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需要出发,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增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能力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

1.3.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3.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3.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同时加强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4现状及风险分析

本市危险化学品管理涵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6个环节,涉及工业、农业、科研、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

本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529家,其中生产企业42家、经营单位2487家;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12处;共有液氨使用单位154家。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主要集中在房山区和大兴区。其中重点是燕山石化生产经营区域、北京化工集团生产经营区域等。

(2)重点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液氯、液氨使用单位,汽车、电子等行业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

(3)受理化性质决定,所有危险化学品如管理不善,均可能引发事故。

(4)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危害等后果。

(5)在生产、运输环节发生事故的机率较大,在储存、使用环节的事故风险也不容忽视。

(6)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危化品企业在产能疏解和关停并转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

1.5事故等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等级按照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事故。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组成。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市级预案包括作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本预案及配套制定的相关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各区按规定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做好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工作;

(2)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具体负责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制定(修订)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市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舆情信息的引导管理工作。

(2)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有线、无线政务专网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

(3)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做好受灾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4)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分清渠道、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资金。

(5)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6)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受损交通基础设施。

(7)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所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在事故现场(洗消缓冲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点);负责对伤员进行分检及紧急医疗处置,并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转送到指定医院;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9)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10)市质监局:负责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11)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

(1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公共通信网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当事故造成指挥通信系统损坏时,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抢险救援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

(14)市公安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人员撤离区域的社会秩序。

(1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为应急抢险救援做好绿色通道保障,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6)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对现场失踪人员进行搜救。

(17)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参与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执行总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执行总指挥由专业处置主责单位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并由总指挥确认。

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按程序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调度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业处置组、安全疏散组、交通管制组、综合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通信保障组、综合信息组、新闻发布组、现场专家组和事故调查组。相关部门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员包括:事发地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适时派出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调运应急物资。

(2)专业处置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牵头,成员包括: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处置力量包括公安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消防队伍,并安排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控制火灾爆炸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并组织对失踪人员的搜救;依据消防侦检数据结果,并参考专家组意见,科学合理划定警戒区域。

(3)安全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成员包括:事发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事发单位安全保卫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维持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维护社会治安。

(4)交通管制组: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牵头,成员包括:事发地区政府、事发单位安全保卫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5)综合保障组:由事发地区政府牵头,成员包括: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家属;调配车辆运输应急物资。

(6)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主要职责是快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安全情况,并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

(7)环境保护组:由市环保局牵头,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污染处置;监督事故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8)通信保障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成员包括:市通信管理局、事发地区政府。主要职责是保障政务专网通信通畅,协调相关单位,保障事故现场与市应急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区之间的联系。

(9)综合信息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相关信息,与市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做好事故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

(10)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包括:市网信办、市安全监管局、事发地区政府。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通告,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接待记者,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开展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11)现场专家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按就近原则,选调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协助专业处置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12)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员包括: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以及事发地区政府等。主要职责是收集事故现场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2.5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危险化学品有关法规文件制定、应急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灾害科学最新发展趋势的跟踪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2)对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灾害评估、恢复重建等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3)为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3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

3.1.1本市建立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形成评估、汇总、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综合管理,实现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3.1.2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故监测体系,完善突发事故监测制度,规范事故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3.1.3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充分利用北京市安全生产物联网、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接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测报警数据,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国内外相关重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市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舆情快速收集研判机制,及时收集、密切跟踪、快速核实、评估影响、有效回应,并向市应急办、市网信办报告。

3.1.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及预警体系,加强对本企业涉及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设施的工艺参数及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控、报警及处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测、监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报告市、区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

(1)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

(2)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

(3)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

(4)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

3.2.2预警发布和解除

(1)蓝色和黄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主管市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红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故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建议,经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5)各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发布本地区预警信息,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平台、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特定区域应急短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7)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领导批准后,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相关地区通报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8)预警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3.2.3预警响应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政府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属地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区政府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事发地消防队伍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责令应急救援与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通知相邻区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3.3信息报送

3.3.1获悉事故信息的公民、单位应立即拨打市安全监管局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向区安全监管局报告。对事故隐患类信息,应及时拨打市安全监管局事故隐患热线电话(12350)告之隐患情况。

3.3.2有关部门接报单位核实事故信息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

3.3.3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应及时报市应急办;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事发地区政府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口头报告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2小时。同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需将详细信息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3.4对于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故,应迅速核实,根据事故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3.3.5报送事故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强化续报意识,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及时主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迅速核实并准确反馈情况,跟踪报告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加强现场图像信息报送。

3.3.6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或设施名称);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事故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4应急处置与救援

4.1先期处置

4.1.1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4.1.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以疏散安置受影响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4.1.3当上级政府或部门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保护、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4.2分级响应

4.2.1区级响应

对于一般事故,由区政府或事发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较大事故,当发生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以外时,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2.2市级响应

(1)对于发生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的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Ⅲ级响应,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区政府或管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必要时,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

(2)对于重大事故,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预案的Ⅱ级响应。根据需要,主管市领导或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事发地区应急委或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主管市领导或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的Ⅰ级响应,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长或主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事发地区应急委或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长或主管市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主管市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3响应程序

(1)应急资源调度。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到达现场的应急队伍、物资等资源,要首先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或登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2)确定现场处置方案。由专业处置组会同现场专家组拟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报执行总指挥确定。

(3)交通管制。交通管制组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4)安全疏散。安全疏散组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5)消防救援。专业处置组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险化学品特性、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开展控制火灾爆炸、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工作。

(6)应急监测。环境保护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组织制定事发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布点监测有毒气体扩散或水体污染情况,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7)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严格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必须做出标记并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4.4事故处置方案

4.4.1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

?确定火灾爆炸地点;

?确定火灾爆炸类型;

?确定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类别、数量和品种;

?确定所需的火灾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明确火灾爆炸地点危险化学品的存留情况及周围环境;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脆弱性目标分布情况;

?确定火灾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确定火灾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4.2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

?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品种(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

?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装备和专家;

?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确定泄漏物质是否已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脆弱性目标分布情况;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明确现场的气象信息;

?预测泄漏扩散趋势;

?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5现场指挥与控制

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全面掌控现场情况。

4.5.1现场应急指挥责任主体及指挥权交接

(1)事发单位是应对突发事故先期处置的责任主体,承担突发事故的应对责任,对单位范围内的突发事故负有直接指挥权、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2)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期成立本单位现场指挥部,由事发现场最高职位者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隔离区,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升级,在市、区相关负责同志赶到现场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市、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正式移交应急指挥权,并汇报事故情况、进展、风险以及影响控制事态的关键因素和问题。调动本单位所有应急资源,服从政府和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并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和生活服务工作。

4.5.2组建现场指挥部

当启动市级响应时,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同级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各成员单位应立即调动本单位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处置。

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性质等因素明确总指挥和执行总指挥,并成立相关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5.3现场指挥协调与控制

(1)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要确定相对固定的指挥场所,并及时将现场指挥部人员名单、通讯方式等报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2)根据现场指挥需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指挥设备及通讯手段等,具备迅速搭建现场指挥平台的能力。

(3)统一相关标志。现场指挥部要悬挂或喷写醒目的标志;现场总指挥和其他人员要佩戴相应标识。

(4)警戒隔离。确定警戒隔离区,并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情况进行调整。在警戒隔离区边界设警示标志,设专人负责警戒。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并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5.4跟踪进展

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调度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4.6人员安全防护

4.6.1应急救援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应针对不同的危险特性,按照规定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

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

现场安全监测人员若遇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救援队伍负责人和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负责人、现场指挥部应当迅速作出撤离决定。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2遇险人员救护

救援人员应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将遇险受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

将警戒隔离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撤离时要选择正确方向和路线。

对救出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登记后,移交专业医疗卫生机构救护。

4.6.3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用毛巾、湿布、口罩等物品,采用简易有效措施自救互救。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对象、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防护等。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7现场处置措施

4.7.1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1)扑灭现场明火应坚持“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依危险化学品性质、火灾大小采用冷却、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破拆、封堵、排烟等方法进行控制与灭火。

(2)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选用正确的灭火剂。

(3)有关生产部门监控装置工艺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状态下生产方案的调整和相关装置的生产平衡,优先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水、电、气、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

(4)根据现场情况和预案要求,及时决定有关设备、装置、单元或系统紧急停止,避免事故扩大。

4.7.2泄漏事故处置

(1)控制泄漏源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要求事故单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在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根据事故情况,可采取转料、套装、堵漏等控制措施。

(2)控制泄漏物

?泄漏物控制应与泄漏源控制同时进行。

?对气体泄漏物可采取喷雾状水、释放惰性气体、加入中和剂等措施,降低泄漏物的浓度或燃爆危害。喷水稀释时,应筑堤收容产生的废水,防止水体污染。

?对液体泄漏物可采取容器盛装、吸附、筑堤、挖坑、泵吸等措施进行收集、阻挡或转移。若液体具有挥发及可燃性,可用适当的泡沫覆盖泄漏液体。

(3)中毒窒息事故处置

?立即将染毒者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

?经现场紧急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医院观察治疗。

(4)其他处置要求

?现场指挥人员发现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发出紧急撤离信号。

?若因火灾爆炸引发泄漏中毒事故,或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应统筹考虑,优先采取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防止灾害扩大的救援措施。

?维护现场救援秩序,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车辆碰撞、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4.8响应升级

当全市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且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委建议启动市应急委决策机制,由市应急委负责组织协调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参与应对工作。

当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应急委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报请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应急资源共同参与处置工作。

当国家启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时,本市全力配合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事故信息,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或对于一些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相关情况。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报道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属地区应急委负责迅速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核实并解决反映的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对于不实信息,及时在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发布正确消息,对于负面信息,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

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外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组织。

4.10响应结束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一般和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由区应急委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结束后,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并报请指挥部总指挥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善后恢复

5.1后期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在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政府负责后期处置工作,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实际情况,制订善后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事发地区政府组织开展事故损失评估核定工作;市环保局提出事故污染处置建议,由事发地区政府负责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市安全监管局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征用补偿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和调拨、发放等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5.2.1事故调查。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政府负责调查,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市、区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2.2应对工作总结评估。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开展事故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并形成事故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处置工作结束后1周内完成,并报市应急委。

6保障措施

6.1指挥系统保障

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指挥要求。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告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等。

6.2救援物资保障

按照“覆盖全市、重点防控、便于调运”的原则,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推进京津冀应急物资保障实现一体化。区政府做好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储备和保养工作,根据本区域的事故特点,购置应急物资,充实各区应急救援物资库,切实提高本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保障能力和整体救援能力。

6.3队伍保障

燕山石化、东方石化应急救援队是本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预防和处置本系统、本行业内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预防性检查。

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

积极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各区依托企业建立属地专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当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调用企业或周边地区的可用设备。

6.4资金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整部门预算结构后,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可申请使用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额度不足时,经市政府批准,使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6.5技术保障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应用,构建覆盖市、区、街(乡镇)三级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设施的动态化和信息化监管,全面提升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6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6.6.1宣传教育

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面向公众和职工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群众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

6.6.2培训

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救援的培训,强化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落实工作;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6.3演练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1.1预案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应急办会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1.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等情况时,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7.1.3预案备案

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备。

各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各区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区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各区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隶属关系报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7.1.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2〕12号)同时废止。

7.2名词术语说明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本预案所指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放射性物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篇2:某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为落实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设备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我公司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在安全部,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当发生突发事故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处置。

2.2、组织机构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事故应急队伍,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

(3)审批用于应急救援的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贮置计划。

(4)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展开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救请求。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

2.3、组织机构成员的分工

(1)总指挥:总指挥是事故现场的最高管理者,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后果,事故延迟的时间,及时的下达对外联系,批准救援安排,下达救援命令,在危机职工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下达撤退、戒备、紧急疏散的命令。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因故不再岗位时,由其全面负责救援工作,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3)生产部部长:是事故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全面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停车处置方案,以及开、停车的调度工作,及时反映事故状况并指挥联络。(4)车间工段长:协助生产部部长的工作,具体指挥和协调安排人员处置事故和生产系统的开、停

车调度工作。

(5)安全办经理:当发生事故时根据指挥部命令指挥消防队员到达现场,视扑救方案参与灭火、抢救以及事故后的清洗工作。

(6)技术质量部部长: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及污染源的消除,防止扩散,必要时根据严重程度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援助。

(7)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对外联系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调整人员回复生产,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人心。

(8)财务、供应部部长:协助总指挥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运输工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和组成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有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担负本公司各种事故的救援和处置。

各救援队伍的任务急成员如下:

(1)、通讯联络员:主要是担负各小组吉安的联络和对外联络

负责人:

(2)、义务消防队: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组长:

成员:

(3)、抢修队:

担负检抢修的指挥,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转。

组长:

成员: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4、危险源: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我公司生产过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R134a、CO2、柴油。

5、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5.1、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其泄漏量视其漏点设备的阀门管道、工作压力和温度等条件而不同。泄漏时又可因季节风向等因素,涉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是多样。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等原因。

5.2、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1)当现场巡检人员发现装置、设备有泄漏的事故现象,首先应报告当班班长或工段长,由当班班长或工段长根据泄漏地点和泄漏的扩散情况决定急救救援,即单位自救还是采取其他救援。若是公司的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时消除事故后果,应根据情况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尽早争取争取社会支援或直接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获取支援,以便控制事故的发展。

(2)出动应急救援队伍,各指挥部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即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根据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按各自的分工,快速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故发展。

(3)消防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带好防护用品,查明现场是否有中毒人员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消防人员和消防司机密切配合,听从现场指挥进行洗消。

(4)安全部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的单位,在查明泄漏部位和范围后能否控制。作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车,按紧急停车程序,有通知车间值班长,迅速执行。

(5)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后与消防队配合,应对窒息、烧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重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6)抢险抢修作业,泄漏时的控制。收到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抢险命令后,同时在现场人员带领下,查看泄漏的原因,泄漏点的位置、压力和温度,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进行修补或堵塞漏点,制止进一步泄漏,若是大面积的泄漏或釜体泄漏时,岗位操作人员应协助抢险人员及时将剩余的液体转入备用的釜体中。

5.3、发生泄漏引起火灾时处理方法:

(1)操作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作紧急停车处理,佩戴岗位防护用品或采取简易的防护措施进行自我防护,尽最大努力进行扑救,尽量减小灾情。

(2)指挥部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公司级救援预案,生产技术部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同时直接拨打119、120等报警电话或借助政府力量,尽早获取社会救援以控制事故的发展。现场灭火人员若发现现场有再次爆炸的可能性,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应迅速做出准确判断,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如以现场急救人员的力量无法制止再次爆炸时,应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来不及撤离时,利用现场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自救。既利用岗位的防护用品或湿毛巾堵住口鼻,观察周围环境,迅速撤向安全出口处,烟雾较大要弯腰前进,进行紧急疏散,等待救援人员支援。

5.4、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1)发生重大事故时,为增强预防和处理恶性突发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疏散预案。

(2)当发生严重泄漏,烟气大量扩散,人员无法靠近时,岗位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品,迅速报告值班长,接到通知后,应保持头脑冷静,判断准确,指挥有力。一边组织人员取备用防护器材到现场进行抢险,抢救疏散被困人员。一边打电话报告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成立临时指挥小组,有组长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拨打119、110、120以求救援。

(3)事故现场人员根据液体漏影响范围,看清风向,向侧面上风处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的清点有事故现场当班值班长向领导汇报。

(4)非事故现场人员的紧急疏散在接到疏散信号后,向上风方向两侧撤离。

5.5、危险区域的隔离

5.5.1、危险区域的设定

根据事故现场R134a、CO2浓度和扩散情况、当时的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厂区周围1000米内的范围划分为危险区。

5.5.2、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分方法、方式

当事故现场烟气浓度较大和扩散速度较快时,辨别当时风向,将设定的危险区及危险区的下风向,及厂区周围所涉及的范围内设定为隔离区。

5.6.3、事故现场的隔离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设置危险区边界警戒线,警戒线为红色,危险区为黄色带,警戒哨佩戴臂章。

5.7.4、事故现场周边区域道路或交通疏散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设置路障,指挥疏导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由办公室负责社会周边范围协调工作,并请求公安部门负责附近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执勤人员带红色臂章。

5.8.5、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5.9、检测的方法及检测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5.9.1、检测的方法:利用现场固定及移动报警器

5.9.2、检测人员防护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进行现场检测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互相配合,进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随时观测同伴的安全状况,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5.9.3、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抢险救援方式:利用消防车,干粉或泡沫灭火系统。

抢险人员防护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抢险过程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抢险人员互相配合互为监护人,随时注意观察同伴的安全状况。

5.9.4、现场实施检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根据现场泄漏的大小及季节风向判断事故的大小,以公司的力量无法控制泄漏,无法制止烟气的快速蔓延时,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向上风口处撤离。

5.9.5、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由指挥部发出救援信号,其它各单位在接到信号后,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指挥部指派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5.9.6、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现场泄漏的情况进行局部或全厂停车处理。

5.9.7、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1)全厂急救停车处理

(2)急救通知

市消防队:119

市公安局:110

市急救中心:120

市安监局:

市环保局:

5.10、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5.10.1、事故发生后根据负伤人员的情况对人员进行救治,由医护人员护送医院。

5.10.2、现场救护措施

(1)迅速将患者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2)呼吸困难,窒息时应立即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3)头部灼伤时,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经现场处理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当人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

5.10.3、现场医疗急救中需注意问题在急救方法实行简易分型后的急救处理

(1)既由经验丰富的医生负责对伤员的伤情进行综合评判,按轻、中、重简易分型,对分型后的伤员标上识别标志外,在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实行共性处理和个性处理相结合的救治方法。

(2)注意保护伤员的眼睛

(3)对救治后的伤员实行一人一卡,将处理意见记录在卡上,并别在伤员胸前,以便做好交接,有利于伤员的进一步转诊治疗。

(4)合理选送医院。伤员转送过程中,实行就近送医院的原则。

(5)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及时清除伤员身体上的污染衣物,集中妥善处理,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10.4、治疗方案:及时供给足够的氧气迅速准备抢救药品,建立静脉通路。

5.11、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

5.11.1、事故现场保护措施

首先设立警戒线,任何人未经现场指挥部的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事故现场。

5.11.2、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的负责人由所发生事故的部门主任负责;专业队伍由消防员组成。

5.12、外部救援

5.12.1、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无法得到控制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请求外部救援。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指挥不在厂时,由生产副段长临时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

5.12.2、办公室负责通知社会支援,引导援助力量进入厂区,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5.12.3、援助单位

市消防中心119

市报警中心110

市急救中心120

5.1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的级别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启动条件:

一般事故:系统内的管线泄漏和釜罐溢流挥发性气体影响范围。

影响范围300米,启动车间级预案,通知车间相关单位进行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大面积泄漏挥发性气体影响预案,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周边相关人员。

夜间出现事故升级管理启动预案。

5.14、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14.1、泄漏点得到有效的控制后,发生事故原因根本消除,事故危险已解除,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治疗,现场及周边公司情况落实清楚后,由指挥部确定救援工作结束。

5.14.2、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通知相关单位及周边公司事故情况已解除。

5.15、应急培训计划

公司依据从业人员能力和公司周边人员素质分析结果来制定应急培训计划。

5.15.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由设备安全部编制培训计划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设备安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要聘请消防中队专业人员来厂指导培训。

5.15.2、员工应急救援人员响应的培训:

由公司安全部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两次。培训由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部进行技术指导、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重新进行培训,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5.15.3、由安全部、办公室对外宣传酸碱的性质、危害、及防护措施等知识。

5.16、演练制度

5.16.1、各班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习。

5.16.2、每年组织两次全公司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5.17、应急救援物资检查维护制度

5.17.1、应急救援过程中所应用的所有设备、物资、药品等由仓库统一保管。

5.17.2、所有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药品等物管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已经用完、损坏、过期的及时

进行更换。

5.18、管理规定

5.18.1、各班凡没有按规定对预案进行演练的,按生产处罚条例处罚。

5.18.2、各班对预案的演习必须填写规定的台帐。

5.18.3、各班对报警系统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同时对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填写记录。

5.18.4、各班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既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检测。对于已损坏的器材及时进行更换。

5.19、演练计划:

5.19.1、演练准备:应急预案演练由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准备平时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以备随时应急。各应急救援对队员做好应急准备,备好防护器材,相关单位备好器材、通信工具,由办公室协调各外协单位。

5.19.2、演练范围与频次

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全公司范围内的预案演练。

6、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6.1、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每年年初根据人员的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组织落实。

6.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评估本预案的有效性,并作相应的修改。

6.3、评审要点:

合法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完整性。规定的各项要素是否齐备。

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7、更新、修订

本预案的更新、修订由专职安全员负责,预案内容若有修改,须经总经理批准。修正后的预案需发布并告知本预案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篇3:某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引言

为了保障职工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提高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预防自救为主,事中分工明确,救援组织有序”的原则,特制定马龙县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望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执行。

2、公司基本情况

3、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和对周边的影响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事故的特点,对本公司应急救援危险目标确定如下:

一号目标:二号目标:

?三号目标:。

四号目标:。

五号目标:全厂突然停电。

3.2、危险目标危险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4、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见附件)

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1、以及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部、生产技术科、行政办公室、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5.2、组成人员

?5.2.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部、生产技术科、行政办公室、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第一责任人。

5.2.2、现场指挥人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行政部。总经理和生产经理不在公司时,由行政部部长和生产技术科科长任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5.3、主要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检查监督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以及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行政部:发生事故后负责发出报警信号,并协调事故区域内的水、电及进出原料的控制;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同胞及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监督,必要时直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生产技术科: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开停车调度,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行政办公室: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治工作,负责事故抢险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负责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交通资源调配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与媒体沟通及收集事故现场信息。

?采购部: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提出抢救方案;组织原料库事故的急救抢险,负责抢救受伤、受困人员。

各车间:事故区域所在车间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提出抢救方案,组织对遇险人员的解救工作;其它区域车应按各自的预案组织好本区域内的生产控制,并根据信号组织作业人员撤离或支援。

财务科:负责事故抢险资金的落实及事故理赔工作。

5.4、提升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寻求上级救援组织援助的条件

5.4.1、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正常生产,在处理事故时,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或对周边村庄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避免引起恐慌,应急中心应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协助通知公司相邻单位和村庄。

5.4.2、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短时间内难以控制泄漏或对于泄漏物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泄漏物可能会随风扩散,伤害到周边单位和村庄的群众,应急中心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协助通知有关单位和村庄,做好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

5.4.3、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单位和村庄的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应急疏散工作。

5.4.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泄漏的有害物质或含有有毒物质的污水流入周边的河流及海域,可能会对周边的生态造成危害,应急中心应立即汇报上级政府部门,协助通知公司相邻的单位和村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5.4.5、发生职业危害中毒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寻求援助。

6、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每天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生产技术科,24小时有人,设有对外直拨电话。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作出信号规定:一长一短信号音为进入事故现场,连续长鸣信号音为撤离事故现场。

目前,国家已经成立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按照区域建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急救、抢救中心,开通了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热线0532-3889090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7.1、醇类化学品事故

着火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剂灭火。喷水冷却火中容器,以免爆炸。对于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实行呼吸复苏术或心肺复苏术。皮肤和眼睛接触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醇类化学品泄漏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进入现场,抢修堵漏,排除一切火情隐患,保持现场通风。对泄漏物用蛭石、干沙、泥土或其它吸附剂吸收并置于密闭容器中,不得将泄漏物排入下水道以防爆炸。

7.2、氨及胺类衍生物事故

?起火时使用水、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剂扑救,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秘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对于眼、皮肤接触者可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若液体泄漏,可用硫酸氢钠、干沙、蛭石等类物质吸附并置入密闭容器中,不得将泄漏物排入下水道。

7.3、苯及苯类衍生物事故

?着火时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剂扑救。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正常体温和安静,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眼睛、皮肤接触者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苯及苯类衍生物泄漏物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并用类似性质的不燃物吸附泄漏物并放置密闭容器。

7.4、停电:应关掉一切运转开关,立即停车,关闭进料阀及出口阀,若釜中有料需打开釜夹套及盘管冷却水。使釜内物料降至常温。若釜内压力继续增加(大于0.4Mpa),应迅速打开釜上放空,然后联系有关部门恢复。

?7.5、停水:应停止蒸汽加热,注意运转设备降温,温度不能太高,超过规定范围立即停车。冷却器的冷却达不到要求应和有关岗位联系,达不到降温目的应停车。

7.6、停汽:关掉一切蒸汽阀门,立即停车,关闭进料阀。或开动搅拌,按规程生产处理。

7.7、爆炸:应紧急停车,立即切断电源,关闭蒸汽、水、物料阀门、采取果断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7.8、人员中毒: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送医院就医;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翻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立即送医院,严惩的立即就医。

7.9、火灾爆炸:最早发现者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在消防队未来,先自救;班长应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极限;公司抢险队迅速通缉并参加抢险、灭火中。当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投入运作,职工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抢险救火工作。

7.10、反应釜泄漏:反应釜发生泄漏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停车;准备灭火器具、防护用品及抢修器材;关闭加料阀及计量罐出口阀;开氮气阀充氮保护;若釜内有料需打开夹套及盘管冷却水,使釜内物料降至常温;若釜压继续增加(大于0.4Mpa),应迅速打开釜上放空,然后联系有关部门恢复。

8、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的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的事故由指挥部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项。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或友邻单位人员的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9、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点即设立为危险区,由综合科安排保卫人员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任务,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设定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回检查。

10、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0.1、检测:

现场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监测由公司质检科负责,检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为设立警戒线提供科学依据。

10.2、抢险与救援

?各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的职责与分工展开各自的抢险、救援任务。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部分或全部人员撤离。部分人员撤离时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指挥部的命令通知相关人员撤离;遇重大险情需全部撤离时,由指挥部直接下达命令。

?10.3、控制措施

?有效的工程抢险抢修是控制事故、消除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堵漏排险,控制事故的扩大。事故一旦扩大,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寻求社会帮助。

10.3.1、泄漏处理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伤害,对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A注意事项

①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②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③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活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10.3.2、泄漏源控制

如果可能,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和泄漏。可通过以下办法:

①在公司生产技术科的指令下进行,通过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②容器发生泄漏以后,应采取紧急措施修补或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的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相当关键。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口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或者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10.3.3、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

①围堰堵截: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露到地面上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地关闭雨水阀,防止液体沿明沟外流。

②稀释和覆盖: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采用水枪或消防水炮向有害物蒸汽云喷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该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覆盖外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③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或槽车内,泄露量少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④废弃:将收集的污染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10.3.3、火灾控制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的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的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理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火灾进一步扩大。此外,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极其危险的工作。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和消防救护人员应熟悉掌握化学品的主要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加强紧急事态的应变能力。

10.3.3.1、灭火注意事项

当发生化学品事故时,出口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10.3.3.2、灭火对策

①扑救初期火灾

当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动现有的各种消防装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②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它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带。另外,用毛毡、海带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势蔓延。

③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当的灭火剂

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和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的扩大。当火扑灭以后,

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除余火,防止复燃。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总的要求

a、先控制,后消灭。

b、扑救人员应占据上风或侧风阵地。

c、进行火情侦查、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必须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d、迅速查明燃烧范围及燃烧物品的性质。

e、正确选择使用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f、对可能发生爆炸、爆裂的情况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的紧急撤离。

g、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0.3.3.3、几种特殊化学品的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a、扑救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首先应扑灭周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移走周围可燃物品,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b、扑救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加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取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出堆垛,防止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c、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d、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

e、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f、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量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萘等受热易升华的物质,发出的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在室内,易发生爆燃。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消除周围的一切火源。

注意: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必须了解物料介质的化学性质以后再具体实施灭火。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

11、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及时有效的救护、救治是减少伤亡的重要环节。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11.1、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11.1.1、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救点。

11.1.2、做好自身和伤员的防护。

11.1.3、防止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11.1.4、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11.1.5、所有的救援器材具有防爆能力。

11.1.6、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11.1.1.1、迅速将患者脱离事故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11.1.1.2、呼吸困难时紧急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11.1.1.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11.1.1.4、当人员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度的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11.1.1.5、当发生人员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的衣服脱去,用流动的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泡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11.1.1.6、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11.1.1.7、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送至医院救治。

注意: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处的环境是安全的。另外,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冲洗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时,要避免进一步受伤。

11.1.2、各车间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位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了解紧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

11.1.3、对于中毒或无力自救的伤员应由行政办公室立即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12、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

?12.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公司行政办公室下属的保卫科人员共8人,负责现场治安、警戒与巡逻,保护现场;

?12.2、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兼职消防员10人,必要时请求社会援助。参加救援的人员、车辆、装备、器材在撤离现场后要进行清洗、消毒,清除有毒物质,防止污染、毒害和侵蚀,保证安全。

13、应急救援保障

13.1、内部保障

?13.1.1、应急队伍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负担本公司各类化学事故的处置。各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13.1.1.1、通讯联络队:由生产技术科、行政办公室组成,负责人:生产部科长。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信联系。

13.1.1.2、治安队:由行政办公室下属保卫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保卫科科长。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导群众的责任。

13.1.1.3、抢险队:由事故所在单位及行政部组成,负责人: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查明事故点,抢救伤员,分析可能的潜在危险,提出抢险方案。

13.1.1.4、消防队:由行政部负责组成,负责人为行政部部长。负责灭火、洗消任务,必要时请求社会援助。

13.1.1.5、后援队:它是事故抢险的预备队,是由其他未发生事故区域的在岗人员组成,根据命令,负责事故抢险及人员疏散。

13.1.1.6、抢修队:由生产技术科及各维修班组组成,包括钳工、焊工、电工等,负责人为生产部科长,负责抢险抢修。

13.1.1.7、医疗救护队: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成,负责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及提供生活必需品。

13.1.1.8、运输队:由采购部负责组成,负责人:采购部科长。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及运输。

13.1.2、公司消防设施配置图由行政部保存;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地区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由生产部保存;互救信息由行政办公室提供。

13.1.3、应急通信系统、物资情况:公司生产部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各救援组织单位成员备有手机;现场备有救援装备、物资、常用药品。

13.1.4、保障制度

为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尽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具体措施是:

13.1.4.1、岗位责任制:指挥机构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应按预案中的职责划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13.1.4.2、值班制度:公司管理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有管理人员轮流值班,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13.1.4.3、培训制度: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消防制度培训。落实救援组织,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和培训,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13.1.4.4、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的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物资器材的准备,准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专用工具,并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目标应设应急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3.1.4.5、检查制度:每月由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1.4.6、例会制度:每周六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召开有指挥部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及救援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

13.1.4.7、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演习后,对各单位及各专业队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年终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13.2、外部救援

公司一旦发生重大化学事故,本单位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救助。社会救援队进入厂区,指挥部应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14、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公司一旦发生事故,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确定响应等级。通常可分为三级:一级,能被本公司可利用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二级,需要两个或更多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三级,必须利用城市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一旦事故超出响应等级,无法得到控制,指挥部应实施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

15、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事故得到控制,对人的危害经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要求,即可解除应急状态,有现场指挥部发出终止应急救援命令。

16、应急培训计划

16.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和培训。

16.2、员工应急相应的培训: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1-2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针对员工的变化随时进行上岗培训。

17、演练计划

公司重视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训练和演习。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各队按专业分上、下半年各进行3~5天的训练,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1~2次救援演习。把指挥机构和个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及时有效的排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8、附件

18.1、救援组织

以生产车间主任为领导,组建以当班职工和生产部人员为主体的抢险急救队,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急救工作。组建以电气班为主体的负责电气设备、线路的抢修和工厂内外通讯联络的畅通。组建以行政办公室为主体的医疗救护队,负责对伤员的抢救治疗和护送转院工作。组建以保卫科为主体的治安维护队,负责保卫治安、人员疏散、道路通告管制和明火管制。

以上各单位接到报警后,应自觉迅速到位,听从指挥部命令,主动开展工作。对于拖延、推诿不履行职责者,给予严厉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18.2、装备和信号规定

18.2.1、各车间都备有一整套良好齐全的消防栓、水龙带、干粉等灭火器及沙土、灭火工具等消防器材。

18.2.2、原料库区内和四周配备地上消防栓4台、水龙带400米、8KG干粉灭火器20台、40KG推车式灭火机6台。

18.2.3、对车间备用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车间专人负责,原料库备用的消防器材设施由仓库人员负责,平时各单位对消防、急救器材、设施、工具、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维护、检验、更换等,做到常备不懈,齐全好用,不得丢失或挪作他用。如因保管不善贻误战机,必须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篇4: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有效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发生火灾、被盗等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梅本松担任,副组长由祝松青、张克担任,成员由汤江胜、方新民担任。

2、加强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全员懂得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

3、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时消除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4、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大小和燃烧面积小,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的灭火战术;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2)扑救人员应在上风扑灭火苗,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消除余火。

5、采取预防措施由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加强管理,如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电话:110。如发生火灾时有人员烧伤,则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6、领导小组电话:梅本松:

?祝松青:

宿松县隘口初级中学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篇5:某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主要有:甲苯、乙酸乙酯、丁酯类、丁酮等。

甲苯易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主要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焦虑、恶心、呕吐、腹痛、便秘等。肝损害一般在中毒数日后出现,肝脏肿大,肝区痛,可出现黄疸。经皮肤吸收中毒者,皮肤出现水泡、水肿、粘糙,局部麻木、瘙痒、灼痛。

慢性影响:有皮肤、粘膜刺激,神经衰弱综合征,血压偏低。还有恶心、呕吐、胸闷、食欲不振、胃痛、便秘及肝大和肝功能变化。

乙酸乙酯的蒸气麻醉性强,大量吸入会引起急性中毒。液体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

丁酯类具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浓度接触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表现有咽喉干燥、剧咳、胸痛、呼吸困难等。重者缺氧紫绀、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蒸气或雾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溅入眼内,可能引起角膜损伤。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慢性影响:反复接触本品,能引起过敏性哮喘。长期低浓度接触,呼吸功能可受到影响

丁酮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急性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浓度吸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对周边会造成影响,属于有条件接受的风险。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详见《综合应急预案》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信息接收与通报

(1)报警

事发现场人员或目击者或有关值班人员发现中毒事故,首报120、119,然后立即电话内部报警,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为:公司电话******。外部报警电话:火警:119;救护:120。简要说明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介质,中毒人数、影响范围及程度、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

(2)接警

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现场报警后,迅速做出以下反应:

a问清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员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

b立即向公司副总指挥汇报中毒事故的简要情况。

c公司副总指挥立即命令值班员指挥事发现场班组长紧急控制危险源,如危险源难以控制或对控制人员构成威胁后,实施紧急撤离。

d命令中毒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撤离。

e副总指挥将事发情况向总指挥报告

(3)召集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到达应急救援指挥部,果断判断应急级别,一旦应急确定为现场或全体应急时,立即发出如下命令:

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事故现场集中。

各救援组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根据指挥部命令安排本组成员各就各位,做好应急救援行动准备。

(4)通报及警报

a公司指挥部值班人员按总指挥命令,将当前事发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b根据总指挥命令,利用广播、电话等形式及在预警区域、边界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将事故、事件预警情况,事故、事件预警级别,警告周边相邻单位、当地政府、相关场所,以便针对性采取相应措施。

3.2信息上报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别不同的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的信息传递方式。当发生Ⅰ级中毒事故时,立即启动现场处置,并在1小时内报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主要内容为:

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部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中毒及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初步原因;事故抢救处理及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紧急情况下车间负责人可以越级上报。

报警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并告之报告人姓名及所处地点。

3.3应急响应

3.3.1预警响应分级指标

1)一级预警:发生一级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立即上报地政府,同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协助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2)二级预警:发生二级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3.3.2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企业的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级响应。

Ⅰ级为重大事故,是指公司发生的事故已影响到周边工厂,已不具备处理事故的能力,需要外部进行支援;或中毒事故发生后,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上中毒,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

Ⅱ级为较大事故,是指公司内发生的事故,在启动预案后能够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置的事故。或中毒事故发生后,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中毒,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5万元。

3.3.3响应程序

1.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规定情况的,总指挥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总指挥组织开展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预案的启动:根据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先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作业人员或最早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取紧急处理,停止进出料。同时向值班室汇报,并准确的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和现场状况以及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等情况。报警组在发生中毒事故时,首先报警119请求援助,并迅速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有专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进入事故现场。

(3)副总指挥接警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汇报,由副总应急指挥迅速通知有岗位,下达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令,同时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义务消防队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4)总指挥通知有关人员按各专业对口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相关单位支援。

(5)事故现场消防人员应配戴好相关劳保用品,首先检查事故现场有无昏厥、中毒人员、烧伤和烫伤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带出现场,严重者由医疗救护组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6)根据现场情况与消防队配合,现场抢救组应立即救护伤员,应根据伤员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等,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疏散治安组根据危险品中毒事故场所、设施情况及情况的分析,确定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地点、撤离方向、方式及方法,带领现场需疏散人员撤离现场。

(8)当事故得到基本控制后,由企业顾问、保障技术组、安全管理人员、带班班长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现场抢救组根据总指挥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以防事故继续扩大。

(9)当事故得到控制,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组织专门的维修队伍对现场设备进行修复,尽早恢复生产。

3.3.4响应的升级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人员已采取必要的措施,无法控制事态的发展时,应立即撤退抢救人员,请求119、120、110支援,并通知相邻单位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造成其他损失。

4处置措施

4.1应急处置原则

中毒事故应根据先救人后处置、先控制后处置的处置原则。在实施抢险救援中按照预案所设定的分工任务实施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可能的排除事故,减少对人员、财产、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4.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中毒时,厂区每个员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中毒的物质种类及特性,需立即按照MSDS处置要求采取措施。车间安全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2)总经理接到报警电话,立刻指挥应急现场指挥部、监督检查人员,并立即前往厂区指挥救援。

3)当物料发生泄露造成人员窒息昏迷,救治人员要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空旷场地,进行抢救,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其他救援人员用防毒面具、湿毛巾、口罩等物掩住鼻口,进入有毒区域打开窗户、排风扇通风。若发生喷溅事故时,救治人员立即用清水冲洗被溅人员,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阻止原料外溅,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4)救援过程中,资金后勤组负责提供防毒面具、同时指导救援人员正确指导或控制中毒的发展蔓延或避免再次发生中毒。

5)处理中毒事故后,对中毒现场情况要加以保护,做好记录、登记及拍照工作,以便对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负责人,编写事故报告,制定出措施后才能继续生产。当中毒事故较大或有人员伤亡时,必须由上级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分析、调查,确定事故类型、原因及责任后,才能组织现场清理及再生产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