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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1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三)

为宏扬正气,加强企业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励有章,处罚有据,特制订本条例。

[1奖励

员工奖励分为以下三种:嘉奖、记功、一次性重奖。

1、嘉奖

嘉奖一次发5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嘉奖。

①对管理制度或技术方面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②在工作中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③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④发现职守以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处置避免损害者。

⑤其它理应受到嘉奖的行为。

2、记功

颁发奖状,归入个人档案,发20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记功。

①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公司损失者。

②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有功者。

③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增加利润者。

④为公司争取特殊权益者。

⑤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3、一次性重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性重奖。

①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数额10万元以上),奖励额度为1%。

②为广开门路开拓新项目,无论是公司内部或是外部人员联系来的新项目都给予同等的奖励,奖励额度为总投资的1‰-1%。

[-2处罚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声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公司为确保执行处分时,能尽量公平,特设有正式处分程序,使员工对自己的偏离行为作出反省,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力求改进。

员工的处罚分为四种:警告、记过、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

a、犯轻微过错者,予以警告并每次处罚50元,并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发。

b、犯严重过错者,予以记过并每次每项处罚500元,在当月工资或后续工资中扣发。

c、任何一项严重违纪行为,对行为人予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并且无须给予事前通知及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d、无薪停职,如员工被涉及到刑事或经济审案中,本公司将先予无薪停职,并根据审判结果作出决定。

(一)轻微过错

1、未取得上级人员同意,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而事后又不能作充分说明。

2、公司工作时间内,行为不检,如嬉戏、大声说笑、大声吵闹、玩乐器或收音机等等。

3、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齐。

4、不遵守安全守则。

5、工作欠负责任。

6、随地吐痰或随地抛弃废物。

7、脾气急躁,无法自制或作出与员工身份不相称的行为。

8、个人仪容不整洁。

9、谈吐粗鲁或污言秽语。

10、服务工作态度欠佳。

11、工作效率欠佳。

12、隐瞒或不理会投诉。

13、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标志或穿拖鞋背心上班。

14、工作中经常出现轻微错误。

15、工作时间经常接听私人电话,且经常超过3分钟以上。

16、因疏忽而损坏公司财物。

17、其它相应过失或过错。

(二)严重过错

1、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酗酒滋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

2、在公司范围内发生非属娱乐性质的赌博。

3、上班时间打瞌睡或睡觉,怠忽工作。

4、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内。

1、擅离职守。

2、故意减低工作效率,故意玩忽职守或故意拖慢工作进度。

3、不遵从公司安排之上下班及膳食时间。

4、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5、蓄意破坏本公司的物品。

10、采购物资时,弄虚作假、质次价高。

11、未经批准,私自配制不应掌握之钥匙。

12、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公司经济和声誉损失。

13、拾遗不报。

14、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

15、收取或暗示收取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金钱回扣、物品或其它利益好处。

16、接受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宴请(除公司批准同意外)。

17、窥探、泄露、传播公司之商业秘密。

18、作出不道德行为,言行猥亵,作出涉及刑事罪行之行为。

19、背后议论上司或同事,影响工作和员工团结。

20、未经批准,擅自召开会议或参与任何*。

21、擅自标贴煽动、诽谤、虚假的文件或通告。

22、制造或传播谣言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及其他员工之声誉及员工之间团结。

23、任何其它足以破坏公司秩序并有损公司及员工名誉地位之言论及行为。

24、篡改或伪造公司文件、记录或票据等。

25、提供虚假之资料及报告。

26、收取或付出金钱或物质等代价,以求取得或代为安排晋升较好之工作岗位。

27、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轻微损失。

28、对上级指示或期限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利益。

29、未经许可擅自外出,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30、未经批准,在外单位兼职或从事其它商业活动。

31、在公司内或工作场所吵架。

32、打听他人薪资或奖金。

33、其它属于严重过错的行为。

(三)严重违纪

1、触犯刑事法律。

2、对上司、同事、下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及相互斗殴。

3、故意犯上或不服从上司合理之工作调配。

4、工作中出现重大渎职行为或重大过失。

5、接受贿赂、营私舞弊致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假公济私、损公利已,蓄意谋求个人利益之行为。

6、私藏或泄露上级部门

或业务单位或本公司之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商业机密。

7、盗窍或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或商业机密(包括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

8、搬弄是非,严重破坏公司员工团结或影响公司声誉。

9、图谋不轨,存在影响公司生存的危险。

10、在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参与吸毒。

11、获二次书面警告或记过后再次触犯规定的。

12、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13、侮辱、诽谤或殴打上司、下属或同事,煽动或教唆他人与上司、下属、同事打斗或参与上述之打斗。

14、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物品。

1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重大损失。

16、违反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而致公司重大损失。

17、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

篇2: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二)处罚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篇3:小区物业管理员工奖惩机制

小区物业管理员工奖惩机制

我们将实行奖勤罚懒,根据公司检查考核以及业主对小区管理处工作的考评,每季度评出最佳工作人员以及不称职的员工,得到荣誉的进行奖励,不称职员工进行待岗培训、限期改进、辞退等阶段的处理;根据每季度的考评结果年末对管理处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出管理处先进个人。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声誉,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在加强事项教育的同时,对违反公司制度的员工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种类

(一)警告

适用于第一次触犯轻微过失的规定。

(二)严重警告

适用于第一次触犯重大过失的规定及受过三次严重警告者

(三)最后警告

适用于第二次触犯重大过失的规定及受过三次严重警告者

(四)开除(或辞退)

适用于触犯开除规定以及受过二次最后警告者。

三、过失性质

(一)轻微过失(违反下列一项者,给予警告一次)

1、一个月迟到或早退三次;

2、违反保安制度,拒绝保安人员检查;

3、违反安全制度但未造成后果;

4、在小区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不讲卫生,在小区公共场所说脏话,乱扔杂物、烟蒂及随地吐痰;

6、工作时间做私活、吃零食、喝酒、串岗闲聊;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达成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8、业主连续三次反映工作态度不好(经查属实);

9、私扣业主(使用人)提出的一般意见。

(二)严重过失(违反下列一项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户主或客户钱物;

3、对业主(使用人)态度蛮横;

4、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故意消极怠工;

5、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1000以上3000元以下。

(三)重大警告(违反下列一项者,给予最后警告一次):

1、连续旷工三天;

2、接受贿赂;

3、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架斗殴

4、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达3000元以上。

(四)开除(犯有下列错误,立即予以开除或辞退)

1、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五天;

2、偷窃公司、同事或业主财务;

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始记录,窃取账单或单据,从不牟取私利;

4、严重玩忽职守,给业主(使用人)或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威胁上级,侮辱刁难业主及来访客人;

6、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四、奖励条例

(一)奖励对象

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方面有显着成绩者;

2、工作努力,深得业主表扬者;

3、在危急时刻为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保护小区财产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4、在防止业主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贡献者;

5、因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二)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经公司批准予以确认,奖励形式。

1、全公司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或奖金;

3、特别加薪;

4、晋级

篇4:M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

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处发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某某物业公司职员奖惩规定

某物业公司职员奖惩规定

一、处罚细则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全面、顺利的开展,从而更好地为业主和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处罚办法

各级主管人员(班长、主管、主任、公司职能部门)在巡检中,对违规下级员工均可按处罚细则扣分标准开具扣分单。发现其它部门员工违规应立刻向其主管通报,按处罚细则扣分标准开具扣分单。被罚人签名以示收到处罚通知。每月30日汇总交公司人事部。若被罚人认为处罚不公,可向主任或上级申诉。

扣分标准(通用部分):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作证的扣1分/次;

2、公共场合行为、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端正的扣1分/次;

3、留长发、长胡须、染怪异发型的扣1分/次;

4、上班时精神不饱满、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扣1分/次。

(二)工作纪律

1、迟到、早退、离岗的扣4分/次;

2、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私自外出的扣4-至10分/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不按时交接班、私自调班、换班的扣5分/次;

4、上班时间喝酒(包括上班前)、吸烟、吃东西、聊天、打闹、会客、看书报、干私活的扣2--5分/次;

5、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扣2--5分/次;

6、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工作期间不听从调配的扣4分/次;

7、拒签扣分单扣5分/次。

(三)工作素质

1、对待本职工作不能认真负责,偷懒怠惰的扣2至4分/次;

2、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为自己在工作中的过失找借口、逃避、推诿责任的扣2至5

分/次;

3、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不及时汇报的扣4分/次;

4、发现公司财产丢失或损坏时,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扣4分/次;

5、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扣5分/次;

6、接到联系单或业主电话后不及时处理、完工后不及时汇报、记录的扣3至5分/次;

7、对业主的投诉置之不理的扣4分/次;

8、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与其发生冲突的扣5至1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9、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公司物料严重浪费或贪污公司财物的,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扣10分/次,并予以开除;

10、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收受业主馈赠的,没收物品并扣10分/次,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1、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活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2、乘工作之便,偷盗业主或公司物品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立即开除;

13、相关工作重地,私自带人出入参观的扣1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1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对外损坏公司声誉的扣10分/次,立即开除。

15、威协上级、殴打他人或唆使别人打人,扣10分/次,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扣分标准(专项部分):

(一)负责人

1、交接班工作脱节,队伍管理混乱的扣4分/次;

2、带班期间内,维修报修工作不及时、处理业主事务不及时,影响公司声誉的扣2至5分/次;

3、工作时间睡觉、脱岗的,扣10分/次;

4、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扣2至5分/次;

5、工作期间,班组员工不着装上岗或聚集聊天的,扣带班2至5分/次;

6、处理事情不公正,造成团队失和的扣5分/次;

7、对本班组本部门员工违纪现象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5分/次;

8、相关运行质量记录不按时记录和上交的扣3至5分/次;

9、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的,扣5分/次。

(二)管理人员

1、日常管理服务质量不达标,遭到业主投诉的扣2至5分/次;

2、资料处理不规范的扣2分/次;

3、对业主的投诉置之不理的扣10分/次;

4、办公台有污渍、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工作台面杂乱的扣2分/次;

5、在具体工作或活动中不能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的扣2至5分/次。

6、对本本部门员工违纪现象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5分/次;

(三)维修部员工

1、维修时服务态度差,用户每反映一次扣1分/次;

2、接到派工单或业主报修电话后,不及时处理的、完工后不及时汇报记录的扣3至5分/次;

3、维修工作质量不达标,遭到业主投诉的扣2至5分/次;

4、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扣5分/次;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活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立即开除;

(四)保洁部员工

外保洁的清洁

1、地面有明显残留的杂物、积沙、积水,有明显污渍的扣1分/次;

2、路灯、招牌、广告栏、信箱、消防箱上有积尘、水锈、污渍的扣1分/次;

3、明暗沟、污水井内、草坪内有杂物,积沙堵塞,每半月不能清理的扣2分/次;

4、出现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现象的扣2分/次。

楼内清洁

1、地面有积尘、杂物、强粘物、污染面、积水的扣1分/次;

2、办公垃圾,生活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扣1分/次;

3、墙面、门、窗、玻璃、扶手、消防栓、顶棚有积尘、污渍、蜘蛛网、乱张贴等的扣2分/次;

4、楼层所有共用部位的灯具、天花、不能半月清洁一次的,扣2分/次。

室内清洁

1、地面有杂物、积尘,不能做到一日一清扫的扣1分/次;

2、家具不清洁,有积灰的扣1分/次;

3、门、窗、窗台、玻璃有积灰、污垢的扣2分/次。

洗手间的清洁

1、地面有杂物、灰尘

、污染面、积水的扣1分/次;

2、大、小坐便器、洗水盒、污垢、水锈、堵塞现象的,且不能做到一天清洗两次的扣2分/次;

3、墙面、天顶门、窗、玻璃、镜面有灰尘、污染面、蜘蛛网等扣2分/次;

4、卫生间空气不清鲜、有蚊虫的扣2分/次;

5、卫生间的过道、门、窗每星期不能清洁一次的扣1分/次;

垃圾的清理

1、垃圾不能日产日清,库存时间较长,且不配合清运公司清理的扣1分/次;

2、垃圾房墙面有污染面、积灰的扣1分/次;

3、地面、水沟、水漏有杂物堵塞、蚊虫、积水、污染点现象扣2分/次;

4、每星期不能做到消毒、杀菌一次的扣2分/次。

(五)保安员(见保安工作手册)

二、处罚细则说明

1、本细则中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5元,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除。

2、普通员工的处罚限度为100元,班长为120元,主管以上为150元,副主任(部门经理级)以上为200元。

3、员工每月被罚超过限度时,予以劝退或辞退。

4、班长以上被罚超过限度时,降级或辞退。

5、公司保留对扣分或处分的最后决策权,对本制度的扣分标准也可作必要更改。

三、奖励细则

1、在工作中积极进取,每避免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予以嘉奖100元/次;

2、在工作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能灵活的将重大问题处理好,嘉奖100元/次;

3、工作热情、周到,得到业主和用户的表扬,同时收到业主或用户致送的表扬信、锦旗等,嘉奖50至200元/次;

4、参加各种比赛成绩优异者,奖100元/次;

5、为公司节约相当成本或给公司带来相当额度创收的,视情况予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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