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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三)

1.为调动员工参与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对人力资源部聘请授课的内部人员实行课时费补助制度,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每年定期由人力资源部从管理级人员中评选出数名优秀培训管理人员,并报经总经理予以表彰和奖励。

3.每年定期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合作,评选出优秀培训人员以及占参加培训总人数*%的优秀学员,报经酒店予以适当奖励。

4.部门未按时送交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培训者,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对其培训负责人进行处罚。

5.部门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培训主管人员未履行培训计划以至影响员工参加正常培训活动者,将对部门责任人予以处罚。

6.培训主管或培训师对每期培训班要指定一名班长,该班长负责员工的考勤以及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7.对严重扰乱课堂秩序,妨碍培训活动正常进行,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将按照《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凡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将按《员工守则》中"一般违例"处理,并接受再次培训。连续三次培训不合格者将报请做辞退处理。

篇2:某酒店培训督导制度

酒店培训督导制度

1.在培训活动结束后,培训师深入部门,对受训学员在实际工作中培训内容的应用情况做跟踪督导。

2.培训师在督导过程中做好记录,积累案例,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探求解决办法,为深入培训做好准备。

3.培训师在自己观察寻找问题的同时,还应注意从部门搜寻反馈信息,认真分析部门对培训效果的意见,做好书面记录。

4.培训师在做好督导工作的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与部门有关负责人及时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门的有效配合,以求培训内容得到彻底实施,培训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篇3:某酒店培训评估制度

酒店培训评估制度

1.为提高培训质量,每次培训活动结束后,培训活动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量化打分,填写《培训学员评估表》、《培训师培训课程评估表》,由培训活动负责人根据评分结果做出评估报告。

2.《培训学员评估表》及《培训师培训课程评估表》的填写,应充分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培训活动负责人在组织评估活动前,应做反复强调,并现场解答填写人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但不得指导填写人员填写或提前灌输个人意见、施加个人影响。

3.《培训学员评估表》的评分结果在评估报告形成后,应与被评估人员及其直接主管人员、部门负责人员见面,《培训学员评估表》的正本及副本分别由培训部门及所属部门保管留存。

4.《培训师培训课程评估表》的得分结果在评估报告形成后,应告知被评估人员;培训师为内兼职培训人员的,评估结果还应告知其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员;《培训师培训课程评估表》仅供人力资源部查阅。

5.培训活动组织人员在做出评估报告前,应做好充分的调查,充分掌握一手资料,根据培训教案、宾客意见调查、受训人员意见调查、受训人员访谈记录等资料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总结,报告言语需切中要害、言简意赅,尽可能使用量化的分析方法,避免模糊表述,切不可以偏概全,有失偏颇。

6.评估报告(各类评估表)应严格遵循逐级呈报的原则,上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如属重大培训活动,需上报酒店总经理。

7.评估报告及评估表应作为培训档案留存相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供无关人员查阅。

篇4:某酒店培训信息沟通反馈制度

酒店培训信息沟通反馈制度

培训活动要真正产生培训效果,对经营起到推动作用,其首要前提就是把握经营思路,找准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时提供最需要的培训服务。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迅捷有效的信息沟通反馈渠道的基础上,因此,行而有效的信息沟通反馈制度就成为培训工作成功的重要保障。

1.建立人力资源部与其他部室的碰头会制度,定期与有关部室举行座谈,从中了解部门的经营情况和部门对培训的真正需求,征求部门对培训工作的意见。

2.定期与一线部室班组长及员工代表举行座谈,了解员工对培训的真正需求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培训角度加以分析和解决。

3.不定期深入部门,到员工实际工作中去调查研究,主动获取第一手资料。

4.对经营管理中的突发性事件做好个案分析,对于典型案例要深入剖析,并编入教案,立案归档。

5.一线部室要定期将宾客意见汇总和部门培训活动记录送达人力资源部,保证人力资源部掌握宾客需求和部门培训动态,不断调整工作重点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

篇5:某培训中心管理人员离岗交接班制度

培训中心管理人员离岗交接班制度

为维护培训中心人才流动秩序,保证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换岗、辞职。

2、管理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确保所管辖部门的正常运转。

3、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交接手续。

换岗:在接到人事部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部门的交接工作。

4、管理人员离岗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交接工作:①所辖部门人员的基本情况。②各类档案、资料的交接。③帐、物的交接。④设施设备的交接。⑤退还领用物品,还清财务领借款,交接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参加监督交接。

5、管理人员离岗前必须办妥各项交接手续,经人事部确认,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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