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某同乡会章程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同乡会章程,欢迎阅读!

同乡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田老乡在东莞的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定名为东莞车田同乡会,英文名:chetianfellowassociationofdongguan,简称“车田同乡会”。

第三条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第四条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车田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条本同乡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共谋发展。

第六条本会联络处暂设:东莞厚街白濠工业区美格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对车田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东莞的车田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会本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车田情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

(六)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可向本会索取表格。

第十一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20名左右,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年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特别热心本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荣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会费人民币100元,每年开会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当选理事必须给予一定的捐赠。

(三)本会其他创收。

(四)其他社会赞助。

第二十三条本会来源经费属东莞车田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出版刊物,用于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四条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加强和车田的联系,让车田人了解东莞;

(二)组织车田同乡聚会,加强联系,共叙乡情;

(三)帮助来东莞的车田人排忧解难;

(四)为车田来的学生做好服务咨询工作;

(五)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提高车田老乡在东莞的社会地位,把这里变成东莞与车田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六)组织各种考察团外出参观旅游和聚会;

(七)建立生意合作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八)根据车田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于2006年11月19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学前教育章程

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前教育章程,欢迎阅读!

学前教育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2006年,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2006年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一条幼儿园成立伙委会,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园长助理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篇4:某团队章程范文

团队就是我们的家园,用团结加固我们的团队凝聚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团队章程范文,欢迎阅读!

团队章程范文

一、团队文化

对于我们自己:团队就是我们的家园,用团结加固我们的团队凝聚力,用好学来加速我们成长的速度,用创新来使我们的项目发光发彩,用汗水和努力浇灌出成功的果实。不让我们的每一个伙伴掉队,只要我们努力,我们就会成功,我们就会全剩!

对于每一个你:如果你有技术却不知道如何走向市场,如果你有创意却不知道如何将它开发实践,如果你有想进行的经济活动却找不到合作的团队,如果你有好的项目却因生活困苦而一筹莫展,如果你有……我们愿意伸出我们的双手,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为这个令您苦恼却有前景的项目添砖加瓦。

二、团队规范

1、对于团队的重大事宜应交由队员全体大会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产生结果。

2、对于团队平时的会议、*、项目社会实践等团队事宜,每位队员应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应事先向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待确认队长已收到你的请假信息并作出回复后,方可离队。

3、平时日常工作事宜由队长统筹安排并通知各位队员,队长安排事宜应充分考虑到各队员的特质与团队项目需求之间的平衡,以便团队能按时完成任务。

4、各队员应清楚了解自己的阶段性工作,如有困难,应立即向队长反应,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任务进行快速调整,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5、平时各队员应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队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确实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可向队长报告情况,队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队员也可自己寻找其他队员帮忙。

6、平时队员间应多进行交流沟通,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增强团队的合作力与凝聚力。各队员间也应本着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的态度和睦相处。

7、在项目阶段性总结时,队员们根据各自的阶段性表现,进行自评和互评,透过自己和他人的眼光,了解自身的不足,发现队友身上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相互促进,使团队整体实力有进一步的提升。

篇5:某社区扶贫小额信贷章程

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货币借贷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社区扶贫小额信贷章程,欢迎阅读!

社区扶贫小额信贷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镇**社区在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户籍人口从事小额信贷业务。

第二条本扶贫互助社启动资金30万元,系财政扶贫投入。在保证财政扶贫投入资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社区户籍人口可以采取投入股金的形式参与扶贫互助社,以壮大资金实力。

第三条本扶贫互助社产生的收益,一半用于互助社积累,增加资本总量;另一半用于弥补办公开支、支付工作人员报酬、股利分配。

第四条本扶贫互助社只采取抵押贷款方式向**社区户籍人口发放贷款。抵押物以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及其他有形资产为主。每一笔贷款均需落实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务必仔细把关,确保资金安全。业务负责人在审核贷款额度时,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抵押物市场价值的60%。当信贷资金发生风险超期半年债务人仍未偿还时,业务负责人无条件承担还款责任。超期一年仍未还本付息的,本扶贫互助社有权单独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变卖所得扣除债务本息及变卖成本费用后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债务人;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所得资金尚不能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本扶贫互助社有对业务负责人及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四条本扶贫互助社信贷业务权限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超过5万元的,需申请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及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本扶贫互助社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制度,月最低利率不低于千分之六,贷款期限一年之内。期满后仍有贷款需求的债务人,在结清本息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续贷。如法定贷款期限内债务人未结清本息的,将实行累进利率制度,利率也进一步提高,但月利率最高不超过千分之一十五。

第六条本扶贫互助社实行信用管理,债务人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取得信用证明。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人员,本扶贫互助社一律不予放贷。

第七条本扶贫互助社向债务人放款时,必须经业务负责人逐一审核签字。业务负责人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交工作人员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后再交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分管)签字。工作人员、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重点审核业务负责人是否按章程办理、是否完善相关手续,对债务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资涉及夫妇双方的,信贷人需出示结婚证,并经夫妇双方签字认可;抵押物资涉及信贷人全体家庭人员的,所有家庭人员均需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扶贫互助社采取按期结息制度,每季度结息一次,在季度末必须及时结清。未按期结息的债务人,本扶贫互助社将按《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入债务人个人信用记录。

第十条本扶贫互助社每年12月中旬或下旬召开一次理事会,法定的参加人员为理事会全体成员、全体股东、社区党支部村民委成员、乡镇扶贫社业务人员及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会议需对本年度互助社资金流向及收益情况作全面汇报,按照本《章程》规定及时处理收益资金,及时总结经验。会议还需详细制定下一年度的利率,对下一年度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