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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地勘业的发展,持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一、地质测量安全规程

(一)野外调查的基本安全要求

1、工作前,要了解工作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治安状况。

2、全体人员要经体检、确认合格。在疫源地区工作要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地区要注射预防针剂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调查小组配备保健箱和急救包,作业人员应学会一定的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掌握保健箱的药品用途、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进驻前需经培训,学习有关风土民情知识,遵守当地风俗、生活习惯。

5、认真检查生产工具、仪器及通讯联络设备,以确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在社会治安差或野兽频繁出现的地区,必要时应配一定数量的防护器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7、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8、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及实际登山攀岩、涉水、定向、找水等有关安全技术知识与技巧。

9、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调查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

(二)出发前的安全检查

1、出发前,检查干粮、饮用水、药物、生产工具、仪器、安全带、拉绳等必备物品,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明确工作路线。

2、工作服应穿着舒服便于步行和野外操作,以免引起擦伤。在丛林草莽地区作业时,应打绑腿。

3、鞋袜不可过大过小,宽窄合适,鞋尖应有1.5cm空隙,鞋带紧松适宜,以免引起脚泡。

4、需骑马(或其它牲畜)时,要熟悉所乘牲畜的脾气和特性,并经过一定的适应性训练,方可使用。

5、分组活动前,应预先仔细约定会合时间和地点。

二、踏勘安全规程

1、踏勘小组成员必须听从领导指挥,行动统一,各司其职。

2、每个成员要检查罗盘、地质锤、图件、生火用具、食品、饮水、急救包、通讯设备、刀具等是否携带齐全,并且要妥善保管。

3、在特殊条件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医疗药品(如保护绳、防护眼镜、蚊帐、绑腿、蛇药、防暑等药品)。

4、参加踏勘的全体作业人员要熟悉工作路线并知晓规定返回营地的期限。

5、在缺乏既定地区和工作条件所规定的安全技术装备及手段情况下,不得离开营地作业。

6、在预测天气不利的情况下禁止踏勘作业。

三、山区作业安全规程

1、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掌握登山和冰雪、陡坡、悬崖、峭壁等危险地段上行进的方法,懂得自救、互救和通讯联络方法。

2、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3、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m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4、山区(雪地)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有效视线。

5、冰川、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大于15米。

6、在雪崩危险带作业,每个行进小组应保持2-5人。

7、在雪线以上高原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气温低于-30°时应停止作业。

8、遇大雾、大雨、雷电来临等情况下,应停止作业和行进,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9、做到观察环境时不走路,走路时不观察,以防摔跤和坠崖。

四、林区作业安全规程

1、进入森林地区时,应了解地区有无森林脑炎等传染病流行,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了解所工作的林区有无当地群众狩猎用的弩箭、套索、夹具、陷阱、爆炸品等,以防发生意外。

3、进入林区要时刻注意防火、禁止吸烟,严格遵守林区的有关规定。林区、草原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4、防止热带丛林中(蛇、旱蚂蝗)、寒带森林中(多蜱)、潮湿密林中(多蚊虫)有害小动物的叮咬。

5、在林区、草原作业应随时确定指定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五、野外调查个人防护安全规程

1、野外作业途中,遇险路、险情不得冒险行进,要寻找安全的途径通过。

2、作业人员要根据工作性质,学习有关防护和急救知识,穿戴好劳动防护服装和用具。

3、严禁擅自外出打猎、捕鱼、游泳等。

4、野外生火取暖、烹煮食物和燃烧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防火。

六、钻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1、地质编录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上钻机时应遵守地勘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代表地勘部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监督机台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钻探施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设备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向地勘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反映机台的不安全行为,遇严重违规操作的机组有权先暂停钻探施工,待改进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3、地质编录人员对机台的安全管理仅限于代表地勘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不直接进行生产指挥,不向机台下达如何做的工作指令,仅限于提出施工现场实施措施和工作方法的错误行为,不得违章指挥。

4、钻探编录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赤膊、穿短裤、拖鞋上班。

5、编录人员进行岩芯观察时,应远离钻机,必须进入钻机操作范围内工作时,应听从钻机操作人员的指挥,防止高空坠物,防止触电、防止动力设备引起的意外伤害,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

6、进行机场岩芯翻动时,应请钻机施工人员协作,防止岩芯箱倾覆。

7、钻机编录人员不得进行钻机操作,严禁串岗作业。

七、坑探(槽探)编录安全操作规程

1、坑探(槽探)地质编录人员在编录时时应遵守地勘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坑探(槽探)编录人员进入槽、巷、井下工作面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应注意观察各种标志、信号和来往车辆;无标志巷道不得随便进入;井下不允许单人作业。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准施工。

3、坑探(槽探)编录人员在施工现场要作好防火、防爆、防风、防洪、防暑、防坍塌、防中毒、防窒息、防尘毒噪音等安全措施。

4、进入坑内编录的地质人员应自觉遵守井下提升、用电等方面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首次下井必须由专人带领。下井前应备齐照明、防撞击等安全防护服装。井下工作时应首先查看清楚周围岩块的稳定性、用电设备的安全性,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开始编录工作。

八、砂轮切割机(劈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砂轮机或机械劈样机本身是否有无缺陷,检查电源情况、检查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冷却装置(水管)是否良好,如一切正常还应开机检查,各部位转动正常没有振动后方可工作。

2、操作时岩心应放入设定的V型槽内,砂轮与岩心接触正常后,再均匀切割。

3、夹具要夹稳,切割岩心时力量不宜过大,避免砂轮折断飞出伤人。

4、工作时要扣好防护罩,操作者在偏离砂轮旋转方向,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5、电源要安装触电保安器,开关设在操作处附近。

九、汽车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和指挥。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证件,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及时汇报以便排除,做到人不带思想问题出车,车不带故障上路。

4、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和超速行驶;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

5、按规定地方停放,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损、被盗,外出时,应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6、运货载人均不得超过本车运载限额,装载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7、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行驶时,应精神集中。

8、野外作业车辆在复杂地段,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行人、自行车、畜力车的动态,要谨慎驾驶,不急躁、不抢行。对不熟悉的道路,必要时下车看清后再通过,不盲目行驶。

9、在加油或用油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在进行扒轮、换胎等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地点,车辆要支撑牢稳。

10、在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速、急打方向和急制动。

11、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必须立即停车排除。十、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仪器设备在运输和搬运时要妥善包装,注意防潮、防震,汽车运输时不准与笨重的机械和管材等混装。

?3.测井前,机场上一切妨碍测井和影响测井人员与设备安全的工作都必须停下来,待测井工作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

?4.夜间工作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

5.布置井场时,必须将井口附近有可能掉入孔内的工具、物件移开。

6.仪器设备启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外接电源的电压、频率等是否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各开关、旋钮是否在安全位置,接线是否正确,经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启用。

?7.井下仪器在下井前应仔细检查其连接和密封情况,在与电缆连接处应留有弱点,其拉断强度不得大于电缆最大拉力的二分之一。

?8、绞车和滑轮在启用前要检修完毕,不许在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

?9.电缆在提升和下放时禁止跨越,禁止用手抓摸井口滑轮附近的电缆。

?10.井下仪器下到孔底后应立即进行提升测量。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检修的同时,应将井下仪器提到安全位置。

?11.不准用井下仪器冲击孔内障碍物。

?12.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各开关、旋钮等置于安全位置。

?13.井下仪器在孔内被卡后,如经上下松动不能解脱时,则可在电缆拉力许可范围内使用大于弱点的拉力提升,强行将其在弱点处脱开,尔后用打捞工具捞取。如采用其它方式处理时,以不损毁电缆和仪器为原则。

?14.测井过程中突遇雷雨时,应立即断开仪器电源,并将井下仪器提到套,管或提出井口,暂停作业。

?15.发生人身事故时,除立即将受害者送医院急救外,还必须按《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迅速上报。

?16.雷雨天气不得进行测井作业。

篇2: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l、搬运钻探设备,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一定要捆绑牢固,用平板车和铲运机运输时,不可超高、超宽。

2、在井下人工扛钻杆等物时,要防止触及电机车滑触线,以免触电伤人。

3、钻探硐室施工结束,要认真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之处,提出整改意见,使之完全符合钻探施工需要。

4、安装设备之前,要检查钻机窝是否有浮石等不安全因素,处理妥善方可安装设备。安装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挂牵引滑子的横粱必须选用直径大于25厘米的硬杂木,横梁窝深不得小于2厘米,岩石较软时,要适当加深。如果采用锚杆其孔深不得少于0.5米。

6、水平钻立柱必须穿靴带帽,牢固顶在巷道顶、底板上,垂直于水平面,经试验牢固可靠,方可正常作业。

7、钻探现场要有充足照明(安全电压)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8、钻探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严格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9、钻进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可触及旋转部分,不准随意拆掉机器防护罩,更不准将衣物等放在机器上。

10、打斜孔或上向孔时,要经常检查夹持器、卡盘、钻杆水接头等部件,如有松动立即扭紧,以防飞出伤人。为防不测,工作中操作人员到躲开这些部件运转范围。

11、拧立钻卡盘时,一定待立轴停稳方可进行,不准用扳手摩擦主轴使其早停,以免扳手伤人。

12、立钻升降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用手摸钢绳,要相互配合,统一由一人喊口令指挥,不准盲目乱干。

13、钻探硐室内上下传送工具、物品时,要用兜装好用绳绑牢上下提升,不可乱扔,以免掉下伤人。

14、使用钳子拧松孔内受阻钻具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手柄反转范围,以防手柄伤人。

15、使用吊锤打钻具时,打箍应系好安全绳,在打吊锤过程中,应及时拧紧被震松的丝扣。

16、打下向孔时,钻具提出要盖好孔口,以防掉进物件造成孔内事故。

17、立钻工作台,要安装0.8~1米的防护围栏,梯子要牢固。

18、修理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不准带电作业。工作结束下班时,要拉下开关切断电源。

篇3:单梁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前的注意事项

1、对于长期停止使用的单梁吊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地方方可投入使用。

2、作业前应检查单梁吊上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

3、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4、操作按钮标志应与动作一致。

5、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可靠。

6、起升限位开关动作应安全可靠。

7、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与振动。

8、吊钩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常。

9、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不得有破损。

二、电动单梁吊安全操作要求

1、严禁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使用起升限位器作为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使用时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档冲撞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装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作业中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和斜拉作业。

9、不得随意拆卸单梁吊上任何安全装置。

10、不得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向作业。

11、不得在下列情况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和损伤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吊挂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睡、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下作业。

14、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5、注意吊载物处在狭窄的场所、易倾倒位置时不易盲目作业。

16、注意作业时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7、发生故障时应切断总电源。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进行起升与吊运。

19、吊物下降至地面300mm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限位器的单梁吊,在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周的安全圈。

21、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处于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在动作。

篇4:沥青库站安全操作规程

1、沥青站要备有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一切消防器材不准挪动、乱用,并要定期检查。

2、沥青站内严禁烟火,入站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站内动用明火时,必须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并要有安全措施。

3、沥青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该站规模设置安全管理组织,并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消防工作。沥青站的管理人员要学习和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熟悉安全规章,掌握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4、各种设备要做到定员、定岗、定机管理。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5、车辆进出沥青站,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沥青站出库时应持有出站凭证,方可放行。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在作业时应遵守下规定:

1、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1作业前,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称斗内不得有存料;

2.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并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2.3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器元件;

2.4拌合机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点火失效时,应及时关闭喷燃气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2.5液化点火时,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

2.6连续式拌合设备的燃烧器熄灭时应立即停止喷洒沥青;当烘干拌合筒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用含水量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7关机后应清除皮带上、各供料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并清洗沥青管道。

3、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上的所有安全防护罩应正确安装、保持完好。

4、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5、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堆放工具及物件。

6、设备进行调整和维修,必须带设备停稳,关掉主电源开关,按下自锁停车按钮,拔掉钥匙和保险,并保证在维修期间不能复位。

7、严禁在溢流管周围逗留和从溢流管下通过。

8、设备各运转部件,均不得超过最大的极限值。

9、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和箱内电器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电动机及设备金属构架应有良好可靠的保护接零或接地开关箱、电源的安装、拆除及电气故障的排除就由专业电工进行。

篇5:固定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指挥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固定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固定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固定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固定吊载运人员。

6、固定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固定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8、严禁使用固定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固定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固定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2、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固定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4、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5、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6、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7、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忽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8、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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