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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分类

第二条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汽车等;

(二)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三)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等;

第三章申购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分别在每月10日前,根据部门实际需要制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四条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时,需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签字;

第五条各部门临时采购的急需办公用品或者超出半年计划范围的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制定申请,并备注急需采购或超出计划的原因,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经理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六条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第七条新入职行政人员,办公室发放的配套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

第四章入库

第八条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仓库人员负责登记入库;

第九条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供应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五章发放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领料单,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十一条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发放;

第十二条中性笔、圆珠笔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使用、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成本。

第六章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十五条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综合办公室。

第十六条各部门将领取回的办公设备,需领用人登记,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章考核

第十七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而影响本部门业务,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第十八条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申购,如超出范围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各部门在其他部门复印、打印时,若打印过程中有浪费纸张现象,必须注明浪费原因及浪费张数。

第二十条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罚款。

第二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应由部门其他人员与办公室人员检查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的,从应发工资中按市场价扣除,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负责人代管,若有损坏或丢失,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主管离职时,其办公用品由部门其他人员共同代管,若有丢失或损坏,部门人员共同负责,部门有新员工入职时,转让给新员工使用(新进人员可领取消耗性办公用品)。

第二十二条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蓄意损坏办公用品的,由责任人照市场价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罚款,部门主管找不出责任人的,则由部门全体人员共同承担以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日常消耗品配置参照表表

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指导价格≤(元)更换周期≥(年)备注

1笔记本16K皮本150.5仅限于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领用

2笔记本32K皮本100.5

3软皮本16K本1.5

4便签纸小/大盒5

5稿纸标准本2

6A4打印纸标准包20

7A3打印纸标准包40

8中性笔0.5支1.25

9中性笔芯0.5支0.5

10墨水标准瓶802

11铅笔HB/2B支0.7

12文件框普通个203

13文件夹标准个15

14档案盒标准个183

15档案袋标准个1

16U盘常规个802

17信封标准个0.25

18名片夹标准个553仅限分公司领导使用

19直尺塑料30/40/50cm把32

20胶带60mm/48mm/24mm/12mm卷5

21胶水固体/液体筒2

22修正液标准筒5

23橡皮2B/4B个1

24印泥标准盒8仅按部门予以配置

25印油标准盒5

26削笔器标准个252

27笔筒普通个103

28计算器普通个402

29订书机小/大个152

30订书针薄盒1.5

31图钉标准盒2

32回形针标准盒1.5

33大头针标准盒1.5

34长尾夹小/中/大盒5

35起钉器标准个2.52

36剪刀标准把62

37美工刀标准个52

38裁纸刀标准个52

39玻璃杯标准个252仅限公司领导领用

40纸杯100支装袋17按办公室予以配置

41垃圾桶常规个103

42一体扫帚常规套182

43拖把常规把121

44垃圾袋标准卷4按办公室予以配置

45多功能插板标准个653

46电池5号7号节3

47抽纸普通包4仅限公司领导领用

48卫生纸标准袋20

49单面刀片标准个1.61

50彩色打印纸A4包161

51牛皮纸记录本普通本4.51

52双面胶中卷41

53记号笔标准支3

54口取纸标准页2.61

备注1.定额中未列入的办公物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预算,经审批后领用。总额不能超过本部门本年度办公费用预算。

2.上述所列均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领用,且不超过人均月消耗定额(元/月/人)。其中:公司正职不超过60元/月/人;其他经营管理类人员不超过50元/月/人;操作服务类人员不超过10元/月/人。

3.更换周期为最短周期。未列明更换周期的,各单位自行规定。

4.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篇2: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zz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其他监管部门职责:

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附件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和“×.”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附件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附件3)。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对需废止但无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对新出台

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附件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并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部门(盖章):日期:年月日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

主管领导:部门领导: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分公司《****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月*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

意见和建议:部门盖章(签字)年月日

附件3:

油品调运分公司**制度更改申请表

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

申请更改原因: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

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附件4: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附件5: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检查制度名称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问题

制度宣贯、学习情况

是否需要从新修订

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部门签字确认

篇3: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z延长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既根植于企业文化、又遵从企业人力资源哲学的全面薪酬方案,为公司积累潜能,使员工聚焦职能,并有效激发效能,促进油品调运分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将分公司的薪酬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薪酬体系成为实现分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杆;

2、外部竞争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对员工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从而保障分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

3、内部公平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充分体现岗位相对价值和职务相对价值;

4、绩效导向原则: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绩效。

第三条付薪理念

为员工个人的基本能力、所在岗位价值与绩效表现付薪。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油品调运分公司聘用员工。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经理办公会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及水平

第七条薪资结构

根据工作及人员性质,分公司聘用员工实行两种薪酬结构: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机关及驻站人员薪酬。

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基本工资+补贴+其他薪资,具体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四节。

机关及驻站人员月度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其他薪资;其中,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的固定薪资,绩效工资为经过绩效考核后的浮动工资。

(一)岗位工资:主要反映岗位的价值和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以岗位价值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按员工的岗位适应性确定其岗位工资档位,鼓励员工不断取得更好的绩效表现,从而获取更高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一节。

(二)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绩效表现。鼓励员工积极提升个人绩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获取更高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二节。

(三)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是依据员工的能力素质和工龄等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公司鼓励员工提升个人职业技能,倡导员工忠诚于公司,从而获取更高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三节。

(四)其他薪资:包括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等。见第三章第五节。

第一节岗位工资

第八条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岗位设置,可以将分公司岗位划分为三个序列:管理序列、行政序列和生产序列。具体岗位的等级分布见附件1。

第九条岗位基础工资

聘用工每级岗位基础工资均对应5个档次的工资标准,各档详细工资标准见附件2。

第十条对档规则

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新员工,岗位基础工资一律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第一档。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将其岗位基础工资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适当档位上(所在层级的1-3档),驾驶员(小车班和车辆管理部救援车)直接对在所在级别3档,有兼职情况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对档。

第二节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绩效工资基数以岗位工资为基准,以发挥管理层经营能动性及倾斜一线员工为导向,具体比例关系见表1。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方式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1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数比例关系表

岗位类别岗位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高层经理、副经理55

中层部门负责人(正职)64

部门负责人(副职)73

员工全体员工82

第三节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一)工龄工资:在分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有工龄工资。通过招聘途径进入分公司的员工,工龄按照其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认定;通过调动进入分公司的员工,按照其入职时认定的连续工龄认定工龄;复转军人以入伍通知书签章时间认定工龄;劳务派遣工工龄确认依据为与分公司连续签订用工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职称工资:分公司员工取得经劳动局、人事局等机关认定的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具体事项按照工贸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见表2、表3。

表2工龄工资发放标准表

连续工龄阶段工龄工资标准(元/年)

10年以下12

10-19年18

20-29年24

30年以上30

表3职称工资发放标准表

类型一专业技术等级标准类型二专业技能等级标准

职能管理类正高500工勤技能类高级技师500

高级300技师300

中级100高级工100

助理50中级工50

第四节自有车辆驾驶员工资

第十四条基本工资

石脑油司机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液化气司机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

第十五条补贴

自有车辆司机的补贴主要包括三部分:公里补贴、生活费补贴和安全补贴。

(一)公里补贴:公里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29元/公里);

(二)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三)安全补贴:安全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第五节其他薪资

第十六条综合奖金

油品调运分公司综合奖与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挂钩,是在分公司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根据绩效表现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综合奖中一部分按照综合奖系数每月进行发放,月度综合奖基数为500元/月,月度奖金发放额=月度综合奖基数×公司级指标考核分数×员工绩效考核系数×综合奖系数,各岗位综合奖系数见表4。剩余部分在年终进行发放,发放总额由工贸公司确定,分公司内部进行二次分配,由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内部发放方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

表4岗位综合奖系数

岗位综合奖系数

经理3.0

副经理2.4

部室/驻站正职1.4

部室/驻站副职1.2

员工1

第十七条津补贴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津补贴。津补贴包括:夜班津贴及其他津补贴等。

(一)夜班津贴。夜班津贴按照陕油工贸人函2014【02】号规定执行,具体为大夜班每人每班次30元,小夜班每人每班次15元。

(二)其他津补贴。其他津补贴根据工贸公司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

(一)分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动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保缴纳实行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缴费基数及比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

第四章薪资调整

第十九条岗位晋升及降级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影响晋升或者降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升一档,直至本级的最高档: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5%;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10%;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对分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降一档,直至本级的最低档;或者调至级别较低的岗位: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后2%;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排名后5%;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给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不利影响的。

第二十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调整

(一)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员工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发放标准进行年度调整,每年12月为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窗口期;

(二)工龄工资于每年12月份进行全员调整,于次年1月执行调整后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在员工获得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后,经申请、鉴定,确认无误后,于次月执行调整后的职称工资。

第二十一条新入职员工薪资标准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其定岗薪资总额80%发放。若低于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发放;

(二)内部调岗员工,入职新岗当月,按照新岗对应薪资全额发放。

第五章薪资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及工资表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每月的工作天数为21.75天。

第二十四条薪资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前,所发放的薪资为上月1日至最后一天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发放。员工工资条于工资发放次日在综合办公室领取。

第二十五条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时,将在下月工资“其他”项进行补、扣。

第二十六条以下各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三)员工缺勤应扣除的部分;

(四)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应予以扣除的部分;

(五)员工受到分公司处罚的应扣除部分;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赔偿给分公司的部分;

(八)法定需扣除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因误算而超付或少付薪资,公司或员工均可行使追索权。

第一节假期薪资支付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绩效工资及奖金)。

综合办公室必须在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

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

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发生工伤的当月正常发放,次月开始每天扣除绩效工资及奖金的1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执行。

第三十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的50%扣发;病假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正式工为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补贴)的50%,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事假工资支付

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按日扣发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连续事假假期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二节加班薪资支付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班后视加班时间予以调休,无法进行调休者,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在次月工资中兑现。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节其他情况薪资支付

第三十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三十九条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日奖金的50%;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并且责令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职工旷工一天,罚款本人两天工资(职级、岗位、绩效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7(含)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含)天的,予以待岗;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

1.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2.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附件1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岗位类别层级岗位

管理序列G1经理

G2副经理(分管生产)

G3副经理(分管行政)

G4部门负责人(正职)

G5部门负责人(副职)

行政序列*1总账会计、小车班班长、业务开发岗、合作单车开发管理岗、物流承运商开发管理岗

*2统计结算岗、统计核算岗、商务管理专员、绩效管理专员、信息管理专员、驾驶员(综合办公室及车辆管理部救援车)、人事专员、文秘

*3出纳、后勤管理专员、纪检干事、工会干事、党团干事

生产序列S1数质量监督员、石脑油监督员、液化气监督员、聚丙烯监督员、专职安全员(安全质监部、驻站、车辆管理部)、质量监督员(驻站)、充装工、GPS监督员

S2调度员、收费员、设备员、开票员(调度管理部、驻站)、押运员

附件2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岗位类别层级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五档档差

管理序列G

G

G

G

G

行政序列*

生产序列S

S

篇4:某矿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结合掘进二区自身实际,为加强工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实施,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掘进二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请工区个管理人员及员工遵照执行,形成“大家一起找隐患,隐患治理齐参加”的良好局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区管理人员下井去现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上井后及时填入掘进二区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表上,要详细填写隐患地点、内容、整改意见、时间等内容。

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回报工区值班,能当天处理的当天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注明原因,并汇报相关领导,在领导做出处理指示后,相关人员及时落实整改。

三、工区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发现5条安全隐患,并负责落实整改及复查。

四、工区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工区值班领导,每月底进行统计,对发现安全隐患数量多,且积极参与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职工进行奖励。

五、管理人员未完成安全隐患排查任务的,每少一条罚款50元。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5: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4)其它地点:包括可能涌出瓦斯的炮眼、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处、栅栏处、有人作业的其他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具体地点设置由总工程师确定。

3.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好瓦斯巡检系统。通防科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不得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不准进入3%以上浓度的瓦斯区域内或氧气浓度低于18%及有害气体达到最高容许浓度区域内检查。

4.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不大于2.5小时;采区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配点等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气体情况。特殊情况变更瓦斯检查次数要由通修队长或技术员决定并汇报通防科,并在瓦斯记录中注明理由。采掘区队当班班组长必须了解掌握本作业地点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要现场将检查结果和注意事项告知班组长,并由班组长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5.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地点的瓦斯检查结果要填写井下瓦斯牌板、检查员手册和瓦斯检查班报,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实现“三对口”、“三签字”。填写时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每次对瓦斯检查地点要设“迎头标”(工作面迎头显著位置做明显标记,包括姓名、时间等),设置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员除完成负责范围的瓦斯检查外,还要负责对分工负责区域内通风巷道、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局部通风、防灭火、通风安全监测等“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防科和调度室汇报处理;对可能导致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

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汇报请示,正常情况下班中至少汇报3次,瓦斯异常区至少汇报3次。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调度汇报,请求解决办法。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后再汇报调度。通防调度和公司调度室必须对汇报情况作好记录,并有相应处理措施。

8.矿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修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员、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工长、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到达作业地点后悬挂到指定地点。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范围;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处,且必须挂在风筒出风口不能直接吹到的巷道另一侧地点。

9.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三者读数误差大于0.1%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当读数超过规定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通修工区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并将结果记录瓦斯检查手册。

10.所有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增设、撤除,都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确定。

11.非正常情况的处理:①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完,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②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要及时停电撤人,设置好警标,派专人站岗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未查明原因和未及时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④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⑤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

(二)一炮三检

1.所有地点的爆破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员、班组长、安监员〈瓦斯异常区增加瓦斯检查员〉)。同一作业地点每次爆破前后都要进行瓦斯检查,并同时填好爆破时控卡,数据与现场相符,安监员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瓦斯异常区内每次爆破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炮眼内的瓦斯情况。

(三)矿井防灭火检查

1.所有发火煤层密闭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防灭火检查。检查内容:密闭内、外的气体成份,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内外压差等,同时检查密闭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灭火检查同时填写密闭检查记录、检查员手册、防灭火检查记录(地面台帐),并做到“三对口”。每周检查结束后,通修队长、技术员要审查防灭火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查箱记录和检查员手册要保存一个季度以上,防灭火检查记录要保存到密闭报废注销。

3.进一步完善束管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对可疑地点要及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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