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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子厂招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电子厂招聘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3.0招聘方式

3.1发布招聘信息,张贴招聘广告

3.2人才网站招聘。

3.3人才市场现场招聘。

3.4校园招聘。

3.5内部员工介绍熟人亲友。

3.6部门推荐,内部晋升或调动。

4.0招聘管理

4.1部门主管依据岗位缺口、填报用工需求单,上报厂长审核。

4.2人事部依据合格的用工申请表展开员工招聘工作。

4.3中层管理人员由厂长填报用工申请单,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4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的,应提前10天向人事部提出申请。

4.5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首先在公司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4.6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4.7人事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4.8部门主管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

4.9厂长负责对中层管理的筛选与初试。并对一般员工做出录用决策。

4.10总经理负责对中层管理的复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4.11内部员工介绍的、考核合格后、做满半年及以上者,公司补助介绍人100元/人。

5.0录用要求

5.1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且不能接受调岗者不予录用。

5.2公司规定的几个地区的人员不予录用。

5.3纹身、奇装异服、染发、男性长发、怪异发式、配夸张饰物者不予录用。

5.4经检查有乙肝、精神病、或重大病史的不予录用。

5.5不服从领导、品德败坏、性格暴躁、无学习力、无接受力者不予录用。

篇2: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文秘资源网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附表3),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收银制度

篇3: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

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矿山公司员工招聘解聘内部调岗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员工招聘、解聘、内部调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健全公司人事管理机制,贯彻“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人事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员工招聘、解聘、内部调岗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含临时用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本公司招聘的员工分为:合同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临时用工。

第五条办公室根据公司岗点需要定岗定编及各部门用人申请拟定招聘计划,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招聘计划。

第六条办公室审查应聘者资格,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合格者,报经理会审定,总经理批准拟聘。

第七条拟聘人员应当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指定医院、指定项目),合格者,由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第八条员工报到时,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免冠一寸照片6张。

3、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特殊工程操作及复印件1份。

4、最后服务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学校派遣证。

5、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表。

6、员工履历表。

7、其它。

第九条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新聘员工必须经过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个月(特殊岗位或重要岗位的试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应在《上岗通知单》中列明。

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按本岗位工资的70%至80%计算,经公司经理班子批准特聘的人员除外。

第十一条试用期满3日前,办公室行政主管应对试用期的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员工经试用期合格后,全额计算岗位工资。如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部门书面提出证据,由公司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新聘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根据实际岗位要求;

2、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体能和技能要求;

3、应聘特种岗位,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应岗位操作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三章员工解聘

第十三条员工解聘应当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办理解聘手续,开具《解聘通知单》。

第十四条解聘人员所在部门,收到解聘通知后,应督促被解聘者在1天内办理完工作移交。

第十五条办公室根据《工作移交完成证明》通知财务部办理解聘人员相关财务结算,停办各种保险,如工资发放及其它款项的支付。

第十六条员工要求辞工的,由本人填写辞工单到所在科室、坑口,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内部调岗

第十七条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调整,由部门坑口提出方案,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每月28日前,将当月人员调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部门坑口之间人员岗位调整,由拟调动人员的所在坑口与部门共同提出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发调令。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由总经理及经理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

第二十条各部门须凭《调令》安排相关人员上岗(包括借调、临时性调动)。

第二十一条员工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分配、岗位调整和生产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一律予以辞退或解聘;同时保卫部对涉嫌违法乱纪、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应立即组织进行调查,并于当日将调查情况告知办公室,办公室请求公司领导同意后,下发停岗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应及时休假治疗;对经过治疗后,身体健康状况仍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应依法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篇5:机关管理局内部用工招聘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用工招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用工招聘制度。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职能要求,特制订内部用工招聘制度如下:

一、招聘内部用工的基本原则

根据岗位职能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用工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社会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及弱势人群。

二、用工形式

(一)对所有招聘的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新招职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后勤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续订劳动合同。

(二)由局党委决定招聘或调入的岗位熟练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该岗位,不实行试用期。

三、用工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服从领导、严守职责;吃苦耐劳、工作责任性强;团结同事、和睦相处;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驾驶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驾龄3年以上,35周岁以下;保安人员初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下岗职工优先;厨师高中(或同等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技术等级证书或本专业有效证件;勤杂工、服务员初中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三)按不同岗位职能要求,确定不同岗位的最高年龄如下:

保安人员55周岁(男性)

驾驶员55周岁(男性)

勤杂工、服务员50周岁(女性)

门卫65周岁(男性)

其他岗位按职责要求另定。

四、招聘程序

(一)按照用工岗位要求,由用工科室按需求提出申请,统一由局办公室提出用工人数及用工人员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由用工科室、局办公室、分管部门的领导一起参加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

(三)经集体研究,按1:3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并对初录人员进行政审、健康体检。

(四)按政审及体检情况,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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