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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筠连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做好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奥运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一、为了更好地做好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县环保局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置情况如下:

组长:郑松富县环保局局长副组长:唐晓莉县环保局副局长成员:应爱武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邹正雄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许峰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董秋林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刘文操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熊永兰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许焱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部署、协调、车辆保障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实施范围

我县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处置范围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液体或气体储存或运输过程中泄漏引发的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应遵循的原则: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部门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紧急抢救、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筠连县环保局成立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局行政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电话:。指挥中心职责:负责统一安排、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落实应急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泄漏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预案;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指导、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环境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工作。指挥中心下设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讨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综合协调、安排和处理各组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关事项;落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按时向市县报告情况,通信联络和指令传达。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分工负责。(一)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调度车辆,保证水、电、通信、交通畅通;安排食宿接待,负责与其它部门衔接提供有关资料。(二)事故分析与处置组:由监察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预测事态趋向,为县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参考意见。负责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整理和分析调查材料,按照时限写出调查报告按照程序报送审批。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转移群众,保护事故现场,监控责任人。(三)环境监测组: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主要职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浓度,正确评估影响程度,为指挥人员提供排除处理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应急处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接案、队伍出动、方案实施(紧急疏散、现场查看)、溢出或泄漏的处置等几个方面。(一)事故报告发生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县环保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向就近医院和县急救中心12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二)救援程序1、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向指挥中心指挥长报告,由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现场应急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小组任务。4、各专业小组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5、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6、及时联系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有关设施,确保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7、后勤保障组应当保证物资供应、运输和协调装备。8、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9、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与配合或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三)具体要求1、现场指挥及各组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2、车辆服从统一调度;3、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处置,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处理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4、对有毒物质的泄漏,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穿戴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等;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环保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本《预案》的启动和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环境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四)指挥中心及相关人员,应按时限、地点、穿戴及准备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篇2: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平市

一、总则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凡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或受灾50户以上,或水上溢油50吨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要结合本预案的实施制订相应的预案,保证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和实施体制的落实。

二、开平市概况

开平市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西南部,毗邻港澳,是全国著名的华侨之乡、建筑之乡、文化艺术之乡。面积1659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

开平市地处东经120.41度,北纬22.2度。属南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常青,常年平均温度22°C,最高气温达38°C,最低3°C。全年雨量一般在1800-2300毫米之间,多数集中在4月至9月间。

开平市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谷地带倾斜。境内中部有百立山(394米)、百足山(284米)、梁金山(456米)三座孤山鼎立;西北部有天露山山脉沿开平、恩平、新兴三市市界延伸60公里,主峰海拔1250米;南部台山、开平、恩平三市交界处丘陵起伏,最高的牛围山主峰海拔553米。丘陵和台地主要分布在山地的前缘地带,或散布在平原之上,海拔50米以下的平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9%,丘陵面积占29%,山地面积占2%。

开平市水陆交通方便,全市实现了高等级公路网络化,高速公路和国、省、县乡道路纵横交错,公路密度达60公里/平方公里,同时建有国家一级口岸的开平三埠港集装箱码头和保税仓库。

开平市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典型的江南山乡风貌,华侨文化气息浓厚,闻名于世的开平碉楼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开平市工业基础较为雄厚,是中国纺织、中国水龙头和食品三大产业基地市。

三、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

我市比较危险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和场所是交通运输业,化工工业,橡胶行业,矿山石场,人员密集的加工业和商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及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等等。

全市共有液化气储配站共4个,主要分布在开平市塘口镇(塘口气站),水口镇(水口气站),长沙梁金山(金山气站),苍城镇(苍城气站)。

开平市区内没有大型液化气库,只有液化气销售点。

全市共有经营性油库2个,主要分布在开平市荻海(荻海油库),水口镇(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油库)。

工业分布在镇(办事处)及市区周围。纺织、食品制造业集中在市区港口路一带;化工行业分散在长沙、水口、月山、塘口等镇(办事处);人员密集的加工业和商业分散在三埠、长沙、沙冈、水口、苍城、赤坎等镇(办事处)。

四、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以下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二)开平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水上溢油、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

(三)市交通局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横水渡等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四)市水利局负责水库、河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市文化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安全监督管理。

(七)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局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全及液化石油气库、瓶组站销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经济贸易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市经济贸易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开平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石场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医院及有毒有害生产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和游艺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和校办工厂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五、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特大安全生产应急事故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

(一)指挥中心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1、总指挥:市长

2、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和主管公安、卫生、交通、能源、财政的副市长及发生事故单位的主管市长。

3、成员:市府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市经济贸易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消防大队队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开平海事处处长、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

(二)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前线指挥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消防大队队长

副指挥:市消防大队教导员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卫生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局主管爆炸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市经济贸易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

4、道路交通安全特大事故

正指挥: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水上溢油事故

正指挥:开平海事处处长

副指挥:市交通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开平海事处主管通航防污副处长

6、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建设局局长

副指挥:武警开平中队中队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副指挥: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副局长

(三)救援队伍

1、抢险救灾队伍: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开平中队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

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局等单位参加市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开平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开平海事处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由市卫生局组织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市防疫站、市职防所为中心的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3、治安队伍:

由市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

4、联络通讯队伍:

由市电信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障通讯畅通。

5、供用电安全队伍:

由开平供电分公司组织特大事故安全现场供用电安全抢险队伍,保证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后勤物资供应队伍:

由市发展计划局牵头,物资集团公司、开平石油分公司、商业集团公司、供销社等部门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四)救援实施办法

1、任何部门单位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市政府(电话:2212231)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2399883)。

2、“110”接警后,公安维护社会治安队伍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情况向市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3、“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5、“12395”接警后,海事抢险救灾队伍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6、接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后,武警开平中队、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抢险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人员,视事故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损失。

7、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如特大事故的原因是雷击造成,市气象局应组织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8、市防疫站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9、事故单位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事故单位和其主管单位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

10、市民政局负责死难者的后事处理工作。

11、发生特大事故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新闻公报。

(五)指挥中心职能

1、负责开平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2、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督促公安、消防、武警中队、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4、检查督促各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5、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立即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报告特大事故情况。

六、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篇3:某镇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张晓斌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领导组,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镇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我镇成立了牛埠镇防溺水安全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晓斌

副组长:李崇波

成员:苏凤林洪步明郭本杰张志生王俊叶红莉

程强肖伟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向家长发放《溺水安全教育告全体家长书》的宣传材料,让家长明确学校的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通过专门办一期专栏或一期板报,张贴一些防溺水图片,宣传一些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

(4)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学生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学校、派出所、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中心校、镇领导组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县委县政府。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篇4:某某化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湖北

1基本概况

本公司位于湖北荆州市。公司现有职工***余人,外用工***多人,是氯碱重点骨干企业和农药生产出口基地,集盐化工、磷化工、煤化工、化学农药、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城市煤气于一体,农药原药生产能力30000,吨,烧碱生产能力60000吨,使用和生产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存在着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的潜在危险。特别是氯气日产量近150吨,常贮存量超过50吨,单槽存贮量最高达50吨。本公司建有专职消防队,有消防车2辆;建有职工医院与职业病防治医院,有救护车1辆;有氯气抢险队及专用抢险工具,全公司职工基本熟悉防护知识。

2应急救援危险目标及分布

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本公司内氯气主要贮存在电化厂液氯工段和液氯包装,液氯工段主要以贮罐存放,液氯包装主要以钢瓶存放,使用氯气单位还有农二南、北三氯乙醛,农一三唑磷,电化厂盐酸,磷化厂化磷等。

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设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安全环保、调度、消防、技术、设备等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指挥部:生产调度处。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3.2.1制定、修改化学事故、氯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2.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3.2.3发布和解除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命令;3.2.4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3.2.5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事故及总结经验教训;3.3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3.3.1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全公司的应急救援;3.3.2副总指挥:具体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抢救物质、供应、运输及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3.3.3安全环保处长: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监测工作的指挥;3.3.4消防队长:负责灭火、警戒、疏散工作的指挥;3.3.5医院院长: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组织;3.3.6调度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的指挥;3.3.7技术处长:负责事故的分析、事故处置工作的技术问题的解决。3.4应急救援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3.4.1通讯联络队:安全环保处、调度处,负责人:调度处长,负责各队联络对外联络;3.4.2抢险队:由事故发生所属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就近区域人员控制事故蔓延;3.4.3消防队:由公司消防队组成,负责人:消防队长,负责灭火方案的确定、灭火人员的组织、火势控制直到火灾完全被扑灭以及抢救任务;3.4.4抢修队:工程部、能动厂、化机厂,负责人:工程部部长,担负抢修任务;3.4.5医疗救护队:由职工医院与职防院组成,负责人:医院院长,担负抢救中毒人员责任。

4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4.1化学事故处置4.1.1物质外泄事故处置方案4.1.1.1事故发生现场对于大量有毒物质外泄或需要紧急救援时,当班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处(2311、2411)、消防队(2119)报警,同时配戴相应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先向下拉开瓶阀逆时代扭动气阀即可)采用一切可行办法切断事故源。本岗位或邻近岗位必要时应进行紧急停车处理。4.1.1.2应急救援部门a.调度处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查明有毒物泄漏部位和原因,同时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的指令: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各专业救援队迅速赶往事故发生现场。b.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于事故原因作准确判断,即时选择或调整不同阶段的应急救援的方案。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及危险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救援。c.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和泄漏部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源,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d.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氧气呼吸器等),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配合医务人员一起将中毒者救离现场。对有毒物质外泄事故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情况时,应即时采取具体控制措施。e.调度、安全部门人员到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部门在查明有毒物质泄漏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作出局部或全部停车决定,若需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通过公司调度网迅速执行。f.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建立以职业病医师为主的统一指挥和处置小组,使用统一的中毒抢救方案和诊断标准,与消防队一起立即救援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液急救,中毒较重人员必要时边进行人工呼吸边送往医院抢救,减少或避免死亡。g.环保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毒物泄漏扩散情况,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h.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4.1.1.3专门小组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两个专门小组:a.在总经理指挥下,组织安全环保、技术、设备和发生事故的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落实防范措施;b.在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化机、能动、技术和发生事故的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4.1.2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4.1.2.1事故发生现场a.大多数火灾都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生产过程中,初起火灾的发现和扑救,意义重大。生产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一旦发现火情,根据火势大小应果断采取措施;如果是小火,应使用就近配备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干粉灭火器:拉掉插消,压下压把对准火源喷出);如果火势不能扑灭,火势扩展速度快不能有效控制(或发生大火)时,应立即边向消防队(2119)调度处(2311)报警,边扑救,为专业消防队伍赶到现场扑救赢得时间。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停车处理。初起火的扑救方法见附录A。b.发生爆炸事故时,当班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无人员受伤时,采取自救,可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或逆风脱离现场;有人员受伤时,采取互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协助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脱离现场后必要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向调度处、消防队报警。4.1.2.2应急救援部门a.调度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故事发生部门负责人查明事故情况(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医疗救护队、抢险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b.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边灭火,边与部门抢险队查明现场中毒及受伤人员,以最快速度使其脱离现场,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抢救。c.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另请救援。d.调度、安全到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部门确定,事故范围,作出局部或全部停车决定,若需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通过公司调度网迅速执行。e.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伤员和中毒人员,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就的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抢救。4.2.3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两个专门小组:a.在总经理指挥下,组织安全环保、技术、设备和发生事件的部门参力口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落实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b.在总经理指挥下,组织由化机、能动、技术和发生事故的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4.1.3突然停电的处置方案:化工生产是许多化工单元操作组成,在突然停电时,化工单元操作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下,特别对于放热反应,因突然停电,随着断水、断冷,致使反应釜冷系统中断,反应热置换不及时,容易出现局部高温,分解,发生火灾爆炸或有毒物外泄等化学事故。如一旦发生突然停电、停水,公司调度处,各厂值往主任及操作人员应保持镇静,应迅速处于紧急处理处态。4.1.3.1调度处a.首先对跳闸、断电做出正确的判断,然后立即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措施;b.在采敢紧急措施处理的过程中,尽快汇报请示生产副总经理;4.1.3.2分厂值班主任a.根据调度发出的指令,迅速、果断地按本车间处理事故预案指挥各岗位班长使其明确指令,要求迅速处理;b.随时向调度汇报处理中出现的其它情况。4.1.3.3工段长a.全面领会值班主任或调度发出的指令,掌握本班的各项信息、动态,及时反馈给调度;b.根据调度、值班主任的指令进行处理或分配本岗位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处理;4.1.3.4停车的应急措施因突然停电而引起的紧急停车、时间非常紧迫,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特点,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紧急停车。

5信号规定

公司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公司报警电话:消防队2119调度室23112411

6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对实施情况按安全生产责任状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考核。6.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6.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质器材准备:准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6.3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救援训练和演习,演习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公司每年进行1~2综合性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6.4健立健全各项制度:6.4.1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厂部值班指挥长的值班任务,遇有情况及时处理。6.4.2检查制度:各级部门在安全巡检中检查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6.4.3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安全述职会中,汇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和救援工作情况,布置本季度安全和救援工作。6.5.4总结评比制度: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附录A初起火灾的扑救A1生产装置初起火灾的补叙当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场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如下措施:A1.1应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及时准确地关闭阀门,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种加热源;开启冷却水等,进行冷却或有效隔离;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这样做可以有效地控制火势,有利灭火。A1.2带有压力的设备物料漏引起着火时,除应立即切断进料外,还应打开泄压阀门,进行紧急放空;同时将物料排入系统或其他安全部位,火势可因此减弱,便于扑灭。A1.3根据火势大小和设备、管道的损坏程度,现场当班人员应迅速果断做出是否需要全装置或局部工段停车的决定,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处、消防队报警。在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地点、着火部位和物质,最后报告自己的姓名。A1.4装置发生火灾后,当班的车间领导或班长应迅速或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除对装置采取准确的工艺措施外,还应利用装置内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要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保护要害部位,转移危险物质。A1.5在专业消防人员到达火场时,生产装置的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物料情况、设备及工艺状态,已经采取的措施等。A2易燃可燃液作贮罐初起火灾的扑救A2.1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发生着火、爆炸,特别是罐区中某一贮罐发生着火、爆炸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现火情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向公司调度处报告。报警和报告中须说明罐区的位置,着火罐的位号及贮存物料的情况,以便消防部门迅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A2.2若着火罐尚在进料,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切断进料。如无法关闭进料阀门,可在消防水枪掩护下进行抢关,或通知送料单位停止送料。A2.3若着火罐区有固定泡沫发生站,则应立即启动泡沫发生装置,开通着火罐的泡沫管线阀门,利用泡沫灭火。A2.4若着火罐为压力容器,应迅速打开水喷淋设施,对着火罐和邻近贮罐进行冷却保护,以防止升温,以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爆炸。打开紧急放空阀门,将物料排放到安全地点进行泄压。A2.5火场指挥员应根据贮罐损坏情况,组织人员采取筑堤堵洞措施,防止物料疏散,避免火势扩大。特别注意对相邻贮罐的保护。对于粘度较大且含水的物料(如原油),应警惕物料爆沸而引起飞溅,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和火势的扩大。A3仓库初起火灾的扑救仓库内存放的物质可燃品居多,而危险仓库内贮存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更大,因此仓库着火时,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消防部门及公司调度处报警。报警时说明起火仓库地点、库号、着火物质品种及数量。仓库内存放的物品很多,物种不同。仓库的初起火灾,更需要仓库管理人员利用仓库的灭火不可贸然用水枪喷射,应物选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及时扑救。否则用水枪一冲,物资损失必然增多。特别是危险物品仓库。仓库管理人员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物品位置及相应的灭火器材,以免扩大火势,甚至引起爆炸。为了防止火场秩序的混乱,应加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入内,参加灭火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的指挥。A4电气火灾的扑救A4.1电气火灾的特点a.带电电气设备着火时,着火场所的很多电气设备可能是带电的。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的火灾时,应该注意现场周围可能存在着较高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b.带油许多电气设备着火时,是绝缘油在燃烧。例如电气变压器,多油开关等,其本身充满绝缘油,受热后可能发喷油和爆炸事故,进而使火灾范围扩大。A4.2扑救电气火灾时的安全措施扑救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切断电源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a.火灾发生后,由于潮湿及烟熏等原因,电气设备绝缘已经受损,所以在操作时,应用绝缘良好的工具操作。b.选好电源切断点。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若在夜切断电源时,应考虑临时照明电源问题。c.若需剪断电线时,应注意非同相电源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电线部位应选有支撑物支撑电线的地方,以免电线剪断后掉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d.切断电源时,如南非要电力部门或其它部门配合,应迅速联系,报告情况,提出断电要求。A4.3带电扑救电气火灾时的特殊安全措施扑救带电电气火灾时,为了争取灭火时间,如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不允许断电时,要注意以下几点:a.带电体与人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满足安全规程规定:一般室内应大于4m;室外不应小于8m。b.选用不导电灭剂对电气设备灭火。机体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10KV及以下,大于0.4m;35KV及以下,大于0.6m。用水枪喷射灭火时,水枪喷嘴处应有接地措施。灭火人员应使用绝缘护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及采用均压措施。其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L110KV及以下,大于3m;220KV及以下,大于5m。c.对架空线路及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应不超过45度,以防导线断落伤人。如遇带电导体断落地面时,要划出一定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伤人。A4.4充油设备的灭火a.充油设备的油品闪点多在130~140`c之间,一旦着火,其危险性较大。如果在设备外部着火,可用CO2、1211(即二氟——氯——溴甲烷)、干粉等灭火器带电灭火。如油箱破坏,出现喷油燃烧,且火势很大时,除切断电源外,有事故油坑的,应设法将油导人事故油坑。油坑中和地面上的油火,可用泡沫灭火。要防止油火进入电缆沟。如油火顺沟蔓延,这时电缆沟内的火,只能用泡沫扑灭。b.充油设备灭火时,应先喷射边缘,后喷射中心,以免油火蔓延扩大。A5人身着火的扑救人身着火多数是由于工作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扑救火灾而引起的。也有因用汽油、苯、酒精等易燃油品和溶剂擦洗机械、设备或衣物,遇到明火或静电引起的火花而引起的。当人身着火时,应采取如下措施:若是衣服着火又不能及时扑灭,则应迅速脱掉衣服,防止烧坏皮肤。若来不及或无法脱掉衣服,应就地打滚,用身体压灭火种。切记不可跑动,否则风助火势,会造成严重后果。就地用水灭火,效果会更好。如果皮肤被烧伤,要防止感染。

篇5: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惠州市

一、总则

(一)目的。

根据建设部《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建办字〔2005〕93号)要求,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城市供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供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城市供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事件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程序制度,落实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惠州市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的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和重大燃气事件(Ⅱ级)。具体包括:

1.燃气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导致气源中止;

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各站址以及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爆发传染性疾病,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等。

(五)事件分级。

按照燃气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重大燃气事件(Ⅱ级)、较大燃气事件(Ⅲ级)和一般燃气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

(1)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或发生严重火灾;

(5)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燃气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件: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殃及群众、居民安全,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急性死亡事件;

(5)燃气生产、运输中发生泄漏污染,殃及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3.较大燃气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件:

(1)造成1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4.一般燃气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件:

(1)发生50户以上、1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

(3)发生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件。

二、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有关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惠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主管燃气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消防局局长、安监局局长、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质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由市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组长:张忠明(市规划建设局);副组长:邝兆雄(市质监局)、高永志(市环保局);成员:王长清、彭宇(市规划建设局),邬育贤(市燃料工业总公司),王钢(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谢耀荣(市质监局),王俊伟(市燃气中队)。

2.消防组。组长:杨锦财(市消防局);成员:潭文忠、熊伟、邹远珍、邹晟红(市消防局)。

3.治安组。组长:由蔡榕阳(市公安局);成员:赖锦铭、黄澄、邱利堂、黎正信(市公安局)。

4.医疗救护组。组长:喻超英(市卫生局);成员:邱欢余、廖火生、贾培征(市卫生局)。

5.后勤组。组长:胡建斌(市安监局);成员:黎堃生(市安监局)、叶秀洋(市公用事业局)、黄学浓(市电信局)、朗布英(惠州供电局)。

各专业组组长、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关单位自行调整,并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职责和权限。

1.总指挥。

(1)根据安全管理的准则和事故现场情况,按照《惠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办法》(惠府办〔2004〕45号)下达抢险指令;

(2)根据事故情形,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定行动方案,下达执行命令;

(3)在非常紧急情况下,对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等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裁决。

2.常务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工作;

(2)受总指挥委托行使现场总指挥权利;

(3)协调各专业组行动。

3.副总指挥。

负责相关专业组工作。

4.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

①负责与事故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单位或个人联系,弄清燃气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准确位置、燃气泄漏点等情况;

②根据安全管理准则和现场情况,制定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并及时报告现场总指挥;

③负责具体实施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

④随时注意掌握现场险情的变化,准备好应对措施;

⑤负责准备抢险所需的工具、设备。

(2)消防组。

①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时,组织带领消防队员赶赴现场,随时注意掌握警戒区域内的情况,提出防火、灭火方案报告现场总指挥;

②当发生火灾时,与现场抢险人员紧密配合,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火灾情况,并提出灭火、控制火情或人员撤退等方案,经现场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

③在非常紧急情况下,与现场抢险人员密切配合,立即处理防火、灭火工作,并报告现场总指挥;

④负责准备灭火抢险所需的工具、设备。

(3)治安组。

①根据事故情况和安全管理准则,迅速划出警戒区域和等级;

②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

③必要时提出警戒方案供现场总指挥决策参考,严格按方案要求(封锁或控制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实施警戒工作;

④时刻注意警戒区内外情况变化,并及时报告总指挥。

(4)医疗救护组。

①负责准备抢险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救护车等);

②按照《惠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机制》的要求抢救伤员。

(5)后勤组。

①负责应急处理并组织指挥内部事务协调、调度;

②负责收集现场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向现场总指挥提出建议;

③及时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情况;

④负责其他事务。

(三)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特大燃气安全事件,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808885、传真:2805366)和城管“110”服务专线(电话:110)。

2.指挥部各专业组人员接到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如指挥部人员在外地,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应立即指定人员到现场代理,并电话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城管“110”服务专线。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日常预防和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和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重大供气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报告。

2.预警预防行动。

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中,应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城市供气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供气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二)分级响应。

按城市供气系统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规定的为Ⅰ级、Ⅱ级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县(区)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Ⅳ级(四级)响应由属地供气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组织协调、抢险救援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特大燃气事件,要直报市政府总值班室(2808885),同时报省、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报告程序。

(1)供气系统发生事故后,现场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报告。供气企业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事故。

(2)一经确认属特别重大或重大事故,供气企业必须立即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或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四)响应行动。

1.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重特大(Ⅰ、Ⅱ级)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建设部,省、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加工、处理、输配规模,存储设备座数,气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五)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要合理安排人员,保障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转;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工作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指挥协调。

1.指挥部收到发生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面的大小,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七)应急支援。

当发生供气系统事故的所在县、区的应急处理力量不足,需要市、省支援时,由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由指挥部负责。

(八)新闻发布。

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部决定,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发布要报省或新闻主管部门决定。对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2.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城市供气系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保障。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局)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市供气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传递省、市、县(区)供气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通信保障。

1.逐步建立完善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与各级应急组织、供气单位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报请市政府,由市信息产业局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三)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四)宣传、培训与演习。

1.应急培训与演习。

指挥部对所有参与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县、区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机构负责各地以及供气企业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指挥部应给予指导。

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市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气企业负责。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1.城市燃气供气系统:由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组成。

2.城市供气: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工业(商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3.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包括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自管单位。

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二)本预案有关数字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三)奖励与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解释。

本预案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05〕12号)同时废止。

八、附件(附后)

(一)惠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二)惠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通讯录;

(三)惠州市燃气协会专家组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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