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费用
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1节装修押金
为保证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业主与装修公司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装修押金”,标准参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
业主或装修公司要索取装修押金收据(需妥善保管,作为返还押金的凭证)。如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破坏或损坏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其他维修费;如装修押金不能抵销相关费用,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取额外的补偿差额。
住宅:2000元
商业:8000元
装修期间的押金(装饰公司):500--2000元
第2节环境维护费
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将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及检验工作,由装修公司将装修垃圾堆放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装修垃圾,故将收取环境维护费。环境维护费收费标准为:
住宅:300元
商业:100平米以下:300元/户
100平米以上:500元/户
其它商业:1000元/户公建02#、03#、17#、18#、24#
装修临时使用证
1、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两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2、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3、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小区推销和散发小广告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4、装修出入证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逾期出入证失效;如超过期限,则须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延期手续。
5、施工过程中,出入证如有丢失,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费用35元/证,原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6、装修户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7、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户门外,将本规定复印件贴于装修户门内,并有义务每天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8、施工完成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证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篇2:华粤物业装修手续办理工作规程
粤华物业装修手续办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明确各部门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过程中的职责,使装修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处对新入住的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手续。
3.0职责
3.1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提供装修资料给业主(使用人)。
3.2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接收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申请,并对业主(使用人)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
3.3工程部主管负责审批装修图纸资料。
3.4管理处报帐员负责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3.5服务部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卡,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讲解。
3.6管理处经理负责批准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3.7保安部部长负责对装修施工单位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
3.8服务部文员负责为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4.0工作程序
4.1管理处管理员接受业主(使用人)对装修方面的咨询,并提供《装修申报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给业主(使用人)填写。
4.2管理处管理员接收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的《装修申报表》、《装修责任承诺书》、《**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并对其提交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同时讲解装修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
4.3工程部主管对装修施工单位提交的装修图纸资料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相关证件等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符合要求的批准装修,并通知装修单位报消防审批的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4管理处报帐员收取装修期管理费及装修押金、施工卡押金及工本费。
4.5管理处管理员在接到装修的相关资料给管理处经理审批同意施工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进场施工。
4.6装修公司进场前,工程部、服务部、清洁部、装修公司共同对装修现场公共部位、水电等进行确认。
4.7工程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给施工单位提供装修临电。
4.8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打印放大为A3纸张贴在施工单元房门上。
4.9服务部接到管理处通知后,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卡,并讲解装修规定。
4.10若超过规定时间装修,施工单位需事先向保安部提出加班申请,由保安部审批后,方可加班施工。
4.11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各经办人在《**集团大厦装修办理程序表》上填写办理情况并签名确认。
5.0相关文件
5.1《用户装修手续办理程序图》
5.2《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0记录
6.1《**集团大厦入住装修办理程序表》QR/01-254
6.2《装修申请报表》QR/GR-305
6.3《**集团大厦装修防火责任书》QR/01-257
6.4《装修责任承诺书》QR/01-258
6.5《**集团大厦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登记表》QR/01-251
6.6《非办公时间加班申请》QR/01-259
篇3:物业项目装修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对装修业务的审批,明确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障顾客及公司利益,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及使用寿命。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及方案。
3.2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装修申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顾客如需室内装修,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并提交如下资料:
A.装修施工图纸;
B.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承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代收装修税费的需提供装修合同复印件(施工队与顾客签订);
C.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
D.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E.装修负责人、施工人员照片;
F.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申请人还应向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
G.只铺木地板、墙壁表面粉刷的房屋装修,装修户可不提供施工队《承建资格证书》及《装修合同》(施工队与顾客签订);
4.2装修手续办理
4.2.1管理处与顾客、装修者三方共同签定《装修管理责任书》。
4.2.2由部门经理负责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也可书面授权主办以上人员审批,部门经理负最终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技术状况、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三日内做出批复。
4.2.3由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各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2.4装修开始前,装修者应到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人员临时出入卡》以及交费工作,《人员临时出入卡》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可以再续延。
4.2.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装修人员应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凭相关证明到管理处办理留宿手续,经管理处验证无误后,在相关人员的《人员临时出入卡》上标明"留宿"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将证明材料存入装修管理档案中。
4.3装修过程的监控
4.3.1对装修现场的管理依照装修现场监控办法执行。
4.3.2如装修工程需延期,管理处应及时知会顾客会同装修者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管理处应在装修许可证上标明延期期限并加盖部门公章。
4.3.3装修时进行物资搬运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如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顾客和装修者及时整改。
4.3.4装修工程结束,顾客验收合格后,由顾客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5.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2-F1《装修申请表》
**WY7.5.1-G02-F2《装修管理责任书》
**WY7.5.1-G02-F3《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WY7.5.1-G02-F4《装修许可证》
**WY7.5.1-G02-F5《装修违章通知书》
7.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
篇4:办理装修手续工作指引规定
办理装修手续工作指引
部门:物业部
类别:日常工作类对象:业主
工作等级:C周期:随机控制工时:10-15分钟
工作项目:办理装修手续
1工作时间
1.1有效工作时间:1(人)×10(分钟)=1人?10分钟
1.2工作对象:业主
2作业条件
2.1作业人员:客服中心前台人员一名
2.2工作备品:笔、装修管理资料、协议、档案袋、业主装修文件签收表
3作业程序
3.1接待业主,询问事由(见接待客户流程);
3.2向业主收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装修施工平面图一份;装修单位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件各一份;
3.3指导业主与装修单位填写《装修申报表》;
3.4取出该业主档案袋,与业主、装修负责人签订《**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服务协议》、《**消防、治安责任书》,发放《住户手册》,并请客户在《业主装修文件签收表》上签收以上文件。(《**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服务协议》业主、装修负责人和物业各一份;《**消防、治安责任书》业主和物业各一份)
3.5通知装修巡视人员初审装修图纸,与业主、装修单位交流装修设计不允许、不合理的方面,说明小区装修注意事项;核实室内拆轻质墙数量;
3.6客服中心根据业主申报的装修天数、拆墙堵数收取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出入证费、拆墙清运费;
3.7与业主办理房屋验收(详见交房验收流程);
3.8将业主装修手续办理的情况输入《手续办理进展表》;收集业主的资料放入档案袋,放置指定的档案盒内存档。
(3.4、3.5、3.6、3.7的操作顺序可随机而定)
4考核与检查
4.1装修相关表格、协议填写是否完整,记录;
4.2收费依据及核算是否有误;
4.3手续是否齐全。
篇5:物业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
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目的
保证装修工程质量,确保房屋使用寿命,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利益及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审核装修方案。
3.2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记录、监督整改及验收。
3.3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装修申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业主(使用人)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提交装修图纸、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装修申请表》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施工人员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粘帖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的背面。
4.2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由申请人向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管理处与业主、装修施工队三方或管理处与业主双方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4.4管理处经理以书面授权的形式指定主办以上专人负责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技术状况、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三日内做出批复。
4.5由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各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6装修开始前,装修者应到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出入卡》以及交费工作,《出入卡》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可以再延期。
4.7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照《出入卡》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放行,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带煤气瓶进入高层住宅。
4.8管理处负责要求装修施工队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复印件张贴在装修户门内,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管理处监管。装修管理技术人员及各班巡逻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4.9如装修工程延期,管理处应知会装修申请人会同装修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10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安全巡逻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的《装修许可证》、《出入卡》及必要上岗证是否齐全有效,消防措施、材料堆放、垃圾处理、装修时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无证留宿、生火做饭及违法违章行为等;专业人员每两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是否按经批准的方案、统一格式装修,是否有乱接、擅改管线,是否有违章打墙、钻孔、破坏防水层,装修材料、用电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如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装修申请人和装修施工队及时整改。
4.11装修工程结束,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按照协议办理装修管理保证金及其他押金退还手续。
4.12装修队撤离时所搬物品应到管理处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在安全管理员监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扫干净现场环境卫生时,方可予以撤离。
4.13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安全管理员在每日12:00负责检查装修户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情况,每日19:00负责督促施工人员离开小区。特殊情况要留宿的应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4.14如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管理处有义务劝阻争吵行为,但不能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代追缴行为;出现严重纠纷情况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出面处理。
5引用标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6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3-F1《装修申请表》
**WY7.5.1-G03-F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WY7.5.1-G03-F3《装修许可证》
**WY7.5.1-G03-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WY7.5.1-G03-F5《装修违章通知书》
**WY7.5.1-A01-02-F1《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7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