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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处罚赔偿申诉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特制定以下条例作试行,此条例以基分形式实施暂订1元/分。

一、奖励:对有下列突出表现行为的员工,按不同表现给予奖励。

1、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加10-20分。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加10分。

3、拾金不昧者按上交现金金额给予不同奖励。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成本消耗有重大贡献者加10-20分。

5、品行端正、技能娴熟、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无错点或病事假,被评为优秀员工者月末考评加100分。

6、得到客人点名表扬者每次加10-20分。

7、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督导工作面被评为优秀督导者月末考评加50分。

8、每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及罚单不超过50分,全勤奖50元。

二、处罚:对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员工,按不同程度给予处罚。

1、仪容仪表不合格,上班不着工装、不戴工牌、留长指甲、随身配备不齐,女员工不着淡妆、头发散乱、男员工发过耳、女员工发过肩者,每项扣5分。

2、迟到、早退、迟到在10分钟以内者扣5分,30分钟以内者扣10分,30分钟至两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两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事假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以上按半天处理。(注:旷工按日工资三倍扣出:病假扣当天实发工资,事假按日工资两倍扣出,病事假无假条亦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闲逛、闲聊、高声喧哗、吃零食、吸烟、干私活、睡觉者每项扣5-10分。

4、工作时间主管级以下人员不能带手机,私自用公话者每次扣10-20分。

5、工作时间对客人不使用普通话或站立服务不标准者每项扣5分。

6、不微笑服务,对客人不使用敬语,无迎送声,每项扣5分。

7、乱扔纸屑、烟头、垃圾、随地吐痰或不及时清理区域内流动垃圾每项扣5分。

8、私自挪用客用品,包括上客时间占用卫生间,每项扣5分。

9、摆台不合乎规范,少放、漏放、错放、及责任区卫生不合格者每项扣5分。

10、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高声喧哗,影响秩序者每项扣5分。

11、下班离店时不主动接受检查者每次扣50分,私拿公司财物者,小样物品每项扣50分,超过三次者作开除处理扣500分,按情节严重给予开除。

12、除主管及督导以外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吧台,违者每次扣5-10分。

13、不爱护公共财物者每次扣5-10分,如有损坏按实物原价赔偿。

14、私自吃、喝餐厅内的食物(包括剩余食物)及未上桌食物按所吃食物的原价作赔偿并扣50分。

15、私自调换班次者,每次调换双方各扣20分。(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签名)

16、服务态度差,操作不规范,被客人投诉者每次扣10-50分,三次以上作开除处理(注:根据实际情况作分析、处理)。

17、不服从领导安排,上班打牌(包括下班时间在店内打牌),酗酒、打架斗殴者每项次扣50-100分,过错方加1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作停工(停工一天扣发三天日工资)或开除处理。

18、一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或一月累计迟到六次以上者(含六次)作开除处理,当月事假五次劝其离职。)

19、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拒客,一经发现视情节轻者扣10-50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20、内部员工不许谈恋爱,一经发现通知离店并不计退工资及保证金。

21、不使用托盘操作者每次扣5分。

22、每月累计处罚100分以上者开除处理,处罚5分以上者直接影响绩效及全勤奖金。开除及自动离职都不计退保证金及工资,经公司开除或自动离职者,以后永不录用。

23、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查处。

24、殴打、恐吓、要挟客人,同事或领导,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相关部门查处。

25、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开除处理。

26、拾获财物隐匿不报,据为己有者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相关部门查处。

27、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者,予以劝退。

28、上、下班时间不得着工装逛街、逗留、违反者视事情严重者扣10-50分。

三、赔偿

1、收银员漏收、服务员少报、漏报、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2、违章操作,损坏财物及导致失误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情况作赔偿。

3、传错或上错菜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值班人员下班不关好水、电、气带来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交由个人保管的用品、用具及所属区域的公共财物的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四、员工申诉: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领导逐级投诉,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未得到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己见、强词夺理、不服仲裁。

篇2:某酒店纪律处罚制度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快捷的服务效率,确保酒店正常工作秩序,物制订此员工行为规范,请全体

员工认真执行。

二、处分程序:

1、员工凡受到任何纪律处分,部门均会发出《员工犯规通知》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分理由,经受

处分之员工签名后,部门经理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亦可由人力资源部直

接通知,程序同上。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积分累计计算

,处分有效期也将相应延长。处分有效期过后,积分自然取消。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积分累计达10

分,将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开除)处分。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原则上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

加优秀员工评选或类似评选活动。根据员工受处分类别分别予以扣发当月工资。员工犯规证据确凿,

但拒绝在《员工犯规通知》上签名者,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双方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生效。

三、处分类别、有效期、积分和工资、扣除比例表:

处分

类别口头

警告书面

警告严重

警告最后

警告违纪解除

劳动关系

(开除)

有效期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立即生效

积分1分3分5分8分10分

扣除

工资

金额2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

四、处分类别

篇3:物业保安人员工作纪律处罚规定培训

物业保安人员工作纪律及处罚规定培训

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1)为不端,监守自盗;

(2)越权行使职责触犯法律;

(3)擅自超越职责范围,造成严重后果;

(4)类似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予以辞退并追究经济赔偿:

(1)消极怠工造成损失的;

(2)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

(3)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

(4)类似上述原因造成严重损失的。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罚款100-600元并予以辞退:

(1)旷工、睡岗、在班期间喝酒、酒后上班等;

(2)顶撞或对业主(客户)、领导以及对来访客人不尊敬的;

(3)擅自动用业主(客户)和本公司的物品或使用办公电话打信

息台的;

(4)业主(客户)评价不良或被业主(客户)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5)形象、姿态或言行不规范,有损保安队伍集体形象的;

(6)违法乱纪、道德败坏,影响本公司声誉的;

(7)一般轻度违纪行为,每月连续三次,每季度累计五次的;

(8)违纪罚款额半年内累计达到或超过150元的;

(9)违反公司《工作纪律(之一)》的;

(10)有其它与上述相类似的行为。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果情节恶劣将予以辞退:

(1)讲工作原则,讲工作方法。原则与方法相结合,要灵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主动热情为业主(客户)排扰解难,不准拖辞推诿;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有团队协作精神,不准消极怠工;

(3)不准在岗上抽烟,不准在禁烟区域或公共场合抽烟;

(4)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窜岗;

(5)公共场合言行要规范,不准嬉笑打闹或有其它不良言行。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50-100元罚款,如果情节恶劣将予以辞退:

(1)不利用办公电话闲聊或打私人电话;

(2)在岗期间姿态要端正,言行要规范;

(3)要遵守《邮件收发管理规定》;

(4)要遵守《钥匙管理规定》;

(5)要遵守《保安装备器材管理规定》;

(6)要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巡逻管理制度》。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10-20元罚款:

(1)要遵守《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按时列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

(2)要遵守保安人员《仪容仪表管理制度》,时刻保持仪容严整、洁净,口气清新、身体无异味,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戴首饰。未经许可上岗期间不准带传呼、手机;

(3)按要求定期打扫并保持好更衣室和工作岗位卫生;

(4)在岗期间姿态要端正,坐岗时不爬桌、不后仰、不翘二郎腿,上体要始终保持正直。站岗时不驼背、不弯腰、不做不良小动作,要挺胸抬头,双目平视;

(5)在岗期间,不吃零食、不看书读报、不会客、不招熟人闲聊、不听收录音,在班期间不嬉笑打闹、不聚堆;

(6)下岗后要立即离岗,不准逗留。不在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返回单位;

(7)下班后不准穿着制服,除洗涤制服外,不准将保安装备带离本单位;

(8)在班期间不准做私活,如:洗制服、洗头等;

(9)就餐或打餐时仪容、言行要规范。

篇4:刑事申诉检察厅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

2.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

3.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4.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

篇5:售楼员过失处罚规定

  售楼员过失处罚

  一、轻微过失(罚金10元每/人)

  1、客户或领导进门时,业务员未主动起立迎候;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公司。

  3、在控台内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不得在接待处与控台吸烟;工作时间在控台或接待处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衣着不整。

  5、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二、重大过失(罚金50-100元每/人至开除)

  1、对客人、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骚扰客户。

  2、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影响工作。

  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

  5、玩忽职守,在当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未预先向上司请假而缺勤。

  7、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危害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8、盗窃、骗取或故意损坏客户、同事或公司的财物;要求客户代办私事。

  9、遇紧急情况时,未服从领导安排。

  10、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11、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12、聚众闹事,组织、参与恶性事件;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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