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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商铺装修、加强商铺装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称商铺装修,是指业主、租户为改善商业经营环境,对使用的商铺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租户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二、装修单位从业资格

1、从事商铺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装修装饰行业资质。

三、装修申报登记

1、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大门装修图、电源照明插座平面图、电气系统图、弱电系统图、空调位置图等)。

四、装修审批

1、装修资料提供符合条件者,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领取、签署有关文件;

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个人需交小1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五、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装修范围

(一)房屋结构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商铺楼地面、内墙面、天花进行表面装修,商铺楼地面原水泥层不得凿除,禁止使用超过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装饰地面或内墙面,禁止用水泥、红砖在铺内砌墙或加厚楼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孔)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地面开槽安装水管,不得在楼面板上钻孔洞,或重击楼板。

4、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5、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外观统一。

(二)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门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门及窗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响,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严禁换改已安装的玻璃门、扩大门洞以及在铺位门外侧包边。

2、不得在商铺门外的公共场所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铺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道的材料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

3、不得在商场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旗帜、灯饰、或其他任何伸出物,不可在外墙拆、堵任何门窗。

4、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施。

(三)智能设施及管线

1、禁止更改室内外的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化管线、智能化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配电箱、各类传感器)。

2、严禁私自拆卸或敲击专用电子设备,如报警系统等。

3、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

(四)空调安装

1、空调应严格按照原设计中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预留位置旁留有供空调出水用的下水管,请业主安装空调时一定把空调出水管装进预留的下水管里,禁止安装空调雨篷。若使用自装空调的业主,必须把室内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一并接入空调排水主管道。如原设计采用中央空调,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私自加装其他制冷装置。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施。

(五)招牌、广告

商场内部商铺需做招牌广告,须书面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面图或效果图,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设立。

装修施工管理

1、在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单位所聘用的装修工人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均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百汇中央广场要求施工单位为工人购买有效之保险。

3、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地方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4、装修施工人员在广场内须按要求配戴出入卡;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5、商铺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业主、商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法规定,室内进行木料加工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每4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一只4公斤或二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不足40平方按40平方计算);如确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辅助装修的,当天使用当天清离,不得在室内储放。装修需动火时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6、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于乱堆放、乱弃装修垃圾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者或业主、商户承担。

7、装卸、运送物料、淤泥、废料、垃圾等,必须事先通知管理处,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8、厨、厕的防水工程及水、电布线工程,均须在回填隐蔽前进行检测验收,以确保装修质量。

9、所有吊顶天花必须使用轻钢或铝质龙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质天花或其他装饰木板必须贴防火板,或刷防火漆,均应经过管理公司鉴定认可,并且天花应预留不小于450

篇2:X广场装修管理补充规定

**广场装修管理补充规定

一、装修施工人员如违反下列条款者,**广场管理处有权给予人民币20-100元的罚款:

1、出入**广场装修施工人员衣冠不整及不听劝阻、不按规矩佩戴临时出入证者,每次罚款20元。

2、不遵守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造成滋扰,致使其他业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整改好。

3、在公共通道堆放工具、物料、及作业者,每次罚款100元。

4、不按规定在装修单元内侧铺设脚垫,造成公共地方卫生环境脏、乱、差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负责清洗干净。

5、装修现场吸烟者,按现场烟头数量计算每支罚款20元。

6、不按要求用袋包装淤泥从楼梯运到指定淤泥存放点,每次罚款50元。

7、施工现场不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数量消防器材的,不准动工。

8、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区域随地大小便的,每次罚款100元。

二、装修施工人员如违反下列施工时,**广场管理处有权按以下条款每项处以人民币200-500元的罚款,施工单位亦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

2、通道和外墙受到损伤。

3、不按已审批施工图纸施工,擅自拆除间隔墙。

4、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

5、未经批准擅自改动供水、消防、空调或设施系统等。

6、未经批准擅自装设招牌、排水口。

7、在公共厕所倾倒未经隔渣的污水、淤泥、渣浆等。

8、未经**广场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包括未办理动火证,而使用明火施工作业者。

9、因装修而造成楼板结构面层受损。

10、私自加设檐、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11、装修施工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乱拉乱接电线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者。

12、施工过程及装修材料进出**广场时,没做好防护措施而损坏**广场设施(地面、电梯、墙壁)等。

除上述所列违规条款外,其他因施工原因造成广场公共场所、设备、设施受损,均视情节及后果处予罚款。

上述所有罚款,均在装修施工单位押金款项中扣除,**广场管理处均出具收据,请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日期:

篇3: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五)

前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

篇4:某花园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遵守以下规定:

1、如实填写装修内容: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2、装修进场前,应事先对厨房、厕所进行三天关水试验,经业主确认不漏水后,方可进场施工。

3、每天允许施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9:00

4、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5、不准改动承重墙、柱、梁、板等主体结构:不准改动公共墙及外墙;不准改动水、电、气管线走向,不准封闭阳台,不准做外置防盗网和搭建花架、户外晒衣架等。

6、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窗式空调只能安装在窗口下预留孔内。空调排水必须排入预留管道内。7、装修垃圾应装好集中送到指定的地点。搬运途中造成遗漏,影响清洁的,由搬运人员自行清扫。

8、施工中要注意防火安全做好用电防范措施。

9、施工中造成管道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赔偿。

10、隐蔽施工前必须检查内部水、电、气配件是否完好,否则今后水、电、气管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

11、由于业主在装修时改动房屋结构造成房屋开裂等一切后果,由业主负责。

12、天然气表应明装,不能暗装封闭。

13、外墙砖不能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恢复原状。

14、热水器的气体不能排入门油烟道,应单独排气,如需打孔,打孔前应先报物管同意后方可实施。

15、严禁封闭给排水主管道,如因封闭造成的维修及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篇5:花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花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五)

为加强小区的综合管理,完善服务,保持小区整洁有序,从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建设部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开工前准备

1、办理装修申报审批手续;

2、装修单位向物管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为住宅每户2000元,非住宅每户5000元。装修除渣费4.5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装修管理费1元/平方米。

3、装修单位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交纳押金20元/张、工本费5元/张。

二、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处审批,由管理处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自我现场监管,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施工,文明施工。

2、装修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3、施工时间:装修时间为8:00~19:00时,注意:中午12:00~14:30时间内必须进行静音作业。

4、装修中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外观、及外观颜色、承重结构等,不得随意在非承重墙上面开门、窗。

5、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6、易燃易爆物品(如香蕉水、油漆等)必须单独隔离存放、避免高温及火源。

7、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防火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8、装修用电使用户内电表的,不得超过电表容量用电。自接电表计量的要经管理处认可;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在施工现场地内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电器设备,预防火灾的发生。

10、未经管理处同意,装修施工场地内不得住宿,也不得随意留宿临时人员,保证业主安全。

11、各种装修材料不准堆放在物业公共部位,并不得在公共通道施工,影响通行。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运往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搬出工具材料,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并附业主/用户或装修单位证明,按管理处规定位置进出。

12、装修期间,物品运输按管理处指定电梯和时间运送,不得搭乘其他电梯,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用户正常工作和生活。

13、严禁装修中利用户内排污和排水管道倾倒装修垃圾,造成下水道堵塞。如违反,除必须把管道疏通外,还应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及罚款处理。

14、施工人员进出,自觉出示《临时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三、装修完毕后,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装修验收合格后,业主入住三个月无明显质量问题,保证金按规定全部退还。在装修完工后的保质期内,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而引起停电、停水、停气、损坏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由装修户负责修理和赔偿。

特别说明:物业管理公司的验审均为预防性措施。如发生违例事件,或由于装修而引致任何后遗症的,业主负有完全责任,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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