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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经理岗位职务说明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经理岗位职务说明书

岗位名称:物业公司经理所属部门:物业公司

职务等级:经理直接主管名称:

职责:

1、组织重大质量计划(如:人事、培训、财务、经营、融资等)的制定

2、制定和调整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

3、组织管理评审

4、组织招标书、重大协议、合同、物业方案的评审

5、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的招聘、选用、调配、考评和辞退

6、提交本公司的经营投入和经营成效结果的评估总结报告

7、对服务品质和管理质量进行抽查,对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提交公司备案

8、组织协调影响公司发展和服务质量活动的对内、对外的公众关系

9、参与总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事宜的决策

职权:

1、审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审批公司授权限额以内各项费用支出。

3、审批物业管理公司各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的费用支出权限。

4、审批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介入和实施计划。

5、审批公司各部门和各管理处人员的定员、定岗方案。

6、审批以公司名义发放的合同、文件、公告。

7、审批公司员工人事变动(选聘、调配、晋降、辞退)。

8、审批以物业管理公司名义发布的对外宣传资料

9、审批对总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有委托关系事宜的实施

资格要求:(可暂不填写)

实施者签字:日期:

篇2:物业公司副经理岗位职务说明书

物业公司副经理岗位职务说明书

岗位名称:物业公司副经理所属部门:物业公司

职务等级:副经理直接主管名称:经理

职责:

1、对物业公司经理授权组织分管工作。

2、负责工作计划跟踪检查。

3、协助物业公司经理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和处理日常事务。

4、定期组织各主管协调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分析、检讨管理进度和跟进各项服务。

职权:

1、受经理委托签订合同、签发文件。

2、评审、批准操作层员工的招聘、录用上岗。

3、员工奖惩建议权。

资格要求:(可暂不填写)

实施者签字:日期:

篇3: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职务行为篇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职务行为篇

职员职务行为准则

1.总则

1.1本准则体现了物业公司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职员应当熟知并遵守。

1.2公司尊重职员的正当权益,通过本准则界定公司利益与职员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1.3职员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职员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职员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2.职务权责

2.1经营活动

2.1.1职员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1.2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职员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职员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2.1.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1.4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1.5职员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职员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职员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1.6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职员的职责。职员应服从上司的指示。职员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2.1.7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2.1.8严禁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2.1.9职员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2资源使用

2.2.1职员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

2.2.2职员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2.2.3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2.2.4职员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2.2.5职员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2.3保密义务

2.3.1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职员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性质。

2.3.2职员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职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3.3职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2.3.4职员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3.内外交往

3.1职员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3.2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职员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3.3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3.4职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职员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

3.5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职员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4.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

4.1兼职

4.1.1职员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4.1.2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经理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4.1.3公司鼓励职员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职员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4.2个人投资

4.2.1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

(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4.2.2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公司股

票的买卖,亦不得指使、提示他人进行买卖。

4.3特殊关系的回避

4.3.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职员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集团内任何单位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前申明。

4.3.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职员,不得在同一地区(城市)或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声明。

4.3.3公司不提倡职员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3.4职员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5.投诉和举报

5.1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审计法务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主管该事项的高层经理人员提出。受理部门和人员,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6.行为的判断及督导

6.1职员判断个人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的简易标准是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

6.2职员有责任就难于作自我判断的行为或情形向上司或人力资源部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6.3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如上司未能尽到责任,以致产生不良的后果,将与其下属同时受到处分。上司未尽教导和管理责任的情形包括:

(1)默认下属违反本准则的行为;

(2)未能按照公司规定保证下属定期接受本准则的培训;

(3)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及补救管理上的漏洞;

(4)未能严格遵守公司的政策进行管理。

7.其他

7.1本准则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则

1.权利保障

1.1职员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1.2对于明显违反本手册相关条款规定的指令,职员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权力和责任。

2.批准、修改、解释及其它

2.1本手册经物业公司集团职委会讨论并经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2.2本手册经物业公司集团职委会及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后可以修改。

2.3本手册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集团人力资源部咨询。

2.4本手册有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效力。职员可通过个人专用或公司公用电脑查阅公司网页上的相关内容。

2.5如职员发现本手册中的规定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悖,请即时通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集团人力资源部。

篇4:物业公司经理职务说明书岗位责任制

物业公司经理职务说明书(含岗位责任制)

职务名称:经理

所属部门:管理公司经理室

直接上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概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实施公司的工作要求及完成总经理室下达的工作任务,起到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以及负责处理小区管理处的相关事项,负责与小区对外部门的沟通联系。

工作要求:熟悉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熟悉行政管理程序,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善于沟通,具有较强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

职责范围:

1.每周参加公司总办召开的行政会议,会后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2.审核管理处每月财务状况、物料耗用情况,对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每月审核辖下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批核各部门增减人员的申请。

4.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5.对管理处日常事务作出审批与决策。

6.调节辖下员工内部或与客户的关系。

衡量标准:

1.小区服务事件发生率。

2.事件处理的及时性。

3.管理费欠费率。

4.业主(住户)满意程度及社会反响。

工作难点:

在维护公司利益立场上,满足业主要求。

工作禁忌:

利用职权之便,以损害公司利益达到管理目的及效果。

与工作有联系的部门:

内部:**房地产各职能部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

外部:政府、电信局、邮政局、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任职资格:

身体:健康学历:大专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五年以上大公司相关工作经验

个人素质: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逻辑思维和统筹分析能力。

篇5:物业公司各区管理处主任职务说明书岗位责任制

物业公司各区管理处主任职务说明书(含岗位责任制)

职务名称:主任

所属部门:各区管理处

直接上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工作概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实施公司的工作要求及完成经理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对业主提出的难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及跟进。与管理公司辖下各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要求:熟悉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具有行政管理及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物业管理知识及与人沟通的技巧。具有较强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

职责范围:

1.按时参加管理公司经理召开的主任行政会议,贯彻落实经理室会议精神。

2.审核各区管理处每月物料耗用情况,对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每月审核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负责本部门增减人员的申请。

4.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5.对各区管理处日常事务作出审批与决策。

6.调节本部员工与客户的关系。

衡量标准:

1.业主(住户)的满意程度及其反响。

2.投诉项目的处理速度及效果。

3.客户的投诉量。

工作难点:

1.灵活发挥承上接下的桥梁作用。

2.熟悉业主(住户)的合理需求。

工作禁忌:

滥用职权,私下对业主(住户)作出超越权限的承诺。

与工作有联系的部门:

内部:工程维修部、水电维修组及其他各部门

外部:机电公司、装修公司、土建给排水维修组及其他有关部门

任职资格:

身体:健康工

学历:大专

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个人素质: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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