气瓶阀的垫片等零件采用了含有油脂或有机易燃材料,在启闭阀门时产生摩擦或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三、预防氧气瓶爆炸采取的措施

?预防氧气瓶爆炸的根本措施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在操作时严格予以遵守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要点是:

?1、氧气站房的设计应根据GB-50030《氧气站设计规范》和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由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设计,并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建站施工;

?2、充氧站的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规定进行施工;

?3、充氧站必须符合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建立安全质保体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现场考核合格后方可充装;

?4、充装管理人员和充装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5、充氧站应设置可靠的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管道、阀门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6、充氧站中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校验;

?7、气瓶充装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属于下列气瓶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志、颜色标志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查的;

?(7)气瓶沾有油脂的;

?(8)无制造许可证制造的气瓶或未经安全检察机关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

?(9)阀门螺纹不符合规定的;

?(10)瓶内压力大于10Mpa的;

?(11)充瓶前钢瓶温度低于0℃或高于60℃的;

?8、气瓶充装中要严格遵守规程:

?(1)操作工手上、劳保用品、工具要忌油。沾有油脂时禁止与氧气瓶、充氧阀门接触;

?(2)开启、关闭阀门要缓慢;

?(3)空瓶装上台位均压时,若发现有激烈的气流声时应立即停止,卸下气瓶检查;

?(4)充装过程要检查气瓶温度。发现温度异常要停止充气,卸下检查;

?(5)瓶子要有防倒链条保护;

?(6)用多台氧压机充气时要注意流速不得大于该压力下允许的范围;

?(7)要注意钢瓶充气压力等级,不得超压;

?(8)用液氧气化充气时,温度不得低于规定温度;

?(9)充瓶时若发现漏气,应先切断气源,不得带压修理;

?(10)当充氧台压力大于10MPa时,严禁中途再装上空瓶充灌;

?(11)气瓶充装夹具不准直接夹在瓶阀的安全帽上;

?9、气瓶搬运时要装上安全帽、防震圈;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扔、滚碰;运输工具应有安全标识;夏季应有遮阳设施;严禁烟火;不得与易燃、易爆物一起运输;

?10、气瓶贮存、使用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充满的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冬季使用时如发现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烤,应用开水解冻;使用中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严禁敲打、碰撞;瓶内气瓶不得用尽,必须留用0.05MPa的剩余压力;启闭阀门要缓慢;

?11、氧气瓶必须每三年定期检验一次。有怀疑时要及时检验;阀门及瓶阀修理时要严格去油;垫片、垫圈要用规定的材质,不得改用未经安全试验的材料;充氧软管必须用铜合金或不锈钢,不准用橡胶软管;充氧站用的灭火器药剂不得含油。

篇3:煤气爆炸原因及预防措施

煤气爆炸是煤气的瞬时燃烧并产生高温、高压的冲击波,从而造成强大破坏力,这就叫煤气爆炸。

产生煤气爆炸的原因:

(1)煤气来源中断,管道内压力降低,造成空气吸入,使空气与煤气混合物达到爆炸范围,遇火产生爆炸。

(2)煤气设备检修时,煤气未吹赶干净。又未做化验,急于动火造成爆炸。

(3)堵在设备上的盲板,由于年久腐蚀造成泄露,动火前又未做试验,造成爆炸。

(4)窑炉等设备正压点火。

(5)违章操作,先送煤气,后点火。

(6)强制供风的窑炉,如鼓风机突然停电,造成煤气倒流,也会发生爆炸。

(7)焦炉煤气管道胶设备虽然已吹扫,并检验合格,如果停留时间长,设备内的积存物受热挥发,特别是萘升华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同样发生爆炸。

(8)烧嘴不严,煤气泄露炉内,点火前未对炉膛进行通风处理。

(9)在停送煤气时,未按规章办事,或者停煤气时,没有把煤气彻底切断,又没有检查就动火。

(10)烧嘴点不着火,再点前对炉膛未作通处理。

(11)煤气设备(管道)引上煤气后,未作爆发试验,急于点火。

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1)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并迅速把煤气处理干净。

(2)对出事地点严加警戒,绝对禁止通行,以防更多人中毒。

(3)在爆炸地点40米之内禁止火源,以防止着火事故。

(4)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在未检明原因之前,不准送煤气。

(5)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6)煤气爆炸后,产生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产生煤气中毒事故,按煤气中毒事故处理。

煤气爆炸的预防:

(1)送煤气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汽或氮气赶净,燃后用煤气赶蒸汽中氮气,并逐段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给用户。

(2)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3)对要点火的炉子需用严格的检查,如烧嘴开闭器是否关严,有否漏气,烟道伐门是否全部开启,确保炉膛内形成负压,方可点火。燃后稍开煤气待燃着后,再调整到适当的位置。如点着火又灭了,需再次点火时,应立即关闭烧嘴伐门,对炉膛内仍需作负压处理,待煤气吹扫干净后再点焱达煤气。

(4)在已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的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动火时,一定要经检查、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对长时间未使用的煤气设备动火,必须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合格方可能动火。

(5)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应保煤气的正常压力,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同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6)凡停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残余煤气,直到合格。

(7)煤气用户应装有煤气低压报警器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爆炸。

(8)检修后投产设备,送煤气前,除严格搂标准验收外,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火源,有无静电入电的可能,然后才按第一条的规定送气。

(9)停、送煤气时,下风侧一定要管理好明火。

为了防止煤气爆炸,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人员必须对煤气设备作周密的检查,一切检查和化验必须有记录、有数据:在安全的基础上确认为无爆炸性混合气体时,才准操作人员工作。

篇4: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预防措施

一、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1、火源

井下的一切高温热源——电气、放炮、摩擦、静电

2、发生地点

掘进工作面占80%~90%,采煤工作面占10%~20%

采煤工作面发生地点上隅角,采煤机药割附近

掘进面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些地点采用局扇通风,如果局扇停止运转、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较远、风筒漏风太大或局扇供风能力不够,以致风量不足或风速过低,瓦斯容易积聚。另一方面,放炮,掘进机械,局扇,电钻等的操作管理,如不符合规定,容易产生高温火源。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一)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1、搞好通风?有效地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最基本最有效方法。瓦斯矿井必须做到风流稳定,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避免循环风,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间内也不能中断通风,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1)、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

(1)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该处积存的瓦斯冲淡排出

(2)全负压引排法

(3)高瓦斯工作面采用并联掺新的通风系统

(4)上隅角排放瓦斯

2)、综采面处理

(1)加大工作面风量。例如有些工作面风量高达1500~2000m3/min。为此,应扩大风巷断面与控顶宽度,改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增加进量。

(2)防止采煤机附近的瓦斯积聚。可采取下列措施:

增加工作面风速或采煤机附近风速。国外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只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作面最大允许风速可提高到6m/s。工作面风速不能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时,应采用小型局扇或风、水引射器加大机器附近的风速。采用下行风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更容易积聚。

3)、顶板附近层状积聚处理;

(1)加大巷道的平均风速,使瓦斯与空气充分地紊流混合。一般认为,防止瓦斯层状积聚的平均风速不得低于0.5~1m/s。

(2)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如在顶梁下面加导风板将风流引向顶板附近;或沿顶板铺设风筒,每隔一段距离接一短管;或铺设接有短管的压气管,将积聚的瓦斯吹散;在集中瓦斯源附近装设引射器。

(3)将瓦斯源封闭隔绝。如果集中瓦斯源的涌出量不大时,可采用木板和粘土将其填实隔绝,或注入砂浆等凝固材料,堵塞较大的裂隙。

4)、顶板冒落孔洞内积聚处理;用砂土将冒落空间填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俗称风袖)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5)、恢复有大量瓦斯积存盲巷或打开封闭?

3.抽放瓦斯

4.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

(二)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定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以减少损失。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