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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档小区保姆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高档小区保姆管理制度

1、业主入住后管家拜访业主,告知业主园区保姆管理制度,要求业主配合请保姆带身份证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实行通行证制度,给保姆制作设定使用期限的通行IC卡,每季度续卡一次,续卡时对保姆进行一次园区规范的提示。

3、保姆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一份在物业服务中心。

4、业主换新保姆时,应将原保姆卡收回,若原保姆卡无法收回的,则将该卡做废处理,给新保姆重新制作新卡。通知门岗该户保姆更换事宜,禁止原保姆进入园区。

篇2:小区管理处值班制度9

小区管理处值班制度(九)

一、夜间值班制度:

1.管理处夜间值班时间:17:30-次日7:30。值班员为轮班维修工。

2.值班员负责受理住户的一般性维修申请,并及时处理。当场处理不了的填写《维修派工单》交由日班处理。

3.巡视楼道内照明系统和供电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水系统的巡视。

5.值班员遇紧急状态,应及时报管理处主任。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1.管理处主任应在节假日前安排好值班人员。

2.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维修申请。处理不了的或有紧急情况及时报管理处主任。

3.检查保安、清洁等岗位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4.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表》。

5.严格遵守管理处人员言行规范。

6.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3:管理处投诉处理分析制度

管理处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1目的:

及时了解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了解顾客对管理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从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的全部工作和服务内容。

3职责:

管理处负责进行宏观管理和较大型活动的组织和主持,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责任范围内服务质量回访和记录。

4工作要求:

4.1凡业主单位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业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均需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通报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4.2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处理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天。

4.3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主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业主/用户服务中心。

4.4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管理处总主任。由管理处总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4.5客户服务中心应通过电话或采用其它形式跟踪投诉处理结果,未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4.6对业主单位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客户服务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类似问题。

篇4:管理处业主单位意见调查回访制度

管理处业主单位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1目的:

及时掌握顾客的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水平,提高顾客满意率。

2范围:

适用**嘉园管理处对顾客意见调查和回访的处理。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主持、安排、监督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

3.2客服中心负责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工作的具体开展。

4工作要求:

4.1管理处每半年进行一次业主/用户意见调查。业主/用户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用户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1.供电管理

2.供水管理

3.消防治安管理

4.卫生管理

5.绿化管理

6.公共设施管理

7.维修服务

8.服务态度

4.2管理处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按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用户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统计后书面报告管理处总主任。

4.3对存在的问题,管理处总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4.4对业主/用户的误解,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4.5业主/用户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向业主单位公布,接受监督。

4.6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用户进行回访。

4.7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4.8回访中,对业主/用户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篇5:某管理处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管理处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为业户提供快捷优质的维修服务,满足业户的服务需求。

2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对业户委托维修的服务。

3职责:

管理处工程主管负责对维修服务的监督、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有偿服务的具体实施。

4工作要求:

4.1管理处结合本小区各单位实际需求来策划开展多种有偿服务项目。

4.2向业主/用户提供有偿服务,必须坚持"安全保密、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维护稳定"的原则。

4.3客户服务中心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调查,并对征集到的调查表归纳总结,挑选出必要可行的服务项目,报管理处总主任审核批准。

4.4管理处主任会同财务人员制定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报相关部门审批。

4.5由管理处与业主单位商议实施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费用托收办法。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以适宜的方式公告小区各单位,公告方式可包括:

1.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

2.在办公小区及公共区域宣传栏、公告栏张贴;

3.将公告投递到各业主单位信箱。

4.6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定期对开展的有偿服务项目进行回访,并根据服务记录,作出对服务项目的质量评价。

4.7客户服务中心监管有偿服务质量,处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遇有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时应上报管理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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