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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社团章程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足球社团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全称: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绿茵足球社社团

第二条:社团宗旨:强身健体,传播足球文化,增强同学团队意识,以球会友,增进同学间的友谊,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服务。

第三条:协会性质:体育健身类。社团口号:演绎激情时刻。

第二章社团成员

第四条:每一位志愿加入社团的学生,交纳申请表及适当的社费(待定)。

第五条:社团成员权利

1.社团开展的一切活动均有无限参与权。

2.社团成员可免费获得本社团内部相关资料。

3.可向社团咨询有关足球知识和技术问题。

4.享有得到培训、参加比赛、寻求各种帮助的权利。

5.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建议。

6.社团成员享有投票权、表决权及申辩的权利。

7.社团成员享有参加定期职位竞选的权利。

8.社团成员提出策划,并得到重视,当策划符合条件时,社团将会努力提供一定的条件,支持社员策划的实施。9.社团成员因毕业、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球社,应办理退社手续。

第六条:社员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完成社团的委托工作。

2.积极保持社团内部的社员们团结,友善。

3.关心社团的工作和发展,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4.积极向社团提供有关资料、信息,积极发展新社员入会。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每一次活动,内部活动包括网络方式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社团采取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八条:社团下设宣传部、事务部、策划部、财务部、联络部五大部门。

第九条:社团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门部长和一些相关的骨干人员组成。

第十条:社团允许社长在重要活动举行期间邀请特邀顾问,协助组织活动决定活动相关事宜。如有必要,也可邀请社团常务顾问参赞协会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可根据各自的爱好和特长自主决定欲加入的部门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职责:

1.积极参加每次理事会的会议。

2.积极认真的商讨每次理事会会议的内容

3.各成员间应该互相配合,积极高效地完成社团的工作。

4.各成员应该首先起表率作用,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和遵守绿茵足球社的规章制度。

5.各成员还应积极挖掘和发展社团的骨干力量。

6.两名以上的成员有权提名理事会新成员,被提名人员经理事会同意后,方可加入理事会。

7.两名以上的成员有权申请罢免某个理事会成员,并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理事会职责:

1.每年根据社团的发展等需要,适当地增加修改社团章程。

2.认真审核社团的资金使用状况。

3.对一些社团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务进行商讨,并拥有社团对此类活动的最终的决定权。

第十四条: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整体规划,协助指导老师确定本社团活动计划。

2.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

3.协调社团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4.社长组织理事会,对重大的活动进行讨论表决。

5.有权提名理事会成员的权利,经理事会同意后,方可加入理事会。

6.有权罢免理事会成员,并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

7.配合事务处进行一些足球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做好本社团工作以及活动计划等。

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替社长参加各项会议。

3.负责考勤记录每次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宣传部职责:

1.做好社团日常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海报、传单、网络方式等)。

2.提高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绿茵足球社团以及科大理工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的知名度。

第十七条:事务部职责:

1.负责社团成员的足球教学工作,并寻找整理一些足球的学习材料。

2.定期与成员交流以及组织各项活动、赛事的事务等。3.对立功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赏。

第十八条:策划部职责:

1.负责社团日常相关活动的策划工作,社团发展方案的制定等。

第十九条:财务部职责:

1.负责社团的财务的出纳和会计工作。对每笔财务收资严格把关。

2.负责定期向社团报告财务状况等。

第二十条:联络部职责:

1.联络其他社团的桥梁,负责通知社团成员社团活动的相关事情;

2.负责与其他协会、社团、组织、单位的联络及赞助等相关事宜

3.为社团各大活动、赛事吸纳赞助,组织同学参观等。

第二十一条:网络部职责:(在社团有一定的基础时,再设立)

1.负责社团网站的建设,并积极配合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

2.会议、实践活动时摄像、拍照及相应剪裁、冲洗、挑拣工作;制作社团网页,维护社团网站;管理社团论坛,留言本;利用网络与外高校,其他单位联系。

第二十二条:在社团创建初期,一些部门暂不设立副职,社团发展壮大后,再多加考虑。。

6.努力维护社团的形象和荣誉,支持本社团的工作。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绿茵足球社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中学足球社团章程【2】

第一条球队宗旨

英林中学足球社团是一个业余学生体育组织,其宗旨在于宣传足球文化,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号召。

社团通过定期地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为今年校际间的足球比赛选拔人才。

第二条球队组成与管理

1.足球社团成员包括领队、教练组、各年段队长、队员。

2.球队管理层成员共同负责球队的管理、训练、比赛等工作。比赛上场阵容及打法由教练组和队长共同确定。队长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时,场上的指挥任务由队长授权队员执行。领队负责球队的经费管理和指派人员负责比赛训练的后勤保障工作。

3.球队实行责任制,主要事务由领队、球队教练组、队长共同决定,必要时提交全体成员讨论后决定。

第三条入队方式

1.凡英林中学学生以自愿原则,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均可加入本社团。但必须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

2、在球队招募时填写报告表报名,经审核,成为会员。新加入会员按年段进行管理,根据球技水平及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经管理层研究,可入选校足球队。

第四条球队活动

1.每周固定安排友谊比赛或内部训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每周具体的活动安排,球队领队将最迟在每周三之前公布出来,

2.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报名参加正式的业余足球比赛或组织5V5五人制足球赛。

3.组织或参与其他一些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如聚会、集体观看比赛、座谈会等。

第五条球队经费及财务制度

球队会费用于租用场地和购买饮水、球及药品等费用。球队会费来源于学校支持和足球社员缴纳的会费。同时,如有条件,可以考虑引入赞助,但需经领队和教练的同意。

第六条足球队所有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对球队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权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联系比赛,但须经讨论执行。

第七条足球队所有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树立足球社团的良好风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体育道德。

2.遵守球队章程,维护球队荣誉。

3.积极参加球队活动。认真学习足球技术,加强体能训练。

4.推荐合适的新队员入队。

第八条球队纪律

1.热爱足球运动,热爱足球社团,关心尊重队友,一切以球队的利益为重。

2.尊敬对手,服从领导安排,服从裁判。

3.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场上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作到不相互埋怨。作风硬朗,加强凝聚力,积极投入到比赛当中去。如有意见,赛后提出!

7.虚心接受领导、教练、队友提出的批评意见。

8、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九条违纪处理

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者,予以开除处分。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请假者),自动变为二队队员,出勤情况累积计算;二队队员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取消足球队队员资格。以每三个月为一统计周期。

篇2:美术社团章程范例

美术社团章程【1】

(一)宗旨:

1.本会定名为“荣旭国际美术协会”,会址:台山牧场巷70号澳门大厦C座九楼F。为非牟利团体,从事书画美术研究及学术交流,以促进友谊,促进本澳的书画艺术活动,提高本澳在书画艺术领域的知名度。

(二)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

2.凡本澳书画美术爱好人士愿意遵守会章者均可申请入会,经理事会通过方为本会会员;

3.会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有选举与被选举权;批评及建议;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和艺术研究;遵守会章及决议;

4.会员如有违反会章或对本会有破坏行为者,经理事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三)组织机构:

5.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任期二年,职权:制定或修改会章;选举理监事;决定工作方针和研究项目、完成任务和计划。

6.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关,其职权如下:召开会员大会及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提出建议,处理日常会务。

7.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理事若干人(总人数必为单数),任期二年;理事会视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誉会长、顾问。

8.监事会职权负责稽核督促理事会工作,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二人,任期二年。

(四)会议:

9.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大会决议取决于绝对多数票之会员方得通过决议;

10.理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11.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会员学术交流研讨会。

(五)经费:

12.社会赞助、会费、入会基金。

美术动漫社社团章程【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AAC

第二条社团宗旨:充分调动同学们对美术、动漫的积极性,契合同学们的爱好、兴趣,丰富高中生的课余生活,使我校学生活动更加全面、富有特色。鼓励会员发挥个人特长,开展一系列与美术、动漫有关的活动。

与此同时,充分挖掘每个社团成员的无限潜能,着重塑造社员的实际动手能力,社团存在之目的,就是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为美术、动漫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大家的校园生活丰富多彩起来,也让所有热爱美术、动漫的粉丝们找到属于自己的五彩天空!

第三条社团类别:文化艺术类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与方式主要有:

a.积极参加各项校内活动,并做好本社活动。

b.讲座,由社团不定期的邀请有经验的同学和老师出席指导美术动漫方面的知识与技巧。

c.进行绘画辅导,开展绘画基础学习并深入学习绘画。社团会定期培训会员学习,提高会员的绘画技能。

d.与各组织会员或其他社员展开经验交流会,并定期组织会员欣赏和讨论优秀的美术动漫作品。

e.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实践,例如:踏青等。提高社团会员个人素质和生活体验阅历。

f.收集社团会员绘制的作品,定期举办一次各类作品展。

第五条本社的活动形式主要有:

1.)社团常规活动:a.动漫作品展

b.手工艺展

c.写生

2.)社团品牌活动:a.cosplay秀

b.大型画展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入会要求:

a.热爱美术、动漫。

b.承认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

c.志愿加入社团,有责任心,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思想品质。

第七条社团负责人要求:

a.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b,热心为社团工作。

c.学习成绩没有困难,高中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拥有良好的生活作风以及积极向上的心态。

第八条社团成员权利与义务:

1.)社长行使职权:

a.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b.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c.代表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d.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e.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f.制定社团的年度总目标与计划。

2.)副社长行使职权:

a.协调各组机构开展工作并调节各组长间的关系。

b.组织实施各组工作计划。

c.主持办理社团日常活动,拟定计划。

d.协助社长处理社团其他日常工作。

3.)会员权利:

a.参加社团的有关会议。

b.在社团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c.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享有监督权。

d.享有提案权(提案联名人数需达10或10人以上)

e.积极施行各项工作,相互配合,相互理解。

f.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会员义务:

a.承认社团章程,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b.支持社团的活动,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c.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机构与组织形式

第九条社团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各项重大事务和各类活动、文件、社团发展方向,制定和修改社团的章程职能均由社长、副社长、各组长共同讨论提出方案,再由全员大会决定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宣传组:负责社团宣传工作以及每次活动的海报工作。

策划组:负责社团的每月展览和投稿各个活动项目策划,对即将进行的活动做周密的计划,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策划新的富有积极、活力的新项目。

主笔组: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造能力,热爱美术、动漫(含水彩、水粉)。

创新组:有丰富的想象力,文笔优美,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观点。

网络组:对美术、动漫有足够的了解,有大部分资料为我社提供第一时间的正确信息。负责信息传输、采集以及存档等。

绘编组:负责作品整理,档案整理,工作分划。

外联组:主要负责社团的赞助、比赛、联合活动等对外联系,配合学校并第一时间传达各社的消息。

COS组:对cosplay有一定了解、爱好和动手能力。

工艺组:手工艺爱好者。例:橡皮工艺、COS道具等。

兴趣班:由学生自主报名,额定人数最多为35人。采用每节课点名考勤的办法,连续三次旷课即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学习资格。

(若干部犯了重大错误或缺乏工作能力,经会员大会的讨论决定,可罢免职能。新干部上任或辞职都必须向社长申报并交会员大会通过,否则不予承认。社团组织的任何大小活动,负责人和会员必须要如实到场,如有事情必须提前请假。)

第五章财务

第十条社团财物管理与经费使用原则:

1.)社团经费来源:

a会费;

b捐赠;

c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报务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3.)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4.)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5.)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6.)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本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公布。

7.)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任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8.)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报销,分为有据报销、无据报销。

第六章程序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社团社长、副社长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社团全体成员审议。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员大会上通过后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1.)社团未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社长经过全员通过提出终止提案。

2.)社团终止提案须经过全体会员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3.)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4.)社团经交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5.)社团终止后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篇3:社团组织章程范例

社团组织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权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联合会章程【2】

第一章总则

一、建立背景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由系团总支直接领导成立于20**年10月,①服装与表演系以艺术学生为主,历年来我系承办各种庆典活动的文艺演出工作,在全系师生共同的努力下,受到了校系领导的肯定,在校园文艺大赛中多次获奖,极大地丰富了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集中体现了山服学子的精神风貌。

②在院领导以及各专业老师的大力支持下,各大学生社团组织不断的发展壮大。

③为协调各社团和谐发展,于20**年10月成立。

二、主要目的

为丰富本系大学生业余生活,陶冶学生道德情操,提高各社团的发展水平,规范各社团活动的管理,提高个人艺术才能,定期开展校园文艺活动,为本校协调更多、更丰富多彩艺术表演

三、联合会组成

本联合会由艺术团、舞蹈协会、武术协会、书法协会、爱心协会、美术协会、动漫协会、摄影协会、大学生维权中心等组成。各个队伍单独训练,分别指导,具有独立的自主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致力建设作风严谨、纪律严明,训练刻苦,成绩显著的学生社团群体

第二章联合会组成

一、入社团管理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均可申请加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对本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3、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由组织机构面试并通过审核;

(3)、由秘书部归档;

二、入社团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联合会活动;

4、入社团联合会自由与退团自由;

5、成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进入团内某一部门。

三、入会社团义务

1权利:

(1)优先培训权: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社团联合会的成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社团联合会的成员,可以参加社团联合会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社团联合会的成员,如果动作优秀,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选举和被选举管理人员的权利。

2义务:

(1)、遵守本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联合会的决议,参与开展的活动;

(2)、维护社团联合会的合法利益;

(3)、成员应维护团结,并积极为本团服务;

(4)、成员不得私自以本部或系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5)、需遵守社团联合会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分配。

(6)、必须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安排的各类活动;

四、联合会组织设置及产生程序

(一)会长

1、管理社团联合会的一切事务;

2、组织每次社团联合会的常务会议及成员大会;

3、组织开展社团联合会的各类活动;

4、组织,监督和完成每次的节目制作。

(二)副会长

1、协助会长组织各类活动及会议配合会长,副会长搞好活动节目的组织包装策划及宣传工作;部门人员管理

2、辅佐会长管理社团联合会内的事务组织完成每次的节目制作;

(三)秘书部部长

1、配合会长,各部部长搞好活动节目的组织包装策划。以及常务会的会议安排

2、管理好社团联合会的财物,即财务申报,审批,公开等工作,协助会长常务会人员通知

(四)宣传部长

1、配合会长,各部部长搞好活动节目的宣传,拍照,博客管理,活动海报制作

2、搞好社团联合会的对外宣传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以及拉赞助

(五)各社团

社团团长副团长指导教师

艺术团(礼仪方向)陈贝依张慧敏杜雁鸣、王艺

武术协会、周金明安仲辉宋潇亮

书法协会、李泽覃黄杨张艳荣

爱心协会、安仲辉蒋东钗吕丽

美术协会、范学宇黄凯彭玉

动漫协会、安仲辉钱立新李晶

舞蹈协会于静欢申曼徐磊

摄影协会、于文娴赵峰张超

大学生维权中心仲欣崔燕吕丽

第三章工作制度和管理方法

一、财务制度

为保证社团联合会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1、凡本所需活动经费一律由会长向系团总支申请及管理;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会长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成员公布相关数据;

2、凡本参加比赛活动获得的奖金将作为经费交由系团总支管理;

3、每学期结束的时候,整学期所有费用开支一律如数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学期考核。

二、社团联合会制度

1、社团联合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依次全体成员大会,由会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

2、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社团联合会有权修改协会章程,经社团联合会研究可予以开除有权开除成员,会长及各部门部长。

三、工作方式

各部抽人,划分若干小组。轮流参加各次活动,每组负责人负责本次活动管理工作。

1、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2、成员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任何名义来开展对自己有盈利性活动。

3、成员应准时出席协会的会议,如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必须向所在部长或会长请假。三次会议迟到或连续三次者按依次缺席处理;两次缺席者警告处分;三次会议缺席将当自动退出处理,社团联合会将取消成员资格。

4、本团资金管理接受全体社团联合会成员大会和系团总支的监督,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篇4:社团联合会章程范例

社团联合会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山东政法学院学生社团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在各方面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社团联合会,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山东政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山东政法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社团管理组织,其目的是加强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社团联合会秘书长,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坚持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宗旨。

第四条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社团联合会干部从全校学生中公开选举招聘并由校团委考察任命。

第五条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组织、领导、学校各级学生社团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学校各类社团,全面提高全校社团发展水平;

(三)积极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维护各社团自身的利益;

(四)营造全校社团繁荣发展的文化氛围,搞好社团发展服务保障体系;

(五)完善社团管理等制度建设,做好全校社团的考评工作,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化发展;

(六)加强对社团负责人专项素质的指导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院系社团协会是社团联合会的基层组织。院(系)社团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社团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社团联合会对校级学生社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凡依照《山东政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设立、承认本章程的学生社团为社团联合会的会员。

第九条会员在会员资格上一律平等,任何会员都平等地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使用和了解社团联合会各项设施及各种资料、信息的权利;

(二)在机构、负责人变更和活动申报手续中要求社团联合会提供服务的权利;

(三)参与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参加社团联合会的评定、评优活动的权利;

(五)通过社团联合会维护本学生社团正当利益的权利;

(六)对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七)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及社团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三)积极履行其在社团联合会的职责,并执行社团联合会的相关决议;

(四)尊重其他会员的正当权益,维护社团联合会的权益与名誉;

(五)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

(六)其它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单位因自行解散,被裁撤等原因终止时,会员资格消失。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暂停活动或进行整顿时,暂停其在社团联合会一切权利的行使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坚持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十五条社团联合会设主席团,成员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组成。

第十六条社团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秘书长、副主席各若干名。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团服务发展部、公共关系部、活动策划部、网络信息部。

第十八条各部门人员组成。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秘书若干名。

(二)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三)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在校学生中招聘符合条件的临时干事若干名,参与到相应工作开展中。干事为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临时人员,不占社团联合会编制,该项目或活动结束后辞退,干事在社团联合会参与的工作行为及业绩可作为社团联合会换届时加入社团联合会的优先条件。

招聘由各部自行组织,招聘工作应提前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批准。

第四章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主席的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全面抓好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领导社团联合会下属各职能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社团管理、服务工作;

(三)及时了解社团联合会工作动态,把握社团联合会工作方向,坚持社团联合会工作沿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团委的工作部署进行;

(四)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领导各职能部门参与校园文化共建活动;

(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

(六)其他应当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条副主席职责:

(一)接受主席监督,协助主席抓好社团联合会工作;

(二)根据主席安排分工,具体负责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三)完成主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向主席汇报;

(四)办理其他应由副主席完成的工作;

(五)完成上级、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职责:

(一)在秘书长的领导下按照社团联合会职责分工,配合主席指导监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协调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社团联合会财物、经费管理,审查社团联合会经费使用情况,指导社团联合会做好经费管理,按规定做好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经费报销工作。

(三)在社团联合会主席的领导下,会同主席团拟定每学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并制定社团联合会各项制度,协助社团联合会主席完成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

(四)协调副秘书长做好社团联合会档案管理工作,引导社团联合会各部做好社团联合会活动档案的存档,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总结以及活动表等。

(五)带领指导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并负责带领秘书处策划组织团委、社团联合会重大活动。

(六)协助秘书长、主席抓好社团联合会组织建设,做好社团联合会各项监督工作,并对社团联合会干部配备、考核提出合理建议。

(七)完成上级、主席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

(一)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档案、物品管理。

(二)负责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建设及日常执行监督。

(三)负责社团联合会会务筹备、日常值班。

(四)负责社团联合会例行会议记录工作。

(五)负责社团联合会重大活动摄影、摄像及新闻稿的撰写,各社团活动新闻稿、档案的汇总。

(六)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二、组织部

(一)负责对社团联合会各工作职责部门及其学生干部和学生干事的工作情况作出考核评价,认真完成日常的考核工作。

(二)负责全面掌握校级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人员资料,并为各学生社团的全体会员建立档案。

(三)负责考核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负责受理新社团成立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校社团年度注册工作。

(六)负责全校社团的评优工作。

(七)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三、宣传部

(一)负责树立和塑造社团联合会的形象、设计宣传方案。

(二)负责社团联合会海报、展板、横幅及背景设计制作。

(三)负责全校社团统一宣传材料的编辑、出版。

(四)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宣传工作。

(五)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四、社团服务发展部

(一)负责协助全校同类社团联系发展,促进全校同类社团之间交流。

(二)负责深入全校社团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全校社团发展现状报告。

(三)负责协助全校社团发展,帮助社团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

(四)负责组织开展社团负责人交流会,策划并组织对全校社团负责人的培训。

(五)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五、公共关系部

(一)负责社团联合会重大活动的赞助商谈事宜。

(二)负责社团联合会与校内其他部门和其他学生机构的交流与联系。

(三)负责社团联合会与其他高校对口部门的交流与联系工作。

(四)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六、活动策划部

(一)负责协调和引领各大社团的活动。

(二)负责策划社团联合会特色活动,并开展好百团大战、社团嘉年华等常规品牌活动。

(三)负责做好社团活动档案建设。

(四)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七、网络信息部

(一)负责社团联合会网站的建设、信息更新工作。

(二)负责素质拓展中心设备维护。

(三)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在校内外网络媒体的交流,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工作。

(四)负责社团联合会相关视频等的制作。

(五)负责社团联合会专用邮箱和其他网络专用账号的管理工作。

(六)其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第五章工作评议及内部考核

第二十二条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积极采纳全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接受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四条社团联合会其他成员间相互评议。

第二十五条依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每学期评出优秀人员并报校团委审批、表彰。

第二十六条社团联合会对各部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进行。

第二十七条社团联合会对各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各部工作政绩业绩,各部内部个人考核成绩经学生会审核后,作为个人成绩,一律作为年度先优个人评选评优、表先依据。

对于表现极差,不称职的,非主要社团联干部,由其所在部门研究处理意见,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并作出处理;对于不称职的主要干部,由主席团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请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审核批准;对于社团联合会主席的失职行为,由秘书长主持主席团会议研究处理意见,报校团委和学校有关领导按程序作出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是社团联合会的根本规章,是处理社团联合会与院系社团协会、学生社团关系的根本准则。

第二十五条各院系社团协会组织建设,按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各院系社团协会组织建设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社团联合会章程【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的,接受共青团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指导的,全院学生社团(包括协会、社团等)自愿结合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是全院所有合法学生社团根本利益的总代表。

第二条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社联全面负责院内各社团的日常工作,积极地管理、服务、协调、引导、监督好全院学生社团,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院人文气氛,繁荣学院文化。

第四条社联宗旨

(一)本着“联合,创新,发展”的精神,致力于我院社团文化的建设,放眼于我院社团的长足发展。

(二)在加强院内社团的联系、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同时,对各社团独立开展的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使各社团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越性,使每位入会会员学有所得。

(三)加强与院学生会以及与外院社团联合会的交流与联络,促进相互之间的进步和友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是社联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联主席团成员、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和学生社团的代表组成。它的常设机构是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科教组,艺术组,文体组。

第六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能简介:

办公室:

1.各种章程制度的制订,修改;

2.管理社团联合会内部各种资料、档案;

3.对进行注册并备案、保管注册资料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总结等;

4.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的记录;

5.负责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申报,报销;

6.负责社联办公物品的购置;

组织部: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干部招聘、干部调动;

2.引导各部门进行人才培养和管理;

3.负责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组织各种有新意的活动,负责社联的企划工作,以及协助外联部处理好外部活动的统筹安排;

4.观察校内外动态,及时的调整社联工作计划,策划社联发展蓝图。

外联部:

1.与学院各学生组织沟通联系,在校内树立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形象;

2.进行校外的联系工作,树立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乃至整个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的形象,为社团联合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资源帮助;

3.同时学习外校优秀社团文化并将本院优秀社团文化进行推广;

4.与各类企事业单位联系,开展相关活动,活跃校园文化,同时借此引进校外资金,帮助各社团顺利开展社团活动。

宣传部:

1.主要负责社联及各社团的海报宣传、展板宣传和舞台设计、社团活动推广等宣传工作;

2.以舆论的形式支持社团活动并收集各方面对社联工作的反馈意见;

3.针对时事定期更换宣传板内容,及时把我们联合会的先进思想宣传出去,使全校师生更进一步了解我们社团联合会。

网络部:

1、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技术处理;

2、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督促、帮助合法社团网站建设;

3、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重要通知的网上发布;

4、负责在网络上展现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文化和风采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各组社团如下:

科教组:爱学协会,英语协会,微尘文学社,雅颢读书社;

艺术组:演讲协会,话剧团,公关礼仪社,书画社;

文体组;太极拳协会,轮滑社,羽毛球协会,乒乓球协会,散打协会。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由会长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每届任期同会长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会长大会选出新的主席团为止。

第九条主席团行使如下职权:

(1)解释社团联合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召集并主持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

(3)根据章程制定和修改关于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实现社团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任务;

(5)执行会长大会的决议;

(6)制定社联总体工作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具体计划;

(7)决定社联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主要成员;规定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且领导全院性社团管理工作;

(8)改变或者撤销各职能部门发布的不适当的规章;

(9)会长大会闭会期间审查批准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10)会长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会长大会出席人员和主席团成员,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会长大会和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十一条会长大会出席人员在会长大会开会期间,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团开会期间,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对主席团或者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构必须负责答复。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团决定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其正职负责人由主席团直接任命,其副职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并提请主席团任命。

第十三条主席团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主席负责综合指导调度各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主席召集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主席可以主持全体会议也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

第十五条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本部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部长对本部干事有选择权。

第十六条社联主席团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七条在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各类社团为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正式会员单位。

第十八条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要求社联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第十九条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学院文明,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参加社联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联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五)维护社联的荣誉和利益。

第二十条社联单位必须遵守社联的章程和管理条例,按时派有关人员出席相关会议。对不执行社联决议、违反社联章程的会员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长期不遵守章程、条例、违反校纪校规者或教育后不知悔改者,社联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社联实行主席负责制,由社联主席召*议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主席不在时应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二条社团工作实行严格的汇报请示和审批制度:

(一)学生成立社团,必须事先提出包括社团宗旨、章程、活动内容、形式、组织机构等在内的全面的书面申请,职业学院社团登记申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成立。

(二)社团换届要早请示、早汇报,并提出新的组织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换届大会议程等在内的全面的申请报告,报主管团组织审批,经共同研究后方可着手进行换届工作。

(三)社团每学期初提出活动计划、工作意见,报主管团组织审批,并纳入团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整体前进。

(四)社团在举办面向院内外有影响的活动时,提前将活动方案上报社联审批,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社团要按期保质地开展活动,并如实填写社团活动记录。连同其它活动资料,于每学期末汇总报到社联办公室,作为社团工作考核的参考。

(六)社团除在院内开展活动外,经院团委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代表学院参加院外、校际的各级竞赛活动,但不得从事侵害学院利益和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

(七)未经社联批准,社团成员无权代表社团开展或参加各类活动,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级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大型活动,在开展活动

时,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要赔偿。

第五章社团刊物

第二十四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和院团委批准

的情况下可自办刊物。

第二十五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院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工作方针,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会员能力为目标,要与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70%,更不准刊登或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二十七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社联写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获得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二十八条社团刊物的内容应由社联办公室具体负责审定,并接受院党委宣传部的管理。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照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等。

第三十条各社团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一次,上交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凡从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见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院团委及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篇5:社团章程制度范例

社团章程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学自会”全称是“东华大学大学生自强联合会”(英文译名:FederationofStudentsSelf-RelianceofDongHuaUniversity)。“学自会”是由东华大学志向于自强不息的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全校性综合学生组织,该组织实行开放式管理,以贫困学生为基础,普通学生也可加入。本组织接受校学生处的领导。

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通过组织和指导会员的活动,引导会员树立自立自强、自强不息的人生观。同时,会员立足校园、面向贫困学生,树典立范,身体力行传播“自立自强、自强不息”的精神。

第三条本组织奉行自立自强、自强不息的原则。

二、活动形式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主要活动如下:

1、以自身的自强行动为引领,在学生中树立自强不息的典范;

2、积极探索培养学生自强的活动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活动;

3、协助老师完成对学生自强培养的工作;

4、做好学生自强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本组织实行招募会员制,一年一届。每年4月当届结业,5月招募新会员并成立新一届组织。

第六条凡承认本组织章程并提出申请的同学,经面试、审核通过即可招用为本组织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范围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组织工作中,享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享有优先推荐会员的权利;

4、享有优先参加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其在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

2、遵守章程,执行组织的决议和规定;

3、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会员的利益;

4、积极参与活动,努力完成任务,宣传宗旨,维护声誉;

5、主动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实行入社和退社自愿的原则。

1、半年内,两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各类活动的,属自愿退会。

2、每届结业前将评选出若干名优秀会员。

三、组织机构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且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或废除章程,并报经学生处批准后实施;

2、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3、审查日常的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新一届的主席团;

5、讨论、决定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会员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由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及各部负责人负责执行和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十四条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四个职能机构;

第十五条各职能机构由3—5人组成,职能机构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分管老师同意后任命。

第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监督、协调、指导各部工作;

2、行使日常管理权,对活动的决策和人员的任免等进行提案;

3、实行部系责任制,两名副主席具体分管相应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主席职责:

1、召集并主持例会,并指导社团的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监督工作开展和财务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工作,处理内部各项事务;

2、若主席有事不在,由副主席主持中心工作;

3、主要负责自己责任所系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秘书处职责

1、协助主席团日常事务性工作

2、召*员大会

第二十条宣传部职责:

1、负责本中心海报、传单、横幅等宣传媒体的设计制作与张贴发放;

2、记者团:负责本中心各项活动的摄影和新闻撰写工作,并对校内外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3、网络组:负责本中心网站的形象设计、制作、维护更新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4、编辑室:负责本中心内部刊物的设计、编辑、制作和宣传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策划部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工作;

2、负责活动策划书的起草及修改等工作;

3、协助外联部对外寻求活动赞助商的合作。

第二十二条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寻求政府和学校相关党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2、负责组织的各项活动所需求的外部合作与赞助;

3、负责与公司企业正面调研合作的联络和出访调查的相关安排;

4、负责与其他高校及本校内兄弟社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经费

第二十三条学自会是立足校园、联系社会、服务广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性学生社团,无会员费。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为:

1、学校学生处的扶持;

2、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资助。

第二十五条经费的使用原则:

1、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及其他各种社团活动的开支;

2、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

3、财务管理由秘书处具体负责,低于50元的开销由办事人先垫付再报销,若高于50元(含50元)则应先向团支书报告并要求预付;

五、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修订)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大学学生处

社团请假制度章程【2】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社团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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