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0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K酒店员工晋升制度

第一节总则则

第1条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3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二节分则

第4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5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名抒总经理批准。

第6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7条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篇3:员工晋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公司人员调动与降职管理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调动与降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员调动管理

第二条调动的定义

调动是公司内部平行的员工调整,既没有提高职位、扩大调动员工的权力和责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区差异外。

第三条人员调动的原则

1.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的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第四条人员调动的实施

依据以上原则,凡属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任务;

2.调整公司结构,促成公司员工队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组织正常秩序。

(三)人员降职管理

第五条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职位、权利、和工资待遇。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担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规定的考核与奖惩办法,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员工进行降职。

第七条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凡已经核定的降职员工,人力资源部应通过行政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八条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总经理裁决;

2.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一般管理层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核;

第九条降职的工资待遇处理

降职时,其工资待遇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工资待遇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十条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篇4:G公司员工晋升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权责

1、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员工晋升制度。

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对晋升员工的考核。

3、总经理负责对员工晋升的最终审核。

三、内容及程序

(一)晋升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管理层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3、公司内部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员工。

4、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旨在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量才适用,使人才尽量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二)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1、员工晋升可分为员工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员工部门内晋升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2、员工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3、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三)员工晋升依据

(1)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

(2)公司部门经理级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总经理评定工作优秀。

(3)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四)员工晋升权限

(1)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核定。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议并核定。

(3)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核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五)员工岗位晋升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到员工的部门培训工作,如有必要,相关部门可以指定人员专人带领或引导。

(六)员工晋升后,一个月内为试用期,期薪资在试用期内员工薪资暂不做调整。

(七)试用期后的薪资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和参照公司的薪资标准执行,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保持不变。

(八)公司员工迟到早退十五次、旷工一次以上及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次年不能晋升职位和薪资。

四、公司各级员工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六、本制度经部门经理讨论,总经理审批后立即执行。

篇5:员工晋升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更好地体现员工晋升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人事审批权限

1、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晋升管理流程

1、员工晋升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2.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注意事项

1、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人力资源部制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