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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办法

1.奖惩类别明细:

奖惩分类种类奖金(罚金)奖罚形式

奖励嘉奖10元当月工资中累加

三等功30元当月工资中累加

二等功50元当月工资中累加

一等功100元当月工资中累加

特等功总办会议讨论定当月工资中累加

处罚警告1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小过3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中过5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大过10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辞退开除特别处罚

总办会议讨论定当月工资中扣除

2.奖励: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属实应由相关部门签报奖励之。

2.1一等功:

a.对公司重大业务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行确有重大成效者。b.对于舞弊或有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c.遇重大突发事件,随机应变得当,或奋力相救保全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司巨大财产、业主巨大财产安全。d.研究改善工作方法,降低成本有特殊贡献者。e.领导有方,使工作进展有相当成效者。f.拾金不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g.奋力保全公司或业主财产安全,价值在800元以上者。h.有其它重大功绩者,直接经济价值在3000元以上者。

2.2记二等功:

a.节约物料或对废料进行利用,卓有成效。b.协作2.1项条款所涉及的人员达成任务确有重大贡献者。c.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d.发现非本职工作外漏洞,迅速报告或妥为处置避免较大损失者。e.服务每满3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f.奋力保全公司或业主财产安全,价值在600元以上者。g.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上者。H.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2.3记三等功:

a.协助2.2项条款所涉及的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较大贡献者。b.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宜者。c.节省成本有具体成效者。d.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经查属实者。e.当选优秀员工之在岗且在职人员。f.节约用水用电或其它节约行为使公司费用有明显减少者。g.拾金不昧,价值在200元以上者。h.保卫他人财产安全,价值在300元以上者。i.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2.4记嘉奖:

a.代表公司参加外界活动,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形象,其表现优良者。b.能及时举报或制止破坏花园环境秩序等行为。c.经常主动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者d.工作勤勉,兢兢业业,并有具体事迹者。e.其它有突出表现处,足为一般楷模。f.揭发举报公司的一般违规违纪行为者。g.对完成某一项特定工作效率较高者。h.拾金不昧,价值在100元以上者。i.抢救他人或公司财产,价值在150元以上者。j.其它有较突出表现者。

2.5特别嘉奖:对公司技术改造、组织变革、管理推动有重大突破者,或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给公司挽回巨额损失者,给予特别奖励,或其它制度所规定的奖项设置。

3.处罚: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属实应由相关部门签报惩处。

3.1开除:

a.一年内记大过累计三次者。b.年累计旷工达4天(含4天)以上者。c.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取贿赂、佣金及回扣者。d.在外兼营事业影响工作,经劝告未放弃者。e.违抗上司或管理干部命令情节严重者。f.办事不力,疏忽职守,致公司受重大损失并有具体事宜情节严重者。g.造谣生事,煽动怠工者。h.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i.仿效上级主管签字图谋不轨或盗用印章者。j.在工作区域内酗酒,或在花园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者。k.私自携带武器、凶器等危险物品出入花园者。l.因工作原因,对主管或其它干部及家属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m.行为或口语极端恶劣者,严重损害公司形象。n.故意损坏设备、产品或其它物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故意泄露业务上之机密,致使公司受损者。o.散布不利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p.违反法律受刑事审判者。q.与业主打架或高声辱骂业主者。r.私自留宿异性并在宿舍内姘居者。s.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者。t.参加非法组织者。u.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800元以上者。v.其它违反法令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3.2辞退:

a.试用期不合格者。b.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c.不能适应公司企业文化或企业氛围者。d.经查面试时持虚假简历、学历及身份证者。e.其它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f.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私自到业主家做钟点工谋利益者。g.未经批准,在本公司捡废品私自变卖者。

3.3记大过:

a.违抗命令或延误公务情节较轻者。b.擅离职守或谎报信息致公司受损者。c.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袒护或不予以举发者。d.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致公司受意外损失较重者。e.品行不端正,或行为粗暴,屡劝不听者。f.与业主大声对骂者。g.遇重大突发事故,责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损较大者,违反公司纪律,扰乱公司秩序情节严重者。h.忘记打卡作虚假出勤签证者。i.虚报加班者。j.在宿舍内私接电源者或私自留宿他人。k.故意泄漏本人或他人薪资者。l.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m.擅用他人工牌等证件或借工牌等证件予他人使用者。n.擅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或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入花园者。o.执法检查人员或管理干部正当执勤检查,辱骂或威胁执行人员者。p.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q.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500元以上者。r.其它失职违规情节重大者。

3.4记中过:

a.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公司受损或酿成事故情节一般者。b.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致公司受意外损失较轻者。c.遇一般突发事故,责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损者。d.不服合理之工作调派,或延拒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无正当理由者。e.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情节较重者。f.利用公司资源办私事情节较重者。g.他人违规违纪查处后而作伪证者。h.与客户/业主发生争吵,情节严重的。i.未经部门主管同意,随意串岗换岗情节严重者。j.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k.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200元以上者。l.在宿舍内发现有男女互串者。m.其它违规违纪失职情节较重者。

3.5记小过:

a.疏忽督导致使所属人员有舞弊情形经查属实者。

b.工作时间内卧睡、伏睡者。

c.损坏公司财产情节较轻者。

d.将饭菜带入宿舍或办公室用餐者。

e.乱倒饭菜,破坏公共卫生者。

f.用水用电后不随手关闭或随意浪费者。

g.未经主管同意在上班时间内会私客,或利用公司电话

拨打私人电话者。

h.未经核准,无故不加班或不参加会议、集合者。

i.利用公司资源或上班时间办私事情节较轻者。

j.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者。

k.与业主关系偶有磨擦者。

l.占有不当得物品价值100元以上者。

m.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300元以上损失者。

n.其它违法违纪情节较轻者。

3.6记警告:

a.工作时间内谈天、嬉戏、看报刊杂志及消极怠工者。

b.行为不检,不遵守公共秩序或破坏花园环境卫生情节较轻者。

c.上班时间内,不佩带工牌者。

d.不服从管理经劝阻尚可以改正者。

e.在花园写有不堪入目文字者,或在宿舍及工作场所张贴违禁图画者。

f.捏造请假事由经查属实者。

g.不按规定放置生活用品、文具、文书、印章及重要资料经劝无效者。

h.无故穿拖鞋入工作场所者。

i.与业主高声争执者。

j.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50元以上者。

k.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100元以上损失者。

l.其它不按规定行事情节较微者。

3.7特别处罚:a.违*治安条例被查处者,犯重大偷窃行为被查处者,其它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4.奖惩申报权限:

4.1各级管理人员享有奖惩申报权,奖励申报时须附具体事迹报告。

4.2除总办外,各级管理人员不得作跨部门奖惩申报,需跨部门奖惩申报时,须向总经理或行政主管提出。

5.奖励申报流程:

5.1有具体贡献事实,填写《员工奖励单》,并附事迹报告。

5.2经部门主管/部门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

6.惩罚申报流程:

6.1有具体违章事实,申报人填写《员工处罚单》并交当事人所在部门主管执行。

6.2经部门主管/部门最高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审核后并交行政部生效。

7.惩罚不服上诉流程:

7.1当事人不服惩罚申报时,应在当天(超时上诉视为当事人默认申报)首先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诉。

7.2如当事人仍不服部门处理结果时,可在当天向行政主管提出诉讼,由行政部通知部门最高主管或呈报总经理开会讨论当事人的上诉,当天做出处理。

7.3如总经理或部门最高主管维持原判的,则最终的处罚结果以原始的处罚意见为有效惩罚,当事人不得上诉。

8.应用表单

8.1《员工处罚单》

8.2《员工奖励单》

篇2:G园物业员工奖惩规定

佳园物业员工奖惩规定

1.奖励

1.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奖励或晋升:

1.1.1.对改善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1.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1.1.3.模范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声誉者。

1.1.4.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行科学化经营管理,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1.1.5.保证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使企业免受损失者。

1.1.6.管理有方,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工作成绩突出者。

1.1.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1.1.8.发现事故苗头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差错事故发生者。

1.1.9.品德优良,拾金不昧者。

1.2.奖励类别

1.2.1.奖励分精神、物质奖励两种,包括嘉奖、加薪、晋升。

1.3.奖励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

1.3.1.优秀员工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嘉奖活动由部门经理提名,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核。

1.3.2.加发奖金、工资由部门经理申请,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核。

1.3.3.各种职务晋升,按上级提名下级的程序,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由总经理审核。

2.惩处

2.1.惩处类别

2.1.1.对触犯公司有关规定的员工,公司根据过失情况给予不同的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书面警告和解雇。

2.1.2.口头警告:由直接上司根据员工违纪情况随时实施;填写《违纪、过失通知单》,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口头警告,有效期为半年。

2.1.3.书面警告:已有一次口头警告或直接犯有较严重过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由人事主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同时可相应做出降职、降薪的处理。书面警告有效期为一年。

2.1.4.最后书面警告:已有一次书面警告或直接犯有严重过失,将给员工最后书面警告。如果不改进将导致终止聘用或开除。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由人事主管部门发出。

2.1.5.解雇处分: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人事主管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解雇手续。

2.1.6.人事主管部门将处罚材料统一存入员工档案。

2.2.惩处内容措施

2.2.1.轻度过失,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

2.2.1.1.早退、迟到(一月内达三次者);

2.2.1.2.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

2.2.1.3.仪容、仪表不整齐,与身份和工作环境不相称;

2.2.1.4.议论公司员工工资;

2.2.1.5.在非指定地点用餐;

2.2.1.6.擅离职守,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逛或与他人闲聊;

2.2.1.7.当班时不佩戴工作证;

2.2.1.8.当班时吃零食;

2.2.1.9.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情;

2.2.1.无故迟到或早退,未经允许擅自外出;

2.2.1.11.无故不参加公司的部门会议;

2.2.1.12.工作时间化妆、嬉戏、闲聊;

2.2.1.13.带小孩上班;

2.2.1.14.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报刊等;

2.2.1.15.其它违反公司一般纪律的行为;

2.2.2.较为严重过失:有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

2.2.2.1.在禁烟区吸烟;

2.2.2.2.对顾客或客商不礼貌,导致投诉。

2.2.2.3.违反安全制度和消防条例;

2.2.2.4.未经批准,私配公司钥匙;

2.2.2.5.未经许可在限制区走动;

2.2.2.6.未经许可使用与自己无关的公司设备;

2.2.2.7.随意移动公司设备、设施;

2.2.2.8.恶意诋毁公司、顾客和同事名誉;

2.2.2.9.讲脏话,破坏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2.2.不执行上级或部门主管的合理指示,故意消极怠工;

2.2.2.11.擅自在公司*或派发、书写文件;

2.2.2.12.在公司内随意涂改或张贴印刷品、广告宣传品等;

2.2.2.13.妨碍他人工作;

2.2.2.14.请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

2.2.2.15.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2.2.16.工作时间做私事或睡觉;

2.2.2.17.不按规定交接班;

2.2.2.18.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

2.2.2.19.违反公司工作程序;

2.2.2.20.无故旷工;

2.2.2.21.半年内受到累计二次口头警告者。

2.2.3.严重过失

2.2.3.1.犯有严重过失,公司将给予最后警告或解雇、除名。除被刑事拘役、逮捕、判刑外,解雇员工应讲明员工所犯过失,并允许员工作最后的陈述;

2.2.3.2.随意翻阅泄露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

2.2.3.3.进行非法交易;

2.2.3.4.侮辱或调戏他人;

2.2.3.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2.3.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以上,擅自离开本职岗位而离职的;

2.2.3.7.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2.2.3.8.欺骗公司以图获取任何利益;

2.2.3.9.贪污、盗窃、营私舞弊,严重损坏公司或员工利益;

2.2.3.不服从公司的合理调动并无理取闹;

2.2.3.11.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逮捕、判刑的;

2.2.3.12.未得到公司的批准,另外从事兼职或全职工作;

2.2.3.13.伪造公司文件、记录、假冒公司名义办私事;

2.2.3.14.一年内受到累计二次书面警告者;

2.2.3.15.在公司参与赌博的;

2.2.3.16.在工作

时间内喝酒而影响正常工作的。

篇3:南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正确实施奖惩办法,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全员积极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并有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举;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第三条奖惩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物业公司全体员工,若有与集团制度相抵之处,以集团制度为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二者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并用。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遵守规章制度、修旧利废、降低消耗等做出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有成效者;

3、生产、经营等方面管理有方,取得显著成绩者;

4、创新、创效、解决难题,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者;

5、受住户表扬,经核查属实者;

6、在人品、道德、责任、个人修养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7、维护国家、企业、住户财产、人身安全、排除重大隐患、减少损失者;

8、主持正义、抵制歪风邪气,揭发坏人坏事,维护企业形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成绩者;

9、住户有难,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得失,表现突出者;

10、拾金不昧,捡到(巨额)物品,如实交还者;

11、对突发性事件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妥善处理,事迹突出者;

12、维护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事迹突出者;

13、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和做出成绩者。

第七条根据受奖者事迹、成绩及其作用和影响大小,实施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予以表扬,并可给予50-100元奖励;

2.成绩显著,有较大或重大贡献者给予书面表扬,并予以100-1000元的奖励;

3.有特殊贡献,堪称楷模的予以书面表扬,并予以1000-5000元奖励,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二者可以单独行使,也可同时并用。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批评,警告或处以10-15元罚款,重触者。

按第十条处罚。

1、工作时间聚众闲聊,大声喧哗,发生口角,不服管理者;

2、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签到、受委托为他人签到者;

3、无故旷工一天以内者(参照《工作考勤制度》确定);

4、中午喝酒影响工作者(陪同客人就餐等特殊情况或经批准的除外);

5、吵架、谩骂、斗殴未致伤者;

6、聚众赌博或有伤风化者;

7、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擅离职守者;

8、工作时间偷睡懒觉、看闲书、杂志和报纸;

9、违犯公司规定,不佩戴上岗证、牌者;

10、违犯就餐规定,浪费饭菜者;

11、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12、挑拨离间,造谣惑众,诬陷他人,破坏团结,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不准时参加会议,不遵守会场纪律者;

14、工作不认真,敷衍马虎致使工作出现差错者;

15、与住户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形象者;

16、其它方面行为不良,情节较轻者。

第十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批评,可并处50-200元的罚款,重触者按第十一条处罚: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者;

3、工作失职或因主观原因造成各种较大、重大事故,负有主要、次要责任者;

4、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使企业发生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者;

5、对上级指示,有不同意见,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6、工作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后果者;

7、浪费企业财力物力或办事疏忽,把关不严,使企业受损害者;

8、住户举报行为不良,服务态度恶劣者;

9、工作相互扯皮,严重影响工作的当事者;

10、其它方面表现不好,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者;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并予以200-2000元罚款,重触者上报集团处理:

1、未经上级领导同意,私自向住户承诺某些事项,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2、私自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者;

3、出自故意或过失,造成企业财产大量损失的破坏性行为;

4、在业务往来中私自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受贿行为;

5、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营业项目,获取非法利益的非法经营类的营业行为;

6、对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私自泄露,造成重大损失者;

7、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交通肇事行为;

8、在签定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在履行合同协议中失职被骗的当事者;

9、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失职行为;

10、其它方面表现恶劣、情节严重,给企业形象和财力带来重大损失者。

第十二条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上报人力资源部、总裁办公室。

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并应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后果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

2、对已发现劳动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不采取预防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造成其它后果的重大安全事故行为;

3、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从事土木建筑、管道线路设备设施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和大型维修项目等施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降低工程标准,不严格把关,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4、私自伪造,变造金融

票据、票证或股票、债券的行为;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产的盗窃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有财产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行为;

7、煽动住户到企业闹事,情节严重者;

8、心术不正,结营私党,败坏风纪,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者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9、不思悔改,连续犯错误达三次者;

10、其它方面表现很坏,情节极其严重,给企业造成极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违犯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严重失职或违法行为,可据事实情节造成的后果,比照有关条款处理。

篇4:某某物业公司奖惩考核规定

某物业公司奖惩考核规定

第七章奖惩考核规定

第一节总则

公司或由公司职能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发布)制定的各项规范、制度、文件,公司管理规定、员工手册等,是全体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据文件规定发挥相应的检查、考核与通报职能。

公司部分部门岗位因工作特殊性质所制定的其他奖惩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批准后,按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节奖励规定

第一条奖惩的种类分为:表扬、嘉奖、小功、大功四种。

第二条奖励办法:

1、凡记表扬一次者,年底加发一天薪资;

2、凡记嘉奖一次者,年底加发三天薪资;

3、凡记小功一次者,年底加发一周薪资;

4、凡记大功一次者,年底加发半月薪资;

第三条公司员工有如下表现之一者,给予表扬一次:

1、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刻苦钻研业务,公司领导及同事一致公认者;

2、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3、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企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成效者;

4、团结协作,愿在工作中挑重担者;

5、拾金不昧,品德高尚者;

6、坚持原则,大胆管理,本部门工作出色者;

7、在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检查中,其成绩赢得领导认可者;

8、在防止业主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具体事迹者;

9、其他还应予以记表扬之事项者。

第四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

1、对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见义勇为,能事先举报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2、遇应急事故,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使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3、为企业节约资金和能源,使公司获得一定效益者;

4、为公司献计献策,对公司有一定贡献者;

5、其他还应予以记嘉奖之事项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小功一次:

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维护公司利益,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3、防止或挽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公司获得较大利益者;

5、其他应予以记小功者。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

1、对公司有特殊功绩或贡献,使公司获得重大利益者;

2、为保护公司和辖区业主生命、财产,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奋勇救护者;

3、其他应予以记录大功者。

第三节惩处规定

第一条惩处的种类分为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二条惩处办法:

1、凡记批评一次者,当月扣发一天薪资;

2、凡记警告一次者,当月扣发三天薪资;

3、凡记小过一次者,当月扣发一周薪资;

4、凡记大过一次者,当月扣发半月薪资;

5、凡辞退则,扣全年奖金。

第三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批评一次:

1、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或无故推迟完成公司领导签发的工作指令者;

2、未经相关领导同意,擅自调班者

3、违反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后果者;

4、旷工半天不及一天者;

5、消极怠工,办事不力,影响正常工作者;

6、业主投诉一次,经核实调查情况属实者;

7、报告不实,贻误公务者;

8、发现公司财物丢失、损坏,不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者;

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200元以内或业主财产500-1000元者;

10、上班行为不检点,如:干私活、串岗、闲聊、打牌、下棋、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杂志、看电视、听音乐等者,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相互追逐打闹等,不听劝告、屡教不改者;

11、其他还应予以批评之事者。

第四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次:

1、制造散布流言蜚语,恶意中伤其他员工,影响工作和团结者;

2、唆使、挑拨员工、业主关系,从而引起打架、斗殴者;

3、不报告事故隐患,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害者;

4、窥视、骚扰业主私生活,使用粗言秽语伤害业主者;

5、违反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后果者;

6、上班擅离职守,睡觉者;

7、无故旷工一天者;

8、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业主钱物者;

9、上班时间喝酒、赌博,影响正常工作者;

10、由于过失,使公司财产损失200元至500元或业主财产1000-2000元者;

11、与外人勾结,作不道德交易或做出不利于公司之事者;

12、业主投诉两次,经核查情况属实者;

13、其他还应予以记警告之事项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小过一次:

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造谣拐骗,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违抗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殴辱上级,情节严重者;

4、遗失公司或承办的重要文件、证件、凭证、发票,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5、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一定后果者;

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损失500元至1000元或业主财产2000-10000元者;

7、业主投诉三次,经核查情况属实者;

8、无故旷工两天者;

9、其他还应予以记小过之事项者。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1、挪用公司款项,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虚报费用,给公司造成损失不构成刑事责任者;

2、盗窃公司及同事或业主钱物者;

3、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配置锁及钥匙者;

4、伪造文件、信件,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者;

5、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1000元至2000元

或业主财产10000元以上者;

6、无故旷工三天者;

7、全年业主投诉四次,经核查情况属实者;

8、威胁上级领导或同事,侮辱业主及来访客人,造成重大后果者;

9、其他还应予以记大过之事项者。

第七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在外兼职,经核查情况属实者;

2、有吸、贩毒品,卖淫、嫖娼或藏有枪支弹药及凶器者;

3、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者;

4、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始记录,窃取账单或单据,从中谋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5、无故旷工五天者;

6、发现犯有刑事案件受过处分或公安部门通缉者;

7、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公安、司法拘审者;

8、年终考核分数列为五等者;

9、全年记小过累计三次或记大过两次者;

10、其他还应予以辞退之事项者。

第八条劳动纪律类处罚

1、迟到、早退(含中途离岗)三十分钟以内者,每次在当月扣罚金十元;超过三十分钟不及一小时者,每次在当月扣罚金二十元;超过一小时即以旷工半天处理;

2、员工违反着装规定,每次在当月扣罚金十元。

第九条以上奖惩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晋降,对情节严重、态度特别恶劣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党组织、团组织的内部奖惩由党组织、团组织根据章程、团章的相应制度予以奖惩。

第四节检查规定

办公室应当履行公司管理规定中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定期检查各部门执行公司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

办公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予以扣分,相应部门责任人应在处置整改措施中落实扣分情况,否则将视为自我承担。

第五节考核规定

第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于月末汇总当月的扣分、扣罚及奖励情况,报办公室落实,各管理处相关奖惩按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条财务部单独设立奖罚基金,统一使用。

第三条年终考核

1、为正确客观评价公司每位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除公司总经理外的其余员工都必须于年底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度调薪参考和发放年底奖金的依据;

3、试用期内的员工不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4、考核分级

考核由工作考核分和考勤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分为七个等级:

90分以上为特优等,85分以上为优等,80分以上为一等,75分以上为二等,65分以上为三等,60分以上为四等,60分以下为五等;

三等以上为合格员工,三等以下为不合格员工;

5、年终考核基本分为公司对员工该年度工作月考评分的平均分;

6、年终出勤考核基本分为75分,根据办公室统计记录并依据以下标准予以加减,得出考勤分:

①旷工一小时,减总分0.5分

②事假1天,减总分0.4分

③病假1天,减总分0.2分

④迟到、早退(含中途离岗)1次,减总分0.1分

⑤全勤,加总分4分

7、年终考核总分计算办法:工作考核分与出勤考核分之和除以二,再依照下列标准加减出的结果即为员工个人年终考核总分。

①表扬一次,加总分0.5分

②嘉奖一次,加总分1分

③记小功一次,加总分3分

④记大功一次,加总分9分

⑤批评一次,减总分0.5分

⑥警告一次,减总分1分

⑦记小过一次,减总分3分

⑧记大过一次,减总分9分

8、员工的主管意见作为该员工年终考核的辅助考核依据,各部门主管应随时考察员工平时的工作业绩,并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考核资料;

9、年终奖金的发放,以该员工当年度转正后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按月计算。奖金分值以合格员工三等为基准,三等以上每一等级加10%,三等以下每一等级减10%,以此类推;

10、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该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优等和优等以上:

①曾受到任何一种惩处者

②迟到、早退(含中途离岗)共达4次者

③请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10天

④旷工达1天以上者

1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该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一等和一等以上:

①在考核年度曾受过记小过(含记小过)处分以上者

②迟到、早退(含中途离岗)共达8次者

③请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

④旷工达3天以上者

12、公司员工的年终考核在一等以上,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指挥能力者,有资格提拔为公司干部;

13、对年度考核为四等的员工,次年重新试用,在试用期内工作有明显改观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和总经理同意予以转正;

考核为五等的予以辞退。

第六节通报规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具有行使通报批评与通报嘉奖的职能,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所述的规范、态度恶劣的、屡教不改的行为,职能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其通报书面题目统一为:《关于对×××进行奖励(处罚)的通报》。

篇5:某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0目的为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便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3.0奖励

3.1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行为,并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据调查属实的,奖20-100元,并可申报优秀员工。

3.2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者,视事迹大小,据调查属实的,给予10-50元奖励。

3.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50-100元;

3.5被采纳的建议对公司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良好声誉的,据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0-500元,可申报优秀员工。

3.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公司重大。

3.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优良事迹足为其人员表率。

3.7仪容仪表、着装、不符合要求5-10元。

3.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元。

3.9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0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元。

3.11在工作内不遵守,不听管理和劝阻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100元。

3.1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3串岗、扎堆聊天-50元。行政命令、会议、交办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未造成重大损失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工资;

3.14对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5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衣服不整齐。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对同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情节较严重工作散漫,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上班时间讨论非属公务之事。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100元,严重者停止其管理岗位。

3.16警告两次给予记过一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三次者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5.0附注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经理签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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