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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上墙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上墙制度--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人员按时整理出考勤表,并提交考勤表,并按月统计缺勤次数及其累计次数,并提交公司财务部加减薪。

2、各级部门主管对于所属人员考勤应严格监督执行,如不依手续按时办理或其他隐瞒蒙混行为,一经查明应受连带处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迟到或早退:公司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到十五分钟内下班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超过十五分钟时以旷工半日论,因业务经主管证明或因特别事故有证明者可免以迟到,早退论。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为旷工半日计。旷工一天扣二天的工资。

4、员工请假提前报告上级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由经理批准,不履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加班:公司员工因工作繁忙,在规定时间以外为加班,累积计算加班时间,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给予高于工资标准的加班补助费。

篇2:XZ酒店式公寓物管处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式公寓物管处考勤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打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保安部负责监督执行。

二、所有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否则工作考勤不予确认并通报处罚。

四、考勤认定:依据《员工手册》,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内为正常到岗,5-15分钟打卡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超过一小时的加班须凭《加班工作登记表》计算加班时间,在所在部门规定时间前后1小时外打卡,未经部门书面通过,均计为缺勤或异常打卡。

五、员工考勤统计以打卡为主,结合各部门月初上报的排班表、员工考勤表及假期申请表执行。

六、行政部将严格监督、随时抽查在岗考勤,一经发现离岗、串岗、消极怠工、虚报考勤将严肃处理。

七、对于代打卡、换打卡、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将根据打卡记录,按《员工手册》严格处罚。

八、员工换班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上报行政部,凡私自换班均视为缺勤,并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四天以上七天以内由行政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报批请假将视为旷工,并照章处罚。

2、部门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员工离开本市时,须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

3、请假(外出办公)都需以《假期申请表》(《因公外出表》)报行政部存为依据。加班需填写《加班工作登记表》,没有书面依据一律不予确认。

十、参加培训、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各部门组织的聚会、活动安排需提前报批行政办。

十一、凡当月出现迟到、旷工、早退、消极怠工及私自换班等违纪现象,除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并取消全勤奖。

十二、对于入职、离职所需办理的手续,要求在接到通知一天内及时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3: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6

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六)

1、本部员工严格依照公司《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

2、员工考勤情况统一由人事部负责;

3、本部门员工不得代打卡、代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打卡时应由部门主任级以上领导签字确认;

4、根据保卫工作的性质和特殊任务的需要,由逐级管理人员申请法定工时以外的加班,加班人员予以补休或报加班费,原则不予计加班费,特殊情况需计加班费的需报本部门领导批准;

5、休、存休、请事假须提前一个班时说明,由逐级管理人员按《员工守则》规定的权限审批,本级管理人员不在或找不到时可向上一级提出申请,未予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登记,休、存休不得连续五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6、因个人原因以各种理由晚来或早走的一律按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有特殊原因提前申请晚来、早走的按存休或补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公晚来、早走的应事先由部门领导同意;

7、自费学习占用工时的按事假或存休登记;

8、在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和其它活动中,凡未能事先有效请假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无故晚来、早走15分钟以上的按迟到、早退登记;

9、计算加班工时以小时为单位,报加班费以人事部有关规定为准,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篇4:某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保障公司正常、高效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

第二条适用范围

3公司的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季节性调整另行通知,部分岗位按照特殊岗位上班时间要求上班。

4公司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都必须登陆考勤机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定期公布并计算薪资。鉴于工作特殊性,外派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

5员工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托人或受托。一经发现托人或受托考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实行警告处罚,并罚款50元;如再次违规实行训诫处罚,并罚款100元;三次违规者给予除名。

6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签到、签退,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结束后须凭《出差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7员工凡当日迟到在15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5分钟以上至半日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凡当日早退在15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15分钟以上半日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按旷工一天处理。

8员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予以罚款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作旷工一日处理;无故旷工半日,扣发当日薪资的50%;无故旷工1日,扣发当日全部薪资。

9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关系)。

10因天灾人祸或其它不可抗力而迟到等,经查实,不作迟到(旷工)计;因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忘记等原因造成考勤迟到,当事人需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查证后酌情处理。

1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计。

12正常情况下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因工作需要先办理公事再上班的,需在上班前日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上班期间因业务需要,须外出办公务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违反上述规定,以迟到或旷工计。

第三条附则

3.1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3.2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5: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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