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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厦租户进场装修流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商厦租户进场装修流程

(一)承租范围的移交

当租户与营业部办妥手续及缴纳租金和押金后,营业部将会发出入场装修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内,租户持入场装修通知书到物管部办理进场手续。

物管部职员与营业部或楼层负责人将陪同租户核对承租范围内设施,在核对清楚后,租户需签收有关设施均为完整无缺,并负责保持设施及承租范围装修良好,直到租期完结。楼层负责人签字证明,同时留下联络资料。

(二)租户进行装修程序

租户需要负责承担承租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包括就商厦提供的装饰或设施而进行的改装增建工程,并支付所需一切费用。

租户在办妥以下事项后,方可进行装修:

1、租户应聘请符合资质的设计师和商厦认可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承租范围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前由营业部交用户一份《租户货柜装修规范》。

2、租户需将图纸及图样交物管部审核,(必要时交建筑设计院审图,费用由租户承担,收费标准由租户与设计院协商)。

3、按租赁合同交纳装修期间管理费、建筑废料(渣土)运输费、临时电力费,合计按15元/平米收取。(押金2000元)

4、办理申报审核手续,需呈交如下详细图纸:

4.1详细的铺位平面图并说明装修用料及其规格;

4.2详细的铺面立视/部面图(附列铺面/商号招牌细节);

4.3天花板图并说明所用天花板种类及灯饰分布;

4.4给排水系统图;

4.5防火设备及消防喷淋系统分布图;

4.6空调系统分布图(附列有关细节);

4.7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线路敷设简图包括配电系统图、线

路及桥架布置平面图,其它电气分布平面图。(附列各种有待安装电气设备的敷设点位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负载电量)

4.8装修图纸/图样

为避免延误,租户在提供装修图纸/图样之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4.8.1所有图样均应采用公制比例,并编号;

4.8.2所有技术资料应以公制为单位;

4.8.3所有提交的图纸/图样内所有尺寸应实地度量核实;

4.8.4建筑说明、材料规格及装置方法应在图样内显示;

4.8.5机械设备应随附证明文件、说明书等,以便评估负载量;

4.8.6如需更改建筑,则有关结构更改、施工方法及楼宇设备等资料,均应详细列明在图样内。所有结构改装增建工程,均应随附结构上的计算资料;

4.8.7在一般的情况下,提交的图纸/图样应先经有关的专业注册工程师审核;

5、聘请监理公司作为装修的监理,(视装修工程具体情况,经商厦同意,也可不聘请监理公司,有物管部〈工程〉进行监理)。

6、到安保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收取押金人民币20元,工本费5元。

(三)进场装修需注意事项:

1、拟改造的租户自行请的设计单位,装修单位须持有资质证书。(装修三级以上,建筑设备安装二级以上,设计二级以上)

2、租户在搬运家具货物时必须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梯子必须使用底部带胶垫的,以免损伤地面。

3、租户必须派员工在场监管其搬运工人的工作。因拆箱而留下的废物需搬往物管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不可将垃圾放置在公共走廊及楼梯间、卖场内等。

4、施工人员必须按指定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随意走动,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5、施工人员不得乘坐客用电梯及自动扶梯,运送材料必须走指定通道。

6、施工人员严禁明火照明,煮食、煲水。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需持有有效的专业证件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证,并配置消防器材及看火人。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服从商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8、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商厦物品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9、施工前应填报施工申请单并注明施工时间、期限、施工人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需报营业部、物管部及安保部批准,营业时间施工时必须将装修区域用五合板制作围挡,禁止使用有噪音的电动工具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工产品。

10、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施工垃圾必须随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堆放并随时清运出商厦,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

11、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注意个人卫生,严禁大声喧哗,降低噪音。

12、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3、物管部有权依据现场工程情况责令施工队停工离场,望各施工队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有关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有权追究其连带责任。

(四)建筑废料(渣土)运输费及押金

在装修期间,物管部将设置建筑废料(渣土)收集站,租户及装修施工单位需要依照物管部所规定路线及时间,负责将渣土运往上述收集站。渣土运输费主要包括渣土收集站运往政府垃圾堆放区的支出。租户需在装修工程开始前缴纳上述费用,押金待装修完成后发还租户,但不附带任何利息。若租户的装修垃圾弃置在大楼公共地方,物管部将安排清理,此项清理费用将在有关的押金中扣除(押金2000元)。

(五)临时电力供应

1、为便于开展装修工程,租户在装修期间可借用公共电力进行装修,但必须向物管部申请及填妥施工申请单,租户须向物管部缴纳临时电力供应费及电力押金。租户需雇用有上网作业许可电工证的电器安装工人敷设及电气装修。由指定电源供应点至租户承租范围内供应临时电的电缆。但如因供电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租户负责。有关押金或所剩余额,待装修完成后发还租户,但不附带任何利息。

2、临时电力供应的使用及材料规定:

2.1使用防水线和阻燃BV铜导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禁止使用双绞线、护套线、平行线,主电源线截面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

2.2必须配有临时配电箱,箱内配主空开和分路空开,空气开关使用合格产品,箱内必须有N排、PE排,分路控制开关必须用带漏电保护空气开关;按使用电气的功率配置配电箱及空气开关。

2.3多用插板必须使用“公牛”牌插板,其它产品禁止使用。

2.4所有金属外壳的电气,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2.5使用时必须经物管部书面批准并由商厦电工接驳主电源线,方可使用。在施工间歇或休息时间应关闭临时配电箱内主电源,严禁私自接电使用。

2.6注意用电安全及节约用电。

3、租户在

装修期间铺设电缆,若需暂时关闭配电总开关,必须预先三天到物管部办理申请手续。物管部不接受即时申请。关闭商厦电力需要在夜间闭场后进行,若租户未经批准而进入商厦配电间接驳电力,一旦损坏大楼设施或影响其他租户营业或施工,其后果由租户承担。

(六)检查装修质量及租户下发营业通知

物管部人员将定时在租户装修期间到装修场地内检查,以确保租户承租范围内装修是否依照有关批准图纸而进行。租户在装修完成后需通知物管部做最后查验(消防验收、质检验收、电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营业,而租户也需通知物管部开始营业日期并在物管部发出的营业记录表中签署证实,以便计算租金、水费、电费、煤气费及电话费。

(七)消防、安全措施

租户在商厦公共地方工作期间,需服从商厦管理人员管理,并在工作范围内摆放工作警告牌及适当的围封场地,以保障顾客行人安全。

1、按有关消防规定,不允许在承租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料、香蕉水、煤气罐、火药等)。

2、装修期间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其质量、数量、功效都应该与所进行的装修工程匹配。(每25平方米配备一个灭火器)

3、所有木材(家具除外)不可采用易燃材料,并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做表面处理,涂上不少于三层防火漆或使用防火板,所有防火材料必须有检验报告。

4、大楼范围内禁止吸烟,尤其在使用易燃物品时(如喷漆、稀料、香蕉水)应加倍留意烟火及保证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5、在使用明火或电焊、气焊时应向安保部申请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有关消防规定操作并至少有一名看火人在场监视,同时对范围内的烟感器和喷淋头做出保护,防止系统出现误鸣及误起动现象。

6、如因修改消防管喷淋头而需把消防系统的水排光,或修改空调及给排水设施,应提前三天向物管部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支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方可排水施工。

篇2:某商厦其它装修注意事项

商厦其它装修注意事项

(一)租户应确保设计师或施工单位了解有关设备/设计需符合有关政府部门的所有法定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楼宇装备的位置如有所抵触,租户欲进行移位或改装应事先提出申请,与物管部商议并提供有关的图纸,核实现场情况,经批准后进行。所需费用由租户支付。

(三)如欲进行装修,必须事先获得物管部批准,方可施工。事先未经物管部书面同意,不得将支柱、墙壁、横梁或地台板切开。同时,装设任何机器前,须确保场地具备充足的负载量。

(四)商厦各层楼面的最大负载为:每平方米500千克,租户不得在商厦地面放置超负载的物品。

篇3:某商厦厂家进场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商厦厂家进场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为使各商家内部装修工作安全并有序的进行,保证正常营业,各厂家应遵守以下事项:

(一)各商家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保卫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的管理。

(二)按图纸上所标注的进出通道、上货通道、出货通道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乱出入其它通道,以免发生误会。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临时工牌并主动接受保卫人员的验证,如:厂家领导前来,须到安保部办理临时工牌。

(四)各厂家如携带物品出门,必须要有各楼层开具的物品携出单,经主管以上人员签字,并主动接受检查,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需要动用明火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证并有专人负责。动火现场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如需电、气焊作业应持相应的专业操作证,否则严禁施工。

(六)按规定使用防火材料,如需调配漆料,须到场外进行,严禁带到施工现场。

(七)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酒后施工。

(八)施工现场严禁住宿、做饭,如有个别厂家需要夜间看护工具,需到安保部申请,否则一律清除。

以上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及厂家严格遵照执行。

篇4:业主商户收铺进场管理工作规程

业主/商户收铺进场管理工作规程

1.1目的:规范业主/商户收铺进场管理工作,确保商户顺利进场营业。

1.2适用范围:适用于业主/商户收铺进场的管理工作。

1.3职责:

1.3.1管理处经理负责指导组织安排业主/商户收铺进场工作。

1.3.2物业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业主/商户收铺进场工作。

1.3.3物业部助理负责具体办理业主/商户进场收铺手续。

1.3.4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业主/商户收铺的相关费用。

1.3.5工程部负责楼宇整改的跟进和水电的开通工作。

2.1工作规程:

2.1.1收铺、业主、商户、客户的定义:

1)收铺定义:是指业主/商户收到书面收铺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收铺手续。业主/商户收到收铺通知书上通知办理收铺的时间,视为收铺时间。

2)业主定义:指物业所有权人(现指享有百汇中央广场商铺60年经营使用权的使用者)。

3)商户定义:指向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承租物业的使用人(即租户)。

4)客户定义:一般指物业所有权人、物业的使用人和外部客户。在一般日常管理工作中均以“客户”称呼。

2.1.2本规程中的“收铺”主要是指业主/商户依据程序分别获得经营权及使用权。

3.1业主/商户收铺

3.1.1业主/商户收铺资料的准备:

1)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刷《业主及商户手册》、《业主管理公约》,准备好相关办理收铺的资料。

2)《收铺通知书》的内容要求写明物业管理公司的办公地点(以下简称管理处)、业主/商户办理收铺手续时应带的资料、证件及交纳的费用明细,并附简明扼要的收铺流程等。

3)准备好以下各类办理收铺的表格:(附后)

①《百汇中央业主/商户情况登记表》;

②《物业验收交接书》;

③《铺位面积确认书》;

④《消防安全责任书》;

⑤《遗漏工程记录表》;

⑥《百汇中央广场收铺文件交收收据》。

4)设计办理收铺流程图(请参见5.8)。

3.1.2收铺时的环境布置:涉及服务标识牌的按VI设计办理;

1)入口大门一带处挂“欢迎您进驻百汇中央广场”横幅和插彩旗、悬挂氢气球,营造热烈的气氛;

2)树立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物业管理处或至办理收铺的现场。

3)“入口处”标明物业管理处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4)物业管理公司对办理收铺现场环境的布置:

①挂气球,飘小彩带,摆放花蓝、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气氛;

②张贴醒目的“办理收铺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服务处设置要求做到“一条龙服务”,各种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③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3.1.3物业助理依据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的收铺时间,提前向业主/商户发出收铺通知书。

3.1.4业主/商户收到《收铺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管理处办理收铺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到来的前3天内,业主/商户尚未办理收铺手续的,招商部/物业助理应再次发函或致电通知尚未办理收铺手续的业主/商户前来办理收铺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收铺手续的,招商部/物业助理应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登报催办。

3.1.5收铺手续的办理(详见:收铺流程图)

1)在收铺验房时,物业助理应邀请业主/商户一起将水电表读数抄录在《物业验收交接书》中。

3)办完业主/商户收铺手续后,物业助理应及时收集、整理业主资料并及时建立“业主/商户档案”

3.1.6办理业主/商户收铺流程图

篇5:X广场商户进场资料及流程

**广场商户进场资料及流程

商户需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彩色寸照2张;

3.商铺租赁合同;

4.收铺通知书;

5.商户若为公司性质,需携带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

我方需准备资料:

1.业主及商户手册;

2.铺位面积确认书同商场平面图;

3.装修指南及装修申请表、;

4.商户情况登记表。

收铺流程:

1.管理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商户前来收铺。

2.商户出示身份证及通知书,验证后登记。

3.商户在管理员带领下验收物业,无异议的商户在物业验收交接书上签收,有异议的商户登记待经理处理。

4.商户领取《业主及商户手册》、《装修指南》并签署业主及商户手册承诺书,然后领取钥匙。

5.有需要咨询的商户到咨询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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