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机电维修部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7保洁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4.0名词解释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住户需提前7日向管理处公共事务部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尚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公共事务部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管理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按“唱诺制”要求,就可能发生违章装修的问题逐条要求住户和装修施工队在《装修施工承诺表》中打“Ⅴ”承诺。对住户未完全承诺的,公共事务部主管应耐心向住户解释,直至住户完全承诺不出现违章装修。对不肯承诺的住户,不得同意装修开工。承诺后的《装修施工承诺表》由住户和公共事务主管共同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保存一份。
B)不宜审批的情况:
----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的;
----涉及有破坏外墙体立面的。
C)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D)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经理审批,管理处经理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E)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修改设计的,应告之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公共事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4.2.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2将装修图纸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3将住户和施工队承诺的《装修施工承诺表》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4要求住户签署《装修安全责任书》,并将之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5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B)施工队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住宅装修管理规定》(1992)102号文规定:
----住宅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2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退款;
----办公、工业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4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退款
----商业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5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半年后给予退款;
----装修垃圾清运费按150―300元/户收取。
4.2.6指引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将其中一张照片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中(详见《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用施工人员另一第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证》。
4.2.7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住户和施工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按《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工情情况。
4.3.2机电维修部负责监控制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部负责按《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公共事务部提出验收申请。
4.4.2公共事务部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部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部主管理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公共事务部主管理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保安部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给予施工队每证50元罚款。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公共事务部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及施工队的装修押金。
4.5常见的违章装修。
4.5.1擅自开工。
4.5.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4.5.3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
4.5.4空调机不按位置安装。
4.5.5随意放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4.5.6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4.5.7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高层建筑)。
4.5.8随意拆改墙体。
4.5.9在承重墙壁、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4.5.10私自增加线路负
荷。
4.5.11改动上下水、电线索(开关盒)。
4.5.12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24小时闭水试验)。
4.5.13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4.5.14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到。
4.5.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4.5.16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4.5.17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卡拉OK厅等营业场所),使用消防禁用品。
4.5.18擅自动火作业。
4.5.19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4.5.20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4.5.21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4.5.22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4.5.23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4.5.24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4.5.25破坏公共绿篱、绿地。
4.5.26夜间随意在住户家中留宿。
4.5.27不办理《施工证》,不遵守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4.5.28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4.5.29高层住宅、工业厂房、写字楼、商场、娱乐厅等不按规定配置火器。
4.5.30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4.6违章装修的处理。
4.6.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B)责令停工,出具《违章整改通知章》限期整改;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E)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F)依据规定罚没违约金。
4.6.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施工队装修押金中扣款;
B)施队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C)扣完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7《装修申请表》、《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8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7.2《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7.3《装修安全责任书》。
7.4《装修施工承诺表》。
装修申请表
业主用户名称:办公电话:手机:地址:
装修队名称:执照号码:执业许可证号:
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电话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电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人数:公共事务部经办人签名:
日期:
序号申请装修项目审批意见
12345公共事务部主管签名:日期:
押金财务部收款人签名:日期:
证件办理《出入证》个公共事务部经办人签名:日期:
完工验收隐蔽工程:暴露工程:逾期天(推延至年月日)违章装修细则及违约金处罚:公共事务部主管签名:
费用洁清押金一违约金处罚财务部经办人签名:
备注《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负责人:
贵公司位于小区单位的装修工程以下所列项目违反《管理公约装修管理规定》,请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整改工程表
序号不合格工程处理意见
篇2:某管理处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管理处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外观的统一美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对装修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队主管负责装修方案的审核(装修方案、水、电、气、线路布置图)及装修申请的审批;
3.2工程队主管负责处理重大违章装修;
3.3片区管理员负责装修施工检查及处理一般违章装修;
3.4收银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5保安队负责装修施工人员及消防安全的管理;
3.6保洁队负责装修垃圾的转运工作。
4、程序要点
4.1装修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住户需提前向管理处客服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户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审批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装修除外);。
4.1.2审核与审批:
1)客服中心接到装修申请(附装修图纸)当日,转交给工程队,由工程队主管审核。
-依据《装修规定》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
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规情况。
2)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的及对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队主管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3)客服中心片区管理员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附装修图纸)交还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知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附装修图纸)获得批准后,客服中心片区管理员通知住户带领施工队一同到客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4.2.1客服中心片区管理员将《室内装饰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图纸复印件附在《装修审批表》后;
4.2.2住户和施工队在客服中心收银员处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b)施工队应缴纳施工人员证件押金及证件工本费;
c)进场施工人员每人缴纳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制作成施工人员出入证,一份留档。
4.2.3施工队负责人在客服中心办理《装修许可证》;
4.2.4客服中心片区管理员在住户和施工队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队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楼宇片区管理员按《装修巡查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3.2工程队负责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队负责按《人员出入管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客服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4.4.2客服中心在当日内组织验收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客服中心管理员和工程队在《装修验收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验收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施工队负责人交还出入证,收银员根据收回出入证的数量退还押金;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施工人员有带物品出小区的,保安依据客服中心或保安主管开的出门单放行;
4.4.6装修验收合格二个月后,客服中心应对装修施工复检,复检无问题的,经客服中心管理员和物管处主任签字审批后,由收银员退还住户保证金。
4.5违章装修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片区管理员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a)批评教育;
b)出具《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客服中心管理员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作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物管处主任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收银员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住户装修押金扣款;
b)扣完住户装修押金所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6《装修审批表》、《装修验收表》、《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7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业绩考评的依据之一。
5、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5.1《装修审批表》
5.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5.3《装修巡查表》
5.4《装修许可证》
5.5《装修验收表》
篇3:某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1.0目的
对大厦装修实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统一性及租户的利益,确保大厦的使用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大厦内租户外请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工程部各专业班组负责装修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装修单位的安全用电、用水、装修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2巡视检查频率:在装修初期阶段,各班组应作到每天一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装修中期及后期阶段,应作到每三天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各班组视施工进展情况,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同时填写《二次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表》。
4.0检查内容
4.1强电部分:由强电班负责
4.1.1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接电时必须记录电表读数,由租户及装修单位签字确认。
(a)施工用电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b)配电箱必须用铁制品,不得使用木制品;
(c)配电箱内开关必须要带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d)施工使用的电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e)施工用照明必须使用日光灯,照明用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线。
4.1.2固定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防火规范要求,由临时用电转换成固定装置时,必须由租户、装修单位及汇勤物业工程部确认电表读数。
(a)电器开关容量不得少于设备容量;
(b)电路的导线的电流流量要大于设备额定电流;
(c)电源插座及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有接地线和漏电装置;
(d)导线连线的中间接头必须要有锡焊接;
(e)线槽以外的导线必须要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保护管要有导线跨接(消防局规范);
(f)如租户占用全层,走道灯具必须配备蓄电池作紧急照明。
4.2空调、给排水部分:由空调班负责
4.2.1空调冷冻水管连接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4.2.2空调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采用玻璃纤维等难燃材料;
4.2.3空调冷凝水管及盘管风机闸阀位置应预留检修口;
4.2.4空调风管、水管的布局要合理,风管铁皮厚度要大于0.75mm,冷凝水管坡度要足够,使盘管风机冷凝水不会倒流;
4.2.5空调系统施工完毕后,监督、协助空调施工单位对空调水管进行冲洗及试水、试压试验;
4.2.6如租户加建茶水间或卫生间,检查供水管是否装有减压阀,排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7冷冻水总阀由空调班负责开关,内部装修完毕及场地清洁后,才供应冷冻水。
4.3弱电部分:由弱电班负责
4.3.1紧急广播管路敷设必须采用镀锌铁管,蛇形管必须是金属材料(消防局规范);
4.3.2确认租户是否使用大厦现有的广播线路及扬声器;
4.3.3在弱电井内的施工必须要有弱电班员工在现场监管(交易所卫星讯号线、DDN专线等)
4.3.4每个楼层的移动电话天线必须安装在原位置。
4.5公共部分:由三个班组共同负责。
4.4.1大厦整体结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如租户要求改动必须经过工程部批准;
4.4.2大厦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
4.4.3大厦幕墙玻璃及铝框应保持完好,隔断用龙骨应与幕墙保持一定距离;
4.4.4租户打凿地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mm,同时不得破坏钢筋结构。
4.5消防部分:由大厦消防公司进行,三个班组负责监管。
4.5.1装修材料、隔墙、地面、吊顶及其它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2原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被拆除、封堵;
4.5.3应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空调班测试);
4.5.4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
4.5.5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4.5.6大厅、走道、出口应安装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强电班);
4.5.7每个独立房间必须设有烟感探测器(弱电班测试);
4.5.8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外门不应少于2个;
4.5.9租户自用的背景音乐系统应与大厦消防系统联动(弱电班测试)。
5.0支持文件
1.
6.0表格
篇4:商铺装修服务管理工作规程
商铺装修服务管理工作
1装修管理应包含在业户管理中,因管理难度较大,故单独列出论述。装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审核装修申请、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现场监督管理等。.
2商铺楼宇的租赁往往以整个层面向外出租,出租后,由承租商依据经营要求,提出装修申请;也有的业主把一个层面装修完毕之后出租铺面。承租商户对铺面只能通过申请批准后作一些小的变动装修,装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周全、详细、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3商业铺面制定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点
二次装修过程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制订的《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业户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砂轮、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商铺动火申请制度》的各项规定;禁止擅自更改水、电管线及负荷用电;
装修完毕后,物业管理处根据装修前业户递交的经认可的装修设计图、装修协议,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有违反装修设计图及装修协议某些条款的,应视情节轻重作不同的处理;
为了保证业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业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警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业户则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业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业户递交的装修设计方案所附的图纸,应包括:清楚显示楼层内部间隔的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的正视图、切面图(附铺面、商号招牌的细节);排水系统的分布图(附由关细节);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电线敷设简图(附有敷设电线资料及负荷量);照明设备位置图;假天花的平面,切面图;及其他一些物业管理处或商铺要求提供的建筑细节;装修工期、开工期、防火措施、环保、环卫要求、违约责任、施工期保险等。等等
4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如装修时损及商铺的装饰、装置或公用设施,则由业户负责将其修复,直至商铺方满意为止。当然,也可由物业管理处修理,但有关费用则由业户支付。这些管理服务都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时的证据或参考。
篇5: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六)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关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的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机电维修部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7保洁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3.0程序要点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住户需提前7日向管理处公共事务部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公共事务部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隹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审核: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c)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经理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d)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审判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知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公共事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4.2.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2将装修图纸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3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b)施工队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4.2.4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装修管理规定队住户及施工队进行装修安全及基本要求的培训。
4.2.5指引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将其中的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中(详见《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用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证》。
4.2.6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住户和施工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按《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3.2机电维修部负责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部负责按《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公共事务部提出验收申请。
4.4.2公共事务部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部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部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一下程序办理;如发现由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保安部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每证罚款50元。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公共事务部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及施工队的装修呀押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批评教育;
b)出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c)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d)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违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施工队装修押金中扣款;
b)施工队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住户装修押金中矛以补扣;
c)扣完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6《装修申请表》、《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7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为规程
6.4《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7.2《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