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宇接管验收程序
新楼宇接管验收程序
1.目的:确保楼宇住、用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对新接管楼宇的建筑、装修、设备等方面的验收。
3.内容:
3.1接管验收条件
按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在大楼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住户居住安全、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3.2发展商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的资料清单如下:
注:对于原有已入伙的物业,发展商/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公司验收楼宇的同时,移交楼宇资料给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新的物业,发展商在楼宇资料报交市建筑档案馆的同时,也应移交一份给物业管理公司存档。
3.2.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小业主姓名、产权、居住位置、建筑面积清单;
3.2.2市府验收合格资料:
a.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b.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c.市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d.用电许可证;
e.供用电协议书;
f.用水审批表、水费收缴合同书;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i.电梯使用合格证。
注:煤气、电话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3.2.3工程技术资料
楼宇接管验收
a.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煤气等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及各类公共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报告等。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h.沉降观察记录及其沉降观察点布置图;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空调、采暖、电梯等设备及卫生洁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管道的试压报告;
o.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3.3楼宇接管验收程序:
3.3.1发展商(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接管验收。
3.3.2物业管理公司按3.1及3.2进行核对。具备
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
3.3.3物业管理公司同移交人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初步检查。
3.3.4对初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验。
3.3.5经复验移交人对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或双方认可解决方法),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合同规定的接管日期前7日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
3.3.6对于新楼宇的接管,在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时,应向发展商说明:经初验同意接管的楼宇,不等于楼宇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的
楼宇接管验收
要求,发展商也不能排除应承担的整改质量缺陷的责任。在一年保修期结束时,应在取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后才向施工单位支付保修金。
3.4楼宇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3.4.1检验标准:
参照建设部ZBP30001-90标准执行及达到小业主合理要求。
3.4.2质量及功能检验程序:
a.楼宇接管前的质量检验:
根据设计要求,每栋每层每户逐个房间按设计要求清点物件及进行外观检查。
①确定物件数量是否符合;
②外观上有无人为损坏;
③房屋建筑或屋内物件有无明显不符标准要求。
对新楼宇的接管,此程序的检验由发展商代表与物业公
司人员双方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整理后返回移交人进行整改,管理处负责对整改后项目进行验收。对于旧楼宇的移交,应由发展商(业主管委会)与物业公司两方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整理后,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b.对于新楼宇,根据检查结果,管理处对检查合格的房屋接管钥匙,对仍存在缺陷的房间等整改好后再接管钥匙。对于旧楼宇,在双方对如何解决缺陷问题达成协议后,管理处接管钥匙。管理处对接管了钥匙的房屋承担保管责任。
c.小业主入伙接收物业时,管理处人员陪同小业主对房间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缺陷进行登记。对于新楼宇,由管理处整理后送交发展商,并督促施工单位逐项返修,管理处(小业主)复检认可后消项。对于旧楼宇,根据达成的协议对提出的缺陷进行整改。
d.对于在一年保修期内的楼宇,小业主或维修工在使用(或工作)过程中发现由于建筑施工或产品质量上的缺陷,经管理处查验证实后,报告发展商派人更换或返修。
e.保修期结束后,根据承建商的保修情况向发展商建议保修金的支付。
楼宇接管验收
3.4.3公共配套设备的验收:
a.每栋高层楼宇应有能直接观察进出口大门内外的保
安值班室。值班室内应有电话、与住户相联系的可视对讲系统、可监视大堂门前及电梯轿厢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照明设施及卫生洁具等。
b.每栋高层进出口处有可锁的、箱面带各单位明显标
志的信报箱。
c.有符合市交通管理局要求的汽车停车场、交通设施标志及值班岗亭、电动道闸、减速坡;并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及排水设施。
d.同楼宇管理相适应的管理处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接待室),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
3.6接管验收记录:
3.6.1楼宇建筑接管验收记录表
3.6.2楼宇给排水接管验收记录表
3.6.3楼宇电气接管验收记录表
3.6.4公用机电设备验收单
3.6.5公用建筑、小型设施验收单
3.6.6室外给排水验
收单
3.6.7绿化验收单
3.6.8楼宇接管验收移交工程资料清单
篇2:楼宇接管验收问题解决措施
楼宇接管验收问题的解决办法
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
楼宇验收分物业公司(管理处)初验和小业主复验。
一、在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㈠一般项目的返修
对接管验收中发现的非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验收组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负责返修;管理处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建设单位委托管理处代为返修,所需费用由发展商支付。
㈡房屋结构的加固补强
在接管验收中,如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或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时,验收不能通过。由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固补强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达到合格要求、确保住用安全的,再商定时间予以验收。并向发展商索取加固补强的措施和复验结果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㈢不具备使用功能问题的处理
接管验收时,对于因房屋的配套设施脱节和附属工程未完工或由于水、电、气等外部管线未接通,致使用户不能进住的,应由发展商负责抓紧解决,等符合接管验收条件后,再行组织验收。
二、小业主在验收中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1、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商),由承建商负责返修;管理处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
2、对小业主提出的装修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回答内容见《工程规章制度手册》中的相关装修管理规定。
3、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入住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并尽力提供帮助。
三、相关文件及记录:
《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接管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