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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管理处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管理处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为业户提供快捷优质的维修服务,满足业户的服务需求。

2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对业户委托维修的服务。

3职责:

管理处工程主管负责对维修服务的监督、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有偿服务的具体实施。

4工作要求:

4.1管理处结合本小区各单位实际需求来策划开展多种有偿服务项目。

4.2向业主/用户提供有偿服务,必须坚持"安全保密、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维护稳定"的原则。

4.3客户服务中心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调查,并对征集到的调查表归纳总结,挑选出必要可行的服务项目,报管理处总主任审核批准。

4.4管理处主任会同财务人员制定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报相关部门审批。

4.5由管理处与业主单位商议实施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费用托收办法。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以适宜的方式公告小区各单位,公告方式可包括:

1.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

2.在办公小区及公共区域宣传栏、公告栏张贴;

3.将公告投递到各业主单位信箱。

4.6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定期对开展的有偿服务项目进行回访,并根据服务记录,作出对服务项目的质量评价。

4.7客户服务中心监管有偿服务质量,处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遇有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时应上报管理处主任。

篇2:管理处回访工作规程4

管理处回访工作规程(四)

1、管理员对照《住户投诉记录》,无论其投诉事件的内容、情节与事实是否相符,100%进行回访,回访时间按投诉时间和内容具体确定。

2、管理处每星期一根据上星期的《维修通知单》,由设备管理维修主管对维修服务进行回访,回访率不低于30%。

3、回访采用现场查看、检查与住户交谈等综合方式进行,并填写好《回访记录》。

4、回访后对不合格项及存在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有关领导汇报,立即安排人限期解决,并再次回访,直到住户满意为止。

5、相关记录:

**012-02《回访记录》

篇3:客户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2

客户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二)

值班管理规定

一、客户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三、按规定接听电话、接待来访。

四、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值班期间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扑克、玩游戏、喝酒、聊天、睡觉等)。

五、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请假,经批准,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六、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遇特殊情况或节日,客户服务中心须有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值班。

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交班人员提前15分钟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坐椅干净、整洁。

二、交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无漏项、缺项。

三、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到岗,清点物品,如:电话、电脑、饮水机等,如发现损坏、缺失,交班人员须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四、交班人员将工作未尽事宜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认真查阅值班记录。

五、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字,接班人员开始值班。

六、接班人员做到"四不接":记录不清不接、卫生不洁不接、公物缺失不接、重大维修未完不接。

咨询服务管理规定

一、热情接待用户咨询,解答问题。

二、遇到不清楚的问题,须向用户解释清楚,立即咨询有关人员,及时予以正确答复。

三、禁止使用"我不知道"、"这事情不归我管"等服务忌语。

四、有关人员必须做好咨询服务记录,每季度末将咨询服务记录进行汇总,上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五、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咨询服务记录反映的问题,确定下季度宣传栏内容。

首问责任制管理规定

一、公司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公司内部第一个接到用户反映问题的员工(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将用户的问题落实到底,直至用户满意。

二、首问责任人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三、首问责任人负责对接受的问题进行回访,征求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在处理问题中不配合的部门或相关人员,首问责任人有权向主管经理投诉。

五、首问责任人禁止有下列行为:

1、对用户反映的问题不予处理,推诿责任。

2、对用户提出的问题粗野辩解,甚至发生争吵。

3、接受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在限期内没有答复。

4、对上门反映问题的用户不理不睬,态度冷漠。

5、对较重大的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时间延误,引起用户不满。

回访管理规定

一、客户服务中心每天对报修项目进行100%电话回访,如实记录用户反馈意见,每月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二、客户服务中心接到用户投诉,须如实登记、备案,小问题立即处理,大问题上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3天内给予用户明确的答复。投诉问题和解决方法记录归档。

三、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季度对报修记录抽查回访20%,回访内容包括维修服务、前台接待、保洁绿化、治安管理、绿化等服务项目。

四、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归档。

五、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在回访中,征询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六、公司品质管理部、生产运行部每季度对客户服务中心的回访服务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篇4:小区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5

小区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五)

1、协助处理管理处的内部管理事务、业务管理与服务并做好与业户沟通,来访接待工作,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在公司行政人事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对管理处内涉及到人事、行政、后勤、仓库、食堂、财务、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务工作具体承担,并对各项内务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估,保障管理处内部运作的有序。

3、掌握社区物业的结构、管线网络、各种设备、设施使用性能、重要场所结构及分布,楼座排列、单元户数、业主和租户的基本情况。并与物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发展商积极主动配合,为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空间。

4、负责社区房屋、公共设施、场地、装修施工的管理等工作巡查,并做好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跟踪。

5、负责办理业户的入住、退房、装修审批、物品放行、各类证卡办理等手续;与公司财务人员配合进行社区业户管理服务费用的核查、追缴;负责空置房的监管、未入伙业户钥匙的保管等系列业务工作。必要情况及时上报。

6、负责对业户投诉的处理结果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进行回访,配合公司按期发放并收集《业户意见调查表》,及时将业户反馈信息统计汇报,提出整改完善措施。

7、协助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导入和认证工作,并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工作中的有效应用。

8、负责接待业户的来访,阅办和处理业户信函,协助组织业主委员会会议、业户恳谈会及各类工作性会议,并作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9、根据业务发展变动及实际情况,协助并参与制定完善的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

10、检查、指导、监督仓管员对于仓库、固定资产、食堂的管理及负责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时按期将仓库盘点表审核呈有关部门。

11、充当"前店"作用,收集、接受业户的服务申请,统一进行客户服务的集中调度、指挥、服务过程监控、质量效果评估、反馈等系列工作;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客服工作的顺利进行;

1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考核,并提出奖罚建议。

13、负责与社会上的专营服务机构洽谈合作,签署合作协议,进行资源整合,建立综合服务网络,为小区业户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5:物业辖区安装维修有偿服务规程

物业辖区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规程

1.0目的

对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过程进行控制,为业主/业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向业户提供业户室内设施设备安装及有偿维修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工程部负责组织日常的小型设备安装及维修工程,由客户服务中心按标准收取维修服务费用。

3.2管理处工程部人员负责向业主/业户提供具体的维修安装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3.3管理处环境部负责联系清洁公司向业主/业户提供清洁有偿服务。

3.4管理处采购人员负责申购、提供安装维修服务所需的物品、材料、工具。

3.5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信息登记及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服务需求的登记

4.1.1管理处通过入伙、日常宣传等形式将管理处有偿服务公布给业户。

4.1.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如接有业户来人、来电的要求服务的申请后,登记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签发《有偿服务单》,单中应注明住户的地址、联系电话、要求的维修内容时间等。

4.1.3中控室接到业户口头、来电、打对讲机的维修服务需求时将业户地址、姓名、服务内容、联系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记录在《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上。

4.2派工

4.2.1客户服务中心、中控室在做完记录后及时填写《有偿服务单》,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按业务预约的时间前往维修。

4.3安装维修

4.3.1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根据《有偿服务单》中的情况到仓库办理物品领用手续。维修人员也可先到现场了解情况以确定维修用料。

4.3.2维修人员领料后,即前往《有偿服务单》指定地点给业户提供安装维修服务,并在《安装维修及服务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4.3.3经查实无法实施维修的,维修人员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报告,并向业户说明情况。工程部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管理处经理,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4.3.4维修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定的服务人员文明礼貌有关规定。

4.4维修收费

4.4.1维修人员在现场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时,应根据《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真实地向报修业户告知,并在《有偿服务单》上将各类材料用品费用、人工费等收费数额按实记录并统计,在征得业户同意用银行托收方式或现金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方才可及时为业户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

4.4.2原则上,所有业户的有偿安装及维修服务提供,凡涉及收费的,均明确要求业户采取银行托收的方式付款,不允许维修人员私自收取业户的现金支付,如出现有此类情况,当以违规严肃处理。

4.5维修记录

4.5.1维修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填写《有偿服务单》,提供服务时请业户在相应栏目签名。

4.5.2服务完成后,维修人员将《有偿服务单》第一联、第三联送交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工程部留存,第四联交由业户备存。第三联由客户服务中心作为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凭据。

4.5.3客户服务中心每天至少两次到监控中心抽查《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记录情况,并收回前一天的记录。

4.6回访

4.6.1客户服务中心事务管理员针对维修人员已完成的有偿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回访,每周按安装维修及服务数量的60%填写《回访单》。回访时可采用电话或上门的形式。

4.6.2对于收费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应登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了解维修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等。回访情况记录在《回访单》上。

4.6.3业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投诉,按《业户投诉处理程序》执行。

5.0相关记录

5.1《安装维修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5.2《有偿服务单》

5.3《回访单》

5.4《业户服务/需求/意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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