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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星广场租户之迁入与迁出手续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利星国际广场租户之迁入与迁出手续

1、迁入手续

在签订了租赁合约并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后,租户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迁入手续:

1.1租户迁入前需携带上海利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入户通知书以及租赁合同原件,以供物业管理处复印留底及备案。

1.2租户迁入前需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1.3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安排办理迁入前的单元交收手续;

1.4敬请租户亲自至物业管理处办理领取单元事宜;

1.5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本物业』内公司名录指示牌制作手续,办理时业/租户需提交公司中英文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6租户迁入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敬请遵守以下条款:

1.6.1提前三天或以上通知物业管理处确切的迁入日期。

1.6.2在得到物业管理处的迁入确认后,请按与物业管理处议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租户需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1.6.3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业/租户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1.6.4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持掌钥匙人员名单及提供一至二名紧急事件联系人的姓名、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

1.7为方便租户迁入,物业管理处可为租户联系搬运公司;

1.8业户应保证搬运公司人员遵守物业管理处的指挥,从指定路径进出『本物业』并保证路径畅通。

2、迁出手续

租户如需迁出,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2.1租户租期到期迁出『本物业』前,请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并注明迁出日期,按照迁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2退租租户需至物业管理处财务部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

2.3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撤消租用的电话号线、车位及其它所有退租手续;

2.4租户应退还从物业管理处借取的一切财物;

2.5如租户迁出时未将装修过的区域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或房产开发商确认外),从而引起纠纷,则物业管理处有权另委他人负责完成,费用由迁出业/租户承担支付;

2.6租户将其使用单元恢复原状时,需至物业管理处备案并经物业管理处验收;

2.7在迁出过程中租户应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2.8租户迁出时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需注意以下各项:

2.8.1按物业管理处与/租户的议定时间及路径迁出;

2.8.2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2.8.3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一份搬出物品清单;

2.9租户完成上述手续后,退还『本物业』提供的所有物品(含单元钥匙)。否则物业管理处将通知房产发展商从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

篇2:利星广场业租户单元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利星国际广场业、租户单元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业/租户如需再次装修其单元,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业/租户指定装修施工队后,业/租户应于装修前先行提交《装修申请书》及经业/租户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等交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审核;业/租户如需装修施工队代办上述手续,装修施工队需持有业/租户的委托书;

2、业/租户在装修设计完成后,应向政府消防管理机构、区质检、安检管理等部门申报审批(此条视上海市当地的有关规定而取舍);

3、装修方案审批完成后,业/租户需交纳有关费用,并由管理处颁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4、业/租户指定的装修施工队应在得到物业管理处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入『本物业』,并应严格遵守『本物业』关于装修施工队的各项规定,具体条款敬请参见本大厦《二次装修施工手册》;

5、业/租户不能因装修施工而改变原『本物业』设施、设备的结构、承重墙、线路管网设计及位置;

6、装修施工完成后,业/租户应于3天内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由业/租户、装修施工队、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进行最后查验,隐蔽工程必须预先作分段查验;

7、如承业/租户迁出『本物业』,应负责将单元恢复原状,费用由承业/租户承担支付。

篇3:某物业部办理租户登记工作程序

物业部办理租户登记工作程序

A、业主将房屋出租后,同租户一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业主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附“房屋中业主物品清单”,以便今后在租户或租户退租需搬物品出小区时物业人员核查。

B、租户入住时,物业部工作人员应通知工程部人员入户进行读表工作。

C、复印租户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并向物业管理处提供一寸近照三张/人,以备管理处制作《住户卡》和《确认卡》。

D、物业部工作人员协助租户填写《业主/住户资料表》、《治安、消防责任书》,同时做好相应说明。

E、如有家政人员复印家政人员有效证件,并向物业管理处提供3张一寸近照,以备管理处制作《出入卡》,《确认卡》。

F、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向租户说明收取能源等相关费用细则、付款期等内容,以便租户配合管理处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G、介绍告示栏、消防通道、邮件箱位置。

H、如租户为外籍人,请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以便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篇4:某商业广场租户二次装修责任协议书

商业广场租户二次装修责任协议书

兹上海[**广场]物业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租户先生/小姐/公司委托公司/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对楼单元进行装潢。为加强对装潢工程的管理,确保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协议书。

1.乙方在装潢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装潢/机电图纸,遵守甲方提供之《装修守则规定》并须符合如下要求:

1.1必须符合大厦用电规定,插座安装必须牢固,接线不得采用串接法,插座开关必须选用带漏电负荷开关,接地线和接零线不能混淆,灯线必须穿管到位。

1.2空调方面房间内的分割必须符合原空调设计要求。具体细节听从甲方专业人员意见。

1.3所有装潢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部门自高层建筑防火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之规定。

2.所有施工人员均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潢时间,并应交本人身份原件,由管理部复印备案和带一寸黑白照片二张。

3.装修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队必须首先将装修单元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对公共走道的地面及墙面作好有效保护(装修工人与装修材料的运输皆可从该指定通道上通行),封闭工程与保护措施须经物业部审难合格后方可在正式进行单元内部二次装修工程。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大厦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大厦一律走施工规定通道,上下楼一律乘货运电梯。

5.运送工具、材料、垃圾等大宗货物时需使用货梯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工程部提前出书面申请,以使甲方能按计划安排。未申请而突然要求使用时,甲方有权限拒绝其要求。(备注:乙方运输施工材料之时间规定为非办公时间搬运。)

6.装潢时间为每日09:00~17:00,特殊情况需延长和节假日施工应向甲方工程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乙方在装潢期间不可发出噪音,以免影响其他客户。如果因此而投诉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国庆节、春节、元旦、劳动节等国定假期原则上不提供加班申请施工。

7.乙方不得越出该工程合同规定的室内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扩大到临近空房和公用走道等区域。

8.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国家认可的有效上岗证件。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9.施工场地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

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后方能进行。

10.乙方如从事开凿、敲打、使用冲击钻等高度声响和油漆、涂料等有强烈刺激气味的工作必须申报甲方,其施工时间定为:周一至周五每天19:00以后、周六14:00以后、周日全天进行。与此同时,使用涂料必须配备风扇设施,以便空气流通。

11.装潢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地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清理。

12.乙方搬运物品离开大厦,须持有大厦出门证,并经管理部确认。

13.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破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14.乙方装潢施工用水必须由管理部指定地方,违反协议者将处以每次人民币50元的违约金,并恢复本来面貌。

15.施工期间,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反协议者将予以每次人民币50元违约金。

16.甲方有权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对乙方及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违约处理;如有相临客户对施工投诉,甲方有权进行处理,乙方应情况予以说明,并立即改正施工方法;如发现乙方违反核准的设计方案,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如乙方施工中损坏大厦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使用公共厕所依照管理部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务,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如发生其他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及时监督乙方立即纠正。

17.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18.工程结束,由甲、乙双方和业主共同组织验收。如有不合格之处乙方应负责整改。验收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二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包括电气、照明、空调、分割),甲方发放《装修工程竣工证明书》。

19.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责任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篇5:某商业广场租户二次装修工程区域安全协议书

商业广场租户二次装修工程区域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贯彻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九九年工作要求及遵守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我**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场]物业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楼层单元的装修项目施工单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消防协议: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工程有关的大厦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早上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乙方:

1.负责楼层单元乙方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4.1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正式或临时用电申请表,由甲方工程人员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的开关处送电,负责界面以甲方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由甲方负责,开关以下由乙方负责。

4.2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4.3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得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人员应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日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太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易燃品带离施工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8.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只/50m2。

9.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

1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规范,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电线和违章操作机械,使用和铺设临时电气必须符合国家“低规”要求。

12.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爱护消防设备和器材,损坏者按价赔偿,如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动用消防器材,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补充。

13.在装修施工现场发生火险火警事故,将按有关消防法规处理装修项目之主要责任者及相关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4.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施工无关之楼层。

15.乙方如需有人值班过夜,必须先行到甲方管理部申办有关手续,由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当值管理员对其单元每隔一小时进行检查)。

16.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开窗的,必须到甲方填写开窗申请,由甲方审批后交当值管理员执行。如发生高空坠物,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人员在日常出入广场时,必须随身携带施工出入证,专人专用,并主动出示,一旦发现未带和遗失,不得进入广场,施工出入证需由施工负责人至管理部办理。

1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警隐患,人员离开时需将电器设备电源切断。

19.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妨按,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得到批准后再施工。

20.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承包商):

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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