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管理处日常工作程序
阳光嘉园管理处日常工作程序
(一)客服部员工当值基本要求:
1、员工需严格按照《制服穿着及仪容仪表要求》,穿着及仪容整齐后才上岗。
2、所有员工均需熟习电话总机操作方法,并按照《电话接听礼仪》接听、转接电话。
(二)来访人士接待程序
1、当有其他公司、单位的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区内时,大门岗保安员问清来访人员名称姓氏后用对讲机清楚地向写字楼汇报。
2、在办公室之客服部人员应立刻询问有关部门(财务部、行政部等)人员是否与外公司单位人员已有约定,或致电有关业户询问是否有访客,再答复大门岗保安员是否登记放行。
3、若办公室人员因接电话原因等未能及时回复大门岗保安,其他人员应走到大门岗保安员应对,以免耽误时间。
(三)业户投诉处理程序
1、确认业户之姓名或单元号,再准确无误地记下。
2、问清业户所反映之问题,若听不清楚或不太明白,应礼貌地请业户(或其家人、保姆)重复一次或自己再以本人的理解重复一次,以确实记下业户反映之问题。
3、若业户特别要求在确定的时间内到场解决,切勿立即答应业户,而需先向主管反映,再由主管订出相应的方案由客服员通知业户。
4、若业户反映的问题需机电部解决,则填写"维修通知单",让主管签名并通知机电人员安排时间到现场解决,同时主管视情况而派客服员到场跟进;事后,跟进之客服员及维修人员均需在维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若机电部未能立刻安排人手到场解决,主管应定出可到场维修之时间,再由客服员致电告知业户并作合理解释。
5、若业户反映之问题属于开发商或外单位等处理范围,管客服员亦应首先向主管汇报,再由主管协商、反映,定出解决方法后再由客服员通知业户。
6、接到业户电话或书面投诉,需将《业户投诉处理表》复印二份分别交物业经理、客服部留存;客服部针对业户反映的问题分别与机电、环境、安全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解决,若问题重大则立刻联系物业经理或客服部汇报有关事项以便及时解决投诉。
(五)到业户家中跟进室内工作程序
1、先致电业户家,约定具体到其家中时间(若不大确定业户姓名发音方法,事先询问客服部)。
2、再次了解和熟悉具体跟进事宜的工作内容、耗时以及需注意事项。
3、与其他部门人员包括装修公司/合约商、机电部、环境部、安全管理部等人员一同按时到场。若因故不能准时,需尽快致电业户解释并另约时间。
4、入屋前再次默念业户姓名,以便能准确读出业户名字以示尊重。
5、先按门铃,若3分钟后仍未开门,才可按第二次,切忌连续多次按门铃而引致业户反感。
6、见到业户(或其保姆)后需立刻礼貌地打招呼,并对所跟进之事宜作介绍。
7、机电、清洁、保安等人员在工作时,客服员需随其左右,以便清楚了解工作之进程,待业户询问时可作出清淅之回答,切忌独自一人在业户家中之非工作区闲逛,而引致业户之猜疑及不满。
8、跟进事宜时不得主动与业户攀谈工作以外之问题,若业户主动询问,亦有礼貌、有分寸地回答,不得对业户之任何言语、行为作出嘲笑或其他不礼貌之举动;不得利用业户家中任何物件作工程工具;不得随意搬动业户物品;保持站立的正确姿态,不要坐业户的沙发、台椅,不要靠倚墙壁、台椅,即使业户邀请坐下,也要婉言谢绝。
9、跟进事宜结束后,应立刻通知业户或其家人,并请其当场验收,若业户对工作质量不满意,可及时再跟进。
(四)业户出入证办理工作程序
1、业户入住前,向售楼部了解业户的详细资料,包括:所有家庭成员之姓名、性别、关系(若有孩童,则包括孩童之年龄)
2、每位家庭成员免费制作三张业户证。
3、打印签收单,以备业户入住时确认。
4、业户入住时,把已制作好的业户证连同其他物品一齐移交向业户,并请业户在签收单上签名确认。
5、移交时向业户了解其家庭成员之人数,若有遗漏,则尽快补做业户证(加证50元/张)。
(六)外来施工单位办理工作出入证程序
1、有关部门把施工单位需办理工作证人员的资料(如身份证、相片、施工单位、该单位负责人等)及工本费统一交客服部。
2、由客服部把办证资料及工本费交财务部,由财务部收取款项并开据收据连同空白工作证交客服部。
3、客服部把收据交还办证单位,并把办工作证的有关资料(工作证、相片等)交安全管理部审查核对无误后,填写好工作证后交回客服部。
4、客服部加盖印章并把工作证、相片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对其过塑制作好后交客服部。
5、最后由客服部交施工单位或有关部门发放到本人手中。
6、此程序需于30分钟内完成,客服部在办证时问准各部门是否有人负责此事。而各部门需协助配合客服部完成工作。
(五)报刊订阅程序
接到业户预定报纸之电话或业户亲自来客服部订报。拟按以下步骤进行:
1、问业户预订报纸之名称及预订期限。
2、致电邮局或报纸供应商,确定是否有业户要求订阅的报纸、杂志及报纸、杂志之单价(一般以一个月为单位)。
3、致电业户再次确定其订阅的期限及报纸订阅费用并告知订阅报刊之最低期限为一个月,要求业户签署订阅报刊确认信以便每月统一收费,并提醒业户有关退刊注意事项。
4、将订阅报纸、杂志的业户之单元号、预定之报刊名称、预订期限、订阅所需的费用等详细写在请购单上,呈上审批。
5、请购单批核后,凭请购单所批到邮局订阅报纸、杂志;若是从中国图书进出口杂志社之报纸、杂志,则发送传真至供应单位,以书面确认订阅报刊的数量。
6、订阅工作完成后,客服部负责把该月所有业户订阅的报纸、杂志的名称、订阅期限及业户的单元号分类登记在"报纸签收记录本"上。
7、退刊注意事项:若业户要求退订报刊,其他报刊供应点都需预先付款,无法退订。客服部接获业户退订通知后,始止日期确认无误后,待客户签署退订通知后,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发传真以书面确认退订报刊事宜。然后在客服部的"报刊登记册"的该月之报刊统计上做好醒目的注明。
(八)邮件收发程序
1、当值大门岗保安收到同和投递局或速递公司送来的邮件后,立即送到客服部。
2、客服部收到邮件后,与送邮件保安员当面点清邮件数量并签收作实。
3、客服部收到邮件或速递,立即进行检查,并交由相关人员亲自签收。原则上不替业主收发邮件以免发生误差造成不必要的
损失。
篇2:物业管理处客服人员考核规程5
物业管理处客服人员考核规程(五)
1.0目的
正确评价客服人员的工作,提高客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管理处客服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以实现管理处的质量目标。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客服人员的考核。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对客服人员进行考核。
4.0内容
4.1考核原则
本规定采用部门考核与日常检查及客户意见(表扬、投诉)相结合的原则,以计分的形式对客服人员进行考核,力求客观、公正、恰当地对客服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礼仪
1)上班人员一律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领带,缺一扣1分。
2)上班时女员工应化淡妆,头发打上摩丝或发油等,保证没有乱发、碎发,长发应统一扎于脑后,前额不留头发等,视情况影响工作精神面貌者扣0.5∽1.5分。
3)一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染彩色发等,视情况扣0.5∽1.5分。
4)上班人员应坐姿大方,站姿端庄,勿趴在办公桌上或靠在墙壁上,违者扣1分/次。
5)上班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切勿当众打理衣服、化妆、剪指甲等,视影响情况扣0.5∽1.5分/次。
4.2.2言行规范、
1)接触业主时应运用礼貌语言,做到微笑服务,吐字清楚,严禁与业主顶撞、争执,与业主争吵者,视情节给予处分,严重者给予自动离职处分。
2)主动服务意识,包括主动向业主打招呼、问好、道谢、道别,帮助需要帮忙的业主(包括开门、召唤电梯、帮助提拿物品等),被业主投诉者,视情况扣5∽10分。
3)上班人员迟到5分钟内扣1分,5∽10分扣5分,10分钟后视缺勤扣分,扣工资40元,缺勤者扣缺勤工资外加扣考绩分10分,缺勤三天给予自动离职处分。
4)上班严禁打瞌睡、睡觉,轻者扣1分,视情况严重扣3∽5分。
5)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严禁接外线或打接内线,外线电话不得超过10分钟,内线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打电话聊天者,扣5分,一个月被查3次者,警告处分加扣10分,5次作自动离职处分。
6)值班人员严禁无故与人天,违者扣1分,一个月被查3次者,警告处分,加扣1∽3分,4次记过处分,加扣3∽5分,5次自动离职处分。
7)上班时间看书、看报等,影响工作者扣1分,一个月违反3次者警告处分,加扣1∽3分,4次记过处分,加扣3∽5分,5次自动离职处分。
4.3检查方法
1)工作认真、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加分,受业主表扬的给予5∽10分的加分。
5.0记录
5.1《客服人员考核表》
篇3:某管理处物业客服助理值班规定
管理处物业客服助理值班规定
1.目的
规范值班工作。
2.业务范围
值班管理。
3.职责
3.1客服助理负责值班工作。
3.2客服组负责人负责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工作程序
4.1标准和要求
(1)严格按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客服组负责人或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及任务。
(2)上岗时,应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并注意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
(3)严禁在当班时间内看报纸、杂志、吃零食、吸烟、聊天、睡觉,不脱岗、串岗;当班时间内不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热情接待来访住户和其他人士,对其咨询的有关事项给予主动、文明、圆满、详尽的答复或解释。
(5)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且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您好,中原物业"。
(6)严格执行《客服员工行为管理规范》。
(7)严禁在工作时间讨论业户及公司情况,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8)处理突发事件应保持沉着、冷静,严格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9)前台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2根据发展商提供的入住清单为业户办理入住手续,及为已办理入住的业户办理二次装修手续。
4.3检查前日报修统计及未完成问题汇总,对当日应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进处理,不能解决的需问明原因及解决的日期,在《值班日志》上注明。
4.4协调、调度各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4.5工作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处经理。
4.6前台值岗人员应将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日志》中,《值班日志》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客服组统一保管。
4.7交接班
1)接班时,客服组前台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
2)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电脑、办公用品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3)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说明,并做好记录。
5)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工作记录本上签字。
6)交班时,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前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台面、转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7)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将需跟进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8)互相签字后,方可离岗。
9)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岗位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8客服组负责人每天检查前台《值班日志》并签字确认;前台值班人员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重点工作情况。
4.9接待业户相关咨询、受理业户报修,填写《特约服务/维修工作单》,送至工程组,若工程人员在2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须致电业户解释原因,并跟进完工时间。维修结束后向业户征询意见,并详细记录在案(详见《报修程序》)。
4.10接待业户的日常报修及特约维修工作,认真填写维修工作单,对维修工作进行跟进,并对维修结果进行回访。
4.11处理业户的来电、上门咨询及投诉,并对其咨询、投诉的事情记录清楚,并及时给予圆满的答复或解决。
4.12定期对业户寄存及未领取的空房钥匙进行核对,并定期更新钥匙明细。
4.13根据每天的巡视工作记录,及时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办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进。
4.14每月对业户进行例行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报客服组负责人。
4.15根据情况,定期对业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4.16及时更新业户档案,并严格对业户档案进行保密,不能泄露给公司以外的其它人员。
4.17为业户办理停车证,负责保管、更新相应资料。
5.记录
5.1《值班日志》
5.2《交接班记录》
5.3《特约服务/维修工作单》
篇4:管理处客户拜访工作标准3
管理处客户拜访工作标准(三)
1、初次拜访
1)物业副经理或物业主任与客户确定拜访时间后,通知总物业经理及物业经理。
2)需提前通知花木公司订购鲜花,同时准备好相应的物品:用户服务指南、效率手册、台历。
2、定期拜访
1)物业助理应每天巡查本物业公共区域,并制定客户拜访计划,每个客户定期拜访。
2)拜访情况记录于《满意度调查表》中,向物业经理汇报拜访情况。
3)与物业主任、管业部经理、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商讨解决办法,并具体执行。
4)反馈解决方案给客户,并了解客户满意程度。
5)客户反映的问题解决后,应回访客户,了解其满意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建议。
3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满意调查统计表》报总物业经理审阅签署后存档。
篇5: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商铺管理行为,维护小区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铺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签定商铺管理协议书,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3.2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处应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商铺管理规定,规范商铺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4.2管理处经理在商铺开业前应于商铺经营者签定《商户管理协议书》、《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明确商铺经营范围和管理费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4.3如商铺需要装修,除按程序文件编号**WY7.5.1-G03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等的设计方案,确保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4各商铺自入住起三个月内,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片等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开业。
4.5管理处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记录。
4.6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消防、电器进行管理,在现场设置《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
4.7商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5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4-F1《商铺管理协议书》
**WY-7.5.1-G04-F2《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
**WY-7.5.1-G04-F3《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WY-7.5.1-G04-F4《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