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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zz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其他监管部门职责:

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附件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和“×.”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附件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附件3)。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对需废止但无新建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对新出台

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附件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并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部门(盖章):日期:年月日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

主管领导:部门领导: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分公司《****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月*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

意见和建议:部门盖章(签字)年月日

附件3:

油品调运分公司**制度更改申请表

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

申请更改原因: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

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附件4: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附件5: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检查制度名称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问题

制度宣贯、学习情况

是否需要从新修订

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部门签字确认

篇2:通风管理部安全短板管理办法

根据阳煤华泓发【2016】97号关于《推行安全短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通风安全管理水平,经通风管理部开会研究,特制定通风安全短板管理制度。

1、通风管理安全短板包括“一通三防”和爆破管理中“人、机、法、环”中存在的日常管理缺陷,包括通风人员素质以及业务熟练程度可能会导致的安全隐患、各类设施设备(遥测设备、监控设备、通风设施以及涉及的爆破作业设施设备等)的完好及管理状态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通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通风设施施工环节中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

2、通风管理部将通风日常管理业务分为技术管理、通风设施管理(包括风墙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及防火设施、防尘设施等)、监控系统管理(包括遥测)、爆破管理几个方面,将通风管理人员按业务管理分开,责任到人。技术管理由王登峰负责,通风设施管理由胡国勇负责,监测监控管理由郝建楠负责,爆破管理由杨爱民负责。

3、每月由通风部组织上报三条安全管理短板,具体流程:每月20日之前各业务负责人员至少上报一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短板,20日下午碰头会后由通风部组织对上报的短板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制定短板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和整改的预期效果,对前一月的安全管理短板进行分析总结,21日通风管理部将汇总好的短板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报送至安监部。

4、对整改完成的短板,由业务负责人汇报至通风部,通风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至安监部进行销号。对整改周期较长,需要持续整改的安全管理短板,由通风部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每月汇总说明整改力度、阶段整改效果,然后汇总至安监部。

5、对查找认真,准确,整改及时的业务管理人员,根据【2016】97号文,安监部给予的部门奖励全部奖给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对于不负责任、查找不认真、不按时上报或者上报敷衍了事的业务管理人员,通风部每月给予100-200元考核。

以上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执行。

篇3:矿业管理规章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持证上岗,上班细想集中。

2、所有值班、参观、检查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设备,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元。

3、上班时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罚款10元。

4、电脑不得安装与安全监控无关的软件、音乐、电影,杀毒软件要经常升级,不得私自插U盘,否则每次罚款10元。

5、时刻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上级联网情况,发现异常以及上报进行处理,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者每次罚款10元

6、做好监控室运行记录吗,每小时记录一次,否则每次罚款10元。

7、做好局域网上级文件的接受工作。

篇4: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办法

为使矿井的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促进文明生产,创造安全、规范、整洁的工作环境,形成文明有序的工作秩序,运输区根据宣东矿业公司重新修订的《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办法》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井下文明生产责任范围划分

1、-230胶带大巷一台皮带机头到二台皮带机头文明生产责任区由8点班的-230机头、机尾、装载站岗位人员负责。

2、-230胶带大巷二台皮带机巷、第一联络巷、第二联络巷及三叉口文明生产责任区由清理消尘组人员负责。

3、-200胶带巷、205尾巷文明生产责任区由下运一组李树龙班负责。

4、一采区胶带上山、一采区煤仓上口文明生产责任区由下运二组于连和班负责。

5、一采区胶带上山、102二台皮带机巷、一采区一联络巷由下运三组王庆利班负责。

6、大巷变电所、本区内所管辖范围内的电缆吊挂、车间、机电设备的完好、配电点和变电所周围5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电修组王志军班负责。

7、装载站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井下三班负责。

8、本区所管辖范围内的水管、风管、消尘管、喷雾及所有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的完好、车间的文明生产责任区由机组机武贵礼班负责。

二、责任区标准

各班组所负责的责任区内文明生产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1、各种材料、设备工具集中存放,分类摆放整齐,挂牌明示,各种责任牌、标志牌、指示牌及安全文化牌吊挂规范准确

2、巷道清理干净,无浮喳、杂物;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5米,深度>0.1米)。

3、管、线吊挂整齐,管线上无积尘,供风、供水、排水管路,符合《规程》规定,保证不漏气、不漏水。

4、机电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挂牌管理;卫生清洁无积尘,开关、综保、上架,所用仪表显示数值准确。

5、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6、皮带巷内有风流净化装置;转载点有喷雾设施;保证正常使用;-230胶巷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

7、各班组按要求定期消尘,-230大巷、胶轨联络巷、大巷变电所及本责任区负责的配电点5米范围内每五天彻底消尘一次,装载站、-200皮带巷、205尾巷、一采区皮带上山、102皮带巷、一采区第一联络巷、一采区煤仓上口每天彻底消尘一次。

三、责任区管理

1、区成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成立以班组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工作。

2、区根据评分标准每10天评比一次,评比结果做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不符合的要给予处理。

3、备用的材料、设备集中堆放在自己的责任区内,不能放在自己责任区内的负责清理所放材料、设备5米范围的文明生产。替换下来的材料、设备及时出口。

4、责任区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四、考核和奖罚

1、按新圪崂煤矿附锐贵洋洗选厂《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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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井架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一、基本要求

1.应使用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单位生产的产品。产品必须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必须齐全。

2.产品铭牌必须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高度、出厂编号、制造单

位等;

3.应编制专项安装、拆除、使用方案,并经项目部、监理、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应在井架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产品铭牌和安全警示标识。

5.施工现场的井架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

6.施工现场的井架使用说明书必须依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明确井架的安装、拆卸工作程序及井架基础、附墙架、缆风绳的设计、设置等具体要求。

7.井架仅限于物料的运输,禁止运输人员。

8.井架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3‰,并不得超过200mm。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mm,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mm。

9.井架禁止装设把杆。

10.井架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11.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安全装置

1.井架必须有防坠安全装置、安全停层装置、上限限位装置,30m以上的高架井架还必

须有下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经检验合格。

2.井架的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吊笼停层时,安全停层装置应能可靠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等全部工作荷载。吊笼停层后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距离偏差不应大于50mm。

3.限位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上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上部越层距离不应小于3m。

(2)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

三、井架的安装、拆除管理

1.井架在安装或拆卸之前,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加对装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井架必须严格按照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安装或拆卸。在安装拆卸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技术措施:

(1)安装架体时,应将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或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

(2)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3)井架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高度在20~30m时,缆风绳不少于2组(高架井架必须按要求设置附墙架,间距不大于9m);

(4)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可靠连接;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隙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防滑措施。

(5)缆风绳应选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

3.井架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必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发现违反工作程序、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应立即指出,予以整改,并做好监护记录留档存查。

4.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项目部应严格监控其安装、拆卸过程。

四、井架的验收管理

1.井架的安装应采取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即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1)基础验收:

1)井架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荷载。30m及以上高架井架基础的要求,应符合设计和产品使用规定;

2)低架井架基础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①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②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300mm;

③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④基础周边应有排水设施。

(2)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及预埋件)安装连接验收;

(3)井架安装验收范围。包括:结构的连接、垂直度、附着装置或缆风绳;机构;安全装置;吊笼;楼层通道、防护门;电气控制系统等。井架初次安装后如需升节,则每次升节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2.井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安装、投入使用。

3.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井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必须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4.井架的基础及预埋件的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基础的混凝土应有强度试验报告,并建立专项管理资料;井架的其他验收,应严格以《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标准为指导。

5.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的,安装单位除必须履行分段安装验收手续以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6.井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设置相应标识牌。

五、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同安全防护设置标准中施工电梯安全防护要求。

六、传动系统

1.应采用可逆式卷扬机,严禁采用摩擦式卷扬机。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

3.卷扬机卷筒边缘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5.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撑,滑轮组与架体(包括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设置防钢丝绳脱出装置。滑轮应转动灵活,翼缘不得破损。

七、钢丝绳

1.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使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2.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检查孔。

3.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

4.提升钢丝绳绳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夹座应安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八、吊笼

1.井架吊笼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两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挡板,上部应有防护顶板,其强度应能防止上部物体穿透。

2.吊笼应装设防止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从吊笼内滚落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3.吊笼必须采用滚轮导轨,导轨每侧为两根。吊笼提升必须使用动滑轮。

4.吊笼与井架架体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5.严禁人员攀登、穿越井架架体和乘坐吊笼上下。

九、与建筑物结构连接

1.高架井架必须使用附墙架稳定架体。

2.附墙架间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井架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附墙架的材质应与井架架体材质相同,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

十、联络信号

1.卷扬机操作棚应与井架之间视线良好,司机应能清楚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井架必须采用监控系统,防止误操作。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楼层标识。

2.高架井架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

十一、卷扬机防护棚

1.必须搭设卷扬机防护棚,高度不得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功能。

2.防护棚应能保证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装置

1.当井架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井架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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